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嚣张猎户
这天阳光明媚,青神村村头的一块绿地里,有一个身影正在忙碌。
刘松擦了擦汗水,叹了一口气:“种地真不容易。”
“刘松,刘松,我来跟你商量点事!”
刘松皱了皱眉,远远看去,过来的是个干瘪的小老头儿,他就是青神村的里正陈二。
这个陈二是无利不起早的,这个时候来找自己做什么。
那家伙近了,就要凑近刘松说话,刘松用锄杆把人拦住,冷声道:“里正还是就在那儿说吧!”
陈二也不勉强,尴尬一笑,随即神秘兮兮地看着刘松:“刘松,你经常进山打猎的,我问你,这青神山上有雪狐出没?”
刘松一愣,这些人怎么知道的?雪狐可是不可多得之物,婉姬曾经就有一只雪狐,叫杏仁,最是贪吃,可惜在皇宫误食了小娃娃的饭食,被毒死了。因此他第一次在山中迷路见到那只雪狐的时候还以为是以前那只回来了。他们竟然敢觊觎雪狐的皮毛!
“不曾听说,也没有见过。”刘松说着转身就要走。
陈二却急了:“别别别,你没见过不代表没有,我这里有一笔大买卖!这几年,你靠着出色的狩猎本领,过的越来越好,不知道能不能帮我猎到那只雪狐?”
陈二也是心里没底,但是县太爷的大公子陈武既然都说了有,那就是有。
只要他能想办法帮陈武猎到雪狐,陈武就会就让县太爷夫人不给他女儿喂避子汤了。
陈二最好钻营谄媚之道,为了自己女儿能够在县太爷夫人眼皮子底下为县太爷生下一男半女,稳固他在青神村的地位,硬着头皮也接下了这活。
他今天得了陈武的话,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刘松,这几年,刘松已经成了青神村有名的猎户,青神山也只有他敢进进出出。陈二正琢磨着去找刘松呢,他就上门来了。
这么多年,陈二没有挟恩求报,对刘松的态度算得上友善,无非是因为当初送刘松来的人还在青神山上看着,等那人去了江南,他才不会对他这么客气……不过,这些都是以后的事,现在,他还需要刘松帮忙,自然笑得要多谄媚有多谄媚。
“你放心,只要你能帮我进山猎到那只雪狐,我给你这个数。”他比了一个五。
刘松挑眉:“五千两?”这陈二有那么多钱吗?
“不是,刘小子你消遣我是不是?五十两,够你过好几年的了!”陈二颇为高傲地看着刘松。
刘松心里面发笑,这个陈二,未免太抠了一些,雪狐的皮毛那是无价之宝,五十两,呵!
见刘松没有回答,陈二以为他对价钱不满意,顿时摆起了脸色:“我知道雪狐珍贵,可刘松,你不要忘了,你当年半死不活被抬到青神村,是我收留了你!”
陈二似乎忘了,刘松住的地方是张景明的,喝的药是张景明的,就连一开始的饭菜也都是谢大极留下的钱买的。谢大极留给陈二那么多钱,是让他在刘松醒来后给他的,结果陈二把一大半都私吞了,刘松懒得计较罢了。
见刘松凶着那张刀疤脸,陈二有些心虚:“当然,我知道山中凶险,雪狐不好猎,所以到时候,我会给你安排帮手的……”
“不用。”刘松冷眼看着陈二,“不想死的话,就别进山。”
说完,也不待陈二反应,转身就走。
看来,得把雪狐带回家了,不能让它孤孤单单在山上了。他当然不会真的抓了雪狐去换陈二的五十两银子,就算是给他万两黄金,他也不会要。
只是,他并没有刻意去驯服过那只雪狐,他想把它带回家,也不知道,雪狐愿不愿意跟他回去。本就是山野间的生灵,哪里习惯人住的地方。
此后的几天,刘松每天白天都会进山去寻找这只雪狐,压根儿不知道他的警告并没有让陈二和陈武死心。
在请来的老猎户的带领下,陈武跟他的手下已经进入了青神山。
刘松这个时候正躺在一棵参天大树的枝杈上睡觉,大斗笠盖在脸上,挡住了穿过树枝的刺眼阳光,倒是温暖一层一层裹住了他。
他之前第一次见到雪狐就是在这里,已经在这里睡了快大半天了,就为了等那小家伙来。
正享受着这惬意的时光,一只雪白的狐狸从灌木丛中探出身来,慢慢靠近这棵大树。
刘松睡得正香,听到一点响动,还是醒了过来。
躺在枝干上侧着身子往下看,就看到了那只雪白的小东西。
“喂,你来了?前几天去哪儿了?”
刘松已经找了雪狐好几天了,生怕它被人抓去,还好他在巡视的时候没看到有血,知道雪狐没什么事,才没有太过于担心。
不过,他已经见到好几个捕兽的陷阱了,都是老猎手所为。看来,陈二真的找人进山来了!他虽然把看到的陷阱都清理了,可难免有看不到的。
那雪狐正往刘松这棵大树过来,却突然向上一窜,可因为没有借力的东西,最后还是掉入了坑里。
刚刚还在面前的雪狐,一眨眼的时间就突然不见了,刘松一愣:“好不容易等到你来,怎么跑这么快?”
随即无奈一笑:“还说带你这小东西回家去,看来今天是不成了,算了,我明天再来接你吧!”
正打算施展轻功,从树上跃下去,几个扎着草木的身影向这边跑了过来,间或能听到喜悦的说话声。
“大哥,抓住了,抓住了!”
“这小狐狸掉到陷阱里面了,哈哈哈!”
……
刘松瞬间明白过来,雪狐是掉入陷阱了,他小看了刘松找的老猎手做的陷阱的隐蔽性。
不过,他的身份不方便跟陈武正面对峙,免得陈武找了人来抢雪狐。
那边陈武的手下正高兴地把捕兽笼从陷阱坑里拉出来,突然听到一声冷笑:“找死!”
紧接着,这群自认为武功还算高强的人,就眼睁睁地看着一道残影闪过,带走了捕兽笼子。
行客楼。
县城一等一的酒楼,隔间有一个僻静的厢房,此时吵吵嚷嚷。
“我靠,大哥,让我去剁了他!”
“就是,映画姑娘最喜欢的就是雪狐的狐皮,大哥好不容易才寻到的!”
当中一个满面通红的壮汉,他衣着虽是简单,料子却是好料子,眉毛胡乱地铺在额头上,听了这话,那下面一双眼睛已经恶狠狠地红了。
“玛德,混蛋!”一杯酒下肚,这大汉心中愈发愤恨。
“一个小小猎户,也敢跟我作对!”他就是这义县的地头蛇陈武,开着义县唯一的也是最大的赌坊,上头有他做县太爷的爹陈午罩着,谁敢跟他作对,那就是不要命了。
十天前,青楼的花魁映画姑娘说了,谁能送她价值千两的白狐皮,她就跟谁春宵一度。前几天好不容易听说青神山有一只白狐出没,他带着手下找了老猎手布陷阱,蹲守了几天几夜,那白狐都入了他们陷阱了,让一个人救走了。
他怎能不气?
今天,把兄弟们聚集在一起,就是要去把这猎户家夷平!
“大哥莫气,小弟已经探得清楚,那天的猎户叫刘松,就住在那青神村村头,除了里正陈二,没人知道他的来头。”
“说是5年前从京城抬到这儿的,恐怕是得罪了人,杀了想必也没人追究。”
说这话的人,短须白面,眼睛狭长,眼珠着稍斜,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他就是陈武认的二弟张部,早些年做过师爷,后来瞧上了一个卖豆腐的黄花大闺女,人家宁死不从,他就把人掐死了。
换了个身份,跟在陈武手下,继续为非作歹。
“你是说,可以弄死?”陈武“嘿嘿”一笑,“那就好,明晚就动手!”
“是。”一屋子整整齐齐,就像接下来干的是正义的大事一样。
酒足饭饱,这群恶徒哪里会管老大想干的事是不是合理合法,这种杀人放火的事情,又不是第一次干。
而就在厢房外面,站了一个人,他微微一笑,上了从来不对外开放的行客楼顶层。
待这人坐下一看,这通身的气度,就不是普通人能有的。高眉阔目,鼻梁如山般高耸,嘴唇薄抿,瞧着就肃穆。只是脸上那道疤生生让他看起来多了些凶恶。
他只轻轻一笑,望向楼下繁华的大街,瞧着熙熙攘攘人来人往,把斗笠摘下来递给走进来的人。
“老大,出了什么事?”这接过斗笠的人,圆圆的脸,看起来很和善,穿的华贵无比,但是身形并不臃肿,应是注重锻炼,不是那等脑满肠肥之徒。
如果有人看到,就会认出来,他就是行客楼的东家方长青。
而这个腰缠万贯的大东家,却恭恭敬敬地对着一身着短打,背着一柄长剑的猎户。这猎户正是陈武嘴里要收拾之人,他叫刘松。
斗笠泡了水,外面刚刚下了一场小雨。
“雨后彩虹,长青,我洗髓成功了。”刘松坐下,看着方长青沉沉说道。
外面的雨听了,一缕阳光透过窗棱射了进来。
方长青瞪大了眼睛看着他,惊喜到嘴唇都发抖:“果真?”
刘松点了点头,喝了一口桌上泡好的清茶。
“陈武这个人你知道吗?”
方长青还没有从惊喜中回过神来,忽然听到刘松一问。
他反应快,连忙答道:“老大说的这人可是兴旺赌坊的老板,县太爷陈午的独子?”
这县城谁不知道陈武,他作恶多端,即便是三岁孩童听到名字也畏惧。
奈何这县太爷陈午,虽然对下严苛,又盘剥百姓,对上却足够谄媚,拿搜刮的民脂民膏稳固自己的官位,卑鄙无耻得很。
“正是。”刘松想到刚才在厢房讨论的几人,眼神一冷,迟早除掉他!
“他是这县城的地头蛇,老大你很少进城,又对这些俗世不甚感兴趣可能不知道,这陈武背后倚靠的可不止他爹,他们一家其实是京城兵部侍郎的爪牙!”
刘松最讨厌听到关于京城的事情,敲了敲桌面:“他竟然敢打雪狐的主意!”
方长青脸色一僵,他怎么忘了老大其实是一个总是不按常理出牌的人,说到底,他怕老大,佩服老大,却也觉得老大有时候是想一出是一出的,他把这归结为老大捉摸不透。
“雪狐?”
刘松点了点头,往椅子上一躺:“那是一只漂亮的雪狐,我已经给它起名叫小慈了,以后它就是你们二哥了。有人欺负了你二哥,不得去把人收拾收拾?”
方长青圆圆的脸一抽,这,认一只狐狸做二哥?算了,老大说什么就是什么呗!
“那老大想怎么对付陈武?”其实方长青还特别想问,老大怎么突然需要一只雪狐啊?难不成是想到了婉姬?
刘松淡淡看了他一眼,方长青一个哆嗦,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我这就去把他赶出行客楼!”
刘松没点头也没摇头,在小二送上菜过后开始大快朵颐。不错不错,方长青听从了自己的指示啊,这些菜,都是刘松教着做过的,十分美味。
方长青很快就回来了,而且几乎是飞进来的,进来就跪在地上,向刘松呈了一封信:“老大,老大!重要的信件!”
刘松一愣,他虽然隐居,当年随着他的谢大极、方长青等那些手下却都一直在为他看着这天下,重要的消息都会第一时间告诉他。
除非是十万火急的事情,否则以方长青沉稳的性子不会这么着急。
从行客楼出来,刘松一拐去了大市场,买了几只小鸡仔装在框里面,往家里面走,以后得多养一点鸡了,小慈好像喜欢吃鸡。没错,小慈就是他昨天从山中带回的那只雪狐。
走到村头,远远就看到一座茅草屋顽强地立在那,那就是刘松的家,他自己搭建的。五年前刚刚来的时候还住在城里最贵的客栈,他突发奇想到这青神村买了一块地,过上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生活。
(本章完)
- 肉肉屋
这天阳光明媚,青神村村头的一块绿地里,有一个身影正在忙碌。
刘松擦了擦汗水,叹了一口气:“种地真不容易。”
“刘松,刘松,我来跟你商量点事!”
刘松皱了皱眉,远远看去,过来的是个干瘪的小老头儿,他就是青神村的里正陈二。
这个陈二是无利不起早的,这个时候来找自己做什么。
那家伙近了,就要凑近刘松说话,刘松用锄杆把人拦住,冷声道:“里正还是就在那儿说吧!”
陈二也不勉强,尴尬一笑,随即神秘兮兮地看着刘松:“刘松,你经常进山打猎的,我问你,这青神山上有雪狐出没?”
刘松一愣,这些人怎么知道的?雪狐可是不可多得之物,婉姬曾经就有一只雪狐,叫杏仁,最是贪吃,可惜在皇宫误食了小娃娃的饭食,被毒死了。因此他第一次在山中迷路见到那只雪狐的时候还以为是以前那只回来了。他们竟然敢觊觎雪狐的皮毛!
“不曾听说,也没有见过。”刘松说着转身就要走。
陈二却急了:“别别别,你没见过不代表没有,我这里有一笔大买卖!这几年,你靠着出色的狩猎本领,过的越来越好,不知道能不能帮我猎到那只雪狐?”
陈二也是心里没底,但是县太爷的大公子陈武既然都说了有,那就是有。
只要他能想办法帮陈武猎到雪狐,陈武就会就让县太爷夫人不给他女儿喂避子汤了。
陈二最好钻营谄媚之道,为了自己女儿能够在县太爷夫人眼皮子底下为县太爷生下一男半女,稳固他在青神村的地位,硬着头皮也接下了这活。
他今天得了陈武的话,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刘松,这几年,刘松已经成了青神村有名的猎户,青神山也只有他敢进进出出。陈二正琢磨着去找刘松呢,他就上门来了。
这么多年,陈二没有挟恩求报,对刘松的态度算得上友善,无非是因为当初送刘松来的人还在青神山上看着,等那人去了江南,他才不会对他这么客气……不过,这些都是以后的事,现在,他还需要刘松帮忙,自然笑得要多谄媚有多谄媚。
“你放心,只要你能帮我进山猎到那只雪狐,我给你这个数。”他比了一个五。
刘松挑眉:“五千两?”这陈二有那么多钱吗?
“不是,刘小子你消遣我是不是?五十两,够你过好几年的了!”陈二颇为高傲地看着刘松。
刘松心里面发笑,这个陈二,未免太抠了一些,雪狐的皮毛那是无价之宝,五十两,呵!
见刘松没有回答,陈二以为他对价钱不满意,顿时摆起了脸色:“我知道雪狐珍贵,可刘松,你不要忘了,你当年半死不活被抬到青神村,是我收留了你!”
陈二似乎忘了,刘松住的地方是张景明的,喝的药是张景明的,就连一开始的饭菜也都是谢大极留下的钱买的。谢大极留给陈二那么多钱,是让他在刘松醒来后给他的,结果陈二把一大半都私吞了,刘松懒得计较罢了。
见刘松凶着那张刀疤脸,陈二有些心虚:“当然,我知道山中凶险,雪狐不好猎,所以到时候,我会给你安排帮手的……”
“不用。”刘松冷眼看着陈二,“不想死的话,就别进山。”
说完,也不待陈二反应,转身就走。
看来,得把雪狐带回家了,不能让它孤孤单单在山上了。他当然不会真的抓了雪狐去换陈二的五十两银子,就算是给他万两黄金,他也不会要。
只是,他并没有刻意去驯服过那只雪狐,他想把它带回家,也不知道,雪狐愿不愿意跟他回去。本就是山野间的生灵,哪里习惯人住的地方。
此后的几天,刘松每天白天都会进山去寻找这只雪狐,压根儿不知道他的警告并没有让陈二和陈武死心。
在请来的老猎户的带领下,陈武跟他的手下已经进入了青神山。
刘松这个时候正躺在一棵参天大树的枝杈上睡觉,大斗笠盖在脸上,挡住了穿过树枝的刺眼阳光,倒是温暖一层一层裹住了他。
他之前第一次见到雪狐就是在这里,已经在这里睡了快大半天了,就为了等那小家伙来。
正享受着这惬意的时光,一只雪白的狐狸从灌木丛中探出身来,慢慢靠近这棵大树。
刘松睡得正香,听到一点响动,还是醒了过来。
躺在枝干上侧着身子往下看,就看到了那只雪白的小东西。
“喂,你来了?前几天去哪儿了?”
刘松已经找了雪狐好几天了,生怕它被人抓去,还好他在巡视的时候没看到有血,知道雪狐没什么事,才没有太过于担心。
不过,他已经见到好几个捕兽的陷阱了,都是老猎手所为。看来,陈二真的找人进山来了!他虽然把看到的陷阱都清理了,可难免有看不到的。
那雪狐正往刘松这棵大树过来,却突然向上一窜,可因为没有借力的东西,最后还是掉入了坑里。
刚刚还在面前的雪狐,一眨眼的时间就突然不见了,刘松一愣:“好不容易等到你来,怎么跑这么快?”
随即无奈一笑:“还说带你这小东西回家去,看来今天是不成了,算了,我明天再来接你吧!”
正打算施展轻功,从树上跃下去,几个扎着草木的身影向这边跑了过来,间或能听到喜悦的说话声。
“大哥,抓住了,抓住了!”
“这小狐狸掉到陷阱里面了,哈哈哈!”
……
刘松瞬间明白过来,雪狐是掉入陷阱了,他小看了刘松找的老猎手做的陷阱的隐蔽性。
不过,他的身份不方便跟陈武正面对峙,免得陈武找了人来抢雪狐。
那边陈武的手下正高兴地把捕兽笼从陷阱坑里拉出来,突然听到一声冷笑:“找死!”
紧接着,这群自认为武功还算高强的人,就眼睁睁地看着一道残影闪过,带走了捕兽笼子。
行客楼。
县城一等一的酒楼,隔间有一个僻静的厢房,此时吵吵嚷嚷。
“我靠,大哥,让我去剁了他!”
“就是,映画姑娘最喜欢的就是雪狐的狐皮,大哥好不容易才寻到的!”
当中一个满面通红的壮汉,他衣着虽是简单,料子却是好料子,眉毛胡乱地铺在额头上,听了这话,那下面一双眼睛已经恶狠狠地红了。
“玛德,混蛋!”一杯酒下肚,这大汉心中愈发愤恨。
“一个小小猎户,也敢跟我作对!”他就是这义县的地头蛇陈武,开着义县唯一的也是最大的赌坊,上头有他做县太爷的爹陈午罩着,谁敢跟他作对,那就是不要命了。
十天前,青楼的花魁映画姑娘说了,谁能送她价值千两的白狐皮,她就跟谁春宵一度。前几天好不容易听说青神山有一只白狐出没,他带着手下找了老猎手布陷阱,蹲守了几天几夜,那白狐都入了他们陷阱了,让一个人救走了。
他怎能不气?
今天,把兄弟们聚集在一起,就是要去把这猎户家夷平!
“大哥莫气,小弟已经探得清楚,那天的猎户叫刘松,就住在那青神村村头,除了里正陈二,没人知道他的来头。”
“说是5年前从京城抬到这儿的,恐怕是得罪了人,杀了想必也没人追究。”
说这话的人,短须白面,眼睛狭长,眼珠着稍斜,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他就是陈武认的二弟张部,早些年做过师爷,后来瞧上了一个卖豆腐的黄花大闺女,人家宁死不从,他就把人掐死了。
换了个身份,跟在陈武手下,继续为非作歹。
“你是说,可以弄死?”陈武“嘿嘿”一笑,“那就好,明晚就动手!”
“是。”一屋子整整齐齐,就像接下来干的是正义的大事一样。
酒足饭饱,这群恶徒哪里会管老大想干的事是不是合理合法,这种杀人放火的事情,又不是第一次干。
而就在厢房外面,站了一个人,他微微一笑,上了从来不对外开放的行客楼顶层。
待这人坐下一看,这通身的气度,就不是普通人能有的。高眉阔目,鼻梁如山般高耸,嘴唇薄抿,瞧着就肃穆。只是脸上那道疤生生让他看起来多了些凶恶。
他只轻轻一笑,望向楼下繁华的大街,瞧着熙熙攘攘人来人往,把斗笠摘下来递给走进来的人。
“老大,出了什么事?”这接过斗笠的人,圆圆的脸,看起来很和善,穿的华贵无比,但是身形并不臃肿,应是注重锻炼,不是那等脑满肠肥之徒。
如果有人看到,就会认出来,他就是行客楼的东家方长青。
而这个腰缠万贯的大东家,却恭恭敬敬地对着一身着短打,背着一柄长剑的猎户。这猎户正是陈武嘴里要收拾之人,他叫刘松。
斗笠泡了水,外面刚刚下了一场小雨。
“雨后彩虹,长青,我洗髓成功了。”刘松坐下,看着方长青沉沉说道。
外面的雨听了,一缕阳光透过窗棱射了进来。
方长青瞪大了眼睛看着他,惊喜到嘴唇都发抖:“果真?”
刘松点了点头,喝了一口桌上泡好的清茶。
“陈武这个人你知道吗?”
方长青还没有从惊喜中回过神来,忽然听到刘松一问。
他反应快,连忙答道:“老大说的这人可是兴旺赌坊的老板,县太爷陈午的独子?”
这县城谁不知道陈武,他作恶多端,即便是三岁孩童听到名字也畏惧。
奈何这县太爷陈午,虽然对下严苛,又盘剥百姓,对上却足够谄媚,拿搜刮的民脂民膏稳固自己的官位,卑鄙无耻得很。
“正是。”刘松想到刚才在厢房讨论的几人,眼神一冷,迟早除掉他!
“他是这县城的地头蛇,老大你很少进城,又对这些俗世不甚感兴趣可能不知道,这陈武背后倚靠的可不止他爹,他们一家其实是京城兵部侍郎的爪牙!”
刘松最讨厌听到关于京城的事情,敲了敲桌面:“他竟然敢打雪狐的主意!”
方长青脸色一僵,他怎么忘了老大其实是一个总是不按常理出牌的人,说到底,他怕老大,佩服老大,却也觉得老大有时候是想一出是一出的,他把这归结为老大捉摸不透。
“雪狐?”
刘松点了点头,往椅子上一躺:“那是一只漂亮的雪狐,我已经给它起名叫小慈了,以后它就是你们二哥了。有人欺负了你二哥,不得去把人收拾收拾?”
方长青圆圆的脸一抽,这,认一只狐狸做二哥?算了,老大说什么就是什么呗!
“那老大想怎么对付陈武?”其实方长青还特别想问,老大怎么突然需要一只雪狐啊?难不成是想到了婉姬?
刘松淡淡看了他一眼,方长青一个哆嗦,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我这就去把他赶出行客楼!”
刘松没点头也没摇头,在小二送上菜过后开始大快朵颐。不错不错,方长青听从了自己的指示啊,这些菜,都是刘松教着做过的,十分美味。
方长青很快就回来了,而且几乎是飞进来的,进来就跪在地上,向刘松呈了一封信:“老大,老大!重要的信件!”
刘松一愣,他虽然隐居,当年随着他的谢大极、方长青等那些手下却都一直在为他看着这天下,重要的消息都会第一时间告诉他。
除非是十万火急的事情,否则以方长青沉稳的性子不会这么着急。
从行客楼出来,刘松一拐去了大市场,买了几只小鸡仔装在框里面,往家里面走,以后得多养一点鸡了,小慈好像喜欢吃鸡。没错,小慈就是他昨天从山中带回的那只雪狐。
走到村头,远远就看到一座茅草屋顽强地立在那,那就是刘松的家,他自己搭建的。五年前刚刚来的时候还住在城里最贵的客栈,他突发奇想到这青神村买了一块地,过上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生活。
(本章完)
- 肉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