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剧情)纯白童话(关于林予淮)
林予淮八岁的时候,收到的礼物是一只死掉的兔子。
他原本在自家的花园捡到它,腿部被不知道什么动物咬了一口,雪白的毛发被染得通红。
他将小兔子带回房间,学着电视上的方法包扎,它挣扎地厉害,血越流越多,林予淮没办法,只好请佣人叫了兽医来。
“后肢几乎被咬烂了。”兽医检查后告诉他,“我只能帮它止血,但它活不过一周的。”
林予淮担心,每天魂不守舍地看着小兔子,它不吃也不喝,只是奄奄一息地趴在那里。
母亲说,生日许的愿望都会实现,他心心念念等到了那天,12点的钟声刚过,他紧张地躺在床上想:
希望小兔子好起来。
一大早醒来的时候,佣人告诉他父亲林骏回来了,他一向忌惮对方,战战兢兢地穿好衣服准备问安。
林骏书房的门紧闭,似乎在里面谈事情,林予淮在餐桌上看见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物盒,加快速度跑下楼,打开后险些吐出来。
是那只小兔子,下半身已经血肉模糊,它绝望地睁着眼睛,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谁干的!”他红着眼睛大声质问,只听得楼上书房的门开了,林骏双手抄进西服口袋,淡淡地睨着他。
“我。”
他一步步走下楼,每一个脚步声都极具压迫感。
“谁允许你养宠物的?”他质问。
“我没有!”他扯着嗓子大声辩解,“我在花园里捡到的,它受伤了,我只是想救它!”
“你挺善良啊。”林骏抬眸,面无表情地嘲讽,随后坐在一张雕花的木椅上,拿起红木桌上的一杯碧螺春,吹散雾气,慢悠悠地咽下一口。
“为什么救它?”
林予淮蹙着眉表示不解;“父亲,他受伤了。”
“弱肉强食,它是被自然界淘汰的产物,用得着你大发慈悲?”
倏然,锐利的目光扫射过来,林予淮害怕地低头,嘟囔道:“我看它可怜”
“这世上可怜的人很多。”
林骏一步步走向他,林予淮一紧张,眼泪直往下掉。
“你要一个个都救吗?”
“不是,我。”话音刚落,一个响亮的巴掌落在少年白嫩的脸颊上。
“救它起来,对你有好处吗?”林骏的眼底波澜不惊,沉着声逼问。
“没有。”林予淮知道父亲的脾性,硬生生把“但是”后面的话咽了下去。
“不应该同情弱者。”
“嗯。”
林骏很满意他的回答:“在这世界上,我们能相信的只有自己。”
“倘若有一天,你沦落到这只兔子的境地,你觉得会有人帮你?”
林予淮小心翼翼地抬眼,试探性回答道:“我我不知道。”
“没有人。”
林骏俯下身,一字一句地肯定道:“人都是自私的,你身处高位,自有人捧你,一旦跌落,所有人都会踩你入土,明白吗?”
“是。”
“我知道了。”
林骏指着那只兔子,冷声告诉他:“这就是你的生日礼物。”
“我希望你明白。”
“永远不要怜悯任何人。”
“永远不要对任何人动心。”
“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永远确保自己身处高位。”林骏将双手背在身后,绕着他转了一圈,“予淮,自然界有生存法则,人类社会也有。”
“我们是制定规则的人,懂了吗?”
**
林予淮12岁生日的那天,他拿着全年级第一的奖状回到家,希望借此可以换取和母亲相处的机会。
在他有限的记忆中,自己只和母亲相处了不到一年,而后林骏出现,强行将他带走。
母亲爱漂亮,性格直爽,人也不似林骏那般阴沉,即便她想尽了办法和孩子团聚,林骏都置若罔闻。
他是制定规则的人,朱晓玫无能为力。
“父亲。”他将写着名字的奖状放在林骏面前,语气中有些期待,“我拿了第一。”
“嗯。”
林骏拿着一本《金融周刊》,平静地回了两个字:“保持。”
林予淮早就料到他这样的回答,但并不敢激怒,他话锋一转,开口道:
“今天是我的生日。”
“嗯。”
林骏难得看了他一眼:“你的信托基金,我打了叁千万。”
林予淮对钱还没有什么概念,他想要的生日礼物不过是高达玩具车,和朋友们的聚会,还有看看妈妈。
“我想母亲了。”
思索再叁,他还是恳求道:“我想回龙城看看。”
“过年的时候再去吧。”
林予淮一年中有两次机会见到朱晓玫,一次是圣诞节,另一次就是春节,他难过地摇头,继续求林骏。
“我真的很想她。”
他不敢多说,有再多的想法也只能克制于此。
听别人说,林骏和朱晓玫以前是神仙眷侣,可为什么他出生之后两人的关系就破裂了。
难道他是罪魁祸首吗?
“你想?”林骏忽然笑了起来,林予淮以为有了丝希望,立刻趁热打铁道:
“我保证会按时回家,就两天。”
“好啊。”
林骏脸色忽变,指着门外,语气平淡:“出去吧。”
“在门口站两天,也算是出去玩了。”
林予淮瞪大眼睛,只听得他对保镖说:“看着他。”
夜晚的时候忽降暴雨,林予淮单薄的身躯被雨水无情拍打着,他紧握拳头,心里恨透了林骏。
他希望父亲死掉就好了。
从那之后,他下定决心,如果林骏死了,他一定不会去参加葬礼的。
**
22岁那年,维多利亚港的风异常凉爽,他遇见了一个很重要的女孩。
此时的林予淮刚刚大学毕业,风华正茂,沃顿商学院的学历已经可以为他的能力背书。
虽然年纪轻,但在林骏的培养下已经在商界小试牛刀过——开了个初创公司,吸引了一波天使轮投资,而后跟随父亲出入各种社交场合,进退得宜,谈吐风度。
人人都说虎父无犬子,林予淮遗传得好,他确实是天之骄子,不但拥有了母亲绝世的相貌,还将林骏的那套经商头脑继承了下来。
一时间,这位商界新贵风头无限,成了富家小姐挤破头也要拿下的对象。
林染比所有人都主动,她也比所有人都单纯,当别人还在思考要从林予淮头上得到点什么的时候,林染带他逛遍香港的大街小巷。
两人渴了,就在路边买鲜榨柠檬茶喝,饿了,林染回家蒸叉烧包给他。
林予淮起初没透露自己的身份,从小的教育告诉他不应该相信任何人,尤其是这种过度殷勤的女人。
回到龙城后,林予淮不适应那里潮湿的阴雨天气,一连病了好几天,林染从香港飞过来照顾,他的额头烧得滚烫,林染守了他好几晚。
半夜的时候他又觉得冷,林染死死抱住他,用自己的身体给他取暖。
林予淮以为自己是小时候那只兔子,应该无人问津的。
“你为什么要来?”他问林染。
林染笑眯眯地看他,以为他烧傻了:“因为关心你。”
她面颊绯红,躲在他宽阔的胸膛内小声表白:
“我爱你。”
爱是什么?
从来没人教他怎么去爱。
那个夜晚,他扣紧她的手,生平第一次主动吻了林染。
他问:“要不要试着在一起?”
他想试试如何去爱一个人。
**
以林予淮对父亲的了解,他是绝对不会同意自己和林染在一起的。
林染的父亲是小学老师,母亲原本是赌场养着的妓女,而后从良,这样的身世与林家是云泥之别。
果不其然,林骏知道林染的存在后,点了支烟,随后将烟灰掸在林予淮的脸上。
林予淮跪在地上。
“你学会养情人了?”他问。
“她不是。”林予淮语气倔强,“是女朋友。”
“我不管你怎么玩。”
在林骏眼中,林染这种空有姿色,其余一无是处的女人就是玩物。
“不允许带她出现在公众场合。”
林予淮明白他的手段,只能点头:“知道了。”
09年的夏天,林染怀孕,恰逢林予淮陪着客户吃饭,林染自己去产检,回来的路上一个不留神,从楼梯上滚落下来。
再去看的时候,医生暗示以后不会再怀孕了,她本身就不是易孕体质。
林予淮也难过,但他没有林染这么绝望,相比之下,他似乎觉得有些轻松。
林染的身份至今未公开,如果把孩子生下来,始终是个麻烦。
也是这个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和父亲也没什么区别。
六年后,他在纽约接受财经频道的采访,被问到感情生活的时候,他笑了笑:
“至今单身。”
**
林染去世的那天,他将自己锁在房间一晚,彻夜未眠,第二天趁没有人,独自去了墓地。
她的墓碑旁摆满了狐尾百合,神圣而洁白,像林染一样,干净地不容亵渎。
手机上的短信还没删,是对方歇斯底里的质问。
「林予淮,你还想要我怎么样啊。」
「林予淮,我已经把所有的爱都给你了啊」
密密麻麻的短信中,他只回了一句:
「对不起,我能给的,只有这么多。」
同年林骏因心脏病复发去世,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只沉沉叹了口气,随后订好了机票出差。
血脉相承的亲人,彼此恨起对方也是入骨的。
之后的叁年里,他将全部精力投身于工作,试图忘掉那些人在他生命中留下的影子。
以前吵架的时候,林染咬牙切齿地看他,恶狠狠地说:“林予淮,你等着吧。”
“你欠我的,总会有个人让你统统还回来。”
彼时,他早已厌恶了女人频繁的作闹,只淡淡回了句:
“那我等着。”
温冉出现的那一刹那,一个念头在他脑海里闪过。
她该不会就是那个报应吧。
最后他还是娶了这个女孩,她朝他自己笑的时候,好像有块尘封已久的东西开始悸动起来。
温冉。
家世清白,长相柔美,性格温婉,人也聪明。
是个可以公开的对象。
**
小的时候,林骏告诉林予淮,钱是万能的,他眼睁睁看着父亲用钱摆平了一件件麻烦的事情,即使有些事情已经逾越了法律与道德的底线。
林骏告诉他,这就是特权。
林骏对一切都有几近偏执的掌控欲,林予淮也不例外,他喜欢将所有人捏在手心的感觉,因此极其害怕背叛。
温冉会出轨应该是他原以为最不会发生的事情,发现端倪后,他派了人跟踪,拍来的照片里,她和余烬幸福地依偎着,一起逛菜市场,一起去花鸟集市买鱼。
他嫉妒地有些病态,可忽然不知道要做什么了。
余烬于他而言不过是一只蝼蚁,使使手段就能踩死,但他也明白,这样做只会让温冉更讨厌他。
余烬又是为什么这么奋不顾身呢?他想得头痛,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
如果知道的话,为什么不选择明哲保身呢?
温冉说他不懂爱,他捏着酒杯,站在几十层的高楼上眺望,万家灯火,却没有一盏是留给他的。
林予淮有了害怕的感觉,是听见余烬说“孤独终老”四个字的时候,他觉得快成真了。
**
最后一次见到温冉,是在母亲去世的那天,林予淮答应了她离婚的请求,才换来了这次见面。
她气色很好,身材比以往圆润了些,眼底含情,看向他的时候却是陌生的。
她说话的语气冷得刺骨,像刀一样剐在林予淮心上。
“太迟了。”她说,“你后悔的太迟了。”
冉冉
我真的准备好爱你了。
林予淮第一次完全抛下自尊,跪下来求她。
“没人教我怎么去爱。”
“对不起你原谅我,好不好?”
她的眼神比一月的寒风还凛冽,林予淮仿佛站在悬崖边,绝望地等人救他,温冉直接将他一把推入深渊。
“不可能了。”
他想,他会试着像余烬那样关心她,将她的事情放在第一位。
温冉说:“爱人是一种能力,可惜你已经永远学不会了。”
大雨滂沱,却阻止不了她离开的步伐,林予淮试着抓住她,哑着声大声恳求。
“冉冉。”
“冉冉啊”
“你回头看看我,好不好?”
不可能了。
再也没有人会为他停留了。
而后的四年间,他像一个阴暗的偷窥者,躲在角落里窥视她的生活,看着她和余烬结婚,生子,事业蒸蒸日上,所有人的生活都在步入正轨,除了他。
四年后的冬日,他也终于做好了准备,为这几十年荒唐的人生划上句号。
他想为自己赎罪,忏悔自己的无知,自私,贪婪与不安。
离开之前,他给温冉打了电话,电话通了的刹那,他笑了起来。
能听见声音就好,至少没被拉黑。
“冉冉。”
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下次见面的时候,带束花来看我吧。”
「这辈子学不会的东西。」
「下辈子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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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原本在自家的花园捡到它,腿部被不知道什么动物咬了一口,雪白的毛发被染得通红。
他将小兔子带回房间,学着电视上的方法包扎,它挣扎地厉害,血越流越多,林予淮没办法,只好请佣人叫了兽医来。
“后肢几乎被咬烂了。”兽医检查后告诉他,“我只能帮它止血,但它活不过一周的。”
林予淮担心,每天魂不守舍地看着小兔子,它不吃也不喝,只是奄奄一息地趴在那里。
母亲说,生日许的愿望都会实现,他心心念念等到了那天,12点的钟声刚过,他紧张地躺在床上想:
希望小兔子好起来。
一大早醒来的时候,佣人告诉他父亲林骏回来了,他一向忌惮对方,战战兢兢地穿好衣服准备问安。
林骏书房的门紧闭,似乎在里面谈事情,林予淮在餐桌上看见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物盒,加快速度跑下楼,打开后险些吐出来。
是那只小兔子,下半身已经血肉模糊,它绝望地睁着眼睛,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谁干的!”他红着眼睛大声质问,只听得楼上书房的门开了,林骏双手抄进西服口袋,淡淡地睨着他。
“我。”
他一步步走下楼,每一个脚步声都极具压迫感。
“谁允许你养宠物的?”他质问。
“我没有!”他扯着嗓子大声辩解,“我在花园里捡到的,它受伤了,我只是想救它!”
“你挺善良啊。”林骏抬眸,面无表情地嘲讽,随后坐在一张雕花的木椅上,拿起红木桌上的一杯碧螺春,吹散雾气,慢悠悠地咽下一口。
“为什么救它?”
林予淮蹙着眉表示不解;“父亲,他受伤了。”
“弱肉强食,它是被自然界淘汰的产物,用得着你大发慈悲?”
倏然,锐利的目光扫射过来,林予淮害怕地低头,嘟囔道:“我看它可怜”
“这世上可怜的人很多。”
林骏一步步走向他,林予淮一紧张,眼泪直往下掉。
“你要一个个都救吗?”
“不是,我。”话音刚落,一个响亮的巴掌落在少年白嫩的脸颊上。
“救它起来,对你有好处吗?”林骏的眼底波澜不惊,沉着声逼问。
“没有。”林予淮知道父亲的脾性,硬生生把“但是”后面的话咽了下去。
“不应该同情弱者。”
“嗯。”
林骏很满意他的回答:“在这世界上,我们能相信的只有自己。”
“倘若有一天,你沦落到这只兔子的境地,你觉得会有人帮你?”
林予淮小心翼翼地抬眼,试探性回答道:“我我不知道。”
“没有人。”
林骏俯下身,一字一句地肯定道:“人都是自私的,你身处高位,自有人捧你,一旦跌落,所有人都会踩你入土,明白吗?”
“是。”
“我知道了。”
林骏指着那只兔子,冷声告诉他:“这就是你的生日礼物。”
“我希望你明白。”
“永远不要怜悯任何人。”
“永远不要对任何人动心。”
“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永远确保自己身处高位。”林骏将双手背在身后,绕着他转了一圈,“予淮,自然界有生存法则,人类社会也有。”
“我们是制定规则的人,懂了吗?”
**
林予淮12岁生日的那天,他拿着全年级第一的奖状回到家,希望借此可以换取和母亲相处的机会。
在他有限的记忆中,自己只和母亲相处了不到一年,而后林骏出现,强行将他带走。
母亲爱漂亮,性格直爽,人也不似林骏那般阴沉,即便她想尽了办法和孩子团聚,林骏都置若罔闻。
他是制定规则的人,朱晓玫无能为力。
“父亲。”他将写着名字的奖状放在林骏面前,语气中有些期待,“我拿了第一。”
“嗯。”
林骏拿着一本《金融周刊》,平静地回了两个字:“保持。”
林予淮早就料到他这样的回答,但并不敢激怒,他话锋一转,开口道:
“今天是我的生日。”
“嗯。”
林骏难得看了他一眼:“你的信托基金,我打了叁千万。”
林予淮对钱还没有什么概念,他想要的生日礼物不过是高达玩具车,和朋友们的聚会,还有看看妈妈。
“我想母亲了。”
思索再叁,他还是恳求道:“我想回龙城看看。”
“过年的时候再去吧。”
林予淮一年中有两次机会见到朱晓玫,一次是圣诞节,另一次就是春节,他难过地摇头,继续求林骏。
“我真的很想她。”
他不敢多说,有再多的想法也只能克制于此。
听别人说,林骏和朱晓玫以前是神仙眷侣,可为什么他出生之后两人的关系就破裂了。
难道他是罪魁祸首吗?
“你想?”林骏忽然笑了起来,林予淮以为有了丝希望,立刻趁热打铁道:
“我保证会按时回家,就两天。”
“好啊。”
林骏脸色忽变,指着门外,语气平淡:“出去吧。”
“在门口站两天,也算是出去玩了。”
林予淮瞪大眼睛,只听得他对保镖说:“看着他。”
夜晚的时候忽降暴雨,林予淮单薄的身躯被雨水无情拍打着,他紧握拳头,心里恨透了林骏。
他希望父亲死掉就好了。
从那之后,他下定决心,如果林骏死了,他一定不会去参加葬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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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那年,维多利亚港的风异常凉爽,他遇见了一个很重要的女孩。
此时的林予淮刚刚大学毕业,风华正茂,沃顿商学院的学历已经可以为他的能力背书。
虽然年纪轻,但在林骏的培养下已经在商界小试牛刀过——开了个初创公司,吸引了一波天使轮投资,而后跟随父亲出入各种社交场合,进退得宜,谈吐风度。
人人都说虎父无犬子,林予淮遗传得好,他确实是天之骄子,不但拥有了母亲绝世的相貌,还将林骏的那套经商头脑继承了下来。
一时间,这位商界新贵风头无限,成了富家小姐挤破头也要拿下的对象。
林染比所有人都主动,她也比所有人都单纯,当别人还在思考要从林予淮头上得到点什么的时候,林染带他逛遍香港的大街小巷。
两人渴了,就在路边买鲜榨柠檬茶喝,饿了,林染回家蒸叉烧包给他。
林予淮起初没透露自己的身份,从小的教育告诉他不应该相信任何人,尤其是这种过度殷勤的女人。
回到龙城后,林予淮不适应那里潮湿的阴雨天气,一连病了好几天,林染从香港飞过来照顾,他的额头烧得滚烫,林染守了他好几晚。
半夜的时候他又觉得冷,林染死死抱住他,用自己的身体给他取暖。
林予淮以为自己是小时候那只兔子,应该无人问津的。
“你为什么要来?”他问林染。
林染笑眯眯地看他,以为他烧傻了:“因为关心你。”
她面颊绯红,躲在他宽阔的胸膛内小声表白:
“我爱你。”
爱是什么?
从来没人教他怎么去爱。
那个夜晚,他扣紧她的手,生平第一次主动吻了林染。
他问:“要不要试着在一起?”
他想试试如何去爱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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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林予淮对父亲的了解,他是绝对不会同意自己和林染在一起的。
林染的父亲是小学老师,母亲原本是赌场养着的妓女,而后从良,这样的身世与林家是云泥之别。
果不其然,林骏知道林染的存在后,点了支烟,随后将烟灰掸在林予淮的脸上。
林予淮跪在地上。
“你学会养情人了?”他问。
“她不是。”林予淮语气倔强,“是女朋友。”
“我不管你怎么玩。”
在林骏眼中,林染这种空有姿色,其余一无是处的女人就是玩物。
“不允许带她出现在公众场合。”
林予淮明白他的手段,只能点头:“知道了。”
09年的夏天,林染怀孕,恰逢林予淮陪着客户吃饭,林染自己去产检,回来的路上一个不留神,从楼梯上滚落下来。
再去看的时候,医生暗示以后不会再怀孕了,她本身就不是易孕体质。
林予淮也难过,但他没有林染这么绝望,相比之下,他似乎觉得有些轻松。
林染的身份至今未公开,如果把孩子生下来,始终是个麻烦。
也是这个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和父亲也没什么区别。
六年后,他在纽约接受财经频道的采访,被问到感情生活的时候,他笑了笑:
“至今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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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染去世的那天,他将自己锁在房间一晚,彻夜未眠,第二天趁没有人,独自去了墓地。
她的墓碑旁摆满了狐尾百合,神圣而洁白,像林染一样,干净地不容亵渎。
手机上的短信还没删,是对方歇斯底里的质问。
「林予淮,你还想要我怎么样啊。」
「林予淮,我已经把所有的爱都给你了啊」
密密麻麻的短信中,他只回了一句:
「对不起,我能给的,只有这么多。」
同年林骏因心脏病复发去世,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只沉沉叹了口气,随后订好了机票出差。
血脉相承的亲人,彼此恨起对方也是入骨的。
之后的叁年里,他将全部精力投身于工作,试图忘掉那些人在他生命中留下的影子。
以前吵架的时候,林染咬牙切齿地看他,恶狠狠地说:“林予淮,你等着吧。”
“你欠我的,总会有个人让你统统还回来。”
彼时,他早已厌恶了女人频繁的作闹,只淡淡回了句:
“那我等着。”
温冉出现的那一刹那,一个念头在他脑海里闪过。
她该不会就是那个报应吧。
最后他还是娶了这个女孩,她朝他自己笑的时候,好像有块尘封已久的东西开始悸动起来。
温冉。
家世清白,长相柔美,性格温婉,人也聪明。
是个可以公开的对象。
**
小的时候,林骏告诉林予淮,钱是万能的,他眼睁睁看着父亲用钱摆平了一件件麻烦的事情,即使有些事情已经逾越了法律与道德的底线。
林骏告诉他,这就是特权。
林骏对一切都有几近偏执的掌控欲,林予淮也不例外,他喜欢将所有人捏在手心的感觉,因此极其害怕背叛。
温冉会出轨应该是他原以为最不会发生的事情,发现端倪后,他派了人跟踪,拍来的照片里,她和余烬幸福地依偎着,一起逛菜市场,一起去花鸟集市买鱼。
他嫉妒地有些病态,可忽然不知道要做什么了。
余烬于他而言不过是一只蝼蚁,使使手段就能踩死,但他也明白,这样做只会让温冉更讨厌他。
余烬又是为什么这么奋不顾身呢?他想得头痛,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
如果知道的话,为什么不选择明哲保身呢?
温冉说他不懂爱,他捏着酒杯,站在几十层的高楼上眺望,万家灯火,却没有一盏是留给他的。
林予淮有了害怕的感觉,是听见余烬说“孤独终老”四个字的时候,他觉得快成真了。
**
最后一次见到温冉,是在母亲去世的那天,林予淮答应了她离婚的请求,才换来了这次见面。
她气色很好,身材比以往圆润了些,眼底含情,看向他的时候却是陌生的。
她说话的语气冷得刺骨,像刀一样剐在林予淮心上。
“太迟了。”她说,“你后悔的太迟了。”
冉冉
我真的准备好爱你了。
林予淮第一次完全抛下自尊,跪下来求她。
“没人教我怎么去爱。”
“对不起你原谅我,好不好?”
她的眼神比一月的寒风还凛冽,林予淮仿佛站在悬崖边,绝望地等人救他,温冉直接将他一把推入深渊。
“不可能了。”
他想,他会试着像余烬那样关心她,将她的事情放在第一位。
温冉说:“爱人是一种能力,可惜你已经永远学不会了。”
大雨滂沱,却阻止不了她离开的步伐,林予淮试着抓住她,哑着声大声恳求。
“冉冉。”
“冉冉啊”
“你回头看看我,好不好?”
不可能了。
再也没有人会为他停留了。
而后的四年间,他像一个阴暗的偷窥者,躲在角落里窥视她的生活,看着她和余烬结婚,生子,事业蒸蒸日上,所有人的生活都在步入正轨,除了他。
四年后的冬日,他也终于做好了准备,为这几十年荒唐的人生划上句号。
他想为自己赎罪,忏悔自己的无知,自私,贪婪与不安。
离开之前,他给温冉打了电话,电话通了的刹那,他笑了起来。
能听见声音就好,至少没被拉黑。
“冉冉。”
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下次见面的时候,带束花来看我吧。”
「这辈子学不会的东西。」
「下辈子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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