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你的钱,如果你真的过意不去的话,那么就帮我做一件事吧。

    我问他是什么事,他却不说。

    他只是笑:我想好了再告诉你,一定不会让你很为难的。

    然后十多年过去,他孤身千里来投奔我。

    他赤着脚在我的公寓中乱逛,一边逛一边赞叹:真是了不得啊,一个人住这么大的公寓,打扫起来很辛苦吧。

    我回答:不会,有家政会定时过来清扫。

    那很贵的吧。他又问。

    我想了想,答:不,那点钱微不足道。

    他微笑:你果真成了大人物呢。在学校的时候就觉得你同其他人不一样,走路都目不斜视,对喜欢你的女生也很冷酷。

    我不记得有这种事。我说。

    我不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也没记得有女生喜欢我。

    你啊,果然很无情。

    他走到我身边,一手撑着桌角,微微弯下腰,在我耳边轻声的这样说。

    陌生而温热的气息喷在我的耳侧,让我有种领地被侵犯的警惕感,我身体向后,拉开与他距离。

    他却忽然说:我们做吧?

    我惊愕,看向他。

    我问:你在说什么?

    他却一脸无所谓的说:做爱啊,这个你不会不明白吧。

    好像在笑我过分大惊小怪。

    我皱起眉头:我是个男人。

    我知道啊。

    他笑,将身体附过来,双臂缠上我的身体。

    他的手指轻轻略过我的皮肤,隔着一层薄薄的睡衣,仿佛有电流流窜而过。

    他轻轻舔了我的耳朵一下,声音低沉而蛊惑:你没有试过吧,其实男人之间也可以做的。

    我或许被他引诱。

    我没有推开他。

    他用牙齿咬住镜片脱下我的眼镜,然后用舌头卷过我睫毛。我闭上眼睛,在黑暗中感觉那濡湿而温热的感觉。

    中学时候的我是一个孤僻的人,很少笑,也很少说话。

    他或许算得上我唯一的朋友。

    伤好之后,他就以我的朋友自诩,开始接近我。并不吵闹,也不过分纠缠。

    放学的时候,他会在门口等我,背靠着墙,百无聊赖的样子。

    看见我出来,立即笑嘻嘻的迎上来。

    只是这样而已。

    回家时穿过一条小路,僻静无人,路两旁长满野草,夏天时一片深浓浅淡的绿。他走在我前面,嘴巴里叼着一根狗尾草,嘴里哼着歌。

    我们就这样一路走回去。

    高中毕业时,我们没有考入同一间大学。

    最后那一天,所有人忙着离别忙着欢庆忙着狂热,他把我从人群中拉出来,一言不发的往外走。

    我从没有见过他这么安静的表情。

    他什么也没做。

    我们只是像从前那样,沉默的,一前一后的,再一次走完了那条无人的小路。

    他并未多说什么,而我也没有开口。

    那时草薰风暖,夏日正长。

    茂盛的狗尾草在风中发出沙沙的声音,像遥远的低语。

    他转身凝视我,轻声说: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这样一起走了吧。

    我点点头。

    毕竟已经毕业了,我可能不会再回来了吧。我说。

    他低头笑,说我:你可真是个无情的家伙,难道你一点都不留恋我吗?

    我疑惑的看着他。

    他却忽然又问:你还记得你答应为我做一件事吗?

    我点头,说:记得。你想好要我做什么了吗?

    我……

    他想说什么,但不知为何又闭上了嘴巴。

    他说:算了,还是让你欠着我吧。

    这样你就不会忘记我了。他笑着这样说。

    我想,他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我一直搞不懂他。

    我醒过来的时候,身边已经没有了人。

    偌大的房间里静悄悄的,仿佛一切不过是个梦。

    我拾起地上的裤子穿上,像他那样赤着脚走出卧室。

    清晨的光微微有点冷意,从百叶窗的缝隙中漏出来,我环视四周,属于他的一切痕迹都消失。

    我没有喊他的名字。

    我知道我并不会得到回应。

    他死了。

    据说是得罪了很厉害的人,整个人扔进江水中,尸体没有能够找到。

    但是没有人认为他还有生还的机会。

    他沉入江水时有没有想起我?

    这是发生在不久前的事情。

    不知道他走了多远的路才终于找到我。

    来进行这一场告别。

    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学校组织课外活动,参观一间寺庙。

    寺院中鸟语花香,香火鼎盛,佛祖像前跪着许多人,双手合十,神情虔诚。

    他在我身边,笑着问我:你有没有什么愿望希望佛祖帮你实现?

    我想了片刻,摇头。

    那是并没有想到什么希望实现的。

    现在想起来的话,我的确是有一个愿望。

    渺小的,微不足道的愿望。

    我希望再回到那一年的盛夏。

    有那样一条路,长长长长,路边长满繁茂的狗尾巴草,有风吹过,轻轻摇曳。

    你走在我的前面,背影挺拔。

    你不必回头,不必说话。

    少年的我远远的跟在你身后。

    一切都尚未发生,我还未曾察觉。

    你无须多看我一眼,也不要多说一句话。

    只要我们慢慢走,永远不要走到头。

    作者有话要说:  这仍然是篇he文

    he的部分被我吃掉了

    ☆、六千七百万年前

    姚家谦这个人,我第一次见,是在父亲的聚会上。

    他独自站在角落里,端一杯酒,脸色很平淡,仿佛要遗繁华于外的样子。

    在一群大腹便便、猥琐庸俗的中年老头子里,他显得格外显眼。

    他可能有三十岁?短发梳得整齐利落,两鬓略有灰白,眉梢很长,嘴唇很薄,总之是很有味道的一个男人。

    我问身边的堂姐:“那是谁?”

    堂姐百无聊间抽空帮我看了一眼,说:“哦,那是姚家谦。”

    这年我十八岁有余,正是神憎鬼厌的年纪,整天无事生非,胡作妄为。我因为与小明星打得火热,被父母禁足在家,停掉所有零花钱,每天都过得乏味至极。

    所以立志要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好让父母知道希望我安分守己是多么愚不可及的一件事。

    然后我就看见了姚家谦。

    姚家谦并不是个商人,他在大学当讲师,教地理还是地质那之类的东西。但是他继承大笔财产,身家十分可观。

    我想,他真是个异类,如果我有那么一大笔钱可以自由支配,早已经跑去花天酒地,纸醉金迷。但是他跑到国外念书,回来在大学教书。

    我眼珠子在眼眶里转了两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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