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是第一次听,梅姐就被《情人》彻底征服了。
虽然梅姐年仅24岁,学历也不高,但她从四岁开始就上台表演了,有二十年的舞台经验,歌曲鉴赏能力还是很高的。
她认为,这首《情人》完全不输于曾让她封后的代表作,只要能拿下这首歌的演唱权,别说保住她的天后地位了,再进一步也不是不可能。
这一刻她无比盼望见到那位年仅十八岁的小菜鸟,小小年纪便能写下如此经典的歌曲,梅姐的惜才爱才之心油然而生,不可断绝。
“对了,小丽,那位小菜……不是,那位小才子叫什么名字?能否联系上他?”梅姐忐忑的问道。
“梅姐,他叫王子健,听说他家里很穷,买不起手机,无法用电话联系到他。不过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和杜建明的斗歌起因是争夺西洋菜街一家乐器店铺门口的卖唱位,只要在那里守株待兔,应该是可以见到他的。”
“好,明天我就去那个乐器店铺守株待兔。”梅姐当机立断道。
孙妍丽不解的道:“梅姐这太夸张了吧,您是乐坛天后,王子健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街头艺人,您以天后之尊等候他,未免太抬举他了吧。”
梅姐摇摇头道:“你不懂,王子健年仅十八,就能写出《情人》这种可以进入年度十大金曲的经典,说一句天才毫不为过。对待天才,就必须用超高规格来对待,毕竟但凡天才,都是可遇不可求的。”
“王子健是天才?”
张文芳和孙妍丽闻言,全都愣住了。
尤其是孙妍丽,她是三人中唯一亲眼见过王子健的人,她觉得自己对王子健已经足够重视了。
即便王子健是踩着她看中的杜建明上位的,但她对杜建明输给王子健,同样心服口服。
《情人》实在太好听了,杜建明输给他一点都不令人意外,所以她打听到他的姓名,便第一时间搜罗资料,还不计前嫌把他推荐给梅姐、芳姐。
听到梅姐、芳姐对王子健的高度肯定她也很高兴,觉得与有荣焉,但是梅姐称他为天才,这未免太过誉了吧。
梅姐虽然年轻,但出道已经五年了,舞台经验更长达二十年,什么艺人没见过,能得她天才赞誉的人物,怕是不足一手之数。
王子健何德何能,竟然能得到梅姐如斯高度评价?
这让她感到困惑,甚至是百思不得其解。
张文芳却道:“小丽,你确定《情人》这首歌是他的原创吗?不会有抄袭或版权纠纷吧?不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啊,实在是他过于年轻了,令人难以置信。”
梅姐闻言看向孙妍丽,显然她也有此担心。
孙妍丽重重点头道:“梅姐芳姐你们放心吧,我已经去音乐协会查过了,《情人》确实是他的原创,而且他名下的原创歌曲还有三四十首之多。”
梅姐惊呼道:“什么?三四十首?如果这些歌曲都有《情人》的水平,那可就太妖孽了!”
张文芳笑道:“阿梅你太异想天开了,《情人》是能打进年度十大金曲的经典,能创作出一首就足以令你直呼天才了,怎么可能每首都有《情人》的水平。”
梅姐失笑道:“说的也是,一张优秀的专辑能有一首金曲就足以让歌手走红了,怎么可能三四十首全是金曲?不过如果真的有,那他迟早都会成为天王巨星,甚至是时代巨星,称雄一个时代的王者。”
“哈哈哈,阿梅,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儿,少异想天开了。”
说罢,三人都笑了起来,显然她们都认为三四十首歌,首首金曲,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儿,能有一首《情人》,已经是侥天之幸了。
……
翌日上午,戴着口罩墨镜,头上还缠着一条包头布巾,将全身裹得严严实实的梅姐,带领孙妍丽来到西洋菜街,进入美音乐器店铺内。
当梅姐找到店铺老板,在他面前露出真面目时,店铺老板震惊的双腿都站不稳了,几乎摊到在地。
好在孙妍丽眼疾手快,迅速扶住店铺老板,这才没有让他在喜欢的偶像面前丢乖露丑,出尽洋相。
他是万万没想到啊,梅姐堂堂天后,居然屈尊降贵,会大驾光临他的寒舍,这让他实在太激动了,简直兴奋到发抖。
当梅姐提出欲在他店铺呆一段时间,等候昨天下午那位斗歌挑战的胜者时,店铺老板自然是满口答应,甚至提出今天休铺,以免旁人打扰。
梅姐连忙制止他,她可不想太过特立独行,把狗仔吸引过来,只是叫店铺老板跟往常一样经营就行了。
就这样,梅姐枯坐于美音乐器店铺内,从上午等到中午,又从中午等到下午,直到四点钟了,王子健的身影仍未出现。
孙妍丽有些不耐烦了,语气带着几分抱怨道:“梅姐,我都说了他昨天下午四点才来卖唱,我们实在没必要大清早就赶过来,空等一天。”
梅姐道:“是我的错,我太怕错过他了,有些患得患失,害你陪我空等一天。”
孙妍丽道:“梅姐你误会了,我绝对没有怪你的意思……,咦?梅姐他来了,我们出去看看。”
等了一天,王子健的身影终于出现了,梅姐转头一看,目光不由呆住了,这小子,居然那么帅,连在娱乐圈见惯了帅哥美男的她,也不由被他的颜值晃了一下神。
“梅姐,怎么了?你等了一天的王子健来了,怎么还不去看看?”
“哦哦,这就去,这就去。”
……
王子健一出现,昨天听过他原创,今天在此苦苦守候的歌迷迅速围拢过来。
这些歌迷数量还真不少,居然有十几位,尤其是昨天向他鲜花的几个女孩,通通都在。
王子健跟她们点了点头,便将帽子扔在地上,摆开架势,直接开唱。
第一首歌毫无疑问,自然是昨天为他打开局面的《情人》。
歌迷和围观群众显然也很吃这首歌,自开唱后,前来打赏的人便络绎不绝。
一身装扮裹得严严实实的梅姐,也不由被王子健的现场陶醉,随着歌声小声轻和,不时摇头晃脑。
王子健一曲唱毕,帽子内的钞票零钱虽然并未装满,但估摸着也有七八百块钱了,这个收入算是可以了,跟西洋菜街的卖唱老手相比,不遑多让。
但唱完《情人》之后,王子健一直唱此世的流行歌曲,围观群众的热情一下就冷却下来,打赏寥寥。
- 肉肉屋
虽然梅姐年仅24岁,学历也不高,但她从四岁开始就上台表演了,有二十年的舞台经验,歌曲鉴赏能力还是很高的。
她认为,这首《情人》完全不输于曾让她封后的代表作,只要能拿下这首歌的演唱权,别说保住她的天后地位了,再进一步也不是不可能。
这一刻她无比盼望见到那位年仅十八岁的小菜鸟,小小年纪便能写下如此经典的歌曲,梅姐的惜才爱才之心油然而生,不可断绝。
“对了,小丽,那位小菜……不是,那位小才子叫什么名字?能否联系上他?”梅姐忐忑的问道。
“梅姐,他叫王子健,听说他家里很穷,买不起手机,无法用电话联系到他。不过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和杜建明的斗歌起因是争夺西洋菜街一家乐器店铺门口的卖唱位,只要在那里守株待兔,应该是可以见到他的。”
“好,明天我就去那个乐器店铺守株待兔。”梅姐当机立断道。
孙妍丽不解的道:“梅姐这太夸张了吧,您是乐坛天后,王子健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街头艺人,您以天后之尊等候他,未免太抬举他了吧。”
梅姐摇摇头道:“你不懂,王子健年仅十八,就能写出《情人》这种可以进入年度十大金曲的经典,说一句天才毫不为过。对待天才,就必须用超高规格来对待,毕竟但凡天才,都是可遇不可求的。”
“王子健是天才?”
张文芳和孙妍丽闻言,全都愣住了。
尤其是孙妍丽,她是三人中唯一亲眼见过王子健的人,她觉得自己对王子健已经足够重视了。
即便王子健是踩着她看中的杜建明上位的,但她对杜建明输给王子健,同样心服口服。
《情人》实在太好听了,杜建明输给他一点都不令人意外,所以她打听到他的姓名,便第一时间搜罗资料,还不计前嫌把他推荐给梅姐、芳姐。
听到梅姐、芳姐对王子健的高度肯定她也很高兴,觉得与有荣焉,但是梅姐称他为天才,这未免太过誉了吧。
梅姐虽然年轻,但出道已经五年了,舞台经验更长达二十年,什么艺人没见过,能得她天才赞誉的人物,怕是不足一手之数。
王子健何德何能,竟然能得到梅姐如斯高度评价?
这让她感到困惑,甚至是百思不得其解。
张文芳却道:“小丽,你确定《情人》这首歌是他的原创吗?不会有抄袭或版权纠纷吧?不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啊,实在是他过于年轻了,令人难以置信。”
梅姐闻言看向孙妍丽,显然她也有此担心。
孙妍丽重重点头道:“梅姐芳姐你们放心吧,我已经去音乐协会查过了,《情人》确实是他的原创,而且他名下的原创歌曲还有三四十首之多。”
梅姐惊呼道:“什么?三四十首?如果这些歌曲都有《情人》的水平,那可就太妖孽了!”
张文芳笑道:“阿梅你太异想天开了,《情人》是能打进年度十大金曲的经典,能创作出一首就足以令你直呼天才了,怎么可能每首都有《情人》的水平。”
梅姐失笑道:“说的也是,一张优秀的专辑能有一首金曲就足以让歌手走红了,怎么可能三四十首全是金曲?不过如果真的有,那他迟早都会成为天王巨星,甚至是时代巨星,称雄一个时代的王者。”
“哈哈哈,阿梅,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儿,少异想天开了。”
说罢,三人都笑了起来,显然她们都认为三四十首歌,首首金曲,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儿,能有一首《情人》,已经是侥天之幸了。
……
翌日上午,戴着口罩墨镜,头上还缠着一条包头布巾,将全身裹得严严实实的梅姐,带领孙妍丽来到西洋菜街,进入美音乐器店铺内。
当梅姐找到店铺老板,在他面前露出真面目时,店铺老板震惊的双腿都站不稳了,几乎摊到在地。
好在孙妍丽眼疾手快,迅速扶住店铺老板,这才没有让他在喜欢的偶像面前丢乖露丑,出尽洋相。
他是万万没想到啊,梅姐堂堂天后,居然屈尊降贵,会大驾光临他的寒舍,这让他实在太激动了,简直兴奋到发抖。
当梅姐提出欲在他店铺呆一段时间,等候昨天下午那位斗歌挑战的胜者时,店铺老板自然是满口答应,甚至提出今天休铺,以免旁人打扰。
梅姐连忙制止他,她可不想太过特立独行,把狗仔吸引过来,只是叫店铺老板跟往常一样经营就行了。
就这样,梅姐枯坐于美音乐器店铺内,从上午等到中午,又从中午等到下午,直到四点钟了,王子健的身影仍未出现。
孙妍丽有些不耐烦了,语气带着几分抱怨道:“梅姐,我都说了他昨天下午四点才来卖唱,我们实在没必要大清早就赶过来,空等一天。”
梅姐道:“是我的错,我太怕错过他了,有些患得患失,害你陪我空等一天。”
孙妍丽道:“梅姐你误会了,我绝对没有怪你的意思……,咦?梅姐他来了,我们出去看看。”
等了一天,王子健的身影终于出现了,梅姐转头一看,目光不由呆住了,这小子,居然那么帅,连在娱乐圈见惯了帅哥美男的她,也不由被他的颜值晃了一下神。
“梅姐,怎么了?你等了一天的王子健来了,怎么还不去看看?”
“哦哦,这就去,这就去。”
……
王子健一出现,昨天听过他原创,今天在此苦苦守候的歌迷迅速围拢过来。
这些歌迷数量还真不少,居然有十几位,尤其是昨天向他鲜花的几个女孩,通通都在。
王子健跟她们点了点头,便将帽子扔在地上,摆开架势,直接开唱。
第一首歌毫无疑问,自然是昨天为他打开局面的《情人》。
歌迷和围观群众显然也很吃这首歌,自开唱后,前来打赏的人便络绎不绝。
一身装扮裹得严严实实的梅姐,也不由被王子健的现场陶醉,随着歌声小声轻和,不时摇头晃脑。
王子健一曲唱毕,帽子内的钞票零钱虽然并未装满,但估摸着也有七八百块钱了,这个收入算是可以了,跟西洋菜街的卖唱老手相比,不遑多让。
但唱完《情人》之后,王子健一直唱此世的流行歌曲,围观群众的热情一下就冷却下来,打赏寥寥。
- 肉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