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与二人分道扬镳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取了什么神奇的小标题= =

    ☆、不差钱

    小册子的内容李道一只是草草翻了一翻,重点看了看地图,识别了一下自己所在的位置和扬州大体的街道样貌就收了起来。

    反正对于自己来说,除了藏剑山庄,哪里都是新鲜的,随便走到哪里玩儿到哪里就好了嘛。

    李道一沿着路往前走,出了码头区域不远就是一处零散集市,热闹非凡,且都是来自各地各路的商贩,虽然规模不比城内几处大的市集,但是花样种类却并不比那些地方少。而且常用常见的东西不多,多的是各种走水路而来的不同地区的特产。

    对于李道一来说,什么都很新奇有趣,只是这里实在人太多,太繁杂,叫卖问价声吵嚷得他有点头晕眼花,所以只看了几个摊子什么都还没看仔细就捂着头苦笑着穿梭出人群离开了这喧哗地。

    好处是,有了这里的对比,接下来他在去扬州的其他一些看似热闹的地方,都不及那码头集市喧哗,也就反而觉得还算是热闹得恰到好处。

    一路走走停停,李道一左拐右拐地就来到了扬州城内的第一处固定集市。说是集市,其实只是赶上庙会或者市集的时候摊位聚集地区而已,平时街上没有什么散摊,多是一些店铺门面。好巧不巧,今天有个临时的摊位,据说是来自湖州的笔商,本是因扬州这边有一大户为了给自家小少爷上学堂配好的用具而在这湖州笔行订做了一大批用具。谁知他们紧赶慢赶的将货做了出来,派人来了扬州,却听到对方说小少爷怎么都不肯进学堂,非要去学剑,因此这些东西都不要了。

    哎,现在的娃,这么殷实的家事,不好好去私塾舒舒服服地读书,非要去学那个,学什么剑!那舞刀弄枪的多苦啊,哪比学堂里,先生教着,书童伺候着,学几个字,打打算盘,将来继承家业,岂不美哉?苦逼的摊主见李道一十分耐心又不多话连忙拖着他只倒苦水。

    李道一无奈地笑笑道:那您这批东西不是都废了么?他们不该赔偿么?

    摊主狠狠地叹了口气,好像这样用力就能把堆在手里的笔都叹出去一样:他们毁约在先,也就没有要回订金。因为是大户,订做的又急,当初接生意的时候没多长个心眼,字据里也没提到这样毁了约该怎么赔偿。加上人家大户,咱们小本生意得罪不起。不过订金哪里够回本啊?所以不得不在这里摆摊把这批货卖出去,不求赚大钱了,只图一把子老胳膊老腿儿的没有白跑,至少保个本咯。

    李道一微笑点了点头,其实生意,本钱,字据什么的,他是一概不懂的。在藏剑山庄住了那么久,每每听到藏剑弟子说起生意事宜他都先遁了,一来为了避嫌,二来也实在是毫无兴致。而他之所以能在这摊子前停下,也并不是因为他有多善心想要听摊主发牢骚,而是因为他看中了一样东西。

    一杆十分精致的笔。

    李道一不懂笔,至少现在的他是很不懂的。休养期间,除了那些记账的管事,他也没见藏剑山庄上下谁手里握着个笔。至于什么杆什么豪,怎么制作,适合书写还是作画他就更不懂了。他是会写字的,但是写的很是一般,也不知是因为失忆,还是以前就这样。画那是一笔也不会画的。所以他对于自己居然会被一杆笔吸引住目光还驻足这么久,久到都能耐心地听完了摊主的故事还没打算离开这件事还是有点震惊的。

    而滔滔不绝的摊主总算想起来自己是个生意人,而对方站了这么久除了是个十分好的听众之外还有可能是会关照自己生意的客人,连忙询问是不是有什么喜欢的东西?既然这么有缘可以便宜云云。

    李道一也不客气,直接伸手取下挂在笔架上的那杆一直吸引着他目光的笔。

    摊主也眼睛一亮,笑道:看不出,客官还是个懂行的人啊!好眼光,这可是我这批货里最好的笔了!

    然后就又滔滔不绝地开始念叨什么这是他们店最好的湖颖,什么尖齐圆健,黑子齐整漂亮,浸墨走笔绝对不会走形李道一是一句都没听懂也没听进去,他握着笔抚摸着笔杆笔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安心和怀念。

    这样的感觉或许是跟曾经的记忆有关,不过在藏剑山庄以来他除了养了伤之外也养了一个心理习惯,那就是如果是不记得的事情,一瞬间没有想起来那就不去多想了。

    所以这不管原因是什么,反正结果是自己看中了,那就买吧,反正他也带了盘缠。

    伸手去掏包袱掏了个空,猛地一怔,这才意识到自己收拾的包袱忘在了船上。

    实话说,那个包袱里属于自己的东西并不多,大部分都是他从山庄里打包出来的物品,宝剑和曾经的随身物都带在了身上,只是盘缠因为也是从山庄里带出来的于是放在包袱里,身上只有几枚铜钱,要折回去找船夫拿包袱的话,一来不知道那船夫还在不在,二来,毕竟都是藏剑山庄的东西,自己吃了住了就罢了还打包带走,怎么都有点说不过去,自然是不好意思回去拿了的。而这几枚铜板,也肯定是买不起笔的。

    李道一摸了摸全身上下,最终摸出一小块形状古怪的玉佩。

    照理说,这种随身物什,长得多丑多简陋都不应该被忽视,因为那可能是一种信物一种对佩戴人身份的证明。

    可是对于一个遗失了过去的人来说,如果有人会记得自己,那么自己本人就是最好的信物了,这种小物什,恐怕意义也不太大。如果没人会记得自己,那么就算他浑身挂满了玉佩,也仅仅只是个**而已。

    于是他解下了玉佩,递给摊主问道:我不是很懂,您看看这玉佩,能不能换得起你这好笔?

    掌柜的一看玉佩,眼睛都要冒光了。

    他这下更加确信自己之前的猜测,这人果然是个不食人间烟火偷溜出来的某大门户的少爷。

    毕竟李道一身上穿的是藏剑山庄给他准备的衣服。虽然是素色长袍,可他毕竟是庄主的朋友,那选的衣服自然是上好的缎料,精细的苏绣暗纹。身上一柄宝剑随不知来历,但看剑鞘做工就知不是凡物。再加上他自有一派脱俗高雅的气质,和对街市的懵懵懂懂的神态,怎么看都少了些俗气。此刻更是毫不懂价格的就把个成色相当好的古玉玉璧拿来换一杆笔。虽然这玉璧缺了一部分不完整,可怎么也值好几个摊子了。而对方这么无所谓的就解下来了,可见也不是什么传家之物,只是戴着玩儿的。那更是财大气粗的表现啊。

    李道一见老板盯着玉佩半天不说话,也有点为难道:我身上没有足够的银钱,但是很喜欢你这笔,如果这玉佩不行那我也

    话还没说完摊主就猴急地抓走了玉佩,还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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