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呀,我想难得一次嘛,一不留神就买多了。”阿秀低着头弄菜。
姜闻昼走过来,看到阿秀手里的芦笋,就说:“今天不吃芦笋了。”
“你不是爱吃芦笋鸡肉卷吗?”阿秀有些奇怪地抬头,这才看到陈最。
“这位是......?”阿秀表情有些惊讶,“这这不是摄政王吗!”
摄政王是陈最演过的一个角色,陈最温和地笑:“您好,我是陈最。”
“哦对!是我们姜姜的男朋友。”阿秀热情地说,“今天过来玩的吗?你爱吃什么?我来做。”
“我什么都吃的。”陈最说。
“你别听他瞎说,他不吃芦笋不吃鱼,不喜欢甜的,也不太能吃辣,麻嘴的东西也不吃。”姜闻昼掰着手指头说,“他口味比较清淡,喜欢还原食物本味的菜式。”
“你们两个怎么都这么严肃看着我?”姜闻昼奇怪地问。
阿秀低下头笑:“知道啦,你们去玩,吃饭了我会叫你们的。”
陈最把姜闻昼拉到身边,压低声音说:“原来这么了解我啊。”
姜闻昼觉得耳朵好痒,于是侧过脸,让陈最的嘴唇落到他的脸颊上,坦然且得意地说:“感动死了吧,哥哥。”
陈最揪他的脸:“小鬼。”
姜闻昼“哼”一声:“还好我不挑食,我可以帮你吃掉。”
这话让陈最心里热热的。
“真这么感动啊?”姜闻昼稀奇地看他,随即又摇头,故作老成地说,“你这样感觉很容易被骗,让我很不放心啊。”
陈最敲他的头,微笑着说:“放心,我只被你骗。”
“嘴里没一句正经的。”姜闻昼故作嫌弃,心情却变得很好。
阿秀做饭很快,四菜一汤在桌上摆好,又去厨房给他们切水果。
“阿秀姐,你别忙了,跟我们一起吃呗。”姜闻昼招呼她。
“我掺和你们小两口干什么?”阿秀笑笑,“而且我早就吃过了。”
“锅里有汤,晚上记得热一下,还有两个菜我放冰箱了,放蒸箱里就行。”阿秀把果盘准备好,“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姜闻昼也不坚持:“那我送你下去。”
姜闻昼陪着阿秀等电梯,阿秀一脸喜色,很欣慰地说:“看到你也要成家了,我心里这块大石头就落地了。”
“什么嘛,我只是在谈恋爱。”姜闻昼叹口气。
“差不多的嘛!”阿秀笑着说,“连人家不吃什么都记得那么清楚,你很在乎他啊。”
“这有什么难的?”姜闻昼不屑地讲。
阿秀拍拍他的肩膀:“你知道我离过婚的,前夫呢,在街坊邻居看来,也是个挺好的男人,话不多,人老实,但就是永远记不住我对鸡蛋过敏。老姐妹跟我说这没什么,男人就这样。”
“可有一次,他做饭,又把这事忘了,我跟他说我不能吃,他说什么,别这么矫情,多吃几次就好了。”阿秀叹了口气,“可那会儿你才六岁,就知道阿秀姐吃鸡蛋会难受。”
“记住这种事有这么难吗?他只是不在乎。”阿秀笑了笑。
姜闻昼表情变得惊讶:“那现在的叔叔对你好吗?”
“好得很,我爱吃鱼眼睛上那块肉,他次次第一筷子夹给我,没儿子的份。”
电梯到达顶层,阿秀走进去,没着急按按键,继续跟姜闻昼说:“在乎一个人就会不自觉对他用心,总想让他高兴。你小时候不是问我什么才叫喜欢吗?这就是我的回答。”
等电梯显示楼层降到底楼时,姜闻昼才转身回到自己家。
陈最已经盛好了饭,正坐在饭桌前等他。
陈最不爱看手机,等待期间如果不看书,就会放空自己。
这种时候的陈最看起来漂亮又孤傲,姜闻昼第一眼见他就印象深刻。
“回来了?”陈最回过神,表情变得柔和起来。
“吃饭吧。”姜闻昼拉开椅子坐下来,拿起桌上的碗。
陈最的手指很细,修长漂亮,他拿筷子很远,每一口都吃得不多。
陈最把嘴巴里的东西咽下去,在桌子下用脚尖碰了碰姜闻昼的小腿:“你老盯着我看干什么?”
姜闻昼眨巴两下眼睛,自己都没意识到这一点,他嘟囔:“我想看就看。”
陈最忍不住笑,他最近也发现了,姜闻昼,确实是个颜控,还特别喜欢自己的脸。
陈最放下筷子,托着脸,换了个漂亮的角度对着姜闻昼:“下午干什么?”
姜闻昼的目光又被吸引过去:“要看电影吗?好像在家也没什么可以做的事。”
“那在家能做的可多了。”陈最的重音意有所指,他的唇角勾着,看起来有点坏。
姜闻昼踢了他一脚:“白天不要耍流氓。”
陈最弯着眼睛看他,就在姜闻昼以为他又要说类似“那晚上就可以耍流氓”之类的混蛋话时,陈最突然认真起来:“那你平时没有工作都在家里干什么?”
“写歌吧,我其实需要出门的工作接的不是很多,一年大部分日子就是在写歌,在家里,或者去制作人那里。”姜闻昼挠了挠头,“不过这好像还是在工作……”
“不写歌的话,会打游戏,看喜剧片。”姜闻昼认真地说,“以前晚上会约人喝酒,但因为要保护嗓子,也不怎么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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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姜闻昼走过来,看到阿秀手里的芦笋,就说:“今天不吃芦笋了。”
“你不是爱吃芦笋鸡肉卷吗?”阿秀有些奇怪地抬头,这才看到陈最。
“这位是......?”阿秀表情有些惊讶,“这这不是摄政王吗!”
摄政王是陈最演过的一个角色,陈最温和地笑:“您好,我是陈最。”
“哦对!是我们姜姜的男朋友。”阿秀热情地说,“今天过来玩的吗?你爱吃什么?我来做。”
“我什么都吃的。”陈最说。
“你别听他瞎说,他不吃芦笋不吃鱼,不喜欢甜的,也不太能吃辣,麻嘴的东西也不吃。”姜闻昼掰着手指头说,“他口味比较清淡,喜欢还原食物本味的菜式。”
“你们两个怎么都这么严肃看着我?”姜闻昼奇怪地问。
阿秀低下头笑:“知道啦,你们去玩,吃饭了我会叫你们的。”
陈最把姜闻昼拉到身边,压低声音说:“原来这么了解我啊。”
姜闻昼觉得耳朵好痒,于是侧过脸,让陈最的嘴唇落到他的脸颊上,坦然且得意地说:“感动死了吧,哥哥。”
陈最揪他的脸:“小鬼。”
姜闻昼“哼”一声:“还好我不挑食,我可以帮你吃掉。”
这话让陈最心里热热的。
“真这么感动啊?”姜闻昼稀奇地看他,随即又摇头,故作老成地说,“你这样感觉很容易被骗,让我很不放心啊。”
陈最敲他的头,微笑着说:“放心,我只被你骗。”
“嘴里没一句正经的。”姜闻昼故作嫌弃,心情却变得很好。
阿秀做饭很快,四菜一汤在桌上摆好,又去厨房给他们切水果。
“阿秀姐,你别忙了,跟我们一起吃呗。”姜闻昼招呼她。
“我掺和你们小两口干什么?”阿秀笑笑,“而且我早就吃过了。”
“锅里有汤,晚上记得热一下,还有两个菜我放冰箱了,放蒸箱里就行。”阿秀把果盘准备好,“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姜闻昼也不坚持:“那我送你下去。”
姜闻昼陪着阿秀等电梯,阿秀一脸喜色,很欣慰地说:“看到你也要成家了,我心里这块大石头就落地了。”
“什么嘛,我只是在谈恋爱。”姜闻昼叹口气。
“差不多的嘛!”阿秀笑着说,“连人家不吃什么都记得那么清楚,你很在乎他啊。”
“这有什么难的?”姜闻昼不屑地讲。
阿秀拍拍他的肩膀:“你知道我离过婚的,前夫呢,在街坊邻居看来,也是个挺好的男人,话不多,人老实,但就是永远记不住我对鸡蛋过敏。老姐妹跟我说这没什么,男人就这样。”
“可有一次,他做饭,又把这事忘了,我跟他说我不能吃,他说什么,别这么矫情,多吃几次就好了。”阿秀叹了口气,“可那会儿你才六岁,就知道阿秀姐吃鸡蛋会难受。”
“记住这种事有这么难吗?他只是不在乎。”阿秀笑了笑。
姜闻昼表情变得惊讶:“那现在的叔叔对你好吗?”
“好得很,我爱吃鱼眼睛上那块肉,他次次第一筷子夹给我,没儿子的份。”
电梯到达顶层,阿秀走进去,没着急按按键,继续跟姜闻昼说:“在乎一个人就会不自觉对他用心,总想让他高兴。你小时候不是问我什么才叫喜欢吗?这就是我的回答。”
等电梯显示楼层降到底楼时,姜闻昼才转身回到自己家。
陈最已经盛好了饭,正坐在饭桌前等他。
陈最不爱看手机,等待期间如果不看书,就会放空自己。
这种时候的陈最看起来漂亮又孤傲,姜闻昼第一眼见他就印象深刻。
“回来了?”陈最回过神,表情变得柔和起来。
“吃饭吧。”姜闻昼拉开椅子坐下来,拿起桌上的碗。
陈最的手指很细,修长漂亮,他拿筷子很远,每一口都吃得不多。
陈最把嘴巴里的东西咽下去,在桌子下用脚尖碰了碰姜闻昼的小腿:“你老盯着我看干什么?”
姜闻昼眨巴两下眼睛,自己都没意识到这一点,他嘟囔:“我想看就看。”
陈最忍不住笑,他最近也发现了,姜闻昼,确实是个颜控,还特别喜欢自己的脸。
陈最放下筷子,托着脸,换了个漂亮的角度对着姜闻昼:“下午干什么?”
姜闻昼的目光又被吸引过去:“要看电影吗?好像在家也没什么可以做的事。”
“那在家能做的可多了。”陈最的重音意有所指,他的唇角勾着,看起来有点坏。
姜闻昼踢了他一脚:“白天不要耍流氓。”
陈最弯着眼睛看他,就在姜闻昼以为他又要说类似“那晚上就可以耍流氓”之类的混蛋话时,陈最突然认真起来:“那你平时没有工作都在家里干什么?”
“写歌吧,我其实需要出门的工作接的不是很多,一年大部分日子就是在写歌,在家里,或者去制作人那里。”姜闻昼挠了挠头,“不过这好像还是在工作……”
“不写歌的话,会打游戏,看喜剧片。”姜闻昼认真地说,“以前晚上会约人喝酒,但因为要保护嗓子,也不怎么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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