”
但江杉不想这么点事还要问宋致炆,所以只好自己去想了。
他最后决定走两种风格的中间款,里面穿得比较正式,外面加一件比较随性风的风衣,看起来便ok了。
宋致炆到的时候,他正换好了衣服,对着镜子盯着自己,很显然还在紧张。
这简直比他当年找工作面试还紧张了。
这么多年,他坐到现在的位置,基本上就没紧张过了,现在却这样。
宋致炆打开更衣室的门,看到江杉穿得整整齐齐对着镜子发呆,简直像是制服诱惑,不由心动,他觉得自己最近很有看到江杉就精虫上脑的趋势,所以赶紧收敛心神,走过去从他身后一把搂住他的肩膀,江杉吓了一跳,回头来看他,就被他吻住了,宋致炆本来不打算要怎么样的,但亲着亲着就伸手进他的衬衫里摸他的腰腹,而且还想摸进皮带束缚住的下身去。
江杉不得不抓住了他的手,好不容易离他远点,就说:“好不容易选好的衣服,别弄皱了。”
宋致炆笑着点头:“不错。”
两人一起下楼吃了早饭,然后江杉开车去店里拿礼物,他为宋母准备了一对翡翠耳环,价值二十八万,算是下了血本了,宋父则是一套精装书,据说这个作者是他的爱,宋致炆的姐姐妹妹和孩子都有礼物。
宋致炆没有阻止他,但是在他的钱夹里放了他的信用卡无需密码的副卡,不过江杉没有用。
宋致炆上次置办给他父母的礼物,绝不在这些的价值之下。
再说,这也本来就是他应该的。
宋致炆陪着江杉去拿了耳环,江杉将耳环捧在手里看的时候,又问宋致炆:“她会不会喜欢呢?”
宋致炆说:“很漂亮,我母亲很喜欢翡翠。”
江杉松了口气。
一般人家一向是约晚饭,但宋父宋母却约午饭,江杉开了他的车,宋致炆坐在副驾上,手里替他拿着几个首饰礼物盒子,他自己的车则由司机开着跟在后面。
城里空气不好,天色有点阴,到了双月湖附近,空气已经不错,天空蔚蓝,太阳很好,阳光明媚。
这次是按照宋致炆的指导从另一条路到了湖的另一边,围栏和大门很是气派,挡住了车的去路。
宋致炆下车按了门铃后,里面才开了大门,江杉把车开了进去,这是他第一次进这里面。
宋家人坐在草地上的椅子上玩,有男有女,宋致炆让他在主道边停了车,带着他下了车。
那些人已经看了过来,本来要穿的风衣还没来得及穿,江杉已经被宋致炆拉着手往那边走过去了。
宋致炆很随意地扣着他的手,说起来,这是两人第一次在外面手扣手,但宋致炆非常自然,江杉也放下心来,之前的所有紧张,在宋致炆牵着他的手走向他的家人时都烟消云散了。
宋家人不管私下里怎么样,此时却都是非常随和而温柔的。
宋致炆亲自去拿了礼物给了自己家人,甚至将给宋母的那对耳环亲自为她换上,说:“小江花了很大力气才拿到的。”
首饰对女人的吸引力非常大,不管这个女人年龄几何。宋母喜笑颜开,当然,一对耳环自然收买不了她,但她看江杉长相俊秀,为人温和,进退有度,优雅从容,和她儿子站在一起,堪为良配,她也就大大地放心了。
中国人大多是内敛的,特别是像她这种老一辈。
她也曾经为了了解儿子的性向和老头子去看同志骄傲大游行,但只让两人差点犯心脏病,现在看江杉并非是让他们无法理解的人,也就满足了。
江杉和宋家人,几乎人人都能搭上话,什么都能说上一些,他的笑容简直比阳光还让人舒坦。
宋致炆妹妹的小女儿比黎黎还小一点,一直非常大方的小姑娘,最初看到江杉却很害羞,之后甚至对宋致炆说:“舅舅,我能亲亲江叔叔吗?”
宋致炆对小孩子一向没辙也没有耐心,之前同这个小侄女一点也不熟,此时被她这么扯着裤腿,他才拿正眼看她。
他愕然后,说:“这个,你得去问他才行。”
小姑娘于是跑回她妈妈身边去了,只是偷偷打量江杉。
到午饭后,她才鼓起勇气去找江杉,说想亲他。
江杉已经在黎黎那里接受过很多次这种热情,他是真的很讨小孩子喜爱。
他把脸凑给她亲后,还握着她的小嫩手亲了亲她的手背,她喜笑颜开地跑回她妈妈身边去了,还小声说:“妈妈,你不觉得江叔叔非常帅吗?”
她妈妈笑着道:“嗯,对。”
但之后再转诉给宋致炆时,她就觉得好笑不已,“她以后一定是个追星族。”
宋父宋母没在国内多待,元宵没过就走了。而宋致炆的姐妹则离开得更早。
江杉前去机场送了他们,宋母很西化地拥抱了他,而且贴了贴他的面颊,耳朵上也正好戴着江杉送的耳环,还叫他“我的儿子”,显然是接受他了。
宋父没有恨热情,但也没有太冷淡,和江杉握了一下手。
他们没有交代别的,这几天的谈话也不像国内的长辈,喜欢事无巨细地交代,他们只是多像平辈一般地谈天谈地,这对江杉来说,是再自然不过地相处。
江杉送出去了礼物,宋父宋母也没有亏待他,几乎是在他送的东西的价值基础上翻倍给了他拜年礼,不过江杉觉得自己年纪不小了,真是不好意思收。
三年后,宋致炆和江杉在加州登记结婚并举办了简单的婚礼。
江家只有江妈妈、江爸爸以及小表弟苏然参加,而宋家也只接受了近亲参加婚礼。
江杉在此前一年已经跳槽做了另一家世界著名公司的大中华区ceo,男才男貌,堪称良配。
采采作为伴郎,陪着两人走了一路,在加州的阳光里,突然也想结婚了。
宋致炆和江杉在婚礼结束后在院子里种了两棵小树,种好后,江杉背着手站在树前眯着眼睛看树梢,宋致炆走过来握住他的手,问:“看什么呢?”
江杉说:“他们外国人根本不懂,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嗯。”宋致炆低头亲了一下他的耳朵,说:“它们会长在一起,根绕根,叶缠叶。”
他也盯着树梢看,在他的面前,这树就像会遇风就长,长成参天之树,即使他们死去,它们也在,做夫妻树,正好。
江爸爸也曾在江杉对他说他要和宋致炆结婚时不愿意接受地说他,“你和他在一起,莫要后悔。”
江杉说:“这有什么可后悔。不说别的,就说是他把我和我们家从绝境里带了出来,你们见到你们以前从不曾想过的风景,走到以前从不曾想过的世界,我所走的,也是一条我认为最好的路,爸爸,你说,你愿意我们倒退回从前,不曾和他有关联吗。”
江爸爸无言以对。
江杉没有说,他不知道多么感谢上苍,才有了
但江杉不想这么点事还要问宋致炆,所以只好自己去想了。
他最后决定走两种风格的中间款,里面穿得比较正式,外面加一件比较随性风的风衣,看起来便ok了。
宋致炆到的时候,他正换好了衣服,对着镜子盯着自己,很显然还在紧张。
这简直比他当年找工作面试还紧张了。
这么多年,他坐到现在的位置,基本上就没紧张过了,现在却这样。
宋致炆打开更衣室的门,看到江杉穿得整整齐齐对着镜子发呆,简直像是制服诱惑,不由心动,他觉得自己最近很有看到江杉就精虫上脑的趋势,所以赶紧收敛心神,走过去从他身后一把搂住他的肩膀,江杉吓了一跳,回头来看他,就被他吻住了,宋致炆本来不打算要怎么样的,但亲着亲着就伸手进他的衬衫里摸他的腰腹,而且还想摸进皮带束缚住的下身去。
江杉不得不抓住了他的手,好不容易离他远点,就说:“好不容易选好的衣服,别弄皱了。”
宋致炆笑着点头:“不错。”
两人一起下楼吃了早饭,然后江杉开车去店里拿礼物,他为宋母准备了一对翡翠耳环,价值二十八万,算是下了血本了,宋父则是一套精装书,据说这个作者是他的爱,宋致炆的姐姐妹妹和孩子都有礼物。
宋致炆没有阻止他,但是在他的钱夹里放了他的信用卡无需密码的副卡,不过江杉没有用。
宋致炆上次置办给他父母的礼物,绝不在这些的价值之下。
再说,这也本来就是他应该的。
宋致炆陪着江杉去拿了耳环,江杉将耳环捧在手里看的时候,又问宋致炆:“她会不会喜欢呢?”
宋致炆说:“很漂亮,我母亲很喜欢翡翠。”
江杉松了口气。
一般人家一向是约晚饭,但宋父宋母却约午饭,江杉开了他的车,宋致炆坐在副驾上,手里替他拿着几个首饰礼物盒子,他自己的车则由司机开着跟在后面。
城里空气不好,天色有点阴,到了双月湖附近,空气已经不错,天空蔚蓝,太阳很好,阳光明媚。
这次是按照宋致炆的指导从另一条路到了湖的另一边,围栏和大门很是气派,挡住了车的去路。
宋致炆下车按了门铃后,里面才开了大门,江杉把车开了进去,这是他第一次进这里面。
宋家人坐在草地上的椅子上玩,有男有女,宋致炆让他在主道边停了车,带着他下了车。
那些人已经看了过来,本来要穿的风衣还没来得及穿,江杉已经被宋致炆拉着手往那边走过去了。
宋致炆很随意地扣着他的手,说起来,这是两人第一次在外面手扣手,但宋致炆非常自然,江杉也放下心来,之前的所有紧张,在宋致炆牵着他的手走向他的家人时都烟消云散了。
宋家人不管私下里怎么样,此时却都是非常随和而温柔的。
宋致炆亲自去拿了礼物给了自己家人,甚至将给宋母的那对耳环亲自为她换上,说:“小江花了很大力气才拿到的。”
首饰对女人的吸引力非常大,不管这个女人年龄几何。宋母喜笑颜开,当然,一对耳环自然收买不了她,但她看江杉长相俊秀,为人温和,进退有度,优雅从容,和她儿子站在一起,堪为良配,她也就大大地放心了。
中国人大多是内敛的,特别是像她这种老一辈。
她也曾经为了了解儿子的性向和老头子去看同志骄傲大游行,但只让两人差点犯心脏病,现在看江杉并非是让他们无法理解的人,也就满足了。
江杉和宋家人,几乎人人都能搭上话,什么都能说上一些,他的笑容简直比阳光还让人舒坦。
宋致炆妹妹的小女儿比黎黎还小一点,一直非常大方的小姑娘,最初看到江杉却很害羞,之后甚至对宋致炆说:“舅舅,我能亲亲江叔叔吗?”
宋致炆对小孩子一向没辙也没有耐心,之前同这个小侄女一点也不熟,此时被她这么扯着裤腿,他才拿正眼看她。
他愕然后,说:“这个,你得去问他才行。”
小姑娘于是跑回她妈妈身边去了,只是偷偷打量江杉。
到午饭后,她才鼓起勇气去找江杉,说想亲他。
江杉已经在黎黎那里接受过很多次这种热情,他是真的很讨小孩子喜爱。
他把脸凑给她亲后,还握着她的小嫩手亲了亲她的手背,她喜笑颜开地跑回她妈妈身边去了,还小声说:“妈妈,你不觉得江叔叔非常帅吗?”
她妈妈笑着道:“嗯,对。”
但之后再转诉给宋致炆时,她就觉得好笑不已,“她以后一定是个追星族。”
宋父宋母没在国内多待,元宵没过就走了。而宋致炆的姐妹则离开得更早。
江杉前去机场送了他们,宋母很西化地拥抱了他,而且贴了贴他的面颊,耳朵上也正好戴着江杉送的耳环,还叫他“我的儿子”,显然是接受他了。
宋父没有恨热情,但也没有太冷淡,和江杉握了一下手。
他们没有交代别的,这几天的谈话也不像国内的长辈,喜欢事无巨细地交代,他们只是多像平辈一般地谈天谈地,这对江杉来说,是再自然不过地相处。
江杉送出去了礼物,宋父宋母也没有亏待他,几乎是在他送的东西的价值基础上翻倍给了他拜年礼,不过江杉觉得自己年纪不小了,真是不好意思收。
三年后,宋致炆和江杉在加州登记结婚并举办了简单的婚礼。
江家只有江妈妈、江爸爸以及小表弟苏然参加,而宋家也只接受了近亲参加婚礼。
江杉在此前一年已经跳槽做了另一家世界著名公司的大中华区ceo,男才男貌,堪称良配。
采采作为伴郎,陪着两人走了一路,在加州的阳光里,突然也想结婚了。
宋致炆和江杉在婚礼结束后在院子里种了两棵小树,种好后,江杉背着手站在树前眯着眼睛看树梢,宋致炆走过来握住他的手,问:“看什么呢?”
江杉说:“他们外国人根本不懂,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嗯。”宋致炆低头亲了一下他的耳朵,说:“它们会长在一起,根绕根,叶缠叶。”
他也盯着树梢看,在他的面前,这树就像会遇风就长,长成参天之树,即使他们死去,它们也在,做夫妻树,正好。
江爸爸也曾在江杉对他说他要和宋致炆结婚时不愿意接受地说他,“你和他在一起,莫要后悔。”
江杉说:“这有什么可后悔。不说别的,就说是他把我和我们家从绝境里带了出来,你们见到你们以前从不曾想过的风景,走到以前从不曾想过的世界,我所走的,也是一条我认为最好的路,爸爸,你说,你愿意我们倒退回从前,不曾和他有关联吗。”
江爸爸无言以对。
江杉没有说,他不知道多么感谢上苍,才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