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写什么好呢?
    既然要写那就不能写文学性高的那种,一来是这样太过于不道德;二来是自己记得也没那么清楚,每一本文学性十足的东西都有他的思想内涵在里面,自己既不能确定人家是否已经下笔,也没有把握写出来那个味道。
    那就写武侠!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概念将由自己提出!
    刚试刚落笔写了一段文字,他意识到这些东西写出来不一定有人敢发表,毕竟这里不是香江,这些个东西还是得等到八十年代,国家的容忍度高了之后再说。
    既然武侠不行,那么玄幻就更不可能了,不如就来写国术就好了,一句国术不表演,只杀人曾看的陈默热血沸腾的,周秉昆琢磨了一下好像也不是不可能,对吧?
    那么首先要做的就是设定人物背景了,这点周秉昆特别熟,避开一切不和谐的东西嘛,这不是每一个编辑的基本技能么?
    与其纠结写现代还是写民国,不如就虚构城市背景好了,无论是现在这个年代还是后世网络文学发展的年代,作者总是会编造一个能让你看出来是哪但是他就是死不承认的城市。
    那就还是设定为民国时期的发展水平,但是虚构背景城市,现在的市场口味,大家仍然是喜欢看打怪升级的套路。
    不管是五十年代的梁羽生,还是六十年代的金古,这些大佬书中的很多主角都是从最开始的弱小,经过一步步的奇遇变得强大,从最开始的报仇主线到胡来发展的家国主线,其实和零几年的网文是一个套路的,甚至于现在的网文也一样,核心爽点没有实质变化的。
    ....
    第一章卖鱼小子
    海头市,因为靠海,所以也经常会有外国人到来这个地方,再从这里转坐轮船到其他的地方,因此海头市的居民生活还算富庶,在那个时候因为战乱,所以民间常有人习武,各地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套路,但这仅仅只是武术而已,他们绝大多数开堂表演,吸引群众加入武馆,以此谋生。
    隐藏在武术之下的还有另一种被称之为国术的存在,它的宗旨就是只杀人,不表演的才叫国术,每逢大难,凡我国术者必将精忠报国,死而后已!
    海头市明面上有四大家族,分别是王、刘、赵、木这四姓,明面上是经商致富,是这背地里是传承了数百年的国术家族,分别是虎拳、蛇拳、鹤拳和猴拳,这四门听起来好像是烂大街一样的拳术皆来自百年前的一家名为四象门的门派,只不过最后分崩离析便形成了这四大家族。
    这天隶属于王家的鱼市,像往常一样的早早摆起来了摊位。
    “翔子,今天又出来卖鱼啊!”
    摆摊的大叔看着一名颇为清秀的少年打招呼道,这名少年还被这一个与他身材极其不符的硕大包裹,不过周围的人好想都习以为常了一般。
    “早啊,黄叔!”
    少年颇为熟稔的回应着他的招呼,然后自顾自的走到结尾的角落把自己的包裹放下,撑起一个摊位。
    ...
    周秉昆从早上坐到办公室就开始拿起钢笔写着,整整一上午写满了好几张稿纸,算下来约莫有个一万多字,写到手腕酸软,不禁感叹道,小说果然不是人写的,殊不知他这一上午便顶得上别人一个月甚至几个月的工资,简单计算一下他这一上午已经挣了六七十块钱了,要是这样的话,妥妥的月入三千!
    幸亏这出版社最不缺的就是稿纸和墨水了,要不然他光是去买这些墨水和稿纸就是一笔不少的支出。
    没办法,还是那句话,像他这种家庭美满、夫妻和睦、孩子懂事的男人真的很难去下定决心出去搞钱,因为就算是他不出去搞钱也是吃喝不愁,甚至比绝大多数人过的要好,那为何他还要冒着风险出去做一些违背法律制度的事情呢?
    只需要等到合适的时间,这钱他自然有办法挣,并且合理合法,之所以冒着风险想挣这一笔快钱,无非是想着在自己去京城了之后,给家里留下足够生活的钱,再找个合适的机会买它一套甚至两套小院子,这样就算是自己以后失败了,靠着这两套院子也是妥妥的大户,每天躺在床上都有人送钱的那种。
    周秉昆只能是揉着手腕幻想着以后美好的生活,不然哪里有动力写下去。
    写小说这种东西,只要你把大纲设定好,然后再安排好爽点就可以直接往里填字了,文笔好的更吸引人,文笔一般的也不影响阅读。
    当然了,周秉昆也绝对不会写什么小白爽文就是了,这是源于他骨子里面的那种文青的思想,这种思想不仅仅来自于陈默,而是周秉昆的骨子里就是这样的人。
    下午的时候当他写到化劲宗师出手,打人如挂画,身若混元,蚊蝇不落,功夫入髓不惧枪的时候恨不得自己也站起来打上一套拳来平息一下自己的那股子冲动。
    原来是写到王翔的师傅,那个酗酒的邋遢小老头替他打退了王家的一众家仆,并且让他们给王家家主带个话,这小子我罩了!
    可惜不是武侠,不然必是老前辈大吼一声:剑来!众将士腰间佩刀嗡嗡作响,最后齐刷刷的冲天而起化作一柄巨剑,一剑开天门!
    可惜了只是国术,老前辈只能一脚一个坑,手指轻轻一戳,那片青石墙上便是一个洞孔,手掌就那么一抚,桌子上留一手印,掌纹清晰可见。
    周秉昆摇了摇头,压下了自己脑中幻想,这才又继续写了起来。
    接下来的时间每天一上班打开笔盖,下班的时候再合起来,日更三万,绝不拖沓,只是最近他觉得自己的脑汁儿都挤了个干净,要不是晚上回去还能抱着香香软软的娟儿稍微的发泄一下,周秉昆都觉得自己快要魔怔了。
    这里要再次说一下,褚翰林的药酒真心好使,每天晚上周秉昆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的到家,然后晚上一杯药酒,第二天一早打一套拳,精力十足的走出家门!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周秉昆在疯狂压榨自己的情况下终于在一个月零几天的时间里写完了一本一百零七万字的小说,这还是不含标点符号和章节名称没有任何水分的情况。
    他整理了整理这些稿子,厚厚的一打,两只手才堪堪拿下,把公文包塞的满满当当的,到了出版社直接进了邵主编的办公室,然后把公文包交给他,并且在他一脸疑惑的表情下告诉他等他看完再告诉自己。
    说完边出去转弯进了自己的办公室,是的,没错,作为副主编的周秉昆也是有办公室的,虽然小了点,但是也算是私密空间。
    一进办公室他便趴在了桌子上,这一段时间过于辛苦,导致他今天什么也不想做,只想安安静静的趴会儿。
    另一边的邵主编,打开了公文包,刚刚看的时候那眉头皱吧的和八十岁的老太太似的,可是看下去之后,他自己都没发现他的表情舒缓了许多,并且一口气从上午上班看到了太阳西斜,最后实在是饿的难受了才移开了自己的目光,忽略了内心在看一章的想法。
    他这一下午都是在这种,再看一章吧,这样的心态中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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