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 杨戬,做天帝吧!
“没道理吗?”
杨戬兄妹疑惑地看着周考。
虽然不想承认,但其实刚才的话,还是有不少道理的呀。
“来,我跟你们慢慢聊。还有你们也可以听一听的。”周考笑着同小悟空几人说了句,然后道,“一点一点算。首先,爱不是欲,这是你们说的,其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问题在于,规矩永远是对的吗?若是如此,为何当年是禅让制,如今就变成了世袭制?那到底是哪个规矩有错?”
“是过去的规矩错了!”杨戬双眼放光道。
“没错,规矩立下,是为了约束,是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但这是立下规矩时候的社会,而社会是会发展的,世界是前进的,所以人间的法律,尚且要不断更改,而天庭呢?他没有更改!而不合时宜的律法,就必然会引起不合时宜的事情,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因为压迫而反抗,有错吗?难道要死守规矩,去死?”周考道。
“所以我母亲没有错,错的是天条?”杨戬双眼放光道,是天条没有来得及更改。
“可以这么说,天条有天条的弊端,而这些弊端初时,没有事情,但随着时间的积累,就会变成大弊端,最终爆发出来,你母亲是第一个,但绝不会是最后一个。甚至就是因为她的第一个,从而让天条有更改的机会。”周考道。
“所以为了避免同样的悲剧发生,我们不仅要救母亲,还要更改天条!”杨戬锐意昂扬道,一下子找到了自己未来倾尽一生之力也要达成的目标。
“啪~”
一边椅子上的玉鼎真人突然跌在地上。
妈呀,你们要做什么啊?
我是不是不该来这里的?
我听到什么?
更改天条?
妈呀,那是上古大神制定的规则,玉帝王母完善,你们来,这是要把天给捅了。
这里有地缝吗?我想钻进去!
周考看了眼玉鼎真人,没有对他说话,而是继续看向杨戬道:“这还不够!”
“这还不够?”杨戬惊讶道。
“不够!你要清楚一件事情,立法、司法、执法,三者皆佳,三界才有发展,而如今立法不佳只是其次,关键在于司法!法律在不同人手中,所造成的效果就不同。法律本身是可以被曲解的,而且法律本身只是道德的最低底线,不犯法,不代表就可以做,所以,关键不仅仅在于法,而在于人!”周考道。
“在于人?”杨戬露出一丝疑惑。
“不错,天有天规,地有地法。天规规定,仙凡不得相恋,仙人不得动情,但他从来没有约束凡人,凡人由凡人朝廷统治,且不说天条问题,就算是你母亲有罪,可他天庭凭什么杀害你父亲呢?你父亲又不是仙!他哪来的资格约束?这合法吗?”周考道。
不得不说,宝前世界,天庭是最奇葩的。
其余的仙凡之恋,一般只针对仙女。
牛郎织女,人家只是把织女抓回来,关起来。
就是欢天喜地七仙女,也就是把七仙女抓回去,剔仙骨。
都没动凡人。
因为仙管仙,凡管凡。
可是宝前,不一样,他连凡人都杀了!
杨戬和杨婵对视一眼,眼神放光,对哦,这不合法啊!
你们凭什么杀我父亲?
有什么道理,我父亲不是神仙,他不需要遵守天条。
而凡间律法,有哪一条说不可以和仙人恋爱生子了?
反而是你们神仙违反天条,杀我凡人!
杨戬想通之后,身上杀气暴增,道:“我明白了,恩公的意思是,不仅是要立下新天条,还要司法和执法!”
“不错,若是想要这等悲剧不再发生,就要立法、执法、司法一起!”周考道。
“立法司法执法一起?可这要如何做啊?难道要二哥去天庭做官?而且做官,也没有这样的官。”杨婵疑惑道。
“我绝不会去做那天庭的官。”杨戬不假思索道,他宁死也不愿意做天庭的官。
“我也没想让你去做天庭的官,天庭真正掌握这三种权力的人,也不是仙官,而是凌霄宝殿,那张龙椅上的人!你去做官,也是束手束脚,根本无用。”周考道。
说实在的,他对杨戬原本的一些行为,本身也有些迷惑。
认为天条掌握在自己手里,伤害能降低到最低,所以需要司法天神的位置,维护三界众生。
可是这指标不治本的行为,到头来约束的只是他自己。
这个三界,真正的危害,是谁?
是天条吗?
错,是玉帝,是王母!
仙凡相恋,是仙动情,假设仙凡责任一半一半,可首先请问你们有什么权利对凡人动手?
而且,妹妹瑶姬与凡人相爱,镇压瑶姬永生,击杀凡人;女儿七公主和凡人相爱,幽禁十年,然后凡人打入万劫不复之地;八公主和凡人相爱,八公主被贬昆仑面壁,永生不得回转天界,然后凡人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超生……
一个个脸要不要的?
而且,就这儿?
杀瑶姬,派出十大金乌。
十日凌空,活活晒死瑶姬,可凡间多少生灵因此蒙难?
杨戬打上天庭,放出除了龙族之外没有生灵可以存活的弱水,然后水淹地界。
几乎覆灭整个人间。
凡间举子,科举不成,骂天三声。
正常世界,凡人怒骂,随便了。
苛刻点的东游记世界,因为骂的人是费长房,是神仙,所以让他轮回,但也就是个人而已。
然而这个世界的玉帝,直接让龙族下暴雨,淹没举子所在的荆州,要淹死整个荆州的人!
一桩桩一件件,哪个不罪大恶极?
哪个不比仙女谈恋爱来的危害大?
哪个不是罪孽滔天?
可最后呢?
玉帝他本人受到一点点惩罚了吗?
没有,三界是他的私有,所以他可以毁灭三界。
法不责己,只责下。
然而,这下,还是分利害关系的。
瑶池总管,天奴。
一个奴才。
下凡追踪八公主思凡,被八公主打伤,为了疗伤,残害了下界十数个婴儿。
被杨戬绑了,重罚,又被玉帝王母提审。
本来是要问罪的,结果一说八公主的事,为了八公主的家丑不外扬,选择不惩戒。
甚至最后还让天奴这样的东西,当了杨戬的顶头上司!
杨戬为了他心里的苍生,一步步后退,委曲求全,甚至向天奴低头,避免百姓遭殃。
但他这样做,仍旧在维持天庭统治,让玉帝王母两个人继续随意地下令。
让他们可以作威作福,而他提供武力保护。
真为苍生,直接走到南郡上面,说一句,谁敢下暴雨,诛杀。
龙族敢下暴雨?
就这世界的玉帝王母敢动?
“那要如何?”杨戬问道。
“人间继承是父死子继,没有舅死甥继,但没有,不代表不可以。杨戬,为了三界,这天帝之位,你坐吗?”周考看着杨戬道。
杨戬兄妹疑惑地看着周考。
虽然不想承认,但其实刚才的话,还是有不少道理的呀。
“来,我跟你们慢慢聊。还有你们也可以听一听的。”周考笑着同小悟空几人说了句,然后道,“一点一点算。首先,爱不是欲,这是你们说的,其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问题在于,规矩永远是对的吗?若是如此,为何当年是禅让制,如今就变成了世袭制?那到底是哪个规矩有错?”
“是过去的规矩错了!”杨戬双眼放光道。
“没错,规矩立下,是为了约束,是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但这是立下规矩时候的社会,而社会是会发展的,世界是前进的,所以人间的法律,尚且要不断更改,而天庭呢?他没有更改!而不合时宜的律法,就必然会引起不合时宜的事情,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因为压迫而反抗,有错吗?难道要死守规矩,去死?”周考道。
“所以我母亲没有错,错的是天条?”杨戬双眼放光道,是天条没有来得及更改。
“可以这么说,天条有天条的弊端,而这些弊端初时,没有事情,但随着时间的积累,就会变成大弊端,最终爆发出来,你母亲是第一个,但绝不会是最后一个。甚至就是因为她的第一个,从而让天条有更改的机会。”周考道。
“所以为了避免同样的悲剧发生,我们不仅要救母亲,还要更改天条!”杨戬锐意昂扬道,一下子找到了自己未来倾尽一生之力也要达成的目标。
“啪~”
一边椅子上的玉鼎真人突然跌在地上。
妈呀,你们要做什么啊?
我是不是不该来这里的?
我听到什么?
更改天条?
妈呀,那是上古大神制定的规则,玉帝王母完善,你们来,这是要把天给捅了。
这里有地缝吗?我想钻进去!
周考看了眼玉鼎真人,没有对他说话,而是继续看向杨戬道:“这还不够!”
“这还不够?”杨戬惊讶道。
“不够!你要清楚一件事情,立法、司法、执法,三者皆佳,三界才有发展,而如今立法不佳只是其次,关键在于司法!法律在不同人手中,所造成的效果就不同。法律本身是可以被曲解的,而且法律本身只是道德的最低底线,不犯法,不代表就可以做,所以,关键不仅仅在于法,而在于人!”周考道。
“在于人?”杨戬露出一丝疑惑。
“不错,天有天规,地有地法。天规规定,仙凡不得相恋,仙人不得动情,但他从来没有约束凡人,凡人由凡人朝廷统治,且不说天条问题,就算是你母亲有罪,可他天庭凭什么杀害你父亲呢?你父亲又不是仙!他哪来的资格约束?这合法吗?”周考道。
不得不说,宝前世界,天庭是最奇葩的。
其余的仙凡之恋,一般只针对仙女。
牛郎织女,人家只是把织女抓回来,关起来。
就是欢天喜地七仙女,也就是把七仙女抓回去,剔仙骨。
都没动凡人。
因为仙管仙,凡管凡。
可是宝前,不一样,他连凡人都杀了!
杨戬和杨婵对视一眼,眼神放光,对哦,这不合法啊!
你们凭什么杀我父亲?
有什么道理,我父亲不是神仙,他不需要遵守天条。
而凡间律法,有哪一条说不可以和仙人恋爱生子了?
反而是你们神仙违反天条,杀我凡人!
杨戬想通之后,身上杀气暴增,道:“我明白了,恩公的意思是,不仅是要立下新天条,还要司法和执法!”
“不错,若是想要这等悲剧不再发生,就要立法、执法、司法一起!”周考道。
“立法司法执法一起?可这要如何做啊?难道要二哥去天庭做官?而且做官,也没有这样的官。”杨婵疑惑道。
“我绝不会去做那天庭的官。”杨戬不假思索道,他宁死也不愿意做天庭的官。
“我也没想让你去做天庭的官,天庭真正掌握这三种权力的人,也不是仙官,而是凌霄宝殿,那张龙椅上的人!你去做官,也是束手束脚,根本无用。”周考道。
说实在的,他对杨戬原本的一些行为,本身也有些迷惑。
认为天条掌握在自己手里,伤害能降低到最低,所以需要司法天神的位置,维护三界众生。
可是这指标不治本的行为,到头来约束的只是他自己。
这个三界,真正的危害,是谁?
是天条吗?
错,是玉帝,是王母!
仙凡相恋,是仙动情,假设仙凡责任一半一半,可首先请问你们有什么权利对凡人动手?
而且,妹妹瑶姬与凡人相爱,镇压瑶姬永生,击杀凡人;女儿七公主和凡人相爱,幽禁十年,然后凡人打入万劫不复之地;八公主和凡人相爱,八公主被贬昆仑面壁,永生不得回转天界,然后凡人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超生……
一个个脸要不要的?
而且,就这儿?
杀瑶姬,派出十大金乌。
十日凌空,活活晒死瑶姬,可凡间多少生灵因此蒙难?
杨戬打上天庭,放出除了龙族之外没有生灵可以存活的弱水,然后水淹地界。
几乎覆灭整个人间。
凡间举子,科举不成,骂天三声。
正常世界,凡人怒骂,随便了。
苛刻点的东游记世界,因为骂的人是费长房,是神仙,所以让他轮回,但也就是个人而已。
然而这个世界的玉帝,直接让龙族下暴雨,淹没举子所在的荆州,要淹死整个荆州的人!
一桩桩一件件,哪个不罪大恶极?
哪个不比仙女谈恋爱来的危害大?
哪个不是罪孽滔天?
可最后呢?
玉帝他本人受到一点点惩罚了吗?
没有,三界是他的私有,所以他可以毁灭三界。
法不责己,只责下。
然而,这下,还是分利害关系的。
瑶池总管,天奴。
一个奴才。
下凡追踪八公主思凡,被八公主打伤,为了疗伤,残害了下界十数个婴儿。
被杨戬绑了,重罚,又被玉帝王母提审。
本来是要问罪的,结果一说八公主的事,为了八公主的家丑不外扬,选择不惩戒。
甚至最后还让天奴这样的东西,当了杨戬的顶头上司!
杨戬为了他心里的苍生,一步步后退,委曲求全,甚至向天奴低头,避免百姓遭殃。
但他这样做,仍旧在维持天庭统治,让玉帝王母两个人继续随意地下令。
让他们可以作威作福,而他提供武力保护。
真为苍生,直接走到南郡上面,说一句,谁敢下暴雨,诛杀。
龙族敢下暴雨?
就这世界的玉帝王母敢动?
“那要如何?”杨戬问道。
“人间继承是父死子继,没有舅死甥继,但没有,不代表不可以。杨戬,为了三界,这天帝之位,你坐吗?”周考看着杨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