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庙堂口是条街的名字,在c很有名气,不过有名不是因为他悠久的历史,而是那一带是c城黑社会的聚集地,道上有头有脸的人总能在那里碰到,当然那也不是什么人都能随随便便去的。但王征这个名字还不够响亮,若是两年后,这些人恐怕早已连滚带爬的逃了,可现在不是两年后,这些人并没因王征这个名字逃走,而一个个双眼一横,随手捡起手边能当武器的东西就围过来。
    王征和胡荣一样,如果他决定要动手就不会多说废话,对方叫嚣着的时候他已经一拳招呼过去,揍在了熊二脸上。
    现代人动手打架的精髓往往都是趁人不备,先下手为强。这不比功夫,要讲个招式路数,他们讲的是快准狠,有时一个先机就能决定生死,所以这里没有所谓的高手,只看谁能狠下杀手。
    因此王征一动手,对方自然不能怠慢,一瞬间整个台球室都闹起来,吆喝的、观望的都有。
    见动起手来,王硕第一反应是拉着王书益退到一边。对方有五个人,他们也有五个人,但看胡荣也掺和进去,王硕干脆找了根板凳坐下来。显然郑峪翔的想法和王硕一样,他站到王硕旁边,还一脸无可奈何地对王硕摇了摇头,他们兄弟四人其实除了王征都不怎么喜欢暴力的手段。
    这场架不过打了十多分钟,比起胡荣曾经当打手的那段时间来说这就像小孩子玩过家家一样,而王征完全是从小靠打架长大的,所以结果显而易见。学校旁边欺负学生的小混混肯定是赢不了两人的,即使他们人数上占了优势也没能支撑太久。
    王征揍过人后,心情大好,吹着口哨大摇大摆地走出台球室,那股得意劲看得连王硕也想揍他两拳。而走到台球室门口王征突然驻住脚步不动,怪声怪气地叫了两声却没说话。后面几人都好奇地探出头来,看到门口站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穿着灰白色的棉衣,长发及腰,样子清秀腼腆,而王征直勾勾地盯得人家姑娘面红耳赤。
    “杨珊珊?你怎么来这里?”王书益惊讶地瞪着门外的人问道。
    “明早的演讲稿李老师让我带给你,刚刚,里面,在打架,我不敢进去!”杨珊珊小声地答道,说话时头微微低着,余光瞟过面前的几人。
    王书益从门里挤出来,接过杨珊珊手里的纸袋说:“谢谢!”然后回头看了里面一眼补了一句,“以后少靠近这种地方,知道吗?”
    杨珊珊轻轻点了下头,小心地抬了抬眼皮往王书益身后的几人望了两眼。王书益注意到杨珊珊询问地眼神,会意地回头一一介绍道:“这是我大哥王征,二哥郑峪翔,三哥王硕!这是我哥的朋友胡荣。”
    杨珊珊的目光人几人脸上扫了一遍,小声地说了句:“我,我有事先走了,拜!”话没说完就连忙转身要走。
    王征突然拽着王书益,眼睛却盯着杨珊珊的背影说:“叫她一块吃饭去!”王书益惊奇地瞪了王征一眼,摇了摇头,王征扬起拳头,假意要揍下去,威胁道:“你去不去!”
    “征哥,那是我同学,你不要祸害人家!”王书益无奈地辩解道,王征身边的女人他不是没见识过,没一个是正经的,更没一个能让王征正经的。
    “只是吃饭而已!”王征说着一把将王书益推出去。王书益撇着嘴回头求援,王硕一脸与我无关朝他一笑,而郑峪翔冷着一张脸面无表情,胡荣他还不太熟,到最后他只得自顾叹了口气,硬着头皮追上去。
    几人站在路边,看着王书益追上杨珊珊,低头对她说了几句,然后两人就一起走回来,王征顿时喜笑颜开。
    吃饭同样也讲究天时地利人和,同样一道菜不同的时候吃起来也有不同的味道。
    久味楼在c城也算是能排上号的,但这一顿饭吃下来,大概除了王征外都觉得食不知味。因为王征的一反常态实在让人招架不住,胡荣和王征并没什么交情,但毕竟他跟在王储身边两年也多少有些了解。如果要他用一句话来概括王征这个人,那就是四肢发达的流氓,但今天流氓却扮起三好学生来了。
    “你说是不是他那身衣服没穿对?”胡荣小声地跟旁边的王硕咬耳朵。王硕瞥了王征一眼,回道:“我哪儿知道,大概今天日子没选好。”胡荣噗嗤一笑差点把嘴里的饭喷出来。
    王征一眼横过来,隔着十人的大餐桌也能感觉到他眼中的杀气,“你们收敛点,吃饭就吃饭。”
    此话一出胡荣差点拎起桌上的盘子就给他扔过去,这席上无烟无酒也就算了,还不带暴粗口,现在笑两声也不行。王硕拍着胡荣的肩膀,给他夹了个螃蟹脚说:“荣哥,咱们吃饭。”
    王征丝毫不受影响,仍然旁若无人地和杨珊珊说话,逗得杨珊珊不时咯咯笑几声。其实王征的女人缘向来都不错,十四五岁开始身边的人就从来没断过。虽然他在别的方面一根筋,但对付女人却有的是办法。不过倒是从来没对谁像今天这么煞有介事的,当然杨珊珊与他之前的女人也有着本质的不同,恰好正是这种不同吸引了王征。
    在那之前王征从来没考虑过恋爱是什么,更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上一个人,如果一定要让他说,那就是爱情这玩意从来都没什么道理可言。其实杨珊珊他是认识的,还和他一起吃过一顿饭,只不过他当时的注意没在那上面,自然没有印象。所以在郑峪翔说起来时他才恍然大悟,而爱情就往往产生在这不经意的一念之间。
    从饭店出来,王征一改前非,不只没带杨珊珊去往常那些乱七八糟的地方,反而乖乖地将人送回了学校。在校门口被保安拦着不让他进去时,竟也心平气和地跟保安讨价还价,最后还是没让他进去,他还不生气,面带笑容地跟保安客气了几句,惊得王书益差点下巴掉在地上。
    胡荣忍不住吐了一句:“恋爱真是拉低智商的玩意!”换来王征的一记眼刀。等王书益和杨珊珊进了学校之后,王征忽然一本正经地问:“你们说她是不是喜欢我?”
    王硕搭着胡荣的肩膀,没忍住笑了出来,王征极为不屑地说:“小孩子不懂!”胡荣立即不服地反驳道:“抱歉,小生比兄台痴长几岁!”
    王硕诧异地瞥了胡荣一眼,“哪儿学来的词?”
    “刚才电视里!”胡荣得意地一笑。
    王征不理两人的胡扯追上前面的郑峪翔,勾着他的肩膀问:“翔子,你说珊珊喜不喜欢我?”
    郑峪翔拍掉肩膀上的手,上下打量了春心荡漾的王征一遍,淡淡地说:“她爸会更喜欢你!”
    “她爸是谁?”王征莫名其妙地问。
    “隆升的杨总,你不认识?”郑峪翔说着撇下王征继续朝前走,王征想了半天才想起这杨总是谁。
    最近王海云要买隆升的一块地,这事恰巧是王征在负责。隆升的老板杨升隆亏空得厉害,现在正想用卖地的钱来补洞,所以一直在抬高价格。可王海云是什么人杨升隆自然明白,他严防死守不过是心存侥幸,王海云这些年强买强卖的事还真没少干。而恰巧这个时候杨珊珊出现在王征面前难免让人心生疑虑,不过疑虑的人这并不包括王征在内,王征是个死心眼的人,只要他觉得杨珊珊不是那样的人,就是拿枪指着他也不能让他改变想法。
    这是王征的优点,却也是他致命的缺点,因此很多年后他仍然会想起杨珊珊,洋溢着美好的怀念。
    而几天后王征兴高采烈地宣布杨珊珊成他的女朋友时,丝毫没想到恋爱往往就是失恋的开端。
    “年轻人嘛,不失个一两次恋怎么成长,最后谁跟谁能走到头谁也不知道!”
    这是胡荣听到王征有女朋友时说的一句话,像是经验之谈。王硕坐在旁边,反复思考着后面那句,最后谁跟谁会走到头谁也不知道。他一直认为在他的人生中最无法与他分开的人是王书益,可就在不久之后发生的一件事让他彻底醒悟过来。
    人生,没有什么是一定的,不到最后谁也预料不到。
    作者有话要说:
    ☆、第11章
    王硕和胡荣的生意一直做得顺风顺水,顺得两人都觉得不如就这么把小日子过下去得了,不求大富大贵,但也安稳自在。
    可人在江湖,你不找麻烦,麻烦也会来找你,而被麻烦找上解决不了那就只有一个下场――认栽。
    所以,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在麻烦找上门前去找别人的麻烦。
    夜幕深沉,不夜城里华灯绚丽,霓虹耀眼,这里是声色男女寻欢作乐的圣地,无论什么样的人流连在这里唯一驱使他们的就是欲望,数之不尽的欲望。
    这家名叫101号的酒吧也不例外,声色撩人的舞池满是令人血脉膨胀的表演,不过王硕和胡荣并没有去注意这些,他们不是来寻欢的。
    101号在不夜城里绝对是排得上号的,不只是因为它位置当道威风气派,更是因为它有个威风气派的老板,而老板还有个威风气派的名字――史金龙。别看这名字烂俗,一声龙哥可是在道上被叫得铮铮作响,不过龙哥的名字响除了他的后台硬之外,更多的是他太嚣张。其实能在不夜城里开酒吧哪个背后没个人撑腰,但一般人却也做不到史金龙这股嚣张劲,简直可以说是飞扬跋扈。
    当然,王硕和胡荣今天并不是来找史金龙的,要知道现在除了路边摆摊的之外,一般老板都不会抛头露面的,所以要见阎王得先见小鬼。
    两人穿过灯光迷离的舞池,胡荣的视线扫了一圈,轻而易举就分辨出哪些是客人,哪些是道上的,那是一种同类的气味,见多了就自然而然能闻出来。
    靠窗的角落有张小桌子,桌边坐了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的年轻男人,他桌上没烟没酒,独自一人坐着,目光落在前面的人群中,看起来像在思考什么。他们并不认识这个男人,但是直觉表示找这个男人肯定错不了。
    胡荣坐到男人旁边热情地掏出一根烟递过去,男人瞟了两人一眼接过烟,胡荣立马又将火送过去。男人叼着烟吸了一口才抬起头问:“哪个场的?”
    王硕少年的脸庞嘿嘿一笑,说道:“我们是替荣哥来跑业务的!”
    男人的视线在王硕脸上瞥了一眼,说道:“荣哥是谁?没听过。”
    “荣哥是我大哥,你没听过?”王硕既客气又诧异地回道,仿佛唱歌的不认识迈克杰克逊,演戏的不知道奥黛丽赫本一样。男人又不屑地瞥了王硕一眼,轻笑一声说:“你大哥是谁都没用,想挣钱你找错人了。”
    “听说龙哥今天要来?”王硕试探地一问。男人惊异地看着王硕,然后吐出一口烟,勾起一丝诡笑说:“你想见龙哥?”
    “龙哥哪儿是我能见的,我就是随口问问。”王硕不着痕迹地笑了笑,服务生正好端着托盘经过,王硕顺手拿过两瓶酒,说道:“喝两杯?我请!”见男人接过酒瓶,王硕接着又说:“听说猴儿哥那边这两天内讧,咱们酒吧的酒可都是跟他那边来的货,这别影响了生意啊!”
    男人突然盯住王硕,仔细瞧了半天,突然说了句完全不着边的话,“你是那时那个刺杀严柏程的男孩?”
    王硕一听,不禁浑身一个激灵,话题转移得太快他有些反应不及。他此刻就如众多过江之鲫中的一只,默默无名,本不该有人记得住他,更不该记得他和严柏程那点事。他审视般盯着眼前的男人,不确定他和严柏程究竟是什么关系,于是反问道:“你跟严哥很熟?”
    “不算!”男人说着笑了笑,又打量了王硕一遍,极为淡然地说:“不过你现在还好手好脚的活着,看来严柏程也没传言中的那么狠嘛。”
    “严哥其实是个不错的人!”王硕笑了笑,这话他倒没有掺假,至少从某些方面而言严柏程确实是个不错的人。
    胡荣一直静静盯着电梯口,此时见到两个面色凝重地人走出来,他连忙用手肘拐了王硕一下,视线盯着走出来的那两人。王硕转过头瞄了一眼,朝胡荣使了个眼色,起身对男人说道:“酒算我的。”男人举起酒瓶朝王硕晃了晃说:“谢了,小兄弟。记得替我向严哥问好。”
    王硕愣了愣,他很想坐下来问清男人到底是谁,但看到前面已经快走出门口的两人他不得不放弃,对男人应了声连忙和胡荣一起追出去。而他俩前脚刚走,就有一个人坐了过来,盯着淹没在人堆里的背影,那人淡淡说了一句:“你觉得如何?”男人没有搭话,轻笑一声仰头喝酒。
    从酒吧出来,王硕和胡荣小心地跟着前面两人。这两人他们都认识,高的那个叫黄鳝,瘦的那个叫老鼠,都是在不夜城售酒的。自然他们也不是什么正二八经的经销商,而是和酒叔一样做的是地下生意,并且条一龙服务,中间没了像王硕他们这样倒货的价格也压了下来。虽然不是本土起家,也比不上酒叔的场子大,势头却是越来越足,即使现在还没把爪子挥过来,但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王硕向来不是个被动的人,而且以他和胡荣两个人,到时真被人压到门槛上可能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
    所以,与其等别人欺上门来再还手不如先下手为强,这也是道上不二的法则。
    猴儿是黄鳝和老鼠的老板,老板就是坐在办公室里数钱吆喝别人做事的人,因此王硕和胡荣都不认识猴儿。虽然不认识,可该知道的他们也打听到了不少,猴儿是福建人,被人叫做猴儿是因为他又瘦又矮,而不是姓候,四十出头,最大的嗜好是美女,尤其是年轻的美女。据说最近他的合伙人搭上了另一条线正在闹拆伙,王硕就掐准这个缝插针,既使挤不走猴儿他至少也能在这个小圈子里一炮而红,而这点名声很可能会成为他今后起家的资本。
    所以这是一个机会,一个这次失去可能再等不到的机会,因此王硕和胡荣都小心翼翼地跟着黄鳝和老鼠。
    跟踪这种事胡荣做起来并不如王硕顺手,按他的话说直接冲过去爆打一顿,十大酷刑全用上还怕问不出话来,不过即使认了王硕当老大,他就得听老大的,再不情愿也一路猫着腰又躲又藏的终于跟到了一处老式民居。
    黄鳝和老鼠并没有发现被人跟踪,确切地说是他们跟本没想到有人跟踪,就好比吃果冻长大的人哪里会想到那玩意是烂皮鞋做的。不过他们到了门口还是警觉地察看了两下,没有发现异常才打开门。
    这里的房子比起王硕住的那区还要老,周围不是空置就是住的留守老人,在他们看来是比较安全的。
    当然,如果不是被人跟跟踪的话,这里确实比较安全,至少不会有人想到这样一间破旧的楼房里会有一个如此巨大的酒窖。
    王硕和胡荣看着他们进了底楼的一个单元,门一开就有浓重的酒味飘散出来,两人迅速进门将门关上。他撇过头和胡荣相视一笑,说道:“咱们喝两杯去,预先庆祝一下。”
    “老大,你胆真肥!”胡荣啧啧地看着王硕,要他说王硕其实并不是聪明,而是四个字――无法无天。一股冲劲披在身上,什么都不怕,只想着往前冲,但又不是不要命的莽撞。
    王硕瞥了瞥胡荣得意地一笑,不以为然地说:“不然怎么当老大。”
    那一笑让胡荣愣了半晌,虽说王硕比他小几岁,但他却是真心拿王硕当老大,也许一开始有玩笑的成分,但经过这段时间的验证,他很清楚的明白王硕身上有他缺少而向往的东西。
    其实王硕要干的也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顶多就是入室破坏而已,如果不是对方也不是什么市井良民,这就跟普通小偷没多大区别。
    所以这种不入格的事王硕并没打算亲自动手,而是去侯公桥区找了几个人。
    从侯公桥区出来的,别的本事不好说,但开门撬锁绝对不含糊。趁着夜深人静,胡荣带人小心摸到了他们之前找到的地方。
    要说好日子过惯了就没什么危机感,这话真不掺假。他们到了地方,不作丝毫考虑,直接就有人上前去撬门,整个过程不超边一分钟,之间完全没发出声音,胡荣心里不免称赞一声还好这不是撬的他家。
    门一开胡荣首先进去两下敲晕了门口的两人,叫人给捆上,接着里面打牌的声音哑然而止,似乎还没反应过来现在的状况。胡荣自然不会等他们反应过来客气几句后才动手,他直接拔出腰上的枪想也没想就开枪。
    就在他开枪的前一秒对面的人也举起了枪,但他在开枪前犹豫了一秒,而这一秒就断送了他的机会。胡荣一枪打在那人肩膀,没等旁边另外两人反应过来他又接着朝两人各开了一枪,见人都倒下他再才去看那满屋子的酒。
    这种老式的楼房一般都是门对门两户,很正规正矩的三室。胡荣转了一圈他发现竟然是两套房子打通了的,门窗全都封死,墙壁加厚了一层,各种各样的酒摆放得不遗空隙。破坏和打架比较起来太没技术含量,他懒得动手,就招呼带来的人过去不遗余力地砸,谁砸得越多钱越多,所以砸完了上面的,最后还给翻出一个地下室。比起上面的来说里面的酒高了不只一个档次,胡荣下去先挑了一瓶再才喊砸。
    砸完之后退回门口,那三个胡荣被放倒的人并没断气,当然不是胡荣枪法不准,而是王硕说了不能死人。
    胡荣踢了刚才拿枪的人一脚,低下头极为嚣张地对他说了一句今后让道上的人津津乐道的话。
    “记住,老子叫胡荣!”
    作者有话要说:
    ☆、第12章
    第二天下午,101号酒吧一开门王硕就去了,他不管什么龙哥还是猴儿,而是直接找到酒吧的负责人。101号的酒一直是猴儿在上,现在猴儿的酒全被他们给砸了,即使那边要补上来也得花点时间,而这点时间就是机会。
    最后没用他花多少口舌,负责人就答应用王硕的货先补上,而生意就是一回生二回熟的事,以后的事自然留到以后再说。不过这并不是王硕最终的目的,之所以说他胆儿肥,不是因为他砸了猴儿的酒,而是他砸得不遮不掩,这也是让胡荣留活口的用意所在。
    猴儿敢这么大张旗鼓的踩地头蛇自然得有些本事,而昨天王硕在酒吧坐的那一会儿肯定会有人注意到,而别人前脚酒库被砸他后脚就来撬生意,这完全就等于明目张胆地承认那是他做的,更别说胡荣还自报过家门。
    所以王硕一踏出酒吧的大门就看到老鼠带着十数人浩浩荡荡地围过来时并不奇怪,不过天色还早,路上的人来来往往,老鼠并没直接动手。
    胡荣往前一站,轻声说了句,“老大,你先走。”
    王硕眯起眼静静地看着眼前气势汹汹的人,其实他心里并没有底,不过他也不怕,他怕的是这事闹得不够大。于是他随手裹了裹外套,对胡荣使了个眼色,然后往前站出一步显得一脸谦卑地说:“劳烦回去跟猴儿哥带个话,今晚十一点我在城南大桥底下等他。”
    这话的意思浅显易懂,就是我是来砸场的。
    老鼠自然听得出来,但听出来了也大可不理,他不是血气方刚的小青年,更多的时候他觉得他应该是个生意人。不过正因为他是生意人所以应了下来,做生意图的就是一个利字,即使他现在给王硕一刀除了泄愤之处得不到一丝好处。再换句话说王硕大小也是条鱼,在这大鱼吃小鱼的社会里挑食不是他的风格。
    所以,老鼠脸上扬起一脸笑意,撂下一句狠话就带着人撤了。
    见人一走,胡荣立马急了,因为他不得不急,这打架他不在话下,但要他一人挑一群实在有些强人所难,他可不信对方到时也跟他和王硕一样只去两个人。
    “老大,你有什么好招?”胡荣一副准备英勇就义的表情,“兄弟还是能凑到几个,不过不知道拼不拼得过!”
    “他们是干什么?”王硕不仅不急,反而盯着胡荣似笑非笑地问。
    胡荣不明所以在脑子里绕了个弯回道:“黑社会!难道还真是酒贩子?”
    王硕故作深沉地一笑,说:“自古一山不容二虎,想占山为王就得压倒地头蛇。”
    胡荣最受不了王硕没事就装模作样的劲,一口吼过去:“别来王海云那套,到底什么意思?”
    “要人,去跟酒叔借。”王硕的语气干脆利落,仿佛有十足的把握。他说完转身往街角走去,不由裹紧了衣服,这天气转眼已经到了冬天最冷的时候,他习惯性地向胡荣伸手。
    胡荣自然的掏出烟盒递了一根给王硕,自己叼一根在嘴上点燃之后,再凑过去给王硕点,边说道:“酒叔他会借?”
    王硕深吸了口烟说:“他干嘛不借?你告诉他这账记在我们头上他肯定挑最好用的人给你。”胡荣眼珠子转了转终于明白过来,酒叔就是那山上的二虎之一,而他俩愿意给酒叔当爪牙酒叔自然会助一臂之力,如此一想胡荣觉得有戏,顿时心情轻松起来。
    晚上,胡荣就带着那晚顺来的酒去见酒叔,果不其然如王硕所说,酒叔没多犹豫就点了三十号人给他,胡荣就和王硕领着这三十号人来到城南大桥底下。
    桥下是一片光秃的河坝,隆冬的季节连一根杂草也找不到,映着城市夜晚不灭的灯光,飘下来的霏霏细雨就像雪花一样,让人忍不住瑟瑟发抖。
    但体内的血却在沸腾,仿佛身体已经困不住张口咆哮着欲望的野兽。
    王硕此刻心里的野兽正匍匐着,等待机会一跃而起,咬住猎物的咽喉。其实他并不喜欢这种感觉,他更喜欢像王海云那样,用不见血的方式让人生不如死。
    有人说人生是注定的,比如王硕想成为王海云那样的人但却永远不可能成为王海云,再如王书益从来不想卷进打打杀杀的世界命运却如同一把枷锁牢牢将他锁住。
    就像是命运开的一个玩笑。
    当王硕在人群中看到王书益的时候,他觉得这就是命运给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那感觉像是有人在往他头顶灌水银,活生生地拔掉了他的一层皮。他一直相信他把王书益带了进来就能定能再把王书益送出去,但那一刻他才发现他右左不了任何事,就如他眼睁睁看着王储被炸死一样。
    而王书益从一开始就已经明白,从他叫王海云第一声爸爸时他就没有了退路。但再高的觉悟也不能逼退身临其境的恐惧,他不是没打过架,但那种打架绝非是现在这种,光是手里握着的西瓜刀都让他全身颤抖不已,即使在这之前已经看过许多次,但亲自上阵完全是不一样的感受。
    他很胆小,害怕许多事,但他不敢说出来,因为说出来也让他觉得害怕。韩靖东从小对他们四兄弟的教育都是对于自己想要的就拼命去争取,但显然王书益并没学会,他甚至面对王海云不敢为自己辩驳一句,以至于只是王海云一句‘该让你涨涨见识了’他此刻就站在了这里。
    细雨下起来却是沁入心骨的冷,手里的刀更冷,王书益缩着肩膀走在人群的最后面,他使劲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其实,如果他稍微抬下头就能看到对面站着的王硕,但是他没有,所以当他那一刀砍下去时发现那个人是最疼他的哥哥时才显得那么惊恐。
    猴儿并没来,来的人还是老鼠,这并不意外,只是说明王硕还够猴儿亲自出马。王硕并不介意猴儿不把他放在眼里,他没有说话,站在一旁闷闷地抽烟,微低着头发丝挡住了双眼。
    站在最前面的人是胡荣,他手里也有一把长长的西瓜刀,扒掉裹在外面的报纸往前站了一步。他嘴里同样叼着一根烟,老鼠在对面一声吆喝,胡荣把烟头一吐不顾他想说什么直接就挥刀砍过去。他们今天的目的不是来谈判,而是打架,既是如此那就用不着废话,直截了当反而来得痛快。
    两边都动起手来,好几十号人围成一团,绵绵的细雨中,年轻的男人用自己的身体当作筹码去博胜利的机率。这种感觉并不美好,就像生命握在死神手里一样无法自己掌控,随时都可能被一刀毙命的顾虑让人心惊胆战。
    王硕将烟头丢在地上,习惯性地用脚踩了踩,然后揭下裹在刀上的报纸,和胡荣一起奋身杀进人群里。
    其实王硕这也是第一次拿刀动手,上回他的刀还没来得及用就被人绑了,而这一次却丝毫不同于那时的心情。他现在更多的体会是奋不顾身,仿佛自己是英勇的战士一般,这不是黑社会争权夺利的斗殴而是一场神圣的战争,这种感觉令王硕兴奋不已。
    这一架打得十分惨烈,四处飞溅的鲜血就像喷洒的香槟一样,在细雨中散发出浓烈的血腥味。王硕在看到王书益时身上已经被砍了四刀,血肉模糊却仿佛感觉不到疼一样。王书益在人群最后面缩着肩膀,双手握紧刀柄像是终于下定决心,闭着眼就不顾一切地挥刀冲过来。
    那一刻,王书益在王硕眼中就如同舞台上打着镁光灯的主角一样,黑暗中他只看得到王书益的身影,他震惊得愣在原地一动不动。
    王书益却丝毫没注意面前的人是谁,他的脑中只有一个念头――砍人,仿佛那是一个仪式,他如果不砍上一刀仪式就无法完成。所以,他手起刀落动作无比迅速,等他睁开眼里才发现那一刀落在王硕胸前。他瞪着王硕的脸,视线却越来越模糊,瞳孔不断收缩,张着嘴半天才喊出嘶哑的一个字,“哥。”
    那一刀力度不大,伤口并不深,却让王硕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疼,他毫不犹豫地抬起手扇了王书益一耳光,骂道:“谁让你来的!”见王书益又张了张嘴不知道要说什么,这时旁边的人朝他们砍过来,王硕立即拉着王书益避开,将王书益推到人群外面,冷冷对他吼了一句:“回家去!”
    王书益并不敢真的回去,王硕那一身血就已经让他双脚发软,他就呆呆站在雨中看着王硕回到战局中,看他怎么砍人怎么被砍,那感觉并不比他砍王硕那一刀时好上多少。
    大约十几分钟后,一切回归到夜晚的宁静,王硕和胡荣勉强撑起身体朝王书益走来,两人都受了不轻的伤,而老鼠被胡荣废了一只手身中数刀倒在地上奄奄一息。
    王书益连忙过去驾起王硕,三人一起狼狈地退场逃亡。
    跌跌撞撞到了街上,王书益脱下外套给王硕披上挡了那一身刺眼的血迹才敢去打车,他们来时开的是酒叔那里的车,现在车也被酒叔的人开走了。他们肯定不能跟着去酒叔那里,自然也不敢回胡家,最后考虑再三王硕带胡荣回了他和王书益租的那间房子。这一个多月的时间他都快要忘了那个地方的存在了。
    王书益一路扶着王硕,到了门口他掏钥匙开门王硕只得撑着墙壁。谁也没注意到这门比起以前来新了许多,倒是王硕一松手墙上的血印子更为扎眼。
    走进屋里,一股久没人住的霉味扑面而来,王硕忍不住皱了皱眉头,一进屋就倒头栽到床上。而胡荣则直接往地上一躺,他是确实动不了了,王硕还有王书益扶着,他完全靠自己撑着,肚子上那一刀还不知有多深,这让他觉得死神已经在笔记本上写了他的名字。
    王书益望着屋里的两个伤患,这刚杀人放火回来的模样在车上时就吓得司机差点直接把他们送到派出所去,此时自然也去不得医院。应付这种情况他还算有经验,从小到大没少给几个哥哥处理过伤,止血消毒已经是得心应手的事。不过王硕和胡荣身上的伤都不轻,光止血消毒并不能解决问题,他简单替两人处理过后,还得出门去找医生。
    混社会有混社会的法则,他们受伤一般都不可能去正规医院,但基本都有比较熟的私人诊所。王书益轻车熟路地找到那家巷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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