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来到西洋菜街卖唱,王子健对于此地街头艺人的规矩还是做过一番了解的。
于是王子健便直截了当的道:“废话不多说,咱们斗歌吧,谁赢了谁就有资格在此地卖唱,谁输了以后见面需退避三舍。”
对方闻言,仔细打量了王子健好几眼,虽然王子健长相俊朗身材高大,在外形上相当吸睛。
但他十分肯定,王子健绝非是这条街上的老手,很可能是一个初生不怕牛犊的小菜鸟。
于是他很快便放下心来,点头应道:“好,你的斗歌挑战我接下了,老规矩,挑战者有出场顺序选择权,你先来还是我先?”
王子健道:“你先唱吧,我怕我唱完之后,你就没机会展示自己的歌喉了。”
“哟呵。”对方嗤笑一声,戏谑的道:“看你年纪不大,口气倒是不小啊!”
说完,他便摘下帽子扔在地上当收钱箱,随后取出吉他,“当当当”一番操作调了几下音,就准备自弹自唱。
此时,王子健的斗歌挑战已经吸引了不少卖唱同行和吃瓜群众的驻足观看。
尤其是王子健和彦祖八成相似的相貌引得不少女群众暗暗流口水,但对方在西洋菜街卖唱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是以绝大多数人更为看好对方,认为王子健的斗歌挑战不过是哗众取宠自不量力之举。
“这年轻人谁啊,竟敢挑战靓仔明?”
“应该是读了几年音乐学院的菜鸟吧。”
“长得倒是人模狗样的,比靓仔明还要帅气,但区区一个小菜鸟,挑战靓仔明那就实在太自不量力了。”
“是啊,靓仔明可是西洋菜街最受欢迎的歌手之一,听说还有星探看中了他,想要签他进经纪公司呢。”
“小菜鸟肯定是听说过靓仔明的威名,妄图通过挑战靓仔明,获得经纪公司的青睐,取靓仔明而代之,获得进军娱乐圈的资格吧。”
“不得不说小菜鸟年纪轻轻,心机倒是很深啊!”
“心机深又怎样,关键还要看实力,挑战靓仔明?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
靓仔明自然也听到人们的议论声,他斜瞄了王子健一眼,自以为对方肯定是为了通过挑战他,从而获得经纪公司的青睐,不由轻蔑地笑了笑。
随即靓仔明优雅地向周围群众微鞠一躬,道:“多谢大家前来捧场,一首《辉煌》献给你们!”
显然,《辉煌》是这个世界的知名歌曲,靓仔明报了歌名之后,围观群众纷纷发出阵阵叫好声,翘首以待。
“当当当当……”
靓仔明没有多说废话,一阵悦耳的吉他声响起,随即放声高歌起来。
不得不说,靓仔明能获得经纪公司的青睐,并不仅仅因为他是个靓仔,自弹自唱的本事才是主因。
一首《辉煌》唱下来,虽然高音区还微微有些吃力,但音准并无瑕疵,台风也十分稳健,可以说已经十分接近职业歌手水平了。
在靓仔明的高亢歌声中,围观群众纷纷慷慨解囊,将自己的零钱取出,放入帽子中。
同为街头艺人的同行们,更是纷纷取出十元、二十元、五十元,甚至是百元大钞,力挺靓仔明。
显然,街头艺人之间虽然是竞争对手的关系,但抱团联手排挤新人,是西洋菜街默认的潜规则。
毕竟街头卖艺这一行当狼多肉少,靓仔明已经站稳了脚跟,新人自然是能少一个是一个。
靓仔明演唱结束后,围观群众纷纷叫好,为他慷慨解囊的人群络绎不绝,直到五分钟后才渐渐平息下来。
一位资格比较老的街头艺人出来公证,数了两次钞票后,当即宣布靓仔明获得两千四百三十八块五毛的打赏钱,围观群众顿时掌声如雷,认为靓仔明已经赢定了。
须知道,以往西洋菜街上的斗歌挑战,街头歌手们能获得一千块钱的打赏已经算是出类拔萃了,而靓仔明却获得两千多的打赏,获胜还有什么悬念?
“认输吧,不要自取其辱了。”
“认输!”
“认输!”
“认输!”
“……”
围观群众纷纷起哄,就是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下,没有任何人看好的王子健淡定的对靓仔明道:“借你帽子一用,可以吗?”
按照斗歌规矩,输的一方打赏钱归胜者所有,靓仔明认为王子健借他帽子不过是替自己收打赏钱罢了。
虽然他不认为王子健能收获多少打赏钱,但蚊子腿也是肉,没人会嫌钱多。
于是他便将帽子扔到王子健脚边,故作大方的道:“区区帽子而已,送给你了!”
王子健道了声“唔该嗮”,转头便向围观群众道:“下面,我给大家带来一首原创歌曲,叫做《情人》。”
没错,王子健在这个世界第一首文抄的歌曲便是华语乐坛最为伟大乐队之一(可能没有之一)beyond的热门金曲《情人》。
对这个世界的娱乐圈,王子健也是做过一番了解的,他发现在这个无比庞大的国度中,娱乐圈有两大势力,分别为港娱和内娱。
所谓港娱,便是以香江为中心的娱乐势力,影视歌作品以粤语为主;内娱则以京城为中心,作品多为国语,即普通话。
按理说京城是华国首都,全国人民几乎人人都会讲普通话,内娱应该碾压港娱才对。
但和地球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相同,这个时代的港娱是碾压内娱的,港娱不仅仅是华国,甚至是世界的娱乐中心,影响力不在好莱坞之下。
内地不少省份,港娱的影视歌曲比内娱还要流行,内娱面对港娱,完全没有招架之力。
既来之则安之,王子健既然穿越到这个世界的香江,当然先混港娱圈子再说。
而地球上的港娱乐坛,无人可出黄家驹其又,是以王子健没有任何犹豫,果断抄之。
- 肉肉屋
于是王子健便直截了当的道:“废话不多说,咱们斗歌吧,谁赢了谁就有资格在此地卖唱,谁输了以后见面需退避三舍。”
对方闻言,仔细打量了王子健好几眼,虽然王子健长相俊朗身材高大,在外形上相当吸睛。
但他十分肯定,王子健绝非是这条街上的老手,很可能是一个初生不怕牛犊的小菜鸟。
于是他很快便放下心来,点头应道:“好,你的斗歌挑战我接下了,老规矩,挑战者有出场顺序选择权,你先来还是我先?”
王子健道:“你先唱吧,我怕我唱完之后,你就没机会展示自己的歌喉了。”
“哟呵。”对方嗤笑一声,戏谑的道:“看你年纪不大,口气倒是不小啊!”
说完,他便摘下帽子扔在地上当收钱箱,随后取出吉他,“当当当”一番操作调了几下音,就准备自弹自唱。
此时,王子健的斗歌挑战已经吸引了不少卖唱同行和吃瓜群众的驻足观看。
尤其是王子健和彦祖八成相似的相貌引得不少女群众暗暗流口水,但对方在西洋菜街卖唱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是以绝大多数人更为看好对方,认为王子健的斗歌挑战不过是哗众取宠自不量力之举。
“这年轻人谁啊,竟敢挑战靓仔明?”
“应该是读了几年音乐学院的菜鸟吧。”
“长得倒是人模狗样的,比靓仔明还要帅气,但区区一个小菜鸟,挑战靓仔明那就实在太自不量力了。”
“是啊,靓仔明可是西洋菜街最受欢迎的歌手之一,听说还有星探看中了他,想要签他进经纪公司呢。”
“小菜鸟肯定是听说过靓仔明的威名,妄图通过挑战靓仔明,获得经纪公司的青睐,取靓仔明而代之,获得进军娱乐圈的资格吧。”
“不得不说小菜鸟年纪轻轻,心机倒是很深啊!”
“心机深又怎样,关键还要看实力,挑战靓仔明?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
靓仔明自然也听到人们的议论声,他斜瞄了王子健一眼,自以为对方肯定是为了通过挑战他,从而获得经纪公司的青睐,不由轻蔑地笑了笑。
随即靓仔明优雅地向周围群众微鞠一躬,道:“多谢大家前来捧场,一首《辉煌》献给你们!”
显然,《辉煌》是这个世界的知名歌曲,靓仔明报了歌名之后,围观群众纷纷发出阵阵叫好声,翘首以待。
“当当当当……”
靓仔明没有多说废话,一阵悦耳的吉他声响起,随即放声高歌起来。
不得不说,靓仔明能获得经纪公司的青睐,并不仅仅因为他是个靓仔,自弹自唱的本事才是主因。
一首《辉煌》唱下来,虽然高音区还微微有些吃力,但音准并无瑕疵,台风也十分稳健,可以说已经十分接近职业歌手水平了。
在靓仔明的高亢歌声中,围观群众纷纷慷慨解囊,将自己的零钱取出,放入帽子中。
同为街头艺人的同行们,更是纷纷取出十元、二十元、五十元,甚至是百元大钞,力挺靓仔明。
显然,街头艺人之间虽然是竞争对手的关系,但抱团联手排挤新人,是西洋菜街默认的潜规则。
毕竟街头卖艺这一行当狼多肉少,靓仔明已经站稳了脚跟,新人自然是能少一个是一个。
靓仔明演唱结束后,围观群众纷纷叫好,为他慷慨解囊的人群络绎不绝,直到五分钟后才渐渐平息下来。
一位资格比较老的街头艺人出来公证,数了两次钞票后,当即宣布靓仔明获得两千四百三十八块五毛的打赏钱,围观群众顿时掌声如雷,认为靓仔明已经赢定了。
须知道,以往西洋菜街上的斗歌挑战,街头歌手们能获得一千块钱的打赏已经算是出类拔萃了,而靓仔明却获得两千多的打赏,获胜还有什么悬念?
“认输吧,不要自取其辱了。”
“认输!”
“认输!”
“认输!”
“……”
围观群众纷纷起哄,就是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下,没有任何人看好的王子健淡定的对靓仔明道:“借你帽子一用,可以吗?”
按照斗歌规矩,输的一方打赏钱归胜者所有,靓仔明认为王子健借他帽子不过是替自己收打赏钱罢了。
虽然他不认为王子健能收获多少打赏钱,但蚊子腿也是肉,没人会嫌钱多。
于是他便将帽子扔到王子健脚边,故作大方的道:“区区帽子而已,送给你了!”
王子健道了声“唔该嗮”,转头便向围观群众道:“下面,我给大家带来一首原创歌曲,叫做《情人》。”
没错,王子健在这个世界第一首文抄的歌曲便是华语乐坛最为伟大乐队之一(可能没有之一)beyond的热门金曲《情人》。
对这个世界的娱乐圈,王子健也是做过一番了解的,他发现在这个无比庞大的国度中,娱乐圈有两大势力,分别为港娱和内娱。
所谓港娱,便是以香江为中心的娱乐势力,影视歌作品以粤语为主;内娱则以京城为中心,作品多为国语,即普通话。
按理说京城是华国首都,全国人民几乎人人都会讲普通话,内娱应该碾压港娱才对。
但和地球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相同,这个时代的港娱是碾压内娱的,港娱不仅仅是华国,甚至是世界的娱乐中心,影响力不在好莱坞之下。
内地不少省份,港娱的影视歌曲比内娱还要流行,内娱面对港娱,完全没有招架之力。
既来之则安之,王子健既然穿越到这个世界的香江,当然先混港娱圈子再说。
而地球上的港娱乐坛,无人可出黄家驹其又,是以王子健没有任何犹豫,果断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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