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你不也寂寞了那么多年,我说过,你需要一个对的人,我也需要。而且我们就是彼此对的那个人。”
“……我不寂寞,我有小迟,还有淮音。”云静抹了一把脸,把自己都看不下去的容颜给掩盖掉。
“小迟嫁到楼家去了,淮音也嫁到沈家去了。你现在,还是一个人。”仆西痞痞地笑了一声,“你寂寞的。”
“……”
“没关系,你可以嫁给我。”仆西腆着脸凑过去。
“我不能离开这栋云楼。”云静一把推开他凑过来的脸。
“没关系我可以入赘的。”眼睛眨巴一下,仆西笑得痞气。
“……”云静无奈地叹了一声,低声说了一句话,仆西却没有听清楚。
“你说什么?”他追问。
“我说入赘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情了。”云静提高了音量,抬眼看着仆西。
“好。”男人答应得干脆利落,然后俯身吻住了她的唇角。
这一次,云静没有揍他。
汐棠 说:
给云姨一个伴吧。哈哈哈死皮赖脸的仆西其实挺合适的
chapter145 番外:天与地(bg慎入)
作者:汐棠|发布时间:2014-07-26 23:48|字数:4614
天地初开之时,地灯就已经存在了。
大地之灯,意为照耀大地的明灯。天地自混沌开立,就开始运行一套法则,这套法则涵盖了三界万物所有的生杀奖惩。但世界那么大,那么纷繁复杂,支持起整个世界运行规律的法则,又能简单到哪儿去?
随着这个世界的慢慢变化,法则也变得越来越庞大。所以在漫长的时光里。日渐庞大的法则自内部分化成了两个部分:一个是万物运行规则,一个是惩处奖励。
而地灯,就负责万物的惩处奖励。
她的原型是莲花状的巨大明灯,常年照耀在地心,灯壁上刻满了因果。她已经存在了数不清的岁月,一直恪尽职守地守护着这方天地,静静地记录着这个世界上一切的因果循环。
功大于过,要奖;过大于功,要罚。对地灯来说,从来没有“休息”这个概念,这个世界上每天都发生着那么多的事情,每件事情,都有自己的因果轮回需要登记。
她就那么兢兢业业地工作了亿万年,渐渐地她开始感到疲惫,看着写满了因果的灯壁,她开始有些厌倦,仅仅通过灯壁上的文字感受这个世界已经不能满足她了,她想要亲眼看看这个守护了亿万年的世界。这个想法出现的时候,连地灯自己都吓了一跳,她意识到,自己产生了情绪。
作为法则,情绪对她来说,其实是不必要的,甚至可以说是负担。所以当很多年以后,大地之灯的灯芯终于在漫长的岁月里化出人形的时候,地灯非常愉快地将所有的情绪塞到那具躯干里,自己则继续永无终结地在灯壁上记录着因果轮回、生杀奖惩。
她将自己的情绪塞进躯干里,与天同寿的法则就这样创造出了“自己”,而那具承载了大地之灯所有情感从而被创造出来的“神祗”,就是我们所熟悉的二货少女地灯。
二啦吧唧的少女对这个她守护了亿万年的世界是那么地热爱,化成人形之后,她终于有机会去实践她的梦想——亲眼看看她热爱的世界。时间对地灯而言根本没有意义,在漫长的时光里,地灯游历过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和日出而作的农民一起迎接过太阳的升起,跟午夜打更的人一同漫步在漆黑的古镇……
这一次历时悠久的游历,终结于天命的出现。与地灯相同,天命也是“天命”本身不可承载的情绪的集合体。只不过,天命比地灯坚强得太多,他累积的情绪没有地灯崩溃得那么早,所以天命化成人形也比地灯晚了很多年。
听说天命化形,地灯早早就赶到了化形的地方,去迎接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天命的原型是一个巨大的齿轮,当赤裸的男人出现在齿轮中心的时候,地灯无法解释那一刻,自己心中的感情。
有一点点酸,有一点点甜,更多的,是满满的充实感。
直到很多年以后,地灯从她丰富的游历经验中顿悟过来,原来那种感觉,叫做喜欢。
原来地灯在看到天命的那一刻,就已经喜欢上了他,喜欢上了这个跟自己同属于天地法则孕育出的男人。那时,地灯静静地看着躺在地上,面容虽然跟她如出一辙,气质却天差地别的男人,内心里散发出的满足感,是地灯从来没有体验过的。
地灯告诉自己,这个人就是她同根同源的另一半。从此之后,在这个世界上,她再不是孤单的一个人。
很多年之后,地灯抱着那只捡回来的白猫,说起她和天命的那次初见,小白一直都牢牢的记得,地灯当时是这么说的:“我知道人类有‘喜欢’这个情绪,可直到遇到天命之后,我才真正懂得什么叫喜欢。我喜欢他,喜欢得几乎忘记了所有,我的职责、使命、甚至是我的自由。可以说,从见到他的第一眼,我的自由就结束了,并不是被束缚在地心或者这个古堡,而是这颗心被束缚在他身上了。”
……
阴间的暴动过后,地灯的生活又恢复了正常,每天百无聊赖地待着古堡里,实在无聊得不行,就把小白抓过来讲故事。
这天,地灯抱着小白坐在城堡的躺椅上,用低沉而悠远的语调,缓缓地讲着故事:“在太古的时侯,太空中飘浮着一个巨星,形状像是一个鸡蛋。就在那巨星的内部,有一个名叫盘古的巨人,一直在用他的斧头不停的开凿,企图把自己从围困中解救出来。经过一万八千年艰苦的努力,盘古挥出最后一斧,只听一声巨响,巨星分开为两半。盘古头上的一半巨星,化为气体,不断上升;脚下的一半巨星,则变为大地,不断加厚,宇宙开始有了天和地。天和地每日加高三尺,盘古也越高大,成了顶天立地的英雄。”
地灯嗤笑一声:“可在我看来,这个盘古简直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恶的人,他企图从围困中解脱,所以劈开了天地,可他有没有想过天地的感受?有没有想过被他劈裂开来的天和地是不是也想要分开?设身处地来说,我就一点都不想跟天命分开……”
“喵?”小白在地灯怀里动了动身子,想要找到一个更为舒服的姿势,可是对于浑身被锁链捆绑着的地灯,她的怀里又哪里有什么舒服的地方。小白动了动,很快发现自己的徒劳,于是又安静地趴了下来。
地灯没有注意到它的意图,她注视着古堡墙壁上歌功颂德的壁画,用手轻轻地给小白顺毛:“天爱地的广博,地爱天的无际,那么相爱的天和地,就被盘古一厢情愿地分开了,你说他可不可恨,如果换做我,非将他挫骨扬灰不成……”
“你要将谁挫骨扬灰?”尾音稍稍上扬,那是地灯最爱的音色,她的嘴角挂上甜蜜的笑容,朝着正在往这边走来的天命说:“哥哥那
“……我不寂寞,我有小迟,还有淮音。”云静抹了一把脸,把自己都看不下去的容颜给掩盖掉。
“小迟嫁到楼家去了,淮音也嫁到沈家去了。你现在,还是一个人。”仆西痞痞地笑了一声,“你寂寞的。”
“……”
“没关系,你可以嫁给我。”仆西腆着脸凑过去。
“我不能离开这栋云楼。”云静一把推开他凑过来的脸。
“没关系我可以入赘的。”眼睛眨巴一下,仆西笑得痞气。
“……”云静无奈地叹了一声,低声说了一句话,仆西却没有听清楚。
“你说什么?”他追问。
“我说入赘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情了。”云静提高了音量,抬眼看着仆西。
“好。”男人答应得干脆利落,然后俯身吻住了她的唇角。
这一次,云静没有揍他。
汐棠 说:
给云姨一个伴吧。哈哈哈死皮赖脸的仆西其实挺合适的
chapter145 番外:天与地(bg慎入)
作者:汐棠|发布时间:2014-07-26 23:48|字数:4614
天地初开之时,地灯就已经存在了。
大地之灯,意为照耀大地的明灯。天地自混沌开立,就开始运行一套法则,这套法则涵盖了三界万物所有的生杀奖惩。但世界那么大,那么纷繁复杂,支持起整个世界运行规律的法则,又能简单到哪儿去?
随着这个世界的慢慢变化,法则也变得越来越庞大。所以在漫长的时光里。日渐庞大的法则自内部分化成了两个部分:一个是万物运行规则,一个是惩处奖励。
而地灯,就负责万物的惩处奖励。
她的原型是莲花状的巨大明灯,常年照耀在地心,灯壁上刻满了因果。她已经存在了数不清的岁月,一直恪尽职守地守护着这方天地,静静地记录着这个世界上一切的因果循环。
功大于过,要奖;过大于功,要罚。对地灯来说,从来没有“休息”这个概念,这个世界上每天都发生着那么多的事情,每件事情,都有自己的因果轮回需要登记。
她就那么兢兢业业地工作了亿万年,渐渐地她开始感到疲惫,看着写满了因果的灯壁,她开始有些厌倦,仅仅通过灯壁上的文字感受这个世界已经不能满足她了,她想要亲眼看看这个守护了亿万年的世界。这个想法出现的时候,连地灯自己都吓了一跳,她意识到,自己产生了情绪。
作为法则,情绪对她来说,其实是不必要的,甚至可以说是负担。所以当很多年以后,大地之灯的灯芯终于在漫长的岁月里化出人形的时候,地灯非常愉快地将所有的情绪塞到那具躯干里,自己则继续永无终结地在灯壁上记录着因果轮回、生杀奖惩。
她将自己的情绪塞进躯干里,与天同寿的法则就这样创造出了“自己”,而那具承载了大地之灯所有情感从而被创造出来的“神祗”,就是我们所熟悉的二货少女地灯。
二啦吧唧的少女对这个她守护了亿万年的世界是那么地热爱,化成人形之后,她终于有机会去实践她的梦想——亲眼看看她热爱的世界。时间对地灯而言根本没有意义,在漫长的时光里,地灯游历过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和日出而作的农民一起迎接过太阳的升起,跟午夜打更的人一同漫步在漆黑的古镇……
这一次历时悠久的游历,终结于天命的出现。与地灯相同,天命也是“天命”本身不可承载的情绪的集合体。只不过,天命比地灯坚强得太多,他累积的情绪没有地灯崩溃得那么早,所以天命化成人形也比地灯晚了很多年。
听说天命化形,地灯早早就赶到了化形的地方,去迎接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天命的原型是一个巨大的齿轮,当赤裸的男人出现在齿轮中心的时候,地灯无法解释那一刻,自己心中的感情。
有一点点酸,有一点点甜,更多的,是满满的充实感。
直到很多年以后,地灯从她丰富的游历经验中顿悟过来,原来那种感觉,叫做喜欢。
原来地灯在看到天命的那一刻,就已经喜欢上了他,喜欢上了这个跟自己同属于天地法则孕育出的男人。那时,地灯静静地看着躺在地上,面容虽然跟她如出一辙,气质却天差地别的男人,内心里散发出的满足感,是地灯从来没有体验过的。
地灯告诉自己,这个人就是她同根同源的另一半。从此之后,在这个世界上,她再不是孤单的一个人。
很多年之后,地灯抱着那只捡回来的白猫,说起她和天命的那次初见,小白一直都牢牢的记得,地灯当时是这么说的:“我知道人类有‘喜欢’这个情绪,可直到遇到天命之后,我才真正懂得什么叫喜欢。我喜欢他,喜欢得几乎忘记了所有,我的职责、使命、甚至是我的自由。可以说,从见到他的第一眼,我的自由就结束了,并不是被束缚在地心或者这个古堡,而是这颗心被束缚在他身上了。”
……
阴间的暴动过后,地灯的生活又恢复了正常,每天百无聊赖地待着古堡里,实在无聊得不行,就把小白抓过来讲故事。
这天,地灯抱着小白坐在城堡的躺椅上,用低沉而悠远的语调,缓缓地讲着故事:“在太古的时侯,太空中飘浮着一个巨星,形状像是一个鸡蛋。就在那巨星的内部,有一个名叫盘古的巨人,一直在用他的斧头不停的开凿,企图把自己从围困中解救出来。经过一万八千年艰苦的努力,盘古挥出最后一斧,只听一声巨响,巨星分开为两半。盘古头上的一半巨星,化为气体,不断上升;脚下的一半巨星,则变为大地,不断加厚,宇宙开始有了天和地。天和地每日加高三尺,盘古也越高大,成了顶天立地的英雄。”
地灯嗤笑一声:“可在我看来,这个盘古简直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恶的人,他企图从围困中解脱,所以劈开了天地,可他有没有想过天地的感受?有没有想过被他劈裂开来的天和地是不是也想要分开?设身处地来说,我就一点都不想跟天命分开……”
“喵?”小白在地灯怀里动了动身子,想要找到一个更为舒服的姿势,可是对于浑身被锁链捆绑着的地灯,她的怀里又哪里有什么舒服的地方。小白动了动,很快发现自己的徒劳,于是又安静地趴了下来。
地灯没有注意到它的意图,她注视着古堡墙壁上歌功颂德的壁画,用手轻轻地给小白顺毛:“天爱地的广博,地爱天的无际,那么相爱的天和地,就被盘古一厢情愿地分开了,你说他可不可恨,如果换做我,非将他挫骨扬灰不成……”
“你要将谁挫骨扬灰?”尾音稍稍上扬,那是地灯最爱的音色,她的嘴角挂上甜蜜的笑容,朝着正在往这边走来的天命说:“哥哥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