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着他,看着他因为思念日夜难安,而白衣剑卿却在暗中偷笑。那个傻瓜,那个一直都在说着爱他爱他的傻瓜,出来呀,为什么还要躲着,难道是报复得不够还没有解恨。
两年来,他夜夜春梦,每每以为找回了白衣剑卿,一觉醒来,却是一场空欢喜,每一次,都是从最高峰跌落到最深的谷底,把一颗心摔得粉碎,七百多个日夜,他摔了七百多次,把自己的心摔成了粉末,再也不是一颗完整的心。
不知什么时候,他爱上了白衣剑卿,不是对身体的迷恋,而是爱,他爱得比想像中更深,爱到根本就不能失去的地步。
怎么能不爱,这个世上,有谁比白衣剑卿爱他更深,有谁可以为他放弃那么多,他明明早已经动心了,却为了心里的一点点固执和成见,对自己真正的心意视而不见,直到……再也不能挽回,才追悔莫及。
他的手颤抖得更厉害,绝命书上的字在眼前不停地晃动,他甚至能想像出白衣剑卿是在多么绝望的状态下,才写出如此激痛的绝笔。
他的心口再次抽痛起来,痛,痛得他几乎想要倒在地上嚎啕大哭,可是他哭不出来,努力地维持表面的冷漠,却没有发现,自己的全身都在发抖。
其实他才是真正的傻瓜,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把白衣剑卿的痴恋看成是下流无耻,任意羞辱,将那份深爱踩在脚底下贱踏,毫不珍惜,其实早该明白的,如果自己真的对白衣剑卿厌恶到这种地步,又怎么会留他在白家庄,一纸休书便能解决一切问题,而且还能让白衣剑卿沦为江湖最大的笑柄,尽管,那时候白衣剑卿已经是一个笑柄了。
可是他没有那样做,他跟白衣剑卿纠缠了三年多,竟然从来就没想过写休书,而白衣剑卿,心甘情愿地承受了他三年多的羞辱,除了爱他至深之外,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是他自己,给了白衣剑卿一丝希望。然而,这一丝希望,却又是被他自己亲手毁去。
握紧了拳,他猛地打了自己一巴掌。挨耳光的滋味不好受,这还是他自己打的。当年他曾经多少次当面给白衣剑卿难堪,白衣剑卿却始终笑面以对。
脸上是笑着的,心里呢?与黄连相比,谁苦?
“公子……”白安端着一盆清水回来了,放到白赤宫的面前,用布巾沾了水,轻轻为他擦干净脸,然后又道,“公子,您的头发都乱了,我为您梳起来。”
白赤宫没有动,他的目光始终停留在白衣剑卿的绝命书上,那是白衣剑卿的血,这么多字,一定流了很多血才写成,如果他能偿还这么多血,是不是白衣剑卿就会出现在他前面?拳越握越紧,不知不觉,指尖深深地刺入了掌心,沾了自己的血,他依着白衣剑卿的笔迹,一笔一笔地描绘,新鲜的血液覆盖了原本已经变得紫黑的血迹,厚厚的一层。
这是他第几次描绘了?每描一笔,他就仿佛能体会到白衣剑卿当时的绝望,那种鱼离开了水的窒息感将他紧紧包裹住,让他痛断肝肠,让他不能呼吸。
白安帮他梳好了头发,默默地看着他的动作,不说话,也不阻止,显然不是第一次看到了,只是在白赤宫快要把所有的字都描绘完的时候,他从怀里掏出了金创药和干净的布条。
“公子,您别怪我多嘴,那个人……早已经不在了,您……”
白赤宫突然瞪起眼,原本痴滞茫然的眼神突然变得凌厉,吓得白安把话又缩回了肚子,好一会儿,才鼓足了勇气,正要继续劝白赤宫,这时窗外突然传来隐约的呼唤。
“剑……卿……剑卿……大哥……”
白安听得分明,怔了怔,眼前却已经一花,白赤宫居然穿屋而去,等白安反应过来追出去,早已经不见了白赤宫的踪影,连那声隐约的呼喊,也没有了。
白衣剑卿也住进了燕州城里最好的客栈悦来居。
白衣白发的他,极为惹人注目,对于那些落在他身上的目光,他也不在意,偶尔对上一些过于放肆的目光,他抱以一抹宽容的微笑。燕州这个地方,接近西域,民风彪悍,民心淳朴,别人看他未必有什么恶意,所以白衣剑卿也能坦然以对。他本就风姿潇洒,这一笑更显爽朗,那些人也就多半回以笑容,不再放肆地盯着他看了。
但是出于对江湖中人的顾忌,他还是在进悦来居之前,买了一顶竹笠,掩住了自己了面容。
“客倌,您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开一间上房。”
“上房一间,天字二号房。”伙计对着柜台处吆喝一声,“客倌您楼上请。”
进了房 ,白衣剑卿随手又扔给伙计一锭银子,道:“你去清风楼买一壶好酒,几个小菜,多余的银子算打赏你的。”一般客栈自然提供饭菜,只是味道上不尽如人意,白衣剑卿自是不愿意委屈了自己,前半生他已是亏了,往后三十年,该享受的,他就要享受。这也是他明知悦来居里有江湖人,却还要住进来的原因。
伙计掂了掂银子,足有四、五两重,估摸着能剩下七、八钱银子,他顿时乐得眉开眼笑,连连弯腰道:“客倌您稍候片刻,小的立刻就为您把酒菜办来。”
伙计屁颠屁颠地走了,白衣剑卿环顾房间,家具很一般,但收拾得还算清爽,边陲之地,不能跟富庶的中原比较,这样的上房已经算不错了。盆架上有准备好的清水,他用水扑面,将一路的风尘洗去,顿觉神清气爽了许多。走过去推开窗户,一轮夕阳映入眼帘,夕阳下,燕山顶上一片白皑,显得极为壮观。
夕阳无限好,何惜近黄昏,纵使余晖尽,明日复又还。他对着夕阳伸出手,让最后一缕余晖落在自己的手心里,然后紧紧握住。晚霞之下,一排云雁时隐时现,他不由自主露出一抹轻浅笑意,那些云雁,自由自在地飞翔着,它们南来北往,定然是见着天下的美景,留恋不去。
没有多会儿,那伙计就拎着清风楼的食盒回来了。
白衣剑卿坐下来,先尝了一口酒,点点头,与当年的味道一般无二,难怪清风楼经营二十余年,仍然是燕州最好的酒楼。刚放下酒杯,猛然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剑卿大哥……剑卿大哥……我知道你在里面,快开门……”
“小玉?”
他怔了一下,摇头苦笑,这丫头还是追来了。起身开门,温小玉满脸的焦急,在见到白衣剑卿之后,顿时缓解下来。
“剑卿大哥……你在吃饭?”她一眼看到了桌上的酒菜,俏红红的脸蛋露出讨好的笑容,“我肚子好饿哦,剑卿大哥我们一起吃饭吧。”
白衣剑卿在她头上轻轻敲了一记,仍是无奈地让出房门,道:“进来吧,上官少侠,如果不介意,一起来喝一杯。”
“那就叼扰了。”紧跟在温小玉背后的上官渚,脸上变了几回颜色,终还是带着几分尴尬,硬着头皮
两年来,他夜夜春梦,每每以为找回了白衣剑卿,一觉醒来,却是一场空欢喜,每一次,都是从最高峰跌落到最深的谷底,把一颗心摔得粉碎,七百多个日夜,他摔了七百多次,把自己的心摔成了粉末,再也不是一颗完整的心。
不知什么时候,他爱上了白衣剑卿,不是对身体的迷恋,而是爱,他爱得比想像中更深,爱到根本就不能失去的地步。
怎么能不爱,这个世上,有谁比白衣剑卿爱他更深,有谁可以为他放弃那么多,他明明早已经动心了,却为了心里的一点点固执和成见,对自己真正的心意视而不见,直到……再也不能挽回,才追悔莫及。
他的手颤抖得更厉害,绝命书上的字在眼前不停地晃动,他甚至能想像出白衣剑卿是在多么绝望的状态下,才写出如此激痛的绝笔。
他的心口再次抽痛起来,痛,痛得他几乎想要倒在地上嚎啕大哭,可是他哭不出来,努力地维持表面的冷漠,却没有发现,自己的全身都在发抖。
其实他才是真正的傻瓜,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把白衣剑卿的痴恋看成是下流无耻,任意羞辱,将那份深爱踩在脚底下贱踏,毫不珍惜,其实早该明白的,如果自己真的对白衣剑卿厌恶到这种地步,又怎么会留他在白家庄,一纸休书便能解决一切问题,而且还能让白衣剑卿沦为江湖最大的笑柄,尽管,那时候白衣剑卿已经是一个笑柄了。
可是他没有那样做,他跟白衣剑卿纠缠了三年多,竟然从来就没想过写休书,而白衣剑卿,心甘情愿地承受了他三年多的羞辱,除了爱他至深之外,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是他自己,给了白衣剑卿一丝希望。然而,这一丝希望,却又是被他自己亲手毁去。
握紧了拳,他猛地打了自己一巴掌。挨耳光的滋味不好受,这还是他自己打的。当年他曾经多少次当面给白衣剑卿难堪,白衣剑卿却始终笑面以对。
脸上是笑着的,心里呢?与黄连相比,谁苦?
“公子……”白安端着一盆清水回来了,放到白赤宫的面前,用布巾沾了水,轻轻为他擦干净脸,然后又道,“公子,您的头发都乱了,我为您梳起来。”
白赤宫没有动,他的目光始终停留在白衣剑卿的绝命书上,那是白衣剑卿的血,这么多字,一定流了很多血才写成,如果他能偿还这么多血,是不是白衣剑卿就会出现在他前面?拳越握越紧,不知不觉,指尖深深地刺入了掌心,沾了自己的血,他依着白衣剑卿的笔迹,一笔一笔地描绘,新鲜的血液覆盖了原本已经变得紫黑的血迹,厚厚的一层。
这是他第几次描绘了?每描一笔,他就仿佛能体会到白衣剑卿当时的绝望,那种鱼离开了水的窒息感将他紧紧包裹住,让他痛断肝肠,让他不能呼吸。
白安帮他梳好了头发,默默地看着他的动作,不说话,也不阻止,显然不是第一次看到了,只是在白赤宫快要把所有的字都描绘完的时候,他从怀里掏出了金创药和干净的布条。
“公子,您别怪我多嘴,那个人……早已经不在了,您……”
白赤宫突然瞪起眼,原本痴滞茫然的眼神突然变得凌厉,吓得白安把话又缩回了肚子,好一会儿,才鼓足了勇气,正要继续劝白赤宫,这时窗外突然传来隐约的呼唤。
“剑……卿……剑卿……大哥……”
白安听得分明,怔了怔,眼前却已经一花,白赤宫居然穿屋而去,等白安反应过来追出去,早已经不见了白赤宫的踪影,连那声隐约的呼喊,也没有了。
白衣剑卿也住进了燕州城里最好的客栈悦来居。
白衣白发的他,极为惹人注目,对于那些落在他身上的目光,他也不在意,偶尔对上一些过于放肆的目光,他抱以一抹宽容的微笑。燕州这个地方,接近西域,民风彪悍,民心淳朴,别人看他未必有什么恶意,所以白衣剑卿也能坦然以对。他本就风姿潇洒,这一笑更显爽朗,那些人也就多半回以笑容,不再放肆地盯着他看了。
但是出于对江湖中人的顾忌,他还是在进悦来居之前,买了一顶竹笠,掩住了自己了面容。
“客倌,您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开一间上房。”
“上房一间,天字二号房。”伙计对着柜台处吆喝一声,“客倌您楼上请。”
进了房 ,白衣剑卿随手又扔给伙计一锭银子,道:“你去清风楼买一壶好酒,几个小菜,多余的银子算打赏你的。”一般客栈自然提供饭菜,只是味道上不尽如人意,白衣剑卿自是不愿意委屈了自己,前半生他已是亏了,往后三十年,该享受的,他就要享受。这也是他明知悦来居里有江湖人,却还要住进来的原因。
伙计掂了掂银子,足有四、五两重,估摸着能剩下七、八钱银子,他顿时乐得眉开眼笑,连连弯腰道:“客倌您稍候片刻,小的立刻就为您把酒菜办来。”
伙计屁颠屁颠地走了,白衣剑卿环顾房间,家具很一般,但收拾得还算清爽,边陲之地,不能跟富庶的中原比较,这样的上房已经算不错了。盆架上有准备好的清水,他用水扑面,将一路的风尘洗去,顿觉神清气爽了许多。走过去推开窗户,一轮夕阳映入眼帘,夕阳下,燕山顶上一片白皑,显得极为壮观。
夕阳无限好,何惜近黄昏,纵使余晖尽,明日复又还。他对着夕阳伸出手,让最后一缕余晖落在自己的手心里,然后紧紧握住。晚霞之下,一排云雁时隐时现,他不由自主露出一抹轻浅笑意,那些云雁,自由自在地飞翔着,它们南来北往,定然是见着天下的美景,留恋不去。
没有多会儿,那伙计就拎着清风楼的食盒回来了。
白衣剑卿坐下来,先尝了一口酒,点点头,与当年的味道一般无二,难怪清风楼经营二十余年,仍然是燕州最好的酒楼。刚放下酒杯,猛然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剑卿大哥……剑卿大哥……我知道你在里面,快开门……”
“小玉?”
他怔了一下,摇头苦笑,这丫头还是追来了。起身开门,温小玉满脸的焦急,在见到白衣剑卿之后,顿时缓解下来。
“剑卿大哥……你在吃饭?”她一眼看到了桌上的酒菜,俏红红的脸蛋露出讨好的笑容,“我肚子好饿哦,剑卿大哥我们一起吃饭吧。”
白衣剑卿在她头上轻轻敲了一记,仍是无奈地让出房门,道:“进来吧,上官少侠,如果不介意,一起来喝一杯。”
“那就叼扰了。”紧跟在温小玉背后的上官渚,脸上变了几回颜色,终还是带着几分尴尬,硬着头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