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世俗与偏见,是无形的杀人刀
    大地震以后所带来的变化,不仅仅是物质比原来丰富了许多,也来自于精神方面。在抗争救灾时,有上海医疗队驻扎在此地。让阿利和伙伴儿们所惊讶的是:礼拜天的晚上,在一个空场上,那里的人伴随着不懂叫什么名字的音乐声,无论男女,也无论年龄大小,男的搂着女的翩翩起舞,看得人是脸红心跳的。当地的其他的人还有阿利,都不好意思地背过脸去不看的同时,又忍不住偷偷地看。在人家的眼里,这个镇上的人是真正的土老帽儿,跳舞这样稀松平常的事,还这么少见多怪?!
    世俗与偏见是无形的,它是人们一段时间以来,在思想或意识上形成的一种共识,像一张巨大的网,禁锢着人们的思想,是很难打破或撕开的。但它更像杀人的刀,它可以杀人于无形。而当世俗与偏见被新潮流打破或被湮灭时,人们自然会加入到新潮流中,享受着新潮流带来的舒适与快乐,而忘记了那些曾经同世俗与偏见抗争而逝去的人。阿利的心里却从来没有忘却!
    机修厂马副厂长的三个女儿中,大女儿朝丽,已二十岁,在生产队务农挣工分,尚未婚配;二女儿朝艳,已满十八岁,也在生产队务农挣工分;三女儿朝红,十六岁,上初中二年级。三姐妹性格截然不同:大姐一天到晚地阴沉着脸,一脸的横丝儿肉,跟谁都没有笑模样,说出的话又臭又硬。在阿利的眼里,她就是一个瘟神。不单是孩子们不喜欢她,即便是大人,也不爱理她;三姐较随和,是个老好人,对事对人不说好也不说坏的那种;在阿利的印象中,最令大人喜欢也是最令自己喜欢的就是二姐朝艳了,别看她才十八,家里地里的活计干得好不说,依着朴素整洁,相貌和蔼可亲,嘴还特别甜,虽然长得不很美,但很可人。不但外人如此,即使是她的父母,无论干啥,也很偏爱朝艳。
    记得八月十一日那天,大姐朝丽傍晚收工回来,放下锄头,在洗手时,朝艳姐突然冒了出来:一件白色的裙子,显得那么雅致飘逸,黑色的塑料凉鞋穿在脚上,一双肉色的袜子穿在富有弹性的秀腿上,那么美丽、动人!她的身上无不透露出青春的活力。我长这么大,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么透明的袜子——好像是看到了里面细腻的皮肤!
    她撩起裙子的下摆,笑嘻嘻地、不无羞涩地问道:“大姐,我买了一双高筒袜,咱镇就我和雅娟有。你说好不好看?”
    “好看什么?你照照镜子,你看看自己不像个妖精?正经的人家哪有穿这样袜子的?怪不得刚才我在街上,感觉人家好像在说啥,看到我过来了就不说了,原来是你。赶快脱掉!”朝丽阴沉着脸,像暴怒的狮子一样吼着。正在夸朝艳姐的人被她的情形吓呆了!
    “你别说的那么难听好不好?有卖的就有买的,我就穿。”朝艳姐刚才的羞涩没有了,她赌气地说。
    “你敢?”朝丽说着就往前凑,大家劝着,说着,把两人分开了。朝艳姐被气哭了。
    记得那天晚上林西二小小学校的操场上放映露天电影《小兵张嘎》。哥哥一般是不与我们一同去的,吃完饭早就跑了,阿利和母亲、妹妹一起去看的电影。
    等到电影散场回到家时,已经是夜里十点多了,朝丽和朝艳姐俩还在争吵着。三姐妹本来是在一个屋子睡觉的,因为两个姐姐吵起来没玩没了,朝红就劝了几句,两个姐姐仍然不理会她的话,继续争吵,无奈的朝红就跑到母亲的房间里去睡了。马大妈劝了几次,因为大家都快睡觉了,再吵下去,会影响其他家庭的休息,所以她这次说的比较严厉:“你们姐俩咋回事啊?不就是因为一双袜子吗?有啥好争吵的?给我赶快回屋睡觉去。”
    “我不和她在一个屋子里睡,穿着露肉的袜子,到街上招摇,同野鸡有什么区别,把全家人的脸都丢尽了。告诉你:我没有你这个妹妹,真让人恶心。”朝丽说完,走进了屋子。
    听了她的话,朝艳姐不再言语了。一直在黑夜里坐着。
    院子里就有朝艳姐一个人。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母亲走出了屋子,拉着朝艳的手说:“听婶儿的,别坐着了,睡觉去。”
    “婶儿你不用管我。”
    “快睡觉去,快去!”
    “知道了,婶儿。”朝艳姐进了屋子。院子里终于静下来了。
    第二天清晨。天阴沉沉的,朝丽早早地起来,扛着锄头下地去了;马大妈像往常一样,早早地起来,生起了炉子,做早饭。大约7点钟左右,朝艳姐起床了,她穿着退了色的列宁服,两条油黑的辫子刚刚梳理过,脚上穿着一双偏带的黑布鞋,马大妈见了女儿,说:“吵完了?还继续吵吗?”
    朝艳姐凄苦地一笑:“不吵了,永远也不吵了。”说着转身就进了屋子。马大妈并没有理会,继续在厨房里做饭。
    约莫过了十几分钟,猛听得“当啷”一声,马大妈听到了声响,到门前一推门,发现门是从里面拴着的,“朝艳!朝艳!你快开门呀?!”屋子里的朝艳,身体已经摇摇晃晃了。马大妈急急地敲阿利家的门,“她叔!你快看看,朝艳怎么了?”
    下夜班正在睡觉的父亲,被马大妈的喊声惊醒,来不及穿裤子,只穿了一条内裤跑了出来,看到屋内朝艳的情景,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一脚就将房门踹开,一股呛人的农药气味迎面扑来,地上躺着一个茶缸。父亲扶着站立不稳的朝艳,她的脸上没有一点血色,父亲背起她急忙向医院跑去。等到医院时,医生只是看了看,翻了一下朝艳姐的眼皮,冷冷地说:“背回去吧。”
    “我的孩子!你这是为什么呀?”马大妈大放悲声。
    雨不知不觉地下大了。
    从田间干活的朝丽回来了,身上披着白塑料布,因为早上并没有下雨,所以没有带任何雨具。她不知道在地里干活的这段时间,家里发生了什么。见家里有好多人,朝丽扔下肩上的锄头,见妹妹直挺挺地躺在炕上,一动不动,眼泪“刷刷”地流了下来,还没来得及哭出声,马大妈“啪!啪”就打了她两个耳光,“都是你,都是你!你赔我的朝艳!你赔!”声音近乎歇斯底里。别人搀扶着马大妈坐下,一张纸随着她下垂的手飘落在地上。
    朝丽拾起地上的纸,透过朦胧的泪眼,见上面写道:
    “大姐!
    看到你老早地起来下地干活,支撑起咱们这个家,真是难为你了。
    大姐!实际上我并不想和你争论什么,我和我的同学到市里去过,城里的姑娘们穿着各式各样的裙子和各种长筒袜,像好看的蝴蝶一样,穿梭在街上,活的那么自在、逍遥,可我们镇上的人因为看不惯我们,对我们指指点点,这是外人还可以理解,可就在家里,咱们亲姐俩儿也……但我要告诉你的是:用不了三、五年,咱镇上的女孩子也会同市里的姑娘们一样,都会穿上长筒袜的!可是我却永远也看不到了!也许,我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但时间一长,人们也会把我遗忘的。
    姐!我去了。替我尽份心照顾好爸妈,照顾好妹和弟弟。
    你嫌弃的、不争气的妹妹:朝艳”。
    “我的妹妹呀!”朝丽双手拍打着朝艳的身体。任凭她怎么呼唤朝艳,她永远也不会再睁开眼睛了!
    那天的雨,一直下个不停。邻居们顶着雨都来帮忙。最主要的是心痛和惋惜!心痛是因为马大妈,含辛茹苦地把孩子拉扯这么大,转眼间,说没就没有了;惋惜的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因为一双高筒丝袜,过早地离开了人世,认为朝艳姐不值得如此。
    从那以后,马家就再也没有笑声,因为爱笑的人走了,剩下的全是不爱笑的!而朝丽的脸比以前更阴沉了,话比原来更少了。
    正如朝艳姐说的那样,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镇上的姑娘们都穿上了高筒袜,当时像母狮子一样愤怒的朝丽也不例外。我不知道在每次穿高筒袜时的她,有何感想。当时镇上的人,谈论起朝艳姐时无不叹息,可后来,人们真的把朝艳姐忘了,忘得一干二净。
    可在阿利的记忆中,永远也忘不了朝艳姐!她的音容和笑貌,她的一颦一笑,她的一举手一投足……唉!我那可爱的朝艳姐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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