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世道是汉人说了算的,不以满人自居为妙,想到这儿他就一阵恶寒,夹起尾巴做人吧,他们得学着适应环境,才能在这种变化莫测的世道活下来。

    徳芳深深的叹息:“唉,我知道了。”她其实没有那么深的门第观念,因为自己的丈夫也是汉八旗出身,并不是正统的满蒙人士,但丈夫生前待她不错,婆婆也很开明,虽然守寡多年,却过得很舒心,如今虽然要为了一家大小的生计奔波,但比起其他的满人来讲,她可是幸运多了。

    凯尔索给寍儿夹了菜,根本不敢正眼看边上的男人,总觉得心怀愧疚!

    “额娘,我不吃这个!”三阿哥不喜欢吃菠菜,最爱吃面食,苦的,特别甜的也不喜欢吃,和自己的亲爹一样。

    “乖,吃了,菠菜可以让你有力气,能长更高。”子爵哄孩子吃饭,露出了最近难得的笑容。

    听到能长高,他就拿起筷子夹着吃了,他希望长快点儿,这样就能早些和哥哥们一同去学堂了。

    吃完晚饭,载堃就送德芳回家,顺便去探望父亲,也说说今后的打算。而凯尔索照样呆在书房里做事,过两天小影子就回来了,他要把自己的账目整理好了交给对方,这间洋行的业务,就可以不管了,天津那边也是金凯在帮忙,他忽然间觉得自己很闲,竟然不知道该做点儿啥好了。

    “子爵,我进来了。”门外说话的人是金凯,他刚在厨房随便巴拉了几口饭,就匆忙赶了过来。

    凯尔索放下帐本,对走进来的人说道:“有事吗?”

    年轻的男人坐到他对面,很严肃的答道:“您知道德芳格格给我说媒的事了吧?”

    “嗯,你拒绝了,不是吗?”他平静的说,但视线却在回避对方。

    “嗯,任何人我都不会答应的,我明天就和贝勒爷说去,说我暂时不考虑成家,要先忙着做自己的事,三天后我就搬走了,您每周过来我那吧,带着寍儿一起,咱们可以像一家人一样吃饭,我想让他多熟悉我。”虽然现在他和寍儿已经很亲密了,但却比不上贝勒爷,因为人家才是“名正言顺”的父亲。

    子爵点了点头,这是合理的要求,他不能拒绝,总有一天寍儿是要回到金凯身边的。

    “大格格喜欢我,我是知道的,或许贝勒爷也想过让我入赘的事,我虽然是在贝勒爷的恩泽下长大的,但也没想过要以身相报。”金凯自顾自的说着,其实大清国没了,他心里是高兴的,因为贝勒爷再不是贝勒爷了,没了那顶光环,他们几乎可以站在一条起跑线上竞争。

    凯尔索低声说道:“他从没和我说过,是你想太多了,但箐竺应该是真心喜欢你的。”

    “她喜欢谁和我无关,我甚至还有点儿厌烦她,我祝愿她能找个彪悍的爷们儿妥妥的收拾她一番,也能让她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他只要是看不惯大格格对子爵的态度,闲在虽然没有正面的冲突了,可见了面依然是没有礼貌的,箐竺从不和子爵讲话,这种冷暴力更令人愤怒!

    子爵皱眉道:“她毕竟是贝勒爷的女儿,将来也会嫁个门当户对的男子,过去的事就算了,反正现在她也不会为难我。”

    “假如她敢做对您不利的事,我会好好教训她的,不仅是她,任何人都一样!”金凯并非冲动才讲这话的,他是个敢做刚当的男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无孔不入

    箐竺最近心情很不好,因为亲事被金凯回绝,让她颜面尽失,躲在香山的庄子里不出来,今天才因为要买布料得去前门一趟,她才无精打采的出了门,在一家丝绸店门口碰到了两位以前曾在一起玩耍过的姑娘。

    其中还有一个她不认识的,三个姑娘在茶楼小聚,说些女孩儿家的悄悄话,她闲来无事就也加入其中了。

    那个不熟识的姑娘正是曾小芝,她得知这位便是载堃的女儿,立马热情的围了过来,竭尽所能的套近乎,专门捡人家爱听的说,把格格哄得团团转。

    “没想到您还是个新潮的小姐呢,等裁缝店开张我们都给您去捧场。”小芝笑眯眯的说,她实在不明白箐竺的想法,一个姑娘家怎能抛头露面的做生意呢,而且还是个没出嫁的闺女,她认为女人就应该在家里相夫教子,享受家庭的生活。

    “我只是想自食其力罢了,因为我家里还有三个弟弟,情况挺复杂的……算了,不说这些了,咱们聊点儿开心的事儿,你们有没有去戏园子里看过戏?”她还没敢做这种尝试呢,尽管有些女子已经开始在戏园子里出没了。

    同样是满族的姑娘玉兰说道:“哎呀,那里可是鱼龙混杂的地方呢,咱们姑娘家不太方便的。”

    “有啥不方便的,还有女子在台上唱戏呢,你就是胆子太小了。”身宽体胖的蒙古族姑娘高娃有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她父亲原是新军统领,现在也闲在家中了。

    “看戏人多点儿就成,要不咱们一会儿去吧?”箐竺来了兴致,今天她也要做点儿冒险的事。

    小芝本想婉拒,但看到她坚决的样子,只得陪着笑脸道:“既然你想去,那我没意见,咱们四个人一起应该没问题的,不是还有嬷嬷跟着吗?”每位小姐都带了贴身的老妈子,这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四位姑娘最后一拍即合,不顾嬷嬷们的反对就步行到了梨园的戏园子里,挑了个楼上的僻静位置要了茶点坐下来看戏。

    戏院里人声嘈杂,九成男性,一成女性还包括在唱戏的两位旦角。

    “这里好吵,味道也不好闻。”玉兰蹙眉道,早知道她就不来了。

    “戏还没开场呢,等开始唱了,就不会有人讲话了,咱们喝茶,吃点心。”高娃到是喜欢这种热闹的地方,因为这儿能看到很多年轻男人,她最大的心愿就是找个好爷们嫁了,在四个姑娘里她年龄最大,已经二十二岁,几次说媒都不成,不是男方看不上她,就是她瞧不上男方,她又不乐意嫁个不满意的对象。

    小芝手手帕捂着鼻子,蹙眉道:“吵闹到是可以忍,就是味道太难闻了。”她以后可不乐意再来这种地方了,尤其是楼下的散客,有不少市井之徒,看了就令人生厌。

    箐竺无聊的环顾四周,低头就看到了坐在楼下的某个男人,此人理着平头,左脸有道很深的疤,相貌说不上俊美,但眼睛却炯炯有神,大概是因为常年风吹日晒,栗色的皮肤,着黑色的短卦和宽松的裤子,脚上穿着黑色布靴,此人,正好往上看,他们的视线撞到了一起。

    箐竺赶忙把头扭了过来,不再往下看了,戏园子果然是个嘈杂的地方,有着各种各样的人,方才那个男的估计就是个混子,至于混子是做啥的,靠什么吃饭,她就不甚了解了,总之,混子就是恶棍,流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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