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曾经往事,一见钟情
    八年前,12月7号的晚上八点钟。
    孤僻冷傲的少年来了金城已经半年。
    而那天,是他的生日。
    他想去金城老街买一串冰糖葫芦。
    他来到这里初尝那甜中带酸的味道,让他寂寥没趣的人生里有了一丢丢欢快的感觉。
    而去老街,会路过一所叫金城一中的学校的操场。
    那天寒风阵阵,天际飘着雪。
    是那年的初雪,气氛还算浪漫。
    他走到操场的中央,看见不远处的操场后门口旁边的台阶上,有个少女坐在上面哭泣。
    她身边全是破碎的纸片,依稀能辨别,是画作被撕碎的情景。
    稚嫩的少女扎着简单的马尾,额前和后颈的头发乱飞。
    那张脸,可以用中文字典里的美丽、漂亮、精致等词汇来形容。
    还有个男生蹲着垂着头,在捡地上的碎片,看他手臂的长度和手指长度,可得出他个子不低。
    少年的思维里没有“避开”这两个字,通过操场后门,是他去买冰糖葫芦最短的距离。
    就在他路过两人的时候,他的余光捕捉到两人都看向了他。
    他亦回过头去,先和那个男生对上了目光,他察觉到了来自同性之间的敌对。
    同时也看清了那个男生的长相,五官俊秀,一双眼睛的识别度很高,更具有东方的特点,细长上挑,而这样一双眼却通红着,噙着泪。
    这个男生哭过。
    商无恙从那双眼睛里,也明白了敌对感的缘由,哭过的男生觉得他打扰了他的领地。
    他没想占领他的领地,便先收回了视线,就那一瞥,便与少女那双泪盈盈的眼睛对上了目光。
    少女迟钝了片刻,又比他先一步躲开了视线。
    整个视线的交缠过程,不过十秒。
    而那也是商无恙与苏暮烟的第一次遇见。
    第二次,是第二年年后,初春上午。
    他从老街的老字号早餐店买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豆浆回来,又得路过那边操场,到泊车点开车去考古现场。
    他对一切都淡漠,依旧只走自己的路,却不小心踩到了地上扔着的一件衣服。
    他完全没当回事,谁料又走了没几步,被人拽住了手臂,“如果你的眼睛没用,那就把眼角膜捐掉!”
    他回过头去看,是一个剪着寸头,皮肤黝黑的大体型男生。
    同时聚堆的那群人也朝他走了过来。
    “怎么了?”少年声音淡漠,神色平静。
    “我的衣服,限量版,你踩了!”
    少年垂眸,看了看自己脚上的那双纯色高帮鞋,“还好,没弄脏我的鞋。”
    此话让那群人滞了一下,数秒后,人群里暴躁了一句:“削他!”
    有时,一个火星就能点燃一颗杀伤力巨大的炮弹,而让狂傲乖张的少年们触发矛盾,也不需要多少理由。
    只不过,主动挑事的十来个男生在十来分钟后,全部倒地哀嚎。
    而对面长身玉立的少年却走去一边,款款弯腰拿起了他的豆浆,感知了一下温度,十分钟后不烫了。
    接而,他喝着豆浆,又把沾染了一点泥土的鞋,踩在了最先挑事的高个子男生胸上,鞋头对着他的下巴:“舔干净。”
    他那张艳压风景的俊美面孔厌世至极,轻飘飘说着最有戾气的话。
    没人再敢反驳他,因哀嚎里夹杂的这样的句子:
    “我的手指断了啊!”
    “我嘴合不上了,好像下巴掉了!”
    在那高个子男生就要屈服于少年的时候,不远处传来一道带着颤音的少女声音:“别,那个人嘴巴很臭,会把哥哥的鞋子弄的更脏,我这里有湿纸巾!”
    声音他记得。
    超强的记忆力,会让他记住很多本不愿存在于脑海里的东西。
    他循声看去,果然是生日那天看见的哭泣少女。
    但是他觉得她说有道理,便把脚撤走,冲她伸出了手,“给我。”
    少女快步跑来,从书包里拿出了一包湿巾,递给他。
    他擦过后,毫无公德心的扔在了地上,喝着豆浆继续朝前走。
    少女一言不发,捡起他的垃圾跟在了他身后。
    他察觉到了,但也没当回事。
    这座城市,没有一个人能威胁他,伤害他,他何必在意一个女生跟着他。
    只是孤僻的少年却始终都没想到,在他上了车开走后,她会打车一路跟到他考古现场。
    那坑坑洼洼,全是黄土坟墓的开掘现场,除了忙碌的工作人员,没什么闲杂人等。
    她就在一座刚开的坟墓前,拽住了他的手臂,拔高了音调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大胆,有趣。
    比挖掘时开出的耗子、黄鼠狼好玩。
    “我凭什么告诉你?”这是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少女很用力的咽了口口水,从校服裤兜里摸出一张粉色的折叠的纸,颤着双手递给他,“哥哥,我喜欢你,这是……我写给你的情书。”
    情书。
    少年眸子流转,第一次见这玩意儿,稀奇。
    他接过来,当着她的面打开,上面的字迹虽然好看,但也有很多笔画写的不齐整,他猜想,是她在出租车上临时写的。
    少年眉梢一挑,扬着唇角,用毫无情感的语调,把她写的读了出来:“虽然不知道哥哥是谁,但在见到哥哥的第一眼,我的心就乱了,就像小鹿在乱撞。”
    “哥哥玉树临风,仪表堂堂,貌比潘安,剑眉曼……”读到这里,他眉头一皱,把情书面对她,“这字读什么?”
    此时他才发现,少女那张脸红的像颗红富士苹果。
    金城的红富士苹果挺好吃。
    他就突然想吃苹果了。
    少女搅着手指:“曼睩(lu),剑眉曼睩,形容哥哥眉毛好看,目光明媚。”
    “喔。”他准备继续读,就又被卡了,他再把情书递给她,“领如蝤蛴,我知道,出自诗经·卫风·硕人,这是形容女人的。”
    少女眸子一顿,马上解释:“是形容女人的,但哥哥的脖子又细又白,比女生还好看!”
    商无恙想了想,好像是这个道理,他继续往下读,“总之,哥哥真的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男生,我想,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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