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婚,李修瑾出生福王府,身份上至少还能过得去,但是傅千桦呢,区区一个落魄伯府公子,竟然就把黎家嫡长子给拐走,想想怎么都不是个滋味儿。
同时也更加坚定了他们的想法,黎家人果然只喜欢双儿。
其间,成安伯府还跑出来闹过事,想当傅千桦的娘家人,这时候他们完全忘记当初所为,只想凭借长辈的身份攀关系,再怎么说成安伯也是傅千桦的二叔。
林以轩毫不客气将他们给打发了,看见成安伯府,他就想起了靖安侯府,这样的娘家,不如不要。
黎耀楠手段狠辣,有他出手,成安伯府唯有灰溜溜地走,再不然,可就不止产业出事那么简单。
一年后,黎旭任满,回京成亲。
同年底,黎熙成婚。
次年,黎旭带着夫郎外地上任,年底的时候,傅千桦查出身孕,隔年就生了一个大胖小子。
与此同时,李修瑾也被查出怀有身孕,一举得男。
黎府可谓双喜临门,长子,次子都有了后代,这是人丁兴旺的象征。
两年后,傅千桦又生了一个儿子,这一生,他一共生了四个儿子,妻凭夫贵荣耀一生,与黎旭夫夫和睦,从未红过脸,恩爱到老。
有时候,他会回忆起,当初他孤立无援,黎旭突然站出来说话,高大的身影像是发着光,散着热,耀眼的令人不可直视,是不是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心动了。
缘分,就是这样妙不可言。
相比起黎旭夫夫的和睦,黎熙的日子,那可是鸡飞狗跳,小两口打打闹闹,床头打架床尾和,旁人有心想要劝两句,夫夫俩立马齐心协力,搞的人狗拿耗子,气得心疼。
不过,只凭李修瑾生了五个儿子两个双儿,就能看出他们夫夫的感情很好。
生么子的时候,李修瑾已经四十三岁,羞得他再次跟黎熙大干一场,老蚌生珠,丢死人了。
当然,所谓大干一场,是他打,黎熙伸出脸来给他打,不要脸到这种程度,黎熙也算是头一人。
谁都没有想到,当初京城的小霸王,竟然会这样疼夫郎,羡煞人也。
不过,自从小霸王有了聪明夫郎,那就跟有了军师一样,惹祸的次数是少了,那是人家手段高了,夫夫俩确实绝配。
黎熙不喜欢官场是非,皇帝就把他派到御林军,只听皇帝一人号令。
黎旭也在三十岁那年,官居二品。
黎耀楠眼见两个儿子都有出息,孙子也快要参加科举,五十岁一到,他便给皇上递了辞呈。
他能有如今的地位,凭的便是进退有度,皇上年纪大了,皇位坐稳了,人也就变了。
高处不甚寒,皇上现在对他依然很好,可是那份好中隐隐多了几分忌惮,当他和皇权有冲突的时候,皇上必定不会顾念以往情份,与其如此,还不如他知情识趣一些,正好给旭儿腾位置。
后世传颂:
黎耀楠的一生政绩无数,改革了不少政令,他和世宗皇帝的师徒情份流传千古,他和夫郎的感情,更是一段美好佳话,引得无数闺中女儿心怀向往,更引得无数双儿心怀斗志,以林以轩做为榜样。
据说,三百年以后,朝代更新,便出现过一位双子皇后,从此,双儿的地位彻底改变。
黎耀楠这辈子活了七十三岁,和夫郎同年去世,要说这一生他有什么遗憾,那便是他的儿子黎晨。
一次冬狩,黎晨二十二岁那年,突然在围场失踪,事后只在案发现场找到一个方形器具,黎耀楠拿着器具双手颤抖,激动得不能自已,林以轩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黎晨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黎府却坚决不摆丧宴,直到死,林以轩都坚持认定,他的晨儿还活着,并且一定活得很好。
除此之外,夫夫俩一生顺遂,子孙满堂,黎家兴旺,那个方形器具也成为了黎家人的传家宝。
这也是后世的不解之谜,为什么那个方形器具,看起来那么像是手机......
第139章 番外完
白雪皑皑,腊月寒霜。
皇帝近日兴致高昂,又是一年一度冬狩的日子,且看大晋好儿郎。
一群摩拳擦掌的世家子弟当中,一道月白色身影格外醒目,白马,金鞍,腰间系着赤红鞭,靴子上扣着一柄匕首,一袭貂皮斗篷精美华贵,他这哪里是狩猎,分明就是来郊游。
不过,若是知道他是谁,人们就不会说这话了。
只见少年举起弩gong,射向雪白的一片丛林中,倏然,一只兔子钻了出来,身上正正插着一支利箭。
“晨公子好箭法。”
“客气。”少年昂首一笑,极其骄傲,他清俊的容颜,竟会让人产生一种百花失色错觉。
皇帝笑看着身旁一位大臣:“晨儿的箭法又进益了。”
黎耀楠洒然一笑,面带得色:“我家晨儿自然很好。”
皇帝调侃:“也不知将来他会便宜了谁?”
黎耀楠脸一黑:“我养晨儿一辈子。”
皇帝蹙蹙眉,不赞同道:“还是再看看罢,今日参加围猎者,全是有出息的世家子弟,若有中意者,朕给他们赐婚便是。”
黎耀楠沉默,一晃眼晨儿都二十二岁了,求亲之人不是没有,只是晨儿不愿,他也无法,从前怕晨儿吃亏,总给晨儿灌输负心汉的故事,如今想来,也不知是对是错。
黎耀楠叹息一声:“由他去罢。”
皇帝见状也不多言,黎晨算起来是他师弟,黎家若一直知情识趣,照顾他一生又何妨。
“晨公子,咱们比划比划,看谁今日狩猎多。”
黎晨挑眉一笑:“好啊,什么彩头?”
“黎大人的手札,你若输了,给我三本。”
“行,你若输了,你家的琉璃屏风我要了。”
“一言为定。”
“驾!”
少年人意气风发,策马奔往山林。
黎晨不负林以轩期望,真正成为了才名远扬的双儿公子,他做到了比男人更出色,比女人更有才情,提起他,没人不赞一个好。
他是人们争相追捧的晨公子,他是一种潮流,一种时尚,他的风范,他说的话,他写的诗,他的衣着打扮,都成为
同时也更加坚定了他们的想法,黎家人果然只喜欢双儿。
其间,成安伯府还跑出来闹过事,想当傅千桦的娘家人,这时候他们完全忘记当初所为,只想凭借长辈的身份攀关系,再怎么说成安伯也是傅千桦的二叔。
林以轩毫不客气将他们给打发了,看见成安伯府,他就想起了靖安侯府,这样的娘家,不如不要。
黎耀楠手段狠辣,有他出手,成安伯府唯有灰溜溜地走,再不然,可就不止产业出事那么简单。
一年后,黎旭任满,回京成亲。
同年底,黎熙成婚。
次年,黎旭带着夫郎外地上任,年底的时候,傅千桦查出身孕,隔年就生了一个大胖小子。
与此同时,李修瑾也被查出怀有身孕,一举得男。
黎府可谓双喜临门,长子,次子都有了后代,这是人丁兴旺的象征。
两年后,傅千桦又生了一个儿子,这一生,他一共生了四个儿子,妻凭夫贵荣耀一生,与黎旭夫夫和睦,从未红过脸,恩爱到老。
有时候,他会回忆起,当初他孤立无援,黎旭突然站出来说话,高大的身影像是发着光,散着热,耀眼的令人不可直视,是不是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心动了。
缘分,就是这样妙不可言。
相比起黎旭夫夫的和睦,黎熙的日子,那可是鸡飞狗跳,小两口打打闹闹,床头打架床尾和,旁人有心想要劝两句,夫夫俩立马齐心协力,搞的人狗拿耗子,气得心疼。
不过,只凭李修瑾生了五个儿子两个双儿,就能看出他们夫夫的感情很好。
生么子的时候,李修瑾已经四十三岁,羞得他再次跟黎熙大干一场,老蚌生珠,丢死人了。
当然,所谓大干一场,是他打,黎熙伸出脸来给他打,不要脸到这种程度,黎熙也算是头一人。
谁都没有想到,当初京城的小霸王,竟然会这样疼夫郎,羡煞人也。
不过,自从小霸王有了聪明夫郎,那就跟有了军师一样,惹祸的次数是少了,那是人家手段高了,夫夫俩确实绝配。
黎熙不喜欢官场是非,皇帝就把他派到御林军,只听皇帝一人号令。
黎旭也在三十岁那年,官居二品。
黎耀楠眼见两个儿子都有出息,孙子也快要参加科举,五十岁一到,他便给皇上递了辞呈。
他能有如今的地位,凭的便是进退有度,皇上年纪大了,皇位坐稳了,人也就变了。
高处不甚寒,皇上现在对他依然很好,可是那份好中隐隐多了几分忌惮,当他和皇权有冲突的时候,皇上必定不会顾念以往情份,与其如此,还不如他知情识趣一些,正好给旭儿腾位置。
后世传颂:
黎耀楠的一生政绩无数,改革了不少政令,他和世宗皇帝的师徒情份流传千古,他和夫郎的感情,更是一段美好佳话,引得无数闺中女儿心怀向往,更引得无数双儿心怀斗志,以林以轩做为榜样。
据说,三百年以后,朝代更新,便出现过一位双子皇后,从此,双儿的地位彻底改变。
黎耀楠这辈子活了七十三岁,和夫郎同年去世,要说这一生他有什么遗憾,那便是他的儿子黎晨。
一次冬狩,黎晨二十二岁那年,突然在围场失踪,事后只在案发现场找到一个方形器具,黎耀楠拿着器具双手颤抖,激动得不能自已,林以轩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黎晨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黎府却坚决不摆丧宴,直到死,林以轩都坚持认定,他的晨儿还活着,并且一定活得很好。
除此之外,夫夫俩一生顺遂,子孙满堂,黎家兴旺,那个方形器具也成为了黎家人的传家宝。
这也是后世的不解之谜,为什么那个方形器具,看起来那么像是手机......
第139章 番外完
白雪皑皑,腊月寒霜。
皇帝近日兴致高昂,又是一年一度冬狩的日子,且看大晋好儿郎。
一群摩拳擦掌的世家子弟当中,一道月白色身影格外醒目,白马,金鞍,腰间系着赤红鞭,靴子上扣着一柄匕首,一袭貂皮斗篷精美华贵,他这哪里是狩猎,分明就是来郊游。
不过,若是知道他是谁,人们就不会说这话了。
只见少年举起弩gong,射向雪白的一片丛林中,倏然,一只兔子钻了出来,身上正正插着一支利箭。
“晨公子好箭法。”
“客气。”少年昂首一笑,极其骄傲,他清俊的容颜,竟会让人产生一种百花失色错觉。
皇帝笑看着身旁一位大臣:“晨儿的箭法又进益了。”
黎耀楠洒然一笑,面带得色:“我家晨儿自然很好。”
皇帝调侃:“也不知将来他会便宜了谁?”
黎耀楠脸一黑:“我养晨儿一辈子。”
皇帝蹙蹙眉,不赞同道:“还是再看看罢,今日参加围猎者,全是有出息的世家子弟,若有中意者,朕给他们赐婚便是。”
黎耀楠沉默,一晃眼晨儿都二十二岁了,求亲之人不是没有,只是晨儿不愿,他也无法,从前怕晨儿吃亏,总给晨儿灌输负心汉的故事,如今想来,也不知是对是错。
黎耀楠叹息一声:“由他去罢。”
皇帝见状也不多言,黎晨算起来是他师弟,黎家若一直知情识趣,照顾他一生又何妨。
“晨公子,咱们比划比划,看谁今日狩猎多。”
黎晨挑眉一笑:“好啊,什么彩头?”
“黎大人的手札,你若输了,给我三本。”
“行,你若输了,你家的琉璃屏风我要了。”
“一言为定。”
“驾!”
少年人意气风发,策马奔往山林。
黎晨不负林以轩期望,真正成为了才名远扬的双儿公子,他做到了比男人更出色,比女人更有才情,提起他,没人不赞一个好。
他是人们争相追捧的晨公子,他是一种潮流,一种时尚,他的风范,他说的话,他写的诗,他的衣着打扮,都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