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奈勒城里修整了两日,所有人都养好精神,他们开始改变行程,往南边的伊弥城而去。
    之前秦鹿嘴上说着要去干掉人家的国王,这也是随口一说。
    如果对方不计较自己弄死他女儿,秦鹿自然也不会和对方你死我活的。
    不过,在她看来可能性不太大。
    为了一个女儿,把自己的一位公爵得罪的死死的,不受宠都说不过去。
    秦鹿讨厌的事情很多,欺辱女子算其中之一。
    如果她手无缚鸡之力,前两日倒霉的就是她了,甚至连傅夺和韩清尧都会遭殃。
    所以,在做很多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有些事你觉得无所谓,可一旦遭难降临,连反悔的余地都没有。
    奈勒城南门,希尔敏斯在天还未亮的时候就已经等着了。
    当那两辆特别的马车出现在南门,已经是太阳当空了。
    希尔敏斯看到后,忙上前打招呼。
    “可以出发了。”秦鹿和站在外边的公爵说了一声。
    希尔敏斯忙上了自己的双轮马车,招呼车夫在前面帮他们引路。
    从奈勒城到伊弥城,大概有两百公里左右的路程,按照他们的行进速度,大概要走五六天。
    希尔敏斯还带着几名卫兵,都已经换上了普通些的衣裳,以免路上暴露了行踪。
    秦鹿左右无事,在马车内教傅夺和韩清尧学本地的土著语,俩人都是比较聪明的,学的很快。
    当然,想要听懂当地人的语言并且熟练运用,绝非一朝一夕的。
    “祖母,咱们的语言不通,以后真要西征成功,交流也是个大麻烦。”如果让韩清尧自己做皇帝,他不会西征,毕竟现在大秦的江山已经足够大了。
    尤其是语言丝毫不相同,不想大秦的子民,纵然语言不通,靠写字也是识得的。
    而这里的语言和字体,与他们丝毫不沾边。
    纵然被纳入大秦的版图,日后交流也是个大麻烦。
    “不会的可以学,谁还没有个方言。”
    秦鹿不以为意。
    韩清尧:“……”无法反驳。
    “这个国家已经被入侵过了,现在的皇帝并非当地土著。所以,我们拿下这里,也没有问题。”
    好吧。
    傅夺和韩清尧都知道,她对这片土地真的是势在必得了。
    “地面上有很多的璀璨文明,而地下则是储藏量丰富的矿物资源。”
    “可疆域太大,管理起来会很困难。”这才是韩清尧所关心的。
    秦鹿笑眯眯的看着孙子,“我相信你爹的能力,他可不是个废物。”
    论御下手段,秦鹿对自己的儿子都自叹弗如。
    对于这点,她丝毫不担心。
    “给你们讲一讲神秘的北纬三十度吧。”秦鹿未免小孙子瞎想,决定给他们讲课。
    听到有故事,傅夺都跟着打起了精神。
    “在这条纬度上,有着很奇特的自然景观,还有很神秘的文明之谜。咱们大秦的最高峰,就在这条维度上。同时存在着一些难以解释的事情,纵然是放到千年之后,也依旧无法得到确凿的答案。”
    秦鹿讲的通俗有趣,两人也听得格外入迷。
    每每遇到不解的地方,秦鹿也能给出相对信服的答案。
    即便是她解答不了,两人也不觉得失望,毕竟不是任何事情都能得到答案的。
    夜晚,一行人在野外露营,此时是八月初,天空繁星闪烁,凉风徐徐。
    希尔敏斯也是忠诚的神教徒,接受着系统教育的韩清尧现在已经不相信所谓神明的存在了,而皇帝也压根就不是什么“天子”,江山本就是他打下来的,关上天什么事儿。
    若真有神明的存在,世间哪里还有这么多的疾苦与战争。
    别说什么神仙不插手凡人的事情,既然不插手,那天子是谁,和上天有个屁的关系。
    有麻烦你们躲着,现在有好事儿了,就来彰显自己的存在,要不要脸。
    如今再听希尔敏斯的想法,纵然是韩清尧都觉得可笑。
    “其实……”他看着希尔敏斯,道:“这世上没有神明,那些掌权者只是为了让自己显得很尊贵,以及方便御下,才编造出来的。”
    说罢,他拽了拽祖母的衣袖,“祖母,帮我翻译一下。”
    秦鹿哈哈笑着将孙子的话告诉了希尔敏斯,希尔敏斯哪里肯接受,总觉得这小家伙在亵渎神明。
    希尔敏斯的话,秦鹿没有告诉孙子。
    宗教自由,她偶尔看不惯会说两句,却绝不会强制对方。
    作为一名无神论者,秦鹿觉得将精力放到本就不存在的虚无缥缈的神明身上,是对时间的一种浪费,她的时间很宝贵,可不是谁都有资格来分一杯羹的。
    希尔敏斯看着燃烧的火堆,道:“你们异国人没有信仰吗?”
    “有!”秦鹿扔了一根木柴进去,火舌逐渐舔舐着木柴,“我们信仰先人。”
    “我说的是神明信仰。”希尔敏斯纠正道。
    “也是有的,很少,而且是选择性的。”秦鹿笑道:“有用的就信,没用的就不信,我们的人生来自由,绝不会被某种信仰所禁锢一生,而且信仰先人,比信仰神明更高贵。”
    “在我们所知的历史中,只有数不清的人类,为我们的后代不断的努力,从来没看到神明的存在。当然,这些人也可以说是神明了,但是和你们的虚无缥缈的神明毫无干系。你们是因为神明的存在而推崇信仰他们,我们是因为推崇一个人而将他奉为神明,这是本质的不同。”
    “封建统治阶级,为了更好的统治奴役百姓,都会给自己一个很尊贵的身份,比如天赐神授。你们看呐,我和你们不一样,我是神明钦点的人,我的身份就是比你们高贵,我的存在就是为了更好的管理你们。说到底,这是一种脱离百姓的体现。在他们给自己冠以这层虚无缥缈的尊贵头衔的时候,他就已经不把国家的百姓当人看了。”
    “他是尊贵的,而你们不配和他平起平坐。”
    “你为什么会被逼着娶了公主,心爱的人甚至都被你们的陛下带走。说到底,还是你们的陛下压根没把你当回事,他觉得你能娶了他的女儿,是你的荣幸,你根本就没有拒绝的权利。”
    “如果这样的人都能成为神明在人间的使徒,那么这样的神明还值得你信奉和崇拜吗?”
    “这样的行为,和邪教徒有什么区别?”
    “所以,你信奉的神明,有问题。”
    希尔敏斯被秦鹿说的脑子嗡嗡的。
    他想反驳对方的话,可再联系自身的遭遇,很多话堵在喉咙里,愣是说不出口。
    “在我们异国,婚嫁自由,就连君主都无法左右。”秦鹿又来了一记暴击。
    希尔敏斯的心情很糟糕,他愈发的思念心上人。
    如果当初没有被陛下逼着娶了公主,现在他会和心爱的女子过着甜蜜的生活,甚至还会有几个在爱情中诞生的孩子,而不是每晚被公主强迫着做不喜欢甚至是厌恶的事情。
    那具如山般的庞大身躯,总能压的他呼吸困难,恨不得原地死去。
    当初陛下不掳走心上人,他可能在第一时间就带着心上人逃离了。
    一夜辗转反侧,次日他们继续出发。
    如此在第六日黄昏,他们看到了盘踞在天际线上的城市。
    比起奈勒城,伊弥城更大也更繁华,入城的时候都需要经过盘问。
    不过这难不倒他们,给守卫塞些金银就能轻易解决。
    这里不比奈勒城,入城后他们便换上了当地的服侍,并且将自己从头到尾给包裹住。
    而希尔敏斯则带着秦卓和秦遂准备明日去往王宫拜谒陛下。
    有可能的话,尽量和他的心上人见一面,让秦卓和秦遂熟悉一下,等夜深人静的时候,去将人带出来。
    秦鹿微微叹息,道:“看来,还是得处理掉对方。”
    异国人,杀了人家国王最喜欢的女儿,若对方能咽下这口气,秦鹿都觉得是天方夜谭。
    换位思考,她的儿子被外国人杀了,自己会怎么做呢?
    先弄死凶手,在覆灭其国家,如此恐怕都不解气。
    不如把他们皇室的人都宰了,让希尔敏斯上位?
    就怕这家伙上位后也会变了模样。
    被一个女人蹂躏了二十年,谁知道有没有被折磨的心理变态。
    可若是不做,其他的王族上位,说不定会为了彰显其能力,对秦鹿穷追猛打。
    他奶奶的,麻烦死了。
    傅夺在旁边听到这句话,险些笑出声来。
    天色大亮,希尔敏斯带着自己的卫兵去了王宫,秦卓和秦遂也在其中。
    为了不暴露,秦鹿还给两人化了妆做掩饰。
    以她神奇的四大邪术之一,难度不大。
    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王宫,秦卓两人便看到了高坐在王位上的国王。
    当看到他的相貌,秦遂悟了。
    难怪那位公主会成为最宠爱的一个,这父女俩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无非就是一个男装一个女装,一个有胡子一个没胡子的区别。
    “尊敬的陛下,希尔敏斯前来拜见。”
    “哦,我亲自的希尔敏斯,好多年没见你了,你还好吗?我可爱的萨米尔呢?”
    希尔敏斯微微弯腰,恭敬道:“萨米尔有了身孕,这次没有跟着过来,小王子的生辰她也很期待,但是为了萨米尔的身体着想,我只能独自来王都了。”
    国王一听,高兴坏了,从王位上走下来,兴奋的拍了拍希尔敏斯的肩膀。
    “希尔敏斯,你真的是太棒了,公主能嫁给你,我很高兴。”
    “多谢陛下!”
    也就是秦遂听不懂他们的探花,否则非得把隔夜饭吐出来不可。
    可爱的萨米尔?
    有没有搞错,就那个满身肥肉,走起来地面都跟着颤抖的女人,哪里可爱呢?
    就算不针对相貌,单纯能培养出一个当街调戏女子的儿子,这样的女人也可爱不起来。
    “宴会两日后开始,你好好休息,到时候咱们要痛快的喝几杯。”
    “是!我很乐意。”
    辞别国王,希尔敏斯带着卫兵在王宫里闲逛,很快打听到了心上人的消息。
    对方依旧在厨房里坐着最下等的活儿,远远的看到对方,发现曾经明媚可爱的少女已经苍老很多,眼神也变得麻木呆滞。
    这一幕,让希尔敏斯心疼的几乎要滴血。
    他将提前写好的信,让卫兵偷偷的塞给对方,然后带着人离开了。
    当晚,秦卓和秦遂潜入王宫。
    他们偷偷带走了一个女人。
    顺便将一具女性的尸体,抛到一处池塘里。
    被发现后如何他们不考虑,两人很快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之中。
    然而让希尔敏斯意外的是,王宫那边直到小王子的生辰宴会开始,都没有任何的骚乱。
    其实他想多了。
    都二十年了,一个最下等的女仆,早就被国王抛诸脑后。
    而这个女仆的死,在她的圈子里也没有引起任何骚乱,池塘里的那具尸体也被抬走处理掉了。
    这里可是近两千年前的奴隶时代,一个女仆的死,没人在乎,王宫里经常死人。
    但是,希尔敏斯却不得不打起精神。
    萨米尔公主的死,早晚会暴露,到时候他恐怕要面临国王的怒火。
    他也知道,这件事不能指望秦鹿。
    对方已经帮他把心上人救出来了,如果求得太多,恐怕等不到国王陛下的怒火,他就已经先死掉了。
    因此,他找到了图斯高,国王的第三王子。
    大王子很早就死了,如今的二王子是第一继承人,同时也是萨米尔的亲哥哥。
    第三王子是第二任王后的儿子,如今的王后已经是第六任了。
    第三王子长得算是王室里最好看的了,相貌却仍旧比不得希尔敏斯。
    这些都无所谓,他知道,只有第三王子继位,自己才有活下去的可能。
    毕竟其他的王子,品行都很低劣,全部都是酒囊饭袋。
    三王子的母亲是被国王逼死的,当时国王看上了他自己的亲表妹,而对方只想做王后,不愿意做情人。
    为了达到和对方双宿双栖的目的,国王暗中派医师给王后下了药,没多久王后就悄无声息的病死了。
    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希尔敏斯还是从萨米尔公主口中得知的。
    留在王都的这些日子,希尔敏斯暗中和图斯高达成了共识。
    就在小王子的宴会结束后的次日深夜,国王死在了大床上,被人一箭穿心。
    而后,秦鹿等人趁着伊弥城大乱之前,大摇大摆的离开了。
    这其中还有希尔敏斯和他的心上人。
    秦鹿见过那个女子,说实话,第一眼印象,对方长得很普通,和街上随处可见的妇人没什么区别。
    但是希尔敏斯说,她年轻时真的很美丽,而且出身贵族。
    原本想着给爱人一笔钱让她找个男人过日子,可看到心上人后,她的模样让希尔敏斯痛不欲生。
    最终决定把人留在公爵庄园内,等她养好身体后在做决定。
    秦鹿对这些不关心,他们赶回奈勒城后,休息一天,继续往西行。
    这次的目的地是罗西城,然后顺着河流一路南下,去几千年前的那座辉煌古城看看。
    穿过相对贫瘠的土地,他们一路向西,历时近两个月,终于抵达罗西城。
    相比较之前的城市,罗西城更为壮观。
    作为这个国家主要的城市之一,一切都充斥着文明的光芒。
    傅夺几人看的目不暇接,秦鹿也是津津有味。
    沿着这条河的两端,是密密麻麻的城市,而且发展的都很不错。
    罗西城是其中的佼佼者。
    在这里有不同肤色的人中,秦鹿等人也一直穿着当地的服侍,包裹的稍微严实一些,几乎没人认得出来。
    这是在不说话的前提下。
    秦鹿这一路手机到了很多香料的种子,准备带回国内培植。
    一些香料,在大秦帝国,价比黄金。
    秦鹿想改善这种情况。
    在罗西城,女子的地位相对要高一些,却也有很多的辖制。
    比起早前丈夫可以随意处死妻子,现在已经被禁止了。
    甚至在丈夫死后,妻子可以打理丈夫的生意。
    当然这是在能力足够的前提下。
    “夫人,这里看上去真不错。”
    “是啊,毕竟是重要的府城之一,类似于王都。”
    “什么叫类似?”秦卓听糊涂了。
    “现在这边的政权更迭频繁,今天是,明天则未必。”
    “哦,原来如此。”
    “觉得不错,咱们可以在这里多住一些日子,之后南下。”秦鹿算算时间,“北上是来不及了。”
    “有什么事吗?”傅夺问道。
    “还有三个月就要过年了,这边很快就会入冬,而这边是冬天的话,另外一端是夏天,如果现在往反方向走,咱们就不用在这里挨过漫长的冬季。”秦鹿考虑着其中的可行性,可惜路程太远,靠马车根本就赶不及。
    “不如在这边住些日子,咱们往反方向走,之后再从这边返回大秦。”傅夺道。
    “倒也不是不行。”秦鹿抚摸着马鬃,“这样它们也能有青草吃。”
    马儿打了个响鼻,慢悠悠的走着。
    古时候的冬天很难捱,只有最原始的取暖方式。
    秦鹿倒是不在乎,她有内劲护体,可傅夺和韩清尧不一定扛得住。
    他们下榻的馆驿,算是城里最好的,一进门,扑面而来的就是浓郁的异域风情。
    秦鹿定了三间房,品尝着当地的特色美食,看着馆驿来往的人群,别有一番体验。
    韩清尧四下打量着,凑到秦鹿身边,低声问道:“祖母,他们在说什么?”
    “说这个国家的国王刚娶了自己的女儿。”
    在场的四个人表情瞬间僵硬了,细看似乎能发现他们正在一点点的裂开。
    “这可是有违伦常的,他们简直……”傅夺剩下的话没说出口。
    秦鹿笑道:“这是为了保证血统的纯正,他们自比神明,血脉高贵,其他人配不上他们。再者是为了保证权力不被颠覆,族内通婚,不管是谁做国王,都是他们自家人。”
    “就算如此,父女……”秦卓看着眼前的饭菜,莫名觉得作呕,这里的人也太会玩了吧?
    “不奇怪!”秦鹿笑道:“在他们的神话体系中,第一对夫妻就是亲兄妹通婚。其实不只是他们,很多的上古神话都有近亲成婚的影子在其中。只是有些人摆脱了其中的影响,有的人则崇拜这种风俗。”
    在大秦之前的三国鼎立阶段,近亲结婚还是随处可见的,并美其名曰亲上加亲。
    尤其是表兄妹,更是如此。
    “不只是父女,还有亲兄妹,甚至还有祖父娶了孙女的,在这片土地上都不是稀罕事儿。”
    “而这种情况,往往会伴随着不可逆转的后果。畸形儿和智障儿的比例会大大增加,甚至还伴随着基因病症。在上古时代,生产力低下,再加上条件的匮乏,以及氏族还未产生的时候,血缘婚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加生产力,解决人口匮乏的问题。”
    “在通常情况下,血缘关系越远,生出来的孩子相对要更漂亮些。像你们这些人,都是我从南地带到北地的,妻子也大多都是北地的人吧。”
    秦卓和秦遂都成婚了,两人的妻子都是北地人,他们俩的孩子个顶个的调皮捣蛋,特别健康。
    在之后的几天,秦卓和秦遂总会不由自主的关注着当地人,想着他们是不是亲兄妹或者是父女,以至于想到这个,食不下咽,胃里不断的翻腾。
    这是违背伦常的,更是禁忌。
    纵然真的在某些时候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愫,那也应该发乎情止乎礼,绝对不能逾越分毫。
    可这种在他们眼里所谓的大逆不道,在当地人来说,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他们俩不明白,太匪夷所思了。
    秦鹿之前想在这里多住一段时间,奈何其他几个人语言不通,每日只能待在馆驿中长蘑菇。
    所以在疲乏彻底消散后,秦鹿再次带着他们出发了。
    这次要往北边走,去另一片大陆。
    在路上,韩清尧的精气神很足,虽说罗西城的确很新奇,架不住没人陪着就无法出门。
    还不如在路上来得好,可以看到更多的风景。
    “祖母,这是什么?”韩清尧看着秦鹿手里摆弄着的东西,“黑豆?”
    “嗯……是咖啡豆。”秦鹿不记得多久没喝过咖啡了,在集市上看到后,全部买下来了。
    她用捣杵将咖啡豆研磨成粉,用简易的滤纸过滤出一杯黑乎乎的汁液。
    轻抿一口,让她忍不住长舒一口气。
    最原始的味道,没有丝毫的添加。
    回去后可以往里面加入牛奶。
    见身边两个男人好奇的眼神,秦鹿给他们倒了一点点。
    韩清尧问了问,轻抿一口,下一刻一张可爱的小脸皱成了包子。
    “哇,呸呸,好苦,祖母,怎么这么苦。”
    而且这种苦,和茶叶的那种苦完全不同。
    秦鹿捧腹,“就是这个味道,和茶叶差不多,可以提神的,不能多喝,容易失眠。”
    喝了两口,她突然道:“很多年前我去另外一片大陆,漏掉了一种植物。”
    “什么?”傅夺道。
    “可可树。”秦鹿咋舌,“这东西的种子很好吃,有机会去看看,弄一些回去种上。”
    也就是今天喝到自己的手磨咖啡才突然想起来的。
    她不喜欢巧克力,当初去的时候压根就没想到。
    不过小孩子应该会很喜欢吧?
    更何况还是制造饮料的原料。
    车轮不断向前碾压,那座异域城池早已消失在天际线。
    他们出来已经大半年了,不意外的话明年年底才能回到大秦,甚至得后年。
    趁着韩清尧还没上学,秦鹿想带着他到处走走看看,增长见闻。
    这一路并不顺当,如今很多地方都没有路,他们尽量找相对平坦的地方行走。
    偶尔遇到山脉,没办法只能绕路,毕竟两辆马车装的物资可不少,马儿是没办法拉上去的。
    又一个黄昏,秦卓两人带着马匹去河边给它们刷洗身子,秦鹿不远处准备晚膳。
    韩清尧被秦鹿塞到纱帐里看书,丝毫没察觉到后方有一条蛇蜿蜒而来。
    秦卓牵着马过来,拴在旁边的树干上,扭头的功夫就瞧见一条蛇竖起半个身子,甚至顶端还是扁的,正盯着纱帐里的韩清尧。
    他抬手摸出腰间的匕首,一个起跳,匕首飞出去,带着那条蛇直接钉在不远处的树干上。
    “嘟”的一声,匕首入木三分。
    韩清尧闻声透过纱帐看出去,能见度不是很高,“怎么了?”
    “公子别担心,我看到一条蛇,今晚可以加餐了。”
    秦卓走上前,看到那条蛇还在挣扎,抓起一块相对扁平的石头扔上去,随着一阵闷响,舌头直接被砸扁。
    上前抽出匕首,拎着那条蛇来到秦鹿面前,“夫人,能加餐吗?”
    “能!”秦鹿接过来,麻利的去掉毒囊和毒素,剥皮切块,放到一旁备用。
    秦卓半蹲下身,“我刚才看都这家伙就在纱帐外边盯着小公子。”
    “把驱虫粉撒上。”他们刚原地修整,而且天色还没有黑下来,本想着睡觉前再撒驱虫粉。
    秦卓寻了驱虫粉洒在周围,连马儿也在其中。
    这药粉是秦鹿调配的,特别管用,在这一区域,就连蚊虫都很少。
    不然就凭野外这蚊子的个头,没有好的防护,一夜下来保管一身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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