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季节,山林里的树木参天蔽日,将阳光遮掩住,同时也带来阵阵的阴凉。
两人背着大包小裹的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山林深处走。
车子开到山下就不能再往里开,只能选择徒步。
虽然身上背着像小山一样的物资,但林义却感受不到累,走了两个多小时依旧是脸不红气不喘的。
要放以前这会儿肯定累的脸红脖子粗。
甚至还想把自家媳妇也背到身上,反正她也没多重,不到一百斤的重量,完全就不是问题。
小狐妖表示拒绝,还提出要帮林义分担一下,林义也同样拒绝。
姑娘家家的,背着个小包就行。
就算这个姑娘力气很大,还长着尾巴,身体里还有法力,但也还是姑娘。
当然,从某种角度来说她也不是姑娘,应该属于被处理过的姑娘。
继续往里走,这里人迹罕至,各种古树参天,野生动物的乐园,平日可能只有护林员进来转悠几圈,或是某些科考人员,进来考察一下地址环境,或是各类野生动物的。
偶尔可能还会有喜欢探险的驴友进来,或许,往前倒个百八十年的,可能还会有进山打猎的,但现在不能叫打猎,得叫偷猎,就属于违法行为。
除了上述的这些人以外,估计没什么人会往这里跑。
毕竟人迹罕至的地方往往代表着危险,尤其一对年轻男女的组合,就更是大型猛兽的目标。
男的肉质紧实,顶饱,可以当正餐,女的肉质细嫩,完全可以充当饭后甜点。
但林义觉得以他们目前的实力,只要不碰到传说中的大仙什么的,危险的应该只有猛兽。
再者说,刚进山那会儿,山口处立着个牌子,上面写着:放火烧山,牢底坐穿。
从这一点来看,这个地方偏是偏了点,但还是讲法律的。
并不像无人区之类的地方,讲究的全是丛林法则。
哦,这里好像才是真正的丛林。
那遇到猛兽怎么办,貌似还只能跑,毕竟根据这个动物保护法,越是凶猛的动物越是受到保护,随意伤害是犯法的。
而像这种深山老林里,牢底坐穿兽应该挺多的。
跑的快的应该也挺多,估计自己俩人跑不过人家,就只能痛下杀手。
然后蹲笆篱子。
不过没关系。
因为法外狂徒张三说过,可以紧急避险。
到时候就说自己快饿死了,所以才吃的。
嗯,就这么干。
靠谱。
想到这,林义又突然觉得哪里不对,思索一会之后,终于找到了盲点。
好像...他们这次进山旅游的目的就是来寻找传说中的大仙儿,换句话来说,他们就是来寻找危险的。
就属于偏向虎山行的那种。
但大仙儿应该上哪儿去找?
谁知道大仙儿在哪儿住?
又不是国家居民,给发个身份证,上面写着哪个省哪个市哪个县哪个村的,都能精确到门牌号。
反正也没有详细地址,林义也就只能带着小狐妖往老林子里深入,一直深入,就当是欣赏风景,陶冶情操。
一路上倒是没有出现什么异常,甚至路程显得有些枯燥,除了石头,就是树,除了树,就是石头,甚至基本上都没碰到什么动物。
从上午时分一直走到黄昏,直到天色将黑,俩人才找到一处适合扎营的地方。
一处溪流的旁边,潺潺的流水清澈见底,应该可以直接饮用。
在野外时,只要确保了饮用水的问题,其他的基本都不是问题。
林义费了大半天功夫把帐篷搭起来,然后把锅支上,这才提着桶,拿着瓢去溪流边舀水,小狐妖则负责去捡柴禾。
来到溪流旁蹲下身子,刚想舀水,他却被什么东西吸引了目光。
一个白色的塑料袋浮在水面上,在夜色中很是显眼。
之所以没有顺着水流漂走,是因为被一截延伸到水中的树杈给勾住。
林义伸手把塑料袋拿下来,反复看上两眼,塑料袋看起来还很新的样子。
说明在他们之前有人来过此处,而且还是不久之前,最迟不过两三天的样子。
他回身往来时的方向眺望一下。
按照他们的行进速度,从进山到安营扎寨用了八九个小时的时间,大概走了七八十公里的路程。
也就是说,此地已经算是老林子的深处。
但没想到这么深入的地方,几天之前竟然还有人来过这里,而且还扔下了一个塑料袋。
现在的驴友真是一点公德心都没有,随手乱丢白色垃圾。
不知道塑料袋降解需要几百年么?
林义对这位不知名的驴友表示嫌弃,自顾自的感慨一番,把塑料袋随手往兜里一塞,继续舀水。
拿着水回到帐篷跟前,支起来的大锅旁边已经堆放了满满当当的柴禾,但却没看到小狐妖的身影。
林义四处环顾一下,发现目标,她正蹲在溪流边,似乎在洗什么东西。
至于洗的是什么,大晚上也看不清楚。
不过这都无所谓,只要媳妇没丢就行。
把柴火塞到锅底下,用打火机点燃,把水倒进去,等水烧开,然后将之前准备的肉干,泡面,火腿肠之类的东西统统下进去,一锅炖。
深山老林里能吃到一口热腾腾的泡面,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
林义钻进帐篷里,在背包里翻找一番,找出碗筷。
而等他拿着碗筷从帐篷里出来时,自家的傻媳妇也已经回来,并且正蹲在锅边,往锅里下什么东西。
“你往里面扔的什么东西?”林义问道。
黑漆漆的山林夜色,燃起的火光,咕咕冒泡的大铁锅。
再搭配上她此时的动作,一边往里下东西,一边还用勺子翻滚搅动着。
无端的升起几分阴森。
总感觉她是在下毒。
“蘑菇。”
“蘑菇?”林义一怔,没想到这妮子捡个柴禾,竟然还客串一把采蘑菇的小姑娘。
“嗯,我采到了好多野生蘑菇。”
“野生的毒蘑菇吗?”林义莫名怀疑,野生蘑菇的品类那么多,而且大部分都有毒性,弄不好这妮子就是在下毒。
“不算是。”
“什么叫不算是?”
闻言,林义心里莫名有种不祥的预感,连忙走到锅边看上一眼,锅里咕嘟翻滚也认不出来,索性从她手里拿过一朵蘑菇,仔细的查看几遍,又用手抠破上面的一点表皮。
然后里面的菌肉瞬间由黄色转变成了绿色,紧接着变成了紫色,最后成了靛蓝色。
看到这幅场景,林义沉默下来。
好家伙,跟led灯似的,都特么会变色,这玩意儿怕不是吃了要升天?
“这个东西叫见手青,我查过,是一种牛肝菌,虽然有点毒,但只要煮熟了吃就没事。”
小白很贴心的帮林义科普,并对他的孤陋寡闻表示嫌弃,随后抢过他手里的蘑菇,连同自己手里剩下的几朵一并下到了锅里。
“.......”
林义没有言语,看着锅里翻滚的蘑菇,眼皮忍不住跳动几下。
但愿这不是自己的最后一餐。
可千万别就这一顿让阎王爷给收了去。
两人背着大包小裹的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山林深处走。
车子开到山下就不能再往里开,只能选择徒步。
虽然身上背着像小山一样的物资,但林义却感受不到累,走了两个多小时依旧是脸不红气不喘的。
要放以前这会儿肯定累的脸红脖子粗。
甚至还想把自家媳妇也背到身上,反正她也没多重,不到一百斤的重量,完全就不是问题。
小狐妖表示拒绝,还提出要帮林义分担一下,林义也同样拒绝。
姑娘家家的,背着个小包就行。
就算这个姑娘力气很大,还长着尾巴,身体里还有法力,但也还是姑娘。
当然,从某种角度来说她也不是姑娘,应该属于被处理过的姑娘。
继续往里走,这里人迹罕至,各种古树参天,野生动物的乐园,平日可能只有护林员进来转悠几圈,或是某些科考人员,进来考察一下地址环境,或是各类野生动物的。
偶尔可能还会有喜欢探险的驴友进来,或许,往前倒个百八十年的,可能还会有进山打猎的,但现在不能叫打猎,得叫偷猎,就属于违法行为。
除了上述的这些人以外,估计没什么人会往这里跑。
毕竟人迹罕至的地方往往代表着危险,尤其一对年轻男女的组合,就更是大型猛兽的目标。
男的肉质紧实,顶饱,可以当正餐,女的肉质细嫩,完全可以充当饭后甜点。
但林义觉得以他们目前的实力,只要不碰到传说中的大仙什么的,危险的应该只有猛兽。
再者说,刚进山那会儿,山口处立着个牌子,上面写着:放火烧山,牢底坐穿。
从这一点来看,这个地方偏是偏了点,但还是讲法律的。
并不像无人区之类的地方,讲究的全是丛林法则。
哦,这里好像才是真正的丛林。
那遇到猛兽怎么办,貌似还只能跑,毕竟根据这个动物保护法,越是凶猛的动物越是受到保护,随意伤害是犯法的。
而像这种深山老林里,牢底坐穿兽应该挺多的。
跑的快的应该也挺多,估计自己俩人跑不过人家,就只能痛下杀手。
然后蹲笆篱子。
不过没关系。
因为法外狂徒张三说过,可以紧急避险。
到时候就说自己快饿死了,所以才吃的。
嗯,就这么干。
靠谱。
想到这,林义又突然觉得哪里不对,思索一会之后,终于找到了盲点。
好像...他们这次进山旅游的目的就是来寻找传说中的大仙儿,换句话来说,他们就是来寻找危险的。
就属于偏向虎山行的那种。
但大仙儿应该上哪儿去找?
谁知道大仙儿在哪儿住?
又不是国家居民,给发个身份证,上面写着哪个省哪个市哪个县哪个村的,都能精确到门牌号。
反正也没有详细地址,林义也就只能带着小狐妖往老林子里深入,一直深入,就当是欣赏风景,陶冶情操。
一路上倒是没有出现什么异常,甚至路程显得有些枯燥,除了石头,就是树,除了树,就是石头,甚至基本上都没碰到什么动物。
从上午时分一直走到黄昏,直到天色将黑,俩人才找到一处适合扎营的地方。
一处溪流的旁边,潺潺的流水清澈见底,应该可以直接饮用。
在野外时,只要确保了饮用水的问题,其他的基本都不是问题。
林义费了大半天功夫把帐篷搭起来,然后把锅支上,这才提着桶,拿着瓢去溪流边舀水,小狐妖则负责去捡柴禾。
来到溪流旁蹲下身子,刚想舀水,他却被什么东西吸引了目光。
一个白色的塑料袋浮在水面上,在夜色中很是显眼。
之所以没有顺着水流漂走,是因为被一截延伸到水中的树杈给勾住。
林义伸手把塑料袋拿下来,反复看上两眼,塑料袋看起来还很新的样子。
说明在他们之前有人来过此处,而且还是不久之前,最迟不过两三天的样子。
他回身往来时的方向眺望一下。
按照他们的行进速度,从进山到安营扎寨用了八九个小时的时间,大概走了七八十公里的路程。
也就是说,此地已经算是老林子的深处。
但没想到这么深入的地方,几天之前竟然还有人来过这里,而且还扔下了一个塑料袋。
现在的驴友真是一点公德心都没有,随手乱丢白色垃圾。
不知道塑料袋降解需要几百年么?
林义对这位不知名的驴友表示嫌弃,自顾自的感慨一番,把塑料袋随手往兜里一塞,继续舀水。
拿着水回到帐篷跟前,支起来的大锅旁边已经堆放了满满当当的柴禾,但却没看到小狐妖的身影。
林义四处环顾一下,发现目标,她正蹲在溪流边,似乎在洗什么东西。
至于洗的是什么,大晚上也看不清楚。
不过这都无所谓,只要媳妇没丢就行。
把柴火塞到锅底下,用打火机点燃,把水倒进去,等水烧开,然后将之前准备的肉干,泡面,火腿肠之类的东西统统下进去,一锅炖。
深山老林里能吃到一口热腾腾的泡面,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
林义钻进帐篷里,在背包里翻找一番,找出碗筷。
而等他拿着碗筷从帐篷里出来时,自家的傻媳妇也已经回来,并且正蹲在锅边,往锅里下什么东西。
“你往里面扔的什么东西?”林义问道。
黑漆漆的山林夜色,燃起的火光,咕咕冒泡的大铁锅。
再搭配上她此时的动作,一边往里下东西,一边还用勺子翻滚搅动着。
无端的升起几分阴森。
总感觉她是在下毒。
“蘑菇。”
“蘑菇?”林义一怔,没想到这妮子捡个柴禾,竟然还客串一把采蘑菇的小姑娘。
“嗯,我采到了好多野生蘑菇。”
“野生的毒蘑菇吗?”林义莫名怀疑,野生蘑菇的品类那么多,而且大部分都有毒性,弄不好这妮子就是在下毒。
“不算是。”
“什么叫不算是?”
闻言,林义心里莫名有种不祥的预感,连忙走到锅边看上一眼,锅里咕嘟翻滚也认不出来,索性从她手里拿过一朵蘑菇,仔细的查看几遍,又用手抠破上面的一点表皮。
然后里面的菌肉瞬间由黄色转变成了绿色,紧接着变成了紫色,最后成了靛蓝色。
看到这幅场景,林义沉默下来。
好家伙,跟led灯似的,都特么会变色,这玩意儿怕不是吃了要升天?
“这个东西叫见手青,我查过,是一种牛肝菌,虽然有点毒,但只要煮熟了吃就没事。”
小白很贴心的帮林义科普,并对他的孤陋寡闻表示嫌弃,随后抢过他手里的蘑菇,连同自己手里剩下的几朵一并下到了锅里。
“.......”
林义没有言语,看着锅里翻滚的蘑菇,眼皮忍不住跳动几下。
但愿这不是自己的最后一餐。
可千万别就这一顿让阎王爷给收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