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高气爽,层林初染,天底下的原野就像打翻了的调色盘,美不胜收。
    高不凡原以为水稻在黄河以南才有种植,却没想到连涿郡昌平县和怀柔县一带竟也有,此时正值七月中旬,夏末秋初, 沉甸甸的稻穗已经弯下了腰,饱满的谷粒黄澄澄的,显然已经可以收割了,而不远处的稻田上便有农人正在忙着抢收。
    “涿郡今年还算风调雨顺,看来大家的收成都不错。”高不凡骑在马背上眺望着眼前这片农田,一边对旁的魏征道。
    魏征同样骑着马, 并髻而行, 两人的身后还跟着一支整齐的队伍, 约莫两百五十人左右,步骑混合,骑兵五十人,步兵两百人。
    话说七月初六那天,高不凡接受了涿郡通守郭绚的请求后,第二天便率军出发赶往涿郡辖下的昌平县。近段时间,奚人频繁越过长城南下劫掠,而昌平和怀柔一带受害最严重,隔壁安乐郡的燕乐和密云二县更甚,据说清河崔氏在密云县的铁矿山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然而,让高不凡感到郁闷的是,他已经率军到此近十天了,竟然连奚人的毛都没见到半根。
    原来,那些南下劫掠的奚人通常只是一小股地行动,人数一般不会多于三十人,骑着快马来去如风,打一枪就换一个地方, 神出鬼没, 所以每当高不凡等人收到报告赶到现场时, 对方早已经跑没影了。
    所以,高不凡虽然空有一千五百名训练有素的精兵,却跟大炮打蚊子没什么区别,于是乎,高不凡近日调整了策略,将麾下的队伍分成若干个小队,一队二百五十人,各配备五十骑,由一名旅帅负责率领,分散到各处人口相对集中的村镇附近,以便守株待,至于效果如何,还有待验证。
    此时,只见魏征捋了捋长须,接过高不凡的话茬道:“也许吧,不过这地方的水田太少了,绝大部份都掌握在地方士绅手中,而且北方的稻米也矜贵, 多花力气伺弄,长势自然也好, 高郎将您看那边。”
    魏征说着指了指另一侧山脚下的旱地,续道:“那边的庄稼长势就不太行。”
    高不凡循着所指望去,只见那些旱田上种的庄稼有近一人高,应该是高梁,看上去稀稀疏疏的,顶部结的穗又瘦又小,不过已经红了,一名打着赤膊的少年正在地里忙着收割。
    高不凡目光所及,忽然心中一动,吩咐队伍原地休息,然后便轻夹马腹向着山边的那片旱地走去,魏征见状也驱马跟了过去。
    两人来到旱地旁边,那名赤膊少年明显变得局促不安起来,警惕地瞥了高不凡和魏征两人一眼,发现两人似乎并无恶意,这才继续埋头收割起高粱来。
    只见这名少年约莫八九岁,皮肤黝黑,瘦瘦弱弱的,且面有菜色,赤着双脚,下身只穿着一条破破烂的烂的麻布胡裤,一看就是穷人家的孩子。
    魏征不禁皱了皱眉,他自己也挨过穷,所以并不鄙视穷人,但却十分鄙视懒人,这块高粱长势如此之差,杂草丛生,可见主人定是极懒,他不明白高不凡为何会对这名少年感兴趣。
    不过,魏征很快就明白怎么回事了,原来少年搁在一旁的那只箩筐里竟然还有一名婴孩,婴孩用一张破旧的襁褓包裹住,估计是睡着了,一动不动的,不留心还真发现不了。
    魏征见状不禁暗叹一声,看来又是一个人间苦命人啊。
    恰在此时,箩筐里的婴孩醒了,一边大哭,一边爬起来,看样子也就一岁左右吧,动作笨拙,刚会爬的样子。
    那少年立即扔掉镰刀跑了过去,把婴儿从箩筐里抱了起来,一边抚拍一边哄,但是婴儿哭得更厉害了。
    “应该是饿了,孩子的爹娘在哪?”高不凡翻身下马问道。
    少年警惕地抱紧了婴儿,没有理睬高不凡,自己撸了一把高粱放进嘴里嚼烂,然后喂进婴儿嘴里,婴儿马上不哭了,巴唧着小嘴贪婪地吞食着略带甜味的高粱碎沫。
    “你叫什么名字?”高不凡问道,少年还是没有吭声,眼神中的警惕更甚了。
    魏征见到少年如此无礼,正准备呵斥,高不凡却摆手阻止了,正打算上马离开,远处忽然尘头飞扬,十几匹快马从山后的小道转了出来。
    “奚贼来啦!”正在稻田里收割的那些百姓大惊失色,扔下镰刀掉头就跑。
    哇哇呱呱啦……
    那十几骑快马风驰电掣般而来,马上骑士穿着兽衣皮服,头戴毡帽,这装束乃奚人无疑。这些奚人刚从山间小道里摸出来,正准备发财呢,一边哇哇怪叫一边策马扬刀,真个不可一世,结果奔至近前,顿时便傻了眼。
    两百五十名鹰扬府军正在路边坐着休息呢,密匝匝的一大群人,人人携带兵器,目光直勾勾地盯着这十几骑奚人。
    这些奚人足足愕了几秒才回过神来,机灵灵地打了个寒颤,立即拔转马头便欲开溜。
    高不凡一纵身便上了马背,探手一伸,已经张弓如满月,下一秒,咚咚咚,三箭连珠射出,但见箭去如流星,三名奚人登时应声落马。
    咚咚咚,高不凡又是三箭连射,再次射杀三人,少年见状不由目瞪口呆,显然,他还是第一次见识到如此神乎其技的箭术!
    这时,鹰扬府的五十名骑兵已然追杀上去了,剩下的七八骑奚人已然被吓破了胆,慌不择路之下竟然跑进一条绝谷之中,很快就被斩杀一空。
    忙活了十多天,今日终于开斋了,一众鹰扬府军均是兴奋不已,纷纷提着人头来到高不凡面前表功,一扫连日来的沮丧。
    “我叫薛礼。”那名少年不知什么时候竟来到了高不凡的身边,主动报上了姓名。
    高不凡伸手逗了逗少年抱着的婴孩,微笑道:“薛礼?这名字是谁给你起的?”
    “我以前的爹。”少年答道。
    高不凡微愣:“你以前的爹?”
    薛礼点头道:“我以前的爹是我的亲爹,名叫薛轨,病死很多了,后来我娘改嫁给了现在的爹,我就跟着我娘来到了昌平县。”
    高不凡露出同情之色道:“看来你以前的爹是个读书人。”
    薛礼没作声,高不凡又问:“那你爹娘呢?我是说你现在的爹?”
    “死了,被奚贼杀死的,我娘也被奚贼掳走了。”薛礼冷静地道,没有悲伤,没有愤恨,仿佛麻木了。
    高不凡皱了皱眉:“什么时候的事?”
    “今年春天,我爹和娘在这里种高粱的时候,我爹被奚贼砍死了,就死在这个位置。”少年指了指魏征所站的位置,续道:“差点拦腰斩成两段,内脏肠子流了一地,我没见到我娘,他们都说我娘被奚贼掳走了,我把我爹葬那边了。”
    薛礼说着又冷静地指了指高梁地里那堆杂草丛生的土丘,魏征沉默无语,下意识地往一旁移开了两步,高不凡心里也有点发堵,问道:“这婴孩是你什么人?”
    “我弟,刚好满一岁,我娘和我爹去年生的,我是说,被奚贼杀死的这个爹!”薛礼低下头看着怀中的婴孩,这个时候,他冷漠的眼神中才多了一丝温柔,补充道:“他叫罗通,跟我现在的爹姓。”
    “为什么突然和我说起这些?”高不凡问道。
    薛礼抬起头,目光坚定地看着高不凡道:“因为你是有真本事的人,而且你真的在杀奚贼,不像县衙那些只会欺负百姓的废物,他们见到百姓时凶得像阎王,遇到奚贼却怂得像条虫,跑得比谁都快。我要加入你们,杀奚贼,给我爹报仇,寻回我娘。”
    魏征皱了皱眉问道:“你几岁了?”
    “我十六岁了!”少年道。
    “你真有十六岁?”高不凡目光炙炙,少年冷漠的眼神慢慢变得有些不自然,嚅嚅地道:“差不多……小一些吧!”
    “我看是小一半吧”高不凡轻拍了拍薛礼的肩,道:“你年纪太小了,鹰扬府不收的,等你长到十六岁之后吧。”
    薛礼急道:“有志不在年高,将军你就收下小的吧,别人能干的,小的都能干。”
    高不凡皱眉道:“有志气很不错,但是鹰扬府只要能杀敌的人,你有什么本事?”
    “小的会骑马,还会射箭。”薛礼大声道。
    高不凡不禁有些意外,正所谓穷文富武,骑马射箭可不是普通人家能学得起的,看来这小子原来的家境不错。
    “取弓来!”高不凡高声喝道。
    一名亲兵立即将佩弓逞了过来,这是一张一石弓,鹰扬募兵的标准就是能开一石弓,所以鹰扬府所有士兵的佩弓都是一石。
    “能把此弓拉满,本将就收下你。”高不凡将一石弓递给了薛礼,同时很自然地抱过其怀中的婴孩。
    薛礼接过一石弓,咬牙切齿,憋得小脸通红也只把弓拉开一半,一众府兵见状既同情又惋惜。
    高不凡对此并不意外,一个八九岁的儿童能有多大力气,更何况这小子一看就是严重营养不良,能把一石弓拉开一半已经相当不错了,天赋异禀的人终究只是少数。
    薛礼显然并不甘心,还在咬牙发狠,手掌都被弓弦割出血了,仍然不肯松手。
    看着少年倔强的样子,还有不断往下滴的鲜血,在场一众府兵无不动容,然而高不凡却探手从少年手中把弓取了回来,淡道:“不要勉强了,你还不够格加入鹰扬府,回去吧,好好照顾你弟!”说完把婴孩交回给少年。
    薛礼露出了沮丧之色,眼见高不凡就要转身离开,他忽然大声道:“我知道奚贼是从哪里翻越长城的。”
    高不凡停下脚步,缓缓地转过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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