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之后,陈教练没有跟他们一起住,但是也在同一个小区,因为是风天国际开发的地皮,安保部门非常强大,住在这里的人也是非富即贵。
    看到他来了,李桂给他盛了碗粥,还在那儿念叨,“早饭很重要,一定要吃好,你们这一天到晚上班的,身体很重要……”
    风嘉道了声谢开始吃饭,这种家庭的温暖并不只有结婚才能带给他,与其找个不安分的女人,不如守着令他心安的一家。
    每天早晨起床厨房总是有着欢快的音乐,阵阵飘香,儿子,爱人,父母都在身边,他算是真正了解“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什么含义了。
    “你们快吃吧,我去小湖边打拳了,东西放着就好,我一会儿回来收。”说着李桂洗了手出门。
    来到这里,老两口发现早晨湖边有帮人打拳,那一帮老头老太太一起,各个精神抖擞着穿着太极服,音响放着太极拳的音乐,大家一起打拳养生。
    而李桂去的比较晚,都要做好了饭等他们起床之后再去,基本也就跟着练个第二遍。
    这一早上运动下来,胃口也好了,运动量也上去了,确实对身体比较好,林书他们也很支持,如果不是担心空间暴露,林书都想让他们直接去空间里练习,那儿的空气质量跟风景都比外面好太多。
    驱车到学校,校长跟班主任亲自出来迎接,总兵倒台了,他的最大靠山没有了,风嘉的总裁身份还是很镇人的。
    亲自将小孩儿送进教室,班主任再三保证会好好看着这帮孩子,照顾好风峰。
    里面正在上英语课,小家伙在门口奶声奶气的问了句,“exce ,ay i e ”(打扰,我能进来吗?)
    英文老师是个外教,一个金发美女,今天第一天教课,还没有见过风峰,现在听着风峰的发音还挺标准,又看他好像比一般孩子要小,就随口习惯性的用英文问了两句。
    风峰一点儿也不怯场,问什么答什么,美女老师像是见到宝一样,下了讲台,牵着他的手送他到座位。
    林书从窗户向里看,最后一排坐着的就是总兵的儿子,那孩子已经失去了骄傲,蔫蔫的趴在课桌上,旁边人的桌椅都离他很远。
    校长圆滑的很,当即小声的解释,“总兵当初教了整年的学费,虽然现在出了事,可是学校也没有权利对一个学生进行无缘无故的劝退。”
    林书皱眉,他对校长这种墙头草真是从心底里感到恶心,有奶就是娘,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当初那种颐指气使的模样去哪儿了?
    两个人出了学校,风嘉开车带他去养殖场,林书倚在座位上,“你说总兵儿子的日子会不会很难过?”
    “如果他能早点学会尊重,善待别人,那么哪怕在他落难的时候,伸出的手总会比落下的石头多。”
    “这个我知道,可他毕竟还是个10岁的孩子,前途就这么毁了……”
    “多行不义必自毙,他老子真的做个清正廉洁的好官,也不会毁了他们家。”
    这个话题显然不受两个人欢迎,直到到达养殖场,两个人都没有再做交谈。
    这里说是养殖场,也只是个小型圈养中心,只有10头牛,加上一圈羊,几头母猪。
    周围环境不错,远离村庄,不用担心人太多,保密工作还是很好的,而且绿植覆盖率很高,可毕竟不是空间,还未进门,林书就闻到了那冲天的气味。
    倒不是林书不喜欢这种地方,只是这个味道真不是一般人受得了的,可看着他们为了自己的活计那么努力的工作,林书觉得,他们确实值得敬佩。
    给他们开门的是当地的一个农户,以前就是搞养殖的,可是后来的一场瘟疫让家禽都死光了,他一辈子的家底儿全部赔了进去,现在受雇,帮着养牛羊。
    他们来的时候还不到中午,午饭都还没吃,风嘉也不嫌他们脏,连衣服都没让换,一车拉着养殖场的三个人去村里唯一的小饭店吃饭,开始几个人还不好意思,他们的裤腿上还沾着粪便呢。
    林书笑,“都别拘谨,我年纪小,不介意我叫您一声哥,我们弄这个养殖场也就是为了吃肉卫生安全,您干活这么累,我们得谢谢你,吃顿饭而已,您一定要去。”
    被他说动了,几个人上了车,林书在车下挥手,我就不去了,一会儿有人往这里运牛羊,得有人在这儿盯着,这一通话让这儿三个朴实的农家人暖到心里去了。
    老板亲自盯着却让他们去吃饭,现在这种好老板不多见了,这些牛羊,他们一定会养壮……
    他们一走,林书就在大门上挂了锁,进空间赶了几头牛羊猪出来。
    等风嘉他们吃饭回来,林书已经全部搞定了,这是他从空间过度的第一步,也是第一道防线,一定不能马虎了。
    离开养殖场两个人又去了蔬菜基地,这里进展很快,蔬菜苗已经大批种植了,果树虽然没有整棵都移出来,也嫁接了很多枝条,现在也都缠着塑料布,冒着新芽呢。
    正得意着,穆贵林的电话就打过来了,染着红头发的刘教授特别中意林书,可是这两天上课没有见到他,老头儿叫嚣着要不给他过,让他下学期重修。
    这两天只有他两节课而已,其他课何荣他们都能帮忙喊道,可是到他这儿,老头儿认识他啊,想混都混不过去。
    林书突然想起一个笑话,就像是剃了个光头一样,在这片黑压压的脑袋里就光头特显眼,上课学生那么多,没有老师会记住全部学生名字,光头就成了标志。
    被点到的几率完全是百分百,真是特别心酸!
    苦着脸,早知道今天有他的课,他就不来这儿了。
    揪着风嘉的衣领,林书瞪他,“我要是重修,你就替我上课去!”
    这种时候,风总仍旧占便宜不会手软,“亲我一下,我帮你解决。”
    林书嫌弃的推开他,“省省吧,我才不相信你,我打电话给贾师傅,让他出面,红头刘……嘿嘿,贾师傅就是他的克星,哈哈!”
    虽然不知道那几个老头子之间有什么矛盾,但是林书确定,贾师傅绝对是占理的那头,抱大腿什么的,真是毫无压力!
    ☆、第四十六章
    想归想,在贾师傅没有回来之前,他还是要乖乖的去上课,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刘教授也不是个省油的灯,还未结课他竟然就带着小班同学一起去野外勘测。
    像他这样不安规则出牌的教授竟然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毕竟在大学里除了上课能见到教授们的机会不多,有个带着一起疯的教授突然变得亲近了许多,以至于刘教授在同学们之间的人气像做了火箭蹭蹭的往上涨。
    要知道刘教授特立独行染得红毛一直是众人讨论的话题,这件事之后,大家再说起刘教授,哦,那个红头发的教授啊,人很好,是个好老师。
    林书逃课回来,教授授予他一件神圣的职业,背器材!
    这一定是想通过他引起贾师傅的注意,很不幸,红头刘!你不纯的目的已经被我看穿了,再苦再累我也不会再贾师傅面前提起你一个字,死心吧!
    林小福尔摩斯!虽然他可能没有sh高,但是这聪明劲儿一定很像!
    地质专业应用的范围非常广泛,大到地震预测,各类矿场的寻找,勘探,灾害性的滑坡,古生物的演化。
    林书在这些方面就是个半吊子,他只对里面的选修宝石鉴定感兴趣,看着一帮人一副“要去远足,我能吃苦”的模样,林书有点淡腾,他完全不想去!
    一路上就听林书在车上一会儿一个肚子痛,头痛,晕车,想吐……
    这次不光红头刘认识他,全班人都认识他了,以后每每有人提起他,不是说那个林家小老板如何如何,而是说那个一听实地勘测就全身零件欠修的啊……
    人的最初印象真的可以持续很久,久到每年的几个关系比较好的同学聚会大家都用这件事来嘲笑他。
    这次临时决定的勘测地点不远,是他们师兄师姐们经常去的地方,刘教授只是让他们提前感受一下。
    昨天刚下过雨,地面非常泥泞,运动鞋都容易陷进去拔,不出来,一开始还热情高涨的众人瞬间蔫了,这是受罪来了吧,绝对是!
    林书更惨,他身上还背着负重呢,如果不是穆贵林跟何荣在一旁拉着他,他绝对跟种萝卜一样陷进去了。
    所以这一天的受罪结束,林书进了空间在泉水里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这一身的泥泞感才减轻许多。
    正穿着衣服,一只小鹦鹉突然从远处直线冲过来,全身上下彩色的羽毛特别显眼,明显就是小红小绿的翻版。
    小东西还没有他的手掌大,但是羽毛已经丰满了,下落的时候有点没掌握好力度,一头冲进了林书的衬衫里,在衣服里挣扎,鼓动。
    把小东西救出来,看着它无精打采的模样,用手指点了点它的脑袋,“你从哪儿冒出来的?”
    低着头小东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可能作为一只鸟儿却不太会飞这件事对它的打击太大了,突然觉得前途一片黑暗,真是太悲惨了!
    林书笑眯眯的把它带出了空间,如果没猜错,这家伙应该是小红小绿的后代,难怪这么久没有见到它们,原来带孩子去了。
    小风下课回来就被陈教练接手带到地下训练场了,每次林书都找借口逃掉,看着小家伙每天有模有样的“哼哼哈嘿”然后到晚上一沾枕头就着,林书淡腾的觉得这实在太受罪了。
    但是训练还是从娃娃抓起,所以他这么大的就不用了,半路出家多不好,万一弄坏了老胳膊老腿儿的还得去修,多给人家添麻烦啊,他真是特别善解人意,妥妥的!
    给它剥了几个瓜子仁,这才安慰了它受伤的小心灵,小东西自来熟的用小爪子拖着剩下的半包瓜子藏在小沙发底下,这才有了精神打量起这个陌生的地方。
    一点儿也没表现出害怕,反而对于客厅的小沙发特别感兴趣,这也有可能跟它藏得瓜子有关系,连飞到蹦到沙发背儿溜达,小东西太小了,确实还不太会飞。
    林书留心着空间里的动静,孩子都丢了那对父母愣是没发现,也没出来找,真牛!
    晚饭没有准备,厨房很干净,已经七点多了,平时这个时候,李桂早就应该在准备食材做晚饭,吸吸鼻子,果然什么味道都没有。
    把小东西送回空间,又摘了黄金梨啃,先垫垫肚子,然后又捡了好多鸡蛋,鸭蛋,不然先煮个蛋吃?
    7点半,门外响起汽车的喇叭声,风嘉下班接他跟小风一起吃饭,林书愣了愣,这才想起来,原来今天是他父母的结婚周年纪念日!
    上辈子,老两口并没有像现在这样感情这么好,一直都是因为他,两个人不断地争吵,这也导致了父亲对家里人很失望,才在李桂去世之后,那么快就续了弦。
    “小爸你在想什么?”
    小风爬上他的腿,跟他面对面坐着,小化从小风口袋里冒出头来,怎么回事,它睡得好好的,怎么就开始晃了呢?
    揉揉他的头发,林书笑,这么小都知道关心他,“这几天累不累?”
    “不累,陈教练说我很有天分。”
    林书从后视镜里看了眼风嘉,风嘉那番天才的言论让林书至今记得,“是啊,只要你坚持一定会做好。”
    风嘉看了他们一眼,笑着插嘴,“那我坚持,你让我做到好?”
    “……”林书磨牙。
    小风四下张望,“爸爸,车里有老鼠!”
    “没有,是你小爸饿了。”
    小风心疼的捧着林书的脸,目光特别无辜,“小爸,爸爸没让你吃饱吗?”
    “……”
    林书决定一晚上都不搭理这对儿父子了,小化用大尾巴缠住林书的手腕。
    叹气,不仅能看孩子,还能哄大人,果然像它这样的松鼠天下无双啊,可贴心!
    一家四口来到一家五星级酒店,名为“古兰”,虽然是酒店,可自带餐厅的醉蟹很有名,而且很多人都是冲着餐厅来住的宿。
    林书对这里很新奇,他不记得r市有这么家高级酒店,也是,上辈子他光去找酒吧夜场了。
    进了大厅,装修的金碧辉煌差点闪瞎他的眼,这么恶俗的颜色,客户还这么多,唯恐别人不知道他们有钱吗,一群暴发户!
    这种酸葡萄心理来源于,林书发现很有可能这里的一根包金柱子都能抵好几件小玉,器,这才让他说话都酸溜溜的。
    大厅经理一路引领着他们进了餐厅,服务生态度非常好,为几个人挑了个小包厢,小化才得以出来放风,这种地方是不准许带宠物的。
    偏偏这间小包厢里的灯具非常特殊,是一个铜制的松鼠端着坚果,坚果里面是一盏小灯。
    小化爬过去,大概是看出来这松鼠毛色没它的好,特别牛气的甩了下大尾巴,颇有点炫耀得意的滋味。
    “呵呵,真傻,这不过是个假的,这里没有你的同伴……”说起同伴,林书好像记得小化是个雄性,然后特坏心的揪住小化的小爪子,提起来往它两腿间看了眼。
    !!!!!!
    大尾巴往两腿间一夹,太过分了!耍流氓啊!
    “真的是雄性啊,也不知道到没到发情期,给你找个老婆吧?”
    林书拖着下巴,脸上表情特别无辜。
    小风嗖的一下抢回小化抱在怀里,“小爸爸你太坏了,老师说不能让别人看被衣服遮住的地方。”
    “是么?可是……它没穿衣服……”
    “(⊙v⊙)嗯?”
    小风拨开小家伙的尾巴,掰开两条腿看过去,那毛从里一个小小的凸起,“是啊,没有衣服怎么办……”
    “……”
    一只会看孩子,又忠心的松鼠就这样被这父子俩玩坏了,它深深的觉得前途一片黑暗,鼠生真的是了无生趣。
    之后的几天,小化再也没理他们,躲进空间没再出来。
    风嘉对他们这种“虐待”动物的行为睁一眼闭一只眼,递菜单给他们,“除了醉蟹再看看有什么想吃的。”
    “竹荪鹅……”
    毛竹已经用来盖了竹屋,但是竹笋还有好多,果然竹子是非常讨喜的植物……
    “什么?”
    “没什么。”
    林书耸耸肩,翻看菜单,小风凑头过去一起看,每道菜下都有编号,下面有中文跟英文,还有一种认不出的字体。
    “爸爸,最下面是什么字?”
    风嘉点了一些虽常见但林书跟小风都喜欢的菜,“那是阿拉伯语。”
    这种细小的地方最能体现出一家酒店的规格,语言的标注并不是随意的,英文是常用语种,而阿拉伯语就不常见了,这个语种存在最可能的理由就是这家酒店的阿拉伯人非常多。
    “嗯?阿拉伯?”
    像世界有名的国家在国都这里并不少见,可是阿拉伯就实在有点儿稀奇了,因为那里靠近石油产地,很多小国家的经济发展已经飞速,国都的一个千万富翁在那里也只算个普通富裕,所以相对来说,r市这里并没有什么地方能够吸引他们。
    “恩,先看吃什么,有话一会儿再说。”
    林书随手把菜单递过去,“我想吃的你都点了。”
    勾起嘴角,风嘉的笑有股迷人的魅力。
    这个男人,熟悉他的口味,知道他的习惯,每天早晨起床,床头一定会有杯清水,只要比他起的早,当天要穿的衣服也会摆在床尾的脚踏上。
    每次有空都会送自己上下学,在没有人的时候喜欢跟他做一些亲密的动作。
    自己想做的事他会尽力去做,虽然有时候过程会有点曲折,但是他完全有能力解决。
    当然这个男人缺点也一堆,特别自私,遇到事情,哪怕他会不高兴,这个男人会想办法瞒着他,大男人主义在决断的时候得以完美发挥。
    还特别喜欢占便宜,做事会考虑到后果,利弊,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做起来一点儿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这点每天晚上,林书都会深刻体会到。
    可是这个男人确实是全心全意的在爱着他,宠着他,努力给他接近完美的一切,让他舒服,不知愁滋味。
    林书低下头,手指无意识的摩/擦在一起,偶尔会打出一个响指。
    再这样下去,他会被宠坏的,从善如登,从恶如登,他好不容易才决定学好,做个好人,孝顺的儿子,风嘉总是磨灭他的意志,真是太可恶了。
    如果有一天他又变回了那个吃喝玩乐,人见人厌的大少爷,那一定就是风嘉的错,就是他的错,妥妥的!
    看着他心不在焉,风嘉亲手给他倒了杯酒,“这边是中餐,旁边还有西餐厅,空间里那些牛大部分都送到这里来,牛排多汁鲜嫩,口感非常好,在这里很受欢迎。”
    “那猪肉跟羊肉也是空间里的?”
    “是不是你一会儿尝尝看,这个酒是特意为醉蟹搭配的,一起吃味道会更好。”
    醉蟹确实很有名,使者直接抱上来一个磨砂的坛子,里面是被腌制浸泡的芳香无腥,肉质鲜美的螃蟹。
    这个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当蘸酱,还可以在炒菜的时候当佐料。
    只不过林书以前好像有个耳闻,这道菜在以后的社会的发展里很少有人吃了,因为白酒虽然杀菌,可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蟹肉的甘美。
    酒起到的杀菌作用有限,某些寄生虫仍旧杀不死,所以在日后各种爆料中,醉蟹被扁的很厉害。
    社会发展,污染增多,人们关注的更多是养生,可是当时也有许多当地人声明,只要比例得当,经过特殊调配的酒完全可以起到杀死全部寄生虫的作用,还不会破坏蟹肉的鲜甜,更能提升醉蟹的酒香。
    而这家酒店能将这道菜作为招牌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盖子打开的一瞬间酒香四溢,就连小风都忍不住凑上去,伸手蘸了一口舔吃。
    酒足饭饱之后,林书给风峰擦嘴,风嘉将果汁杯里的樱桃挑出来放进风峰的杯子里。
    “对这里印象怎么样”
    风峰挺着小肚子昏昏欲睡,虽然醉蟹只让他尝了一点儿,可里面毕竟是白酒,明天什么时候能醒过来都不知道。
    “还不错。”
    一份蓝色文件夹被放在他面前,林书翻开,笑着问,“给我的?”
    “股权让渡书……这是……你把这家酒店送我?”
    ☆、第四十七章
    林书一脸不可思议,过度惊讶之后,才回过神来,“不……”
    椅子被向后推开,风嘉起身在他额头上落下个吻,“乖,别拒绝我。”
    被他这种温柔的举动闹红了脸,林书有种被人抓住弱点的感觉。
    矫情一点儿说,两个人之间就差一个名分,他父母都同意,小风对他的印象更不必说,恋人之间互送礼物神马的,也是很正常,但是这是家酒店不是只小猫小狗,刚搬了新家又收这么大份的礼物真的好吗?
    “你不怕我给你败光了?”
    “只要你高兴,想做什么都行,只要别把我也败出去。”
    “怎么可能,我肯定会留着你的!”
    “突然这么听话?”
    “留着将来你赚钱,我带着小风帮你花!”
    林书已经不知道在这个场合需要说什么了,只能生硬的说些看似轻松的语言,在这种灯光爱昧的地方,做这种煽情的举动,说不感动是假的,这个守在他身边的男人,他没有看错。
    “是么?我可是把我全部都送你了呀……老婆,将来我就成了吃软饭的了,你要好好养我……”
    林书笑着推开风嘉躺在他肩膀上的头,“你是说包/养?”
    这次男人直接坐到他身边,轻声在他耳边说了句话,林书再也没吭声,从酒店一路红着脸抱睡熟的小风直到回家。
    这句话让林书在夜晚的梦乡里嘴角还带着笑意,因为风嘉那个时候说的是,嫁给我,我让你包/养一辈子。
    这就是甜蜜的爱情,妥妥的!
    事情一多,林书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照顾店里了,这次周末,风嘉带着两个人一起去邻市旅游。
    当然,林书的主要目的――捡漏,店里不能坐吃山空,而且他现在手里也有点闲钱,而且收了风嘉送的酒店之后,光是什么都不干,靠酒店的股份跟分红他都能吃好几辈子。
    但是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他还是决定不插手酒店的营业。
    酒店管理他是一点儿不懂,所以只是总得背后换了个人而已,对酒店的正常经营一点儿影响都没有,甚至除了酒店副总其他人根本不清楚他们的老板早已经换了人。
    t市跟r市相邻,林书在r市已经小有名气,所以如果他还在r市古玩街上晃,只要他看中什么,老板绝对会乖乖的收起来,对不起,这个是非卖品!
    这种事的次数多了,林书变成了免费的玉/器鉴定师。
    于是一家三口出门,能够增加感情还能碰碰运气,这种事实在没有更好,真是特别值得点个赞!
    小风暂时脱离里无时无刻不督促他训练的陈教练,心情也是格外的好,一路上听着车里放的轻音乐,玩着手里的模型。
    对于模型这件事,风嘉还当众像小风道过歉,事情要倒回几天前……
    小风经过上次的模型大赛之后,对模型的兴趣有增无减,而且已经不在是单纯的去组装,他会把每一个零件都铺开,拿在手里玩,然后盯着看,看的时间久了还会时不时懊恼的拍拍头。
    于是这些模型都不再成型,只是被拆开包装散乱一地。
    李桂对林书的爱差不多转移到小风身上,见到他这样玩也不责怪他,还表示支持,家里的昂贵模型数量正在呈直线上升的趋势。
    只是风嘉却不惯着他,做错了就会被挨骂,看他铺一地的模型就训了他两句,小风委屈的看了他一眼,也不说话,走过去坐在地上,小手飞快的抓起零件开始拼接。
    益智模型,零件多,组装时间长,绝对的考验智力,小家伙半个小时就组装了一辆小货车,完美的安装好最后一个零件,悄无声息的走出去找林书。
    林左强和端果汁进来的李桂目瞪口呆的成品,哪怕这东西让他们亲手组装也不一定会在半小时之内组装完成,更何况小风只是个小孩。
    风嘉皱眉,倒不是他不满意小风的作品,而是他在想就这么跟儿子道歉会不会太丢份了?
    小家伙闷闷不乐一晚上,林书还奇怪今天怎么这么安静的跟在自己身边,捧起那白嫩嫩的小脸问他怎么了。
    李桂在旁边笑,摸着小风的脑袋说他,“咱们小风也是大人了,受了委屈怎么还要掉金豆子?”
    于是林妈妈一股脑儿的说了小风被训了两句的事情,而且着重讲述了小风那非凡的动手能力。
    虎着一张脸,林书护犊子模式全开,风嘉就成了炮灰。
    当着全家人的面,风总第一次严肃的跟自己儿子道歉,期望被原谅。
    小风躲在林书大腿后面,得意的伸出了小舌头。
    风嘉挑眉,臭小子,算计人都算计到亲爹头上了……
    紧接着的几天里,李桂迷上了一种素食养生菜谱,也不知怎么就相信了西兰花能治病,没病防病,整天变着法儿的弄西兰花做菜,做汤,吃的风峰脸都绿了,当然这肯定不是腹黑的风总蓄意报复,绝对不是,妥妥的!
    到了t市,一家人先吃了顿饭,在酒店休息了两个小时,下午一起逛起了古玩市场。
    这里的市场明显气氛没有r市好,比较冷清,虽然两市相邻,可是喜玉,爱玉这种情感并没有大规模的流行。
    这就给了林书机会,如果每个人都爱玉,价格一定不好砍,林书可是鼓起了脸皮来的,这次不掏到好东西他是不会走的,更何况他一眼就能看出那东西的真假,真是没有更便利!
    选了一家装修风格还算有品位的店,一堆玉石平躺在红色的绒布上,玻璃柜台下一片一片小东西,可是竟没有几件是发光的,有几个还只是微弱的光,不是假的就是残次品,待了没有两秒林书就不想看了。
    几个人转战下一家,林书的能力风嘉也知道,可是看着他这种漫无目的拖着他们走来走去,小风明显的累了,可是为了不扫兴,小脸憋得有点红,还是忍着没说。
    “小书,你先自己逛逛,我带小书去洗手间。”
    小家伙突然觉得自己老爹如此聪明,人见人爱,小星星眼一眨一眨的,特别萌!
    “好,那我沿着这条街往前走,如果找不到我就打电话。”
    风峰趴在风嘉肩头,他真的累了啊,再怎么聪明,也改变不了他的身体是幼童的事实……
    林书一家家店看过去,只是在一家淘到了两件玉斧,史前时代,石斧被用作杀人武器,而到后来,玉器出现,玉斧渐渐成了权利的象征,有些地方还相信,玉斧能够劈去一切煞气,不祥,带来安宁,幸福。
    当在店里看到他们第一眼的时候,林书就知道他这次没有白来,这是一对儿由青绿色的玉做的,上面多处沁色,价格可能不太高,但是这算是开张东西,所以林书心情比较不错。
    在上课的时候,林书见过红头刘拿过一件红山文化的玉斧,那个玉的光芒很盛,玉质温润柔和,质地细腻、饱满,光泽也非常柔和,一看就是好东西。
    可惜,那是红头刘从人博物馆里借的,也就他那种著名的专家教授会有面子从博物馆借到古董,还能顺带借出来两个保镖,他们要是去,一定会被赶出来,还绝对不允许进去第二遍!
    又转了几家店,竟是些小东西是真的,大件儿有外表包层的,有摩擦做旧的,还有拼接作假的,那种下面有光,上面黯淡的样子是要骗鬼呀!
    又碰上一件玉i一件玉环,林书尽数刷了卡,这些东西都不是特别名贵,t市的古玩街只是徒有其表而已,现代市场百分之80以上都是假货,而t市绝对可以达到95以上是假的,林书一边往包里装东西还一边不屑的撇嘴。
    逛的太起劲儿,林大少爷这才想起来他那个谁跟儿子都不见很久了。
    拿起包出门寻人,在前面的店面前见到了两个人,小风手里拿着一个玉质小人偶,靠近仔细一看,林书顿时默了,这是清玉雕十八罗汉,这光芒那么耀眼是怎么回事!!
    “小爸,快看,有个爷爷送了我这个。”
    小风举着罗汉,玩具一般给林书看,看清玉雕造型之后,林书僵硬的扯了扯嘴角,“这是谁送给你的?”
    “最角落一家店的爷爷,他们家还有冰激凌。”
    就在林书逛店的时候,风嘉带着他去找能休息的店,正巧碰见那家门口还放着冰激凌机,也就进去了。
    那爷爷说在老家他也有个跟小风差不多大的重孙子,小家伙那聪明劲儿,一口一个爷爷的叫,小声儿都甜到老人心窝里去了,老人一高兴就任小风随便挑了一件做礼物,不收钱。
    老人家里是四世同堂,儿子,孙子,重孙子,都在老家,只有他自己在这边看店,店里的东西都处理完他也就回去了,人老了,安土重迁的心思就更加明显。
    这玉雕是十八罗汉里的“嘎沙鸦巴尊者”也就是俗称的“降龙罗汉”。
    既然有一个罗汉,那其他的应该也还在,“店在哪里,快带我去!”
    “是真的?”
    “恩,是真的,清代制品,玉质细腻,难得的好东西,可是单个儿的不值钱,非要凑够一套才行。”
    三个人急忙进了店里,小风甜甜的喊了声“爷爷,我还要吃冰激凌。”
    老人才从古物堆里站起身子,他的后背有点驼,但是直起身子来还是很高,年轻的时候估计会有一米九以上。
    在他转脸的一瞬间,林书看到在老人耳后有个斜长的疤痕。
    “大叔,谢谢你送给孩子这么贵重的礼物。”
    老人有点惊讶,“你看得出来?”
    林书点头,“只是大概知道一点儿,看不太全。”
    “呵呵,难得小朋友呢这么年轻懂得这么多,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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