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将屋内所有的抽屉柜子全部打开,除了两个孩子的衣裳玩物之外,剩下的便全是男子的衣着用品。
他回过头,看着屋内破破烂烂的桌子椅子,倍感疑惑。
是什么原因,能让同一屋檐下生活的两个人当中的一个,消失掉所有的存在痕迹?
不仅不如,整个屋子虽然破旧,但是出乎意料的干净整洁。
就像是,刻意的打扫了很多遍一样。
李锦思量片刻,摇着手里的扇子,转身出了屋门。
站在屋檐下,李锦瞧着依旧剑拔弩张的两个男人,淡淡开口:“你们和死去的女子是什么关系?”
“小人许林,是她弟弟,这是我姐夫杨德发。”年轻一些,看起来二十多岁的许林,愤怒的指着另一个靠墙坐下,面无表情的杨德发,“就是他,他杀了我姐!”
许是已经被指认了许多遍,靠墙坐着的杨德发,对他的愤怒无动于衷,只转过头去,波澜不惊的看着另外的方向。
既不承认,也不否认,面上一点反应也没有,倒是十分奇特。
但李锦注视着他的坐姿,稍稍眯眼:“你去过奉贤阁?”
奉贤阁,是太子与太傅,宴请门客的地方。
听到这三个字,杨德发的面颊上闪过一丝不自在,他睨着李锦的面颊,不疾不徐的调整了一下坐姿,拿出一副桀骜不羁的模样,下颚微扬。
“你个杨德发!你是不是活腻了!靖王殿下在问你话!”许林见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怒不可遏的指着他,“你杀了我姐之后,你是不是还想害死我!?藐视皇族那可是死罪!”
听着许林的声音,李锦微微蹙眉。
而靠墙坐着的杨德发,始终无动于衷,甚至带着一丝笑意,注视着李锦。
那笑容,透着一股寒气,额外渗人:“人不是我杀的。”
他慵懒的靠在那里,秋日的阳光正巧照不到他的身上。
“我瞧见的时候,已经是这模样了。”杨德发的口气极为平静,话音里透着漠不关心。
他说:“我日日都要出门讨生活,前天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那之后就没见过她了。”
“你在哪里讨生活。”李锦看着他的面庞,目光犀利如刀。
这个男人,他好似在哪里见过。
熟悉的动作,熟悉的面容,熟悉的声音,就连那股桀骜不羁的神情,都熟悉的让李锦有些惊讶。但他就是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他。
被害人的丈夫杨德发,一身破烂的衣裳,补丁落着补丁,脚趾头漏在草鞋外面。
他就那么歪着头瞧着李锦,半晌,一声轻笑,眉眼一竖,吐出惊人的一语:“你管我在哪?!”
他越是这样,越是让李锦下意识的觉得这件案子背后,兴许有故事。
就在这僵持不下的时间里,金舒系好随身的绑手,戴好手套,探身在被害人的棺木中,寻找着案子的蛛丝马迹。
她平静的躺在那里,如同睡着一样。
除了脖颈上有明显的勒痕,面颊发青之外,身上还有几处肉眼可见的皮外伤。
都是新伤,没有疤痕。最严重的一处在肩头上,像是被什么并不锋利的物什划伤,伤口不深,大约半寸,皮肉外翻。
而最初她瞧见的那一处疑似抓痕的位置,除了那浅浅一条之外,它上下还有另外两条不明显,但存在的痕迹,一共三条。
越是深入的查看这具尸体,冒出来的疑点便越多。
冯朝在进门前有说,尸体是昨日被人发现的,也就是说,距离现在,最多只有二十四个时辰。
但是尸体的僵硬情况,更接近三十六个时辰后的模样,也就是说,她应该已经死了接近三天了。
这中间,整整相差了一整日。
生活窘迫,有两个不满八岁的孩子,还有一个相公的被害人,在已经死去的三天两夜里,最初那一晚,她在哪里?
此时此刻,李锦眼中的杨德发,似乎在掩盖什么特殊的事件。
他垂眸,以退为进,将被害人的弟弟许林唤到了屋里,分开问。
“你为何觉得是他杀了你姐姐?”李锦找了一块看起来还算结实的凳子坐下,摇着扇子瞧着许林的面颊。
就见他歪着嘴,气不打一处来,抬手指着这间破烂的屋子:“您瞧瞧您瞧瞧!靖王殿下!我们家虽然不是什么大户,但也是外县有头有脸的乡绅。我姐嫁给他的时候,那是按着门当户对说的媒!”
“结果嫁过来才知道,他杨德发穷的叮当响,就这!就这!”许林指着房顶,“冬天透风,下雨漏水,我们家就是被骗了!”
他抿嘴,气的双唇直发抖:“可是有什么办法!我姐挺着个大肚子,总不能抓回去了啊!”
许林深吸一口气:“那之后,我姐每每带着孩子回娘家,就瞧着她身上有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姐回去就哭。”
他指着外面杨德发的方向:“这人就是个人渣!自己没本事,日日回来就打我姐!”
李锦微微眯眼:“他们成亲几年了?”
许林吹胡子瞪眼:“六年多一点。”
不对。
李锦睨着他,半晌点了下头。
等许林出了这间屋子的门,李锦才缓缓起身,在厢房内,再一次转了一大圈。
不管是破旧的小桌子,还是那张漆面斑驳的床上,甚至破旧的衣柜里,他都仔仔细细查看了一个遍。
这家人太奇怪了。
一个母亲,两个女孩住的厢房里,只有孩子的外衫,没有任何里衣。
甚至连孩子晚上睡觉穿着的亵衣也没有。
没有童鞋,没有女鞋,只有一排草鞋和两双黑色的布靴。
怎么想都不对。
就算是孩子被外祖母带走了,也不可能只拿走内衫和鞋子,把外衫留在这里。
而且,孩子的年龄不对。
成亲六年,最大的孩子六岁,两人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就是说,在礼成之前,从未见过。
李锦双手抱胸,瞧着院子里,依旧慵懒的靠在屋墙下闭目养神的杨德发,眼眸里的光晦暗不明。
他隐瞒的到底是什么?
如果这件案子与他无关,那他为什么被人指认成凶手,都不肯开口?
就在李锦毫无头绪的时候,金舒从院子走进来。
她睨了李锦一眼,蹙眉,握着的那只手缓缓摊平:“是从她口中掏出来的。”
金舒的手心里,是一只白润的,小小的玉。
它雕成了“五”字的模样。
- 肉肉屋
他回过头,看着屋内破破烂烂的桌子椅子,倍感疑惑。
是什么原因,能让同一屋檐下生活的两个人当中的一个,消失掉所有的存在痕迹?
不仅不如,整个屋子虽然破旧,但是出乎意料的干净整洁。
就像是,刻意的打扫了很多遍一样。
李锦思量片刻,摇着手里的扇子,转身出了屋门。
站在屋檐下,李锦瞧着依旧剑拔弩张的两个男人,淡淡开口:“你们和死去的女子是什么关系?”
“小人许林,是她弟弟,这是我姐夫杨德发。”年轻一些,看起来二十多岁的许林,愤怒的指着另一个靠墙坐下,面无表情的杨德发,“就是他,他杀了我姐!”
许是已经被指认了许多遍,靠墙坐着的杨德发,对他的愤怒无动于衷,只转过头去,波澜不惊的看着另外的方向。
既不承认,也不否认,面上一点反应也没有,倒是十分奇特。
但李锦注视着他的坐姿,稍稍眯眼:“你去过奉贤阁?”
奉贤阁,是太子与太傅,宴请门客的地方。
听到这三个字,杨德发的面颊上闪过一丝不自在,他睨着李锦的面颊,不疾不徐的调整了一下坐姿,拿出一副桀骜不羁的模样,下颚微扬。
“你个杨德发!你是不是活腻了!靖王殿下在问你话!”许林见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怒不可遏的指着他,“你杀了我姐之后,你是不是还想害死我!?藐视皇族那可是死罪!”
听着许林的声音,李锦微微蹙眉。
而靠墙坐着的杨德发,始终无动于衷,甚至带着一丝笑意,注视着李锦。
那笑容,透着一股寒气,额外渗人:“人不是我杀的。”
他慵懒的靠在那里,秋日的阳光正巧照不到他的身上。
“我瞧见的时候,已经是这模样了。”杨德发的口气极为平静,话音里透着漠不关心。
他说:“我日日都要出门讨生活,前天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那之后就没见过她了。”
“你在哪里讨生活。”李锦看着他的面庞,目光犀利如刀。
这个男人,他好似在哪里见过。
熟悉的动作,熟悉的面容,熟悉的声音,就连那股桀骜不羁的神情,都熟悉的让李锦有些惊讶。但他就是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他。
被害人的丈夫杨德发,一身破烂的衣裳,补丁落着补丁,脚趾头漏在草鞋外面。
他就那么歪着头瞧着李锦,半晌,一声轻笑,眉眼一竖,吐出惊人的一语:“你管我在哪?!”
他越是这样,越是让李锦下意识的觉得这件案子背后,兴许有故事。
就在这僵持不下的时间里,金舒系好随身的绑手,戴好手套,探身在被害人的棺木中,寻找着案子的蛛丝马迹。
她平静的躺在那里,如同睡着一样。
除了脖颈上有明显的勒痕,面颊发青之外,身上还有几处肉眼可见的皮外伤。
都是新伤,没有疤痕。最严重的一处在肩头上,像是被什么并不锋利的物什划伤,伤口不深,大约半寸,皮肉外翻。
而最初她瞧见的那一处疑似抓痕的位置,除了那浅浅一条之外,它上下还有另外两条不明显,但存在的痕迹,一共三条。
越是深入的查看这具尸体,冒出来的疑点便越多。
冯朝在进门前有说,尸体是昨日被人发现的,也就是说,距离现在,最多只有二十四个时辰。
但是尸体的僵硬情况,更接近三十六个时辰后的模样,也就是说,她应该已经死了接近三天了。
这中间,整整相差了一整日。
生活窘迫,有两个不满八岁的孩子,还有一个相公的被害人,在已经死去的三天两夜里,最初那一晚,她在哪里?
此时此刻,李锦眼中的杨德发,似乎在掩盖什么特殊的事件。
他垂眸,以退为进,将被害人的弟弟许林唤到了屋里,分开问。
“你为何觉得是他杀了你姐姐?”李锦找了一块看起来还算结实的凳子坐下,摇着扇子瞧着许林的面颊。
就见他歪着嘴,气不打一处来,抬手指着这间破烂的屋子:“您瞧瞧您瞧瞧!靖王殿下!我们家虽然不是什么大户,但也是外县有头有脸的乡绅。我姐嫁给他的时候,那是按着门当户对说的媒!”
“结果嫁过来才知道,他杨德发穷的叮当响,就这!就这!”许林指着房顶,“冬天透风,下雨漏水,我们家就是被骗了!”
他抿嘴,气的双唇直发抖:“可是有什么办法!我姐挺着个大肚子,总不能抓回去了啊!”
许林深吸一口气:“那之后,我姐每每带着孩子回娘家,就瞧着她身上有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姐回去就哭。”
他指着外面杨德发的方向:“这人就是个人渣!自己没本事,日日回来就打我姐!”
李锦微微眯眼:“他们成亲几年了?”
许林吹胡子瞪眼:“六年多一点。”
不对。
李锦睨着他,半晌点了下头。
等许林出了这间屋子的门,李锦才缓缓起身,在厢房内,再一次转了一大圈。
不管是破旧的小桌子,还是那张漆面斑驳的床上,甚至破旧的衣柜里,他都仔仔细细查看了一个遍。
这家人太奇怪了。
一个母亲,两个女孩住的厢房里,只有孩子的外衫,没有任何里衣。
甚至连孩子晚上睡觉穿着的亵衣也没有。
没有童鞋,没有女鞋,只有一排草鞋和两双黑色的布靴。
怎么想都不对。
就算是孩子被外祖母带走了,也不可能只拿走内衫和鞋子,把外衫留在这里。
而且,孩子的年龄不对。
成亲六年,最大的孩子六岁,两人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就是说,在礼成之前,从未见过。
李锦双手抱胸,瞧着院子里,依旧慵懒的靠在屋墙下闭目养神的杨德发,眼眸里的光晦暗不明。
他隐瞒的到底是什么?
如果这件案子与他无关,那他为什么被人指认成凶手,都不肯开口?
就在李锦毫无头绪的时候,金舒从院子走进来。
她睨了李锦一眼,蹙眉,握着的那只手缓缓摊平:“是从她口中掏出来的。”
金舒的手心里,是一只白润的,小小的玉。
它雕成了“五”字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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