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千雪的车速不快,慢悠悠的带着秦小乐兜风。
    夜晚的魔都,实在是美的不像话。
    街边的美女,高楼大厦,霓虹的灯光,宛如一个不夜城,是那么的吸引人,让人伫立不愿意离去。
    魔道的外来人口很多,之所以能够吸引许多外来人口,或许,这就是它作为大城市的魅力吧。
    只有真正来过这个城市的人才知道,这里究竟有多美,又有多么的纸迷金醉。
    这里,是有钱人的天堂,是打工人夹缝生存的地方。
    望着窗外的风景,秦小乐幽幽的叹了口气。
    车子驶过一个桥洞。
    秦小乐看到,一个年轻人手里拿着吉他,带着棒球帽,在路边深情演唱。
    来往驻足的人不多,但是年轻人似乎一点都不在意围观的群众有多少,仿佛沉浸在了自己的生活。
    一个人的生活,有音乐的陪伴,有美景的衬托,是那么的完美无暇。
    “先别回去了,找个地方停车吧。”
    秦小乐忽然开口。
    慕千雪一愣,好奇的道:
    “怎么了?”
    “我想听听那个年轻人唱歌。”
    说着,慕千雪顺着秦小乐的目光看向了窗外,看到那个站在桥洞底下唱歌的年轻人。
    “好!”
    慕千雪也没拒绝,道了声好,驶出桥洞之后,找了个附近的地方停车。
    下了车,旁边是一家便利店,秦小乐笑呵呵的道:
    “我有点饿了,走,先去买两桶泡面,咱们边吃边听。”
    吃泡面?
    说实话,慕千雪已经很久没有沾这种东西了。
    毕竟这种垃圾食品,她几乎从来都不吃。
    不过,既然秦小乐说了,慕千雪也不会拒绝。
    她点点头,脸上绽放出了一丝笑容:
    “好!”
    其实相处这么久,慕千雪也发现自己好像是被改变了许多。
    之前的她,是一个原则性很强的人。
    吃泡面,或者是外面吃垃圾食品这种压根就不会在她的字典里存在。
    但是,为了秦小乐,她一次次的修改了自己的底线。
    不过!
    慕千雪没有很不舒服,反而和秦小乐一起做这些事的时候,她感觉很开心。
    没错!
    爱一个人,为他改变都是自己内心心甘情愿的。
    在超市里,买了两桶泡面,用超市里的热水泡好,又买了两根火腿肠。
    两人手里捧着面,来到了桥洞下。
    那个年轻人手里抱着吉他,眼神中满是赤诚,没有一丝杂念。
    此刻的他,就像是一个热爱音乐的纯粹歌手。
    这比那些人在乐坛,但是都是为了追名逐利的人好多了。
    这样的年轻人,才是真正的热爱音乐。
    秦小乐和慕千雪两人在他的对面找了个地方直接席地而坐,也不关心地上脏不脏。
    一边吃着泡面火腿肠,一边安静的听着年轻人唱歌,在霓虹的桥洞下,一切是那么的有诗意。
    慕千雪和秦小乐两人对视了一眼,相视一笑,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出了一丝的温暖。
    这样的感觉,都是他们两个第一次经历。
    说实话,很有意境!
    “小乐,你说他唱的是什么歌啊,我好像没听过。”
    “不知道,也许是他自己写的歌吧,我也没听过。”
    “emmm,好像是哦,不过好好听啊,尤其是那句:雪下的那么深,下的那么认真。我感觉好好听。”
    “我也觉得,我感觉他以后肯定可以成功!”
    “嘿嘿,我也觉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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