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子,满脸心事重重、小心翼翼的表情,做手术的动作就像在绣花。
刘瑾的沉默陈菲完全能理解,而王风的反常表现则引起了陈菲的注意和若干想象力丰富的、恶意的——或者说是龌龊的猜测。
“怪不得当初把秋波成捆的丢出去都没反应,原来他好的是‘清纯佳人、不涉世事’这一口。”
“是谁允许你碰刘瑾的。”
王风一边洗手一边语气生硬的问着站在旁边的陈菲,
“我自己允许的,怎么,心疼了?”
陈菲玩味的看着这个表现平静的中年男人,她知道,此刻的王风是一座暗流涌动的活火山,炙人的岩浆正在他那副看似平静的皮囊下奔腾着,随时可能喷溅而出。
不过陈菲不怕——她把灵魂交给了自己的神,恐惧一词早已被她遗忘。
“越级上报,自作主张,陈菲,你好,你很好。”
王风深深的看了陈菲一眼,平静的、然而却是咬牙切齿的说出了这句话,随后转身离去。
陈菲很意外,不过她没什么兴趣琢磨王风如此反应的原因:
“这就是条不称职的狗,随便他怎样吧,不过居然没让他暴跳如雷一下,真是没意思。”
风情万种的女人想道——她还是挺喜欢王风发怒的样子的,她觉得那样的王风特别有男人味,特别迷人。
王风平常不近女色,总是不苟言笑,自律极强,陈菲对于这种能够近距离观摩王风失控样子的机会总不愿错过。
“我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呢?”
王风呆呆的坐在家中地下室的试验台前,有些怔怔的想。
陈菲不知道——除了王风自己,没有人知道——大名鼎鼎的王风大院长之所以不近女色,不是因为他自律性强,是因为他早就失去了性能力。
王风是个太监,他自己给自己做的手术。
王风今年三十八岁,对于男人来说,这个年纪并不老,而相对于王风的身份和成就,这个年纪更称得上是“一枝花”——花期正盛。
本当如此。
只是多年以前的一次失控提前终结了他。
多年以前,王大院长还只是“小王”的时候。
当时的他还没有现在的重重光环耀眼,只是一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父母早早就离他而去,甚至没有给他留下任何能够变卖的家产。
王风知道,除了自强没什么别的办法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为了上学,王风疲于奔命,连吃饭的钱都省下来交书本费,就算是这样依然过得捉襟见肘。
如果不是一户善良的人家可怜他孤苦无依,不收房钱让他免费居住自家的房子,王风早已流落街头。
王风也争气,从小到大学习一直拔尖,十五岁的时候,顺利保送中医大——中土最大最有名也最好的医科大学。
本硕博连读,学费全免。
王风飞上枝头,变成了金凤凰。
临离开家乡的前一晚,王风默默地在父母坟前跪了一晚。
四年后,王风衣锦还乡,大学毕业的他谢绝了学校和中都多家大医院的挽留,而是选择回到家乡。
所有人都为他的选择扼腕叹息,而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这么做的原因。
王风是为了一个人回来的——一个女人。
那对慷慨的把王风收留在自己家里的夫妇不知道,从知道何为爱情开始,王风就深深的爱着他们的女儿。
王风爱的很小心,很隐蔽,不敢让任何人看出一丝苗头。
年幼的他是那么的穷,而穷人,是没有资格享受爱情这么奢侈的东西的。
王风把所有的一往情深化作拼命的动力,期待着有朝一日能够光明正大的去追求自己爱的女孩。
满怀期冀回到家的王风迎来的是失望。
他深爱的人——房东那比自己大了几岁的女儿,已经是别人的妻。
好巧不巧,王风回来的那天,正好是房东女儿回娘家的日子。
从小滴酒不沾的王风有生以来第一次喝了个酩酊大醉。
醉鬼是没有理智的,失去理智的王风做了他后悔一辈子的事情——
他打晕了房东夫妇,强暴了回娘家的房东女儿。
清醒之后王风做的第一件事是给还没松绑的暴怒房东夫妇、房东女儿磕了两个头,第二件事就是当着他们阉割了自己。
精通针灸的王风给自己止过血后,被房东夫妇扫地出门。
被害人没有报案。
新婚的女子六神无主,不知如何是好;房东夫妇害怕家丑外扬,会毁了女儿的一生。
而王风,再一次离开了他的家乡——他觉得自己再也无颜面对房东一家人。
王风想过,这辈子再也不要回来,但他还是回来了。
离开家乡一年后,从家乡好友口中王风得知,房东女儿怀孕了,而那个新生儿患有很罕见的先天疾病,房东一家人一筹莫展。
此时的王风虽然才二十挂零,却已经是中土国内年青一代数一数二的名医,得知此事,王风第一时间赶回了家乡,还带了他能请到的所有这方面的专家帮忙。
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房东一家人没有拒绝王风的帮助。
新生儿已经起好了名字——刘瑾。
看到孩子的出生日期后,王风心中一动,然后借身份之便神不知鬼不觉的给孩子做了dna测试。
测试结果表明,刘瑾,这个眉目酷肖房东女儿的女婴,正是王风的孩子。
王风心中的狂喜是难以形容的。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治好了孩子的先天疾病以后,王风虽然百般不舍,还是不得不回到了当时的工作单位——中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王风也是身不由己。
是时他已经不是曾经那个自由自在的大学毕业生了,由于能力突出,王风被一位大人物看中,暗中提拔他成为了自己的专属医生。
王风有了让人艳羡的地位,却失去了自由。
足足十多年之后——其实就是在刘瑾废了好大的劲进了这家私人医院以后的几天——王风才被那位大人物出于某种目的派回了王风的家乡。
如果王风知道,自己的归来,带来的是自己唯一的后代刘瑾的死,他宁可烂在中都也不会回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二章
王风之所以被派回到家乡,是因为大人物想要试验一件东西。
“这是一件上古宝物,来自异国,据说能够给人以永生不死的力量,但是那只是传说,详细的用法、有无副作用谁也不知道。”
“但是假如传言是真的,这件东西的作用能够给国家带来的价值将会是无法估量的!想想看,我们的战士如果是不死的,中土还会怕威胁吗?”
“王风,你在我身边十几年,你的才能,你
刘瑾的沉默陈菲完全能理解,而王风的反常表现则引起了陈菲的注意和若干想象力丰富的、恶意的——或者说是龌龊的猜测。
“怪不得当初把秋波成捆的丢出去都没反应,原来他好的是‘清纯佳人、不涉世事’这一口。”
“是谁允许你碰刘瑾的。”
王风一边洗手一边语气生硬的问着站在旁边的陈菲,
“我自己允许的,怎么,心疼了?”
陈菲玩味的看着这个表现平静的中年男人,她知道,此刻的王风是一座暗流涌动的活火山,炙人的岩浆正在他那副看似平静的皮囊下奔腾着,随时可能喷溅而出。
不过陈菲不怕——她把灵魂交给了自己的神,恐惧一词早已被她遗忘。
“越级上报,自作主张,陈菲,你好,你很好。”
王风深深的看了陈菲一眼,平静的、然而却是咬牙切齿的说出了这句话,随后转身离去。
陈菲很意外,不过她没什么兴趣琢磨王风如此反应的原因:
“这就是条不称职的狗,随便他怎样吧,不过居然没让他暴跳如雷一下,真是没意思。”
风情万种的女人想道——她还是挺喜欢王风发怒的样子的,她觉得那样的王风特别有男人味,特别迷人。
王风平常不近女色,总是不苟言笑,自律极强,陈菲对于这种能够近距离观摩王风失控样子的机会总不愿错过。
“我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呢?”
王风呆呆的坐在家中地下室的试验台前,有些怔怔的想。
陈菲不知道——除了王风自己,没有人知道——大名鼎鼎的王风大院长之所以不近女色,不是因为他自律性强,是因为他早就失去了性能力。
王风是个太监,他自己给自己做的手术。
王风今年三十八岁,对于男人来说,这个年纪并不老,而相对于王风的身份和成就,这个年纪更称得上是“一枝花”——花期正盛。
本当如此。
只是多年以前的一次失控提前终结了他。
多年以前,王大院长还只是“小王”的时候。
当时的他还没有现在的重重光环耀眼,只是一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父母早早就离他而去,甚至没有给他留下任何能够变卖的家产。
王风知道,除了自强没什么别的办法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为了上学,王风疲于奔命,连吃饭的钱都省下来交书本费,就算是这样依然过得捉襟见肘。
如果不是一户善良的人家可怜他孤苦无依,不收房钱让他免费居住自家的房子,王风早已流落街头。
王风也争气,从小到大学习一直拔尖,十五岁的时候,顺利保送中医大——中土最大最有名也最好的医科大学。
本硕博连读,学费全免。
王风飞上枝头,变成了金凤凰。
临离开家乡的前一晚,王风默默地在父母坟前跪了一晚。
四年后,王风衣锦还乡,大学毕业的他谢绝了学校和中都多家大医院的挽留,而是选择回到家乡。
所有人都为他的选择扼腕叹息,而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这么做的原因。
王风是为了一个人回来的——一个女人。
那对慷慨的把王风收留在自己家里的夫妇不知道,从知道何为爱情开始,王风就深深的爱着他们的女儿。
王风爱的很小心,很隐蔽,不敢让任何人看出一丝苗头。
年幼的他是那么的穷,而穷人,是没有资格享受爱情这么奢侈的东西的。
王风把所有的一往情深化作拼命的动力,期待着有朝一日能够光明正大的去追求自己爱的女孩。
满怀期冀回到家的王风迎来的是失望。
他深爱的人——房东那比自己大了几岁的女儿,已经是别人的妻。
好巧不巧,王风回来的那天,正好是房东女儿回娘家的日子。
从小滴酒不沾的王风有生以来第一次喝了个酩酊大醉。
醉鬼是没有理智的,失去理智的王风做了他后悔一辈子的事情——
他打晕了房东夫妇,强暴了回娘家的房东女儿。
清醒之后王风做的第一件事是给还没松绑的暴怒房东夫妇、房东女儿磕了两个头,第二件事就是当着他们阉割了自己。
精通针灸的王风给自己止过血后,被房东夫妇扫地出门。
被害人没有报案。
新婚的女子六神无主,不知如何是好;房东夫妇害怕家丑外扬,会毁了女儿的一生。
而王风,再一次离开了他的家乡——他觉得自己再也无颜面对房东一家人。
王风想过,这辈子再也不要回来,但他还是回来了。
离开家乡一年后,从家乡好友口中王风得知,房东女儿怀孕了,而那个新生儿患有很罕见的先天疾病,房东一家人一筹莫展。
此时的王风虽然才二十挂零,却已经是中土国内年青一代数一数二的名医,得知此事,王风第一时间赶回了家乡,还带了他能请到的所有这方面的专家帮忙。
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房东一家人没有拒绝王风的帮助。
新生儿已经起好了名字——刘瑾。
看到孩子的出生日期后,王风心中一动,然后借身份之便神不知鬼不觉的给孩子做了dna测试。
测试结果表明,刘瑾,这个眉目酷肖房东女儿的女婴,正是王风的孩子。
王风心中的狂喜是难以形容的。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治好了孩子的先天疾病以后,王风虽然百般不舍,还是不得不回到了当时的工作单位——中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王风也是身不由己。
是时他已经不是曾经那个自由自在的大学毕业生了,由于能力突出,王风被一位大人物看中,暗中提拔他成为了自己的专属医生。
王风有了让人艳羡的地位,却失去了自由。
足足十多年之后——其实就是在刘瑾废了好大的劲进了这家私人医院以后的几天——王风才被那位大人物出于某种目的派回了王风的家乡。
如果王风知道,自己的归来,带来的是自己唯一的后代刘瑾的死,他宁可烂在中都也不会回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二章
王风之所以被派回到家乡,是因为大人物想要试验一件东西。
“这是一件上古宝物,来自异国,据说能够给人以永生不死的力量,但是那只是传说,详细的用法、有无副作用谁也不知道。”
“但是假如传言是真的,这件东西的作用能够给国家带来的价值将会是无法估量的!想想看,我们的战士如果是不死的,中土还会怕威胁吗?”
“王风,你在我身边十几年,你的才能,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