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回去,我陪着你。”
    风嘉再一次感到无力,无奈,生意场上是常胜将军,可是面对林书,他现在总有一种挫败感。
    “风嘉,风嘉,你相信命吗?”
    “命?信则有,不信则无。”
    自以为自己可以给他宽慰,可风嘉马上发现,林书并没有听到他说话,他只是在自言自语。
    “你知道吗,我觉得有些事冥冥中注定好了,我们家没事,可是别人却出了事。朱大哥的死是因为我,都是因为我,你知道,前些天他还在市场上卖肉,还带我去他家,可是今天他就躺在了血泊里,朱大嫂抱着他,他全身都是血,他死了,他死了,都是我害了他!!”
    “小书,你在说什么?你认识那个出车祸的人?”
    林书瞪大了眼睛,却两眼无神,“那是朱大哥,我本来想去找他,可是没想到他却死了,他死了,都是因为我……是我摔碎了那对合卺杯,然后朱大哥就死了……”
    风嘉掰正他的脸,“看着我,小书,这跟你没关系,那个人的死是因为司机喝了酒,将油门踩成了刹车,速度太快,他又意识不清才开进了小巷子,那个人的死是意外。”
    “不,你不知道,都是因为我,上辈子也是,那对杯子是不祥的,害了我还害了朱大哥!”
    皱眉,林书的样子像是魔怔,癔症了,自己完全闯不进他的内心世界。
    “小书,你看着我,看着我的眼睛,你跟我说,好好说,什么上辈子?”
    林书愣愣的看着他,眼神幽暗,深邃,眨了下眼睛,再次昏过去。
    病房里一阵忙碌。
    风嘉站在一边,仔细理了理自从他认识林书之后的怪事,风嘉被自己的想法惊呆了,随即摇头,什么神鬼妖魔都是不可能的,他的小书是人,每天晚上搂在怀里,是人是鬼他还不清楚么。
    只是林书到底经历了什么,才让他行事这么神秘,风嘉觉得自己好像被他排除在外,身体上的相交并没有让林书对自己彻底放心,尽管平日里相处,自己还是不能让他放心吗?
    林书……我该那你怎么办?
    林书生病了,请假三天,前两天在医院,白天风嘉寸步不离的守着他,晚上的他睡着之后才打开电脑工作,李桂熬汤,林左强偶尔来医院,主要还是看着店面,何荣,穆贵林也带着水果看他。
    因为周末就是何荣小侄女的生日,而林书刚好那天出院回家,身体没事,就是精神上有点恍惚,林书觉得自己的思维一直处于迷雾之中,不自觉的就开始发呆,而且一发呆就是半天。
    本不想让他参加宴会,可就算是神情恍惚,林书也记得那里面的人脉就是钱脉,没有理由跟钱过不去。
    宴会如期举行,风嘉带着林书中午到场,送了礼物,林书就被安置在沙发上,本不想来,他的状态不好,如果不是何荣牵着他,遇到什么他都能撞上去。
    何荣有个哥哥,小姑娘是他女儿,也是现阶段家里唯一的孩子。
    老人家思想并不守旧,孙子孙女都一样,长孙女也是捧在手里的珍珠。
    小姑娘一身漂亮的公主裙,头顶一个水晶王冠,确实很像外国的小公主。
    何家子老一辈儿便经商,到了何荣爸爸这辈儿更是在经济上发展壮大,何行长的面子谁敢不给?
    所以小公主今晚收的礼物很多,可是何荣拜托林书雕刻的莲花观音最受小家伙喜欢,小孩子的灵魂是纯净的,玉更是受不得污染,两者结合,莫名的吸引。
    何行长也对这个玉吊坠感兴趣,林书被推到人前,何荣在一旁帮衬着。
    有些时候宴会的目的并不纯粹,借着生日的名义,大家谈论的仍旧是商场上的尔虞我诈,一派和平只是表象。
    一听林书是古董店的小老板,又是何荣的同学,何行长笑,以后有什么好东西一定要邀请他去看啊。
    林书迷迷糊糊笑,好啊,一定,一定!
    风嘉作为贵宾,必然是受到了何行长的重视,一路陪同,看着林书那副魂魄不在体内的样子,他还是担心。
    何荣拍拍林书的肩膀,示意风嘉,一切有他!
    行长一走,那些商人老板就凑了上来,其中不乏有爱玉之人,林氏古董店?好像听说过,哎!不就是在展览会上拔得头筹那家么!来来,名片发一发,有空来店里玩啊!
    这些天风嘉一直守着他,让他连进空间的机会都没有,林书虽然迷糊,可是却很想进空间泡澡,他也清楚现在自己这种状态不对劲儿,可一直苦于找不到机会。
    晚上何行长仍旧没打算放过风嘉,何荣便先送林书回家,锁了房门,林书闪身进了空间,他一进来,本来向他飞奔的小化愣是急急的刹了车,站在远处不安的蹦跳看他。
    林书脱了一堆衣服去泉水里泡着,大面积的莲花盛开,粉黄,粉红,粉白,却在林书下水的一瞬间黑了几朵。
    洗过澡,林书从空间出来,大摇大摆的下楼,风峰好几天没见他,现在见到他马上粘了过去。
    小手往上一抱,小脸一仰,白嫩的跟豆腐似的,“哥哥,你没事了吧?”
    两只手掐住他的腋下,林书皮笑肉不笑,“没事了啊,不过我有预感你会有事……咱俩好像还有账要算啊!”
    风嘉担心林书,没过多久也赶了回来,还未进屋就听见里面人仰马翻。
    “哥哥,哥哥,我错了,不要追我!哈哈!”风峰稚嫩的小声音。
    “果果,你这孩子,快停下来,别弄伤了他!”李桂担忧的声音。
    “看我不抓到你,敢骗我这么久,对我撒谎,你给我站住!”没有怒气,林书的音色很好听,心情明显非常好。
    推门进去,风嘉一溜烟儿跑到老爸身后紧紧抓住他的裤子,“哈哈,哥哥抓不到!”
    眼神清亮,炯炯有神,笑容也很灿烂,风嘉松了口气,转身提着儿子的衣领就扔给他后妈,特别大方的往前一伸手,“送你了。”
    “哇哇哇,爸爸你怎么能这样,我不喜欢你了!”
    ☆、第三十二章 前兆
    林书抱住小家伙,两个人倒在沙发上,挠他痒痒肉,“让你骗我,还敢不敢了!”
    “哈哈,哥哥我错了,真的错了,你放过我吧……呜呜呜呜……”
    求饶,卖萌,撒娇,假哭,无所不用其极!
    李桂在门口看见儿子跟风峰玩的不亦乐乎,松了口气,她听着林左强说他摔了刚买的古董还傻呼呼笑的时候,她的心跳都快停了。
    当初这孩子突然变得懂事,确实让她省心不少,她是个母亲,她对儿子的爱是无私的,不管他变成什么样,总归都是她的儿子。
    脚步轻快的转身去厨房做饭,儿子不好,她连做饭的心情都没有,今晚多做点好吃的给儿子补补。
    风嘉上楼换衣服,两个人闹累了,风峰躺在林书的大腿上,林书摸摸他的头发,有点汗湿,“起来,咱们洗澡去。”
    “不要,哥哥,来,我给你看我的作品。”
    一脸神秘的拉着林书去房间里,小家伙最近迷上了模型组装,他的房间里摆放着一架小飞机模型。
    这飞机组装起来非常麻烦,零件多,小零件就更多,是810岁小孩子的益智玩具,这东西耗费时间,还考验智力,而小风才5岁,就能自己组装成功,果然是天才,妥妥的!
    摸摸头,夸奖一下,真厉害,风峰害羞的笑着搂住林书。
    只有在跟林书在一起的时候,风峰才是个小孩子,孩子的天性解放的一般无二,自由自在,毫无顾虑。
    两个人在屋里玩顶牛,玩算盘,玩成语接龙,小风唱英文歌给他听,小不点儿唱歌找不着调儿,可是英文单词发音很准。
    林书时不时给他鼓掌,小孩儿唱的更起劲儿了,童音一声比一声高,但是声声都没在调上。
    风嘉进门,林书躺在床上给他讲故事,自从知道了小风智商很高之后,林书就买了几本厚厚的故事书,童话已经不适合他,现在林书讲的都是带着寓意的寓言故事。
    中外寓言汇总,讲完古老文化再穿插着外国文化,与国际接轨妥妥的!
    其实小风对里面的道理特别通透,他在课余时间,喜欢看风嘉的商业管理学,对于那些数字图表他更感兴趣。
    可是听林书讲故事却是必修,小孩儿还是渴望爱,以前风嘉太忙了,没人陪着他,孩子独立是被逼出来的,自己洗澡,自己吃饭,如果可以他也很想像普通孩子一样长大,被人喂,跟大人一起玩,虽然那样子看起来很傻。
    所以每当跟林书在一一起,他会尽量把自己的智商拉低……咳咳……
    “那狮子为什么输给蚊子啊?”
    风峰继续爬到林书身上,悠闲的躺在他肚皮上,“是因为狮子小看了蚊子,他太轻敌了,而且骄傲自满,觉得自己能赢。”
    “没错,狮子是很强大,可是总有自己的弱点,蚊子小可是也有自己的优点,要谦虚不能骄傲自满……”
    “爸爸!”风峰从床上爬起来,哥哥住院,爸爸不让自己去看哥哥,但是今天看到了哥哥,还听了故事那就原谅他好了。
    “没事了?”小风在,两个人都按捺着自己,不做出格的事。
    “恩。”林书点头,“你能帮我去查件事吗?”
    “你是说林叔收的那对儿杯子?”两个人默契十足。
    “恩。”林书觉得自己不正常跟那对合卺杯有关,虽然他现在没事了,但是他想查清楚,无论是朱大哥的死还是……
    “好。”
    两个人的手拉在一起,大手包小手,风峰把自己的手也伸过去握住两人,拖过来抱住两个人,风嘉觉得自己的心就缠在这两个人身上。
    接了风嘉的电话,说查到了合卺杯的消息,林书往风天国际赶。
    一楼大厅,鞋带开了,林书踩到差点摔了自己,急忙蹲下系,身边走过两个人,“副总真是客气,不用送了。”
    “赵先生再见。”
    站起身,透过玻璃,赵兵一身西装革履让林书晃了下眼睛,那是大兵?他怎么会在这里?
    “林先生,您好,总裁在楼上等你。”前台接待的小姑娘这次算是认识他了,上次总裁还跑下来找他,啧啧,她对这种朦胧的感觉最萌了,哎呦,真是特别特别有爱!
    看到林书,风嘉脸色有点难看。
    林书被看的寒毛直立,他没做什么事啊,这么看他干什么,果然人长的帅,就是特别特别吸引回头率!
    总裁室的大门关上,一股低气压就这么毫无预兆的扑过来,果然他是不是出去过会儿再来比较好?
    “过来自己看!”
    第一次,风嘉对他说话如此的严肃,脸色黑的跟锅底一样,这是要尸变咬人?
    网页上是合卺杯的资料,看完之后,林书拉下脸来,这对儿杯子是古人结婚之用,可惜被人当成了陪葬品,是考古队在一处儿明代墓葬群里发现的,可惜出了扒手,这对儿杯子消失了。
    其余的东西都被收进了博物馆,一张张照片完整的体现出从发现到挖掘到出棺一系列的过程。
    可偏偏在出棺的前一天,墓道进人了,除了这对儿合卺杯其余什么都没顺走。
    这件事当时没闹大,那帮考古的是实习生,大家还指望着开了棺写点论文,找个好工作,可是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有心人想查也能查出来,这不,就被风嘉找着了。
    林书小心的看着他,墓葬品他也收了不少了,可从未遇到过这种事,笑笑,拉住风嘉的手,“我现在没事儿了,那东西让我砸了……”
    说道砸,林书突然打了个寒颤,风嘉连忙抱住他,哪怕真的有什么脏东西,他阳气足不会出事的。
    林书推搡着他,声音有点急促,“放开我,快点放开我!”
    卧槽,这又是出什么幺蛾子,风嘉死死的搂住他,就差学道士咬破手指画个符了。
    欲哭无泪,林书诺诺的开口,“我要憋不住了……”
    “……”
    风嘉看着他跑出去上厕所,笑着摇头,自己都快被他吓出神经病了,养小峰都比养他省心。
    林书没事了,最高兴的莫过于风嘉,这段时间林书没精神喜欢发呆,常常是躺在床上也睁着眼睛,看着都吓人,神才会有心思做那事!
    总裁室的门一锁,林书陷进沙发里,从头到脚被亲了个遍,两个人腻歪着。
    完事儿风大总裁开窗通风,亲了亲昏昏欲睡的人,反反复复的告诉自己他还小,不行不能,可是真到了情动处,他真想让这个人成为自己的。
    风峰是个很独立的孩子,从小没有妈妈,他从未抱怨过,也没有哭闹着问自己为什么自己没有妈妈。
    自己上班,每天很忙,家里的保姆隔段时间就换一个,每次都是风峰自己提出来的,这个保姆对他不好,那个保姆在家里打电话,吃零食,让他自己玩,对小风,他亏欠了太多。
    风嘉可以上班,可以在商场上无敌,可是他不会养孩子,对孩子他毫无办法,父子俩的相处,对话也如大人一般的模式。
    风峰在他面前从来没有撒过娇,偶尔还会鄙视,表现出不屑,他也从未觉得这样不好,他就是这样的个性,儿子随他,将来一定可以张成一个男子汉,很好!
    林书的出现出乎意料,这个清秀的少年闯进了自己跟儿子的生活,小峰喜欢他,在他面前,儿子才真的像是一个5岁的孩子,可以肆无忌惮的笑,可以没有智商的耍宝卖萌,可以安稳的缩在他怀里听他讲故事,好像他们才是真正的父子一般。
    只是想着儿子喜欢他,如果可以就用钱买他来照顾孩子,前提是改掉他身上的一身毛病。
    尤其是通过调查,林书这个人也只是个文艺乖巧的名字而已,之前做事不顾后果,吃喝玩乐,无一不精。
    可是通过接触,这个少年给了他不一样的印象,没有纨绔子弟的一些流氓习气,对小峰也是真的好。
    一个人突然改变本来就惹人眼球,后来看到他被人围堵在小巷里,如果那天自己没有回去,没有路过那里,林书,他会遇到怎样的对待?
    林书,林书……
    不知不觉,他已经占据了自己的眼球,不管他在哪儿,自己总是能第一眼发现他,望着他,心里就很安定,矫情了,可是没办法,一把年纪还如热恋中的愣头小子,在爱情中迷失。
    可是这种感觉确实很不错,风总对于自己有越陷越深的趋势不但没有感到烦躁,反而很期待。
    外在沙发上,脖子上红绳挂着的玉观音露出来,这是他贴身带着的玉,风嘉给他塞回脖子里。
    手刚摸上,一阵彻骨的凉意从手掌传满全身,冰的风嘉一个机灵。
    这么凉怎么能贴身带?
    起身找来一把裁纸刀趁林书迷糊的时候,风嘉准备把绳子剪断。
    林书在沙发上蠕动了下,手上一哆嗦,食指被刀片割了下,一滴血滴在林书的唇角。
    风嘉起身去找创可贴,那滴鲜红的血液在林书的下巴上聚集,滴在了玉观音上。
    林书皱眉嘟囔了一声,体力有点消耗过度,这种事做多了真的伤身体啊!
    ☆、第三十三章 娇羞了?
    林书上学,红头刘还是只要上课就喜欢点他的名,而且光点名不算,这天下课之后,竟然要跟他去店里看□□,看装修,看伙计……反正什么都想看,真是特别特别赖皮!
    “贾师傅现在不在,教授,你去了也没用。”直接挑明了,林书也不瞒着他。
    “老贾去哪儿了?”
    翻个白眼,以为他想什么别人看不出来么,幼稚!
    “贾师傅去乡下了,好像是有什么东西要去看。”
    “什么时候走的?”
    “快一个月了吧,店开张之后没几天就走了,现在还没回来呢!”
    “我突然想起来办公室还有点事,我先走了。”
    何荣笑笑,手里竟然拿的是《世界枪支经典》。
    “哎,你是要上军校啊?怎么看枪支大全?”
    “兴趣而已,贵林今天去哪儿?”
    “不知道,可能又缠着他哥去了。”林书耸耸肩,知道穆贵林喜欢他哥穆然的时候,他还被吓了一跳,兄弟啊,这么猛!
    “司机来了,我先回去,有事电话联系。”
    “好,明天见。”
    跟那两个小饭店商量好的供货期是一个周一次,价格比较高,林书的蔬菜看着水灵,水果又甜,顾客反响比较好,卖的比较快,所以林书趁下课的时候还是会去补货,补货另付额外的钱,林书自己的小金库日益渐丰。
    想发展壮大,林书自己是分/身乏术,有心无力,只能靠这点东西赚点零花钱,给小风买买模型什么的。
    风峰马上要跳级,现在已经在联系老师跟学校了,只要通过了高年级的考试,他就能脱离幼儿园开始上小学,小家伙太聪明,乖巧还可爱,真是怎么看怎么惹人爱,妥妥的!
    他今天没课了,风嘉打电话让他早点回家,下午陪着林父林母逛商场去。
    撇撇嘴,风嘉跟他在一起从来没有送过他什么东西,倒是给爸妈送的不少,什么绝版棋谱,高档茶具,什么化妆品,钻石项链,一堆一堆的送,跟不花钱一样。
    可偏偏对自己,风嘉从来没有送过,反倒还让他倒贴。
    那个陈总的玉蝉可不就是他送的么,真是可恶!
    磨磨蹭蹭的回家,风峰在茶几上组装模型,第一架飞机送去参赛,首战得胜,儿童组金奖。
    小家伙被那个俗气的黄金奖杯刺激的还想要,现在正报名参加了另外一个模型比赛,这次比较严格,要现场在规定的时间里组装完成,所以林左强给他买了好几套飞机模型,让他组装着练手。
    看到林书回家,小家伙也没有给他过多的关注,叫了声哥哥又继续忙他的了,小化在沙发上看着他,两只鹦鹉在靠近阳台的栏杆上荡秋千。
    风峰的童年就算没有其他孩子的相处也不会孤单,他本身思维就跟其他同龄的小朋友不在一条水平线上,他喜欢的其他人都不喜欢,在其他小孩儿还在缠着爸妈看动画片的时候,小峰已经到处开始参赛了。
    有小化陪着他,还有两只鹦鹉可以给他解闷儿。
    他本身上的就是双语幼儿园,这次跳级,风嘉为他联系了一所国际语言学校,这样直到他学成出来,直接就可以出国。
    倒不是他们崇洋媚外,国内的填鸭式教育,弊端太多,他自己也挺向往国外那种上课的气氛,不是死板的听老师讲课,有意见可以大家一起讨论。
    在空间洗了澡,林书啃着梨看书,这几天闲暇时,他还挺喜欢看在玉/洞里找到的这几本书,为了还经常去泡学校的图书馆。
    有几本算是朝代史,可是林书并没有在现代历史书上发现这些朝代,而看到什么妖魔鬼怪修炼成精,也只是笑笑而已,他完全是当课外书在看在,真是特别轻松!
    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林书在书里发现了一张地图,上面高山峻岭,山河湖泊每一寸都标的非常细致。
    一开始林书并没多上心,这种东西就算是藏宝图,也不知道是哪一个时期的,有等于没有,然后被随手扔在一边。
    从泉水里挖了一小朵莲花,林书放进了书房的玉盆里,有莲,有鱼,有玉,有水,要的就是这种意境!
    不一会儿风嘉给他打电话,林父已经接到,让李桂,林书带着风峰出门,他们就在门口。
    一家五口人直奔r市最大的商场去了,风天国际很牛,可是在这家商场里也只有一层的柜台。
    二楼三楼是女装,四楼是男装,五楼小吃城,六楼游戏厅,大厦功能区分布规划。
    小风很悠闲,他只要准备过几天的考试就好,所以准备跳级的他最近这段时间都会在家,组装模型是他的爱好可是也很难得一家人一起出门,小家伙偷偷把小化装在小背包里,拉链没有全部拉上,给小化透气。
    光为李桂买衣服,大家伙都累的不行,林父说什么也不动弹了,最后风嘉陪着岳母接着转,顺便提东西。
    商场里灯光打的足,装修很有品味,这里是有钱人消费的地方,进门之后,社会阶级立显,有钱有势你能在这里挺着腰板横着走,中下层就算进了店门,里面的售货小姐也不爱搭理你,稍微靠近了衣服,还会掐着嗓子告诉你,那件衣服值多少钱。
    “这件怎么样?”
    “好看,但是衬不出气质,这件。”
    李桂仔细看风嘉手里的裙子,不好意思的笑了,“这不行,这后面露的太大。”
    “妈,相信我,穿上一定很漂亮,去试试,到时候给爸一个惊喜。”
    导购小姐看起来刚上班不久,还有点羞涩,但是也在一边夸奖,“阿姨您真有福气,儿子这么孝顺……”还这么帅!
    “那是我大儿子孝顺,小儿子也孝顺。”
    “啊,阿姨您两个儿子呀,真是有福气!”
    李桂美滋滋的进试衣间换衣服,风嘉拿出手机是业务部经理的电话,电话刚挂断,屏幕上接着显示了一个名字,赵天保。
    将手机调成静音塞回口袋里,风嘉继续为岳母挑衣服。
    当初李桂背着所有人,把风嘉从公司叫出来,两个人在茶楼谈了一下午,你是有钱,可是我们也不缺那点儿,果果喜欢男人我们都知道,可是你离过婚,还带着孩子。
    风嘉没有插话,只是给李桂倒水,有时候一个合格的倾听者比一个进攻者更容易得到认可,他认认真真的把李桂的担忧听完,最后发话,他喜欢林书,只要林书不在意年龄的问题他也不在意。
    如果林书想要个孩子,我们现在可以去做试管婴儿,虽然技术还不是很成熟,可是找个代理孕母还是可以的。
    他比林书大,这可以是缺点也可以是优点,他有经验,比林书多吃那几年的盐不是白吃的,他可以在生活中照顾他,在他人生的道路中指引他。
    而且他每天都会锻炼身体,每年一次体检,他很健康,他会陪着林书到老,加上他没有父母,不需要担心林书以后看婆婆脸色,不会有人阻碍他们在一起。恰巧因为他没有父母,林父林母就是他的爸妈,一辈子孝顺,他做得到!
    李桂看风嘉,那是丈母娘看女婿真是越看越喜欢,走到哪儿都是我大儿子怎么样怎么样,给我买了什么东西啊,又让我做什么按摩啊,我都不想去非拉着我,炫耀,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两个人把二三楼转了个遍,风嘉手里提着的购物袋有逐渐上升的趋势,找到那儿爷三儿的时候,风峰吃的小肚子溜圆。
    林书灌了一肚子水,正想上厕所,风嘉陪着他一起去,两个人还从未一起去过厕所,风嘉站在身边,他不好意思当着人的面儿撒,虽然已经被那人的手摸过很多遍了……
    转身进了马桶间,风嘉也跟着挤了进来,林书憋得要命,这人还捣乱,顺手给他一拳,出去!
    风嘉从口袋里掏出东西让他看,林书顿时脸红了,竟然是草莓味的,这个老色狼,真是特别特别色!
    倒也没做什么,把人顶在门板上一个劲儿亲,亲到最后,林书实在忍不住要尿裤子了,狠狠咬了他一口,这才算完。
    转身放水,风嘉在他身后捣乱,厕所就那么大点儿地方,两个人紧紧贴在一起,“后天我生日,我要礼物……”
    林书不笨当然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一巴掌呼他脸上,特别豪气万丈,“到时候再说!”
    “呵呵。”挑起嘴角,风嘉看着他走路都快顺拐的模样笑出声。
    这一下午,五个人逛得筋疲力尽,可收获也颇丰,别克车车座后一堆购物袋,小风手里还抱着一个火车拼图。
    满载而归,除了给岳父岳母买了衣服,还顺便买了一架跑步机,一部按摩椅,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做儿女的牵挂,风嘉对这方面考虑也算很周到。
    除了林书!
    又没有他的!给所有人都买了就没有他的!林书很生气!真是特别过分!
    晚上风嘉摸进他房间,林书背对着他,连声也不出。
    黑暗中一个冰凉的东西套进了自己的无名指,灯光打开,一枚男士白金戒指套在手上。
    另一只安静的躺在盒子里,风嘉抬起手,示意林书该轮到他了。
    一把夺过小盒子,放在床头,林书搂住他,关灯!睡觉!不准说话!都不准说话!
    ☆、第三十四章
    风嘉过生日,林书摸摸口袋里的戒指盒,开始傻笑,穆贵林敲敲他的头,“笑傻了你!有人在典当行里抵押了一个青花瓷,想不想看看?”
    “有你在我去干嘛?”
    “让你去你就去,费什么话,一会儿下课跟我走!”
    在r市,古董行业繁华,典当行也多,穆家的典当行坐落在繁华的商业街,周围高档的酒店,餐厅很多。
    “这是总部,分店比较分散,以后有机会再带你去,先进来看看吧。”
    分店……林书暗暗咬牙,他也要开分店,林书古董店总经理,嘿嘿,真是想想都有前途!
    “别愣着,快进来!”
    穆贵林翻翻白眼,看林书一脸傻样,住院住傻了是吧!
    穆然,29岁,留学归国,年轻才俊,穆贵林的哥哥,典当行老板,通过前台进了店后,穆贵林旁若无人的搂住老板椅上的人,狠狠的啃了一口。
    ……
    “哥,他是林书,林书这是我哥,叫大哥!”
    “穆哥。”知道他们的感情是一回事,现在亲眼见到又是另一回事,自己心里承受能力还是很强的,握拳,妥妥的!
    “经常听小林提起你,谢谢你在学校里照顾他。”穆然说话不多,但是分寸很会拿捏,说的话也够分量。
    林书跟穆贵林同样是个弯的,可林书从外表看不出来,而穆贵林属于那种娘的类型,所以从上学以来,对他的话题从未断过,什么难听恶心的都有。
    而穆贵林自己也说,因为他的性格,从小到大都没有交到什么朋友,只有哥哥会陪他玩,现在有何荣跟林书两个人,他觉得自己很幸运,是真心拿两人当朋友。
    林书明白他的心情,因为他的情况跟穆贵林差不多,他那些朋友都是酒肉朋友,离了钱就翻脸,有跟没有没区别,越是得到了以前遥不可及的现在就越珍惜。
    “听小林说你自己开古董店?”
    “哦,不是,是家里的,我只是帮忙。”
    办公室里只有三个人,穆然自然的牵起穆贵林的手,“不错,你很懂事,不像小林整天只知道玩,买衣服。”
    “哥!你到底是谁哥啊,干嘛揭我短儿,再说我哪有那么不堪!”
    林书好笑的看着这兄弟俩,穆贵林在学校那就是一女王,可是在心爱人面前也不免会撒娇。
    “贵林对古董跟现代奢饰品都很在行,很厉害。”
    “看见没,看见没,哈哈!”
    “最近有人在店里当了个青花,我出门在外店里伙计收的,今天请你来就是想让你看看这东西有什么门道。”
    林书怀疑穆贵林就是打着看古董的幌子把他介绍给穆然,两个人在他面前秀恩爱,不时的露出亲密。
    青花瓷,又称白地青花瓷,常简称青花,洪武年间的青花不如元青花瓷丰富,大件器物较多,主要品种有特大型碗、大盖罐、菱花口盏托、菱花口大盘、梨形壶、执壶、玉壶春瓶、瓜棱罐、石榴尊、高足杯、香炉等,眼前这个青花执壶算是难得的器具。
    这个执壶,是个小直口,细长束颈,斜肩丰腹,腹部饱满,而瓷纹饰布局疏朗,简练流畅,不像元代多层次布局,纹饰繁缛,留有较多白地。
    可是哪怕每一分都模仿的很像,它仍旧是仿品,因为林书拿在手里看了半天也没有看到上面有光。
    “这是假的,应该是高仿。”
    穆然皱眉,穆贵林凑过来,“假的?我觉得应该不会啊,你看胎质醇厚,纯正的灰蓝色,底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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