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洪雨恩>

    别要问我为什麽会提出这种不符合我的逻辑的事。

    只记得他进入我体内的一刻,很疼,可那也是一种最真实的感觉。

    “呐,雨恩,你…不会後悔的,对吗?”事後他靠在我身上问道。他仰著头,那一双美艳得过份的眼睛看著我,里头是温暖的微意。

    “说了不会就不会。”他真的很烦,可是我想我有足够的忍耐力忍受他这种性格一辈子的。

    “雨恩。”

    “嗯?”

    “你好棒哦。”

    “别说了。”

    “哦。”他顿了一顿,以著讨好的声音道:“我来帮你穿衣服。”

    “不用了,我自己会穿。”我听著他这种奇怪的话,感觉有够不自然的道。

    刚好就在我们都把衣服穿好,胡乱整型完毕之际,片子也播完了,灯光一下子亮了起来,三两影视名人也是跟我们一副模样地走了出去。

    狐狸跟我相视,他半眯著眼睛一笑。我拍了他的头颅一下,道:“走了。”

    我站了起来,後头火热地痛著,我有些站不稳脚了,面容也有些扭曲。我低声咒骂,为什麽狐狸平日都没有这种状况?

    他突然从後抱住了我,在我耳边吹气道:“对不起哦,第一次嘛没有分寸。”

    这家伙!真是三分颜色上大红!

    我没有看他,一手搭上他的肩,道:“回去让我上。”其实那只是赌气话,说真的我现在可没那个体力。

    他转身眼中闪著令人呕心的光芒,然後一个湿漉漉的吻就印在我脸上。

    “你说的哦~”他的头发衣服有些凌乱,配上这种表情就像是个小孩子似的。

    我恍了个神然後决定不理他,搭著他的肩膀回到还好不是很远的寝室。我先去洗了个澡,幸好刚刚那家伙没有射在里头,不然…哼。

    出来的时候发现他还在我房间,便皱眉道:“还在这儿干嘛?你房间在隔壁。”

    “耶,雨恩你不是要跟我上床吗?”他半跪坐在双人床上,一脸想要讨好我的模样,我暗道:要是再加上狗耳朵就跟养宠物没分别了。

    “白痴,现在几点了?明天还约好跟晴风他们作新曲。”我想起了刚刚胡乱用来掩饰窘态的话,不禁有些心虚地别过头,跑去书桌旁开电脑道。

    “可是…雨恩…好啦,不做就不做,可是我想在这儿睡。”他走了下床双手环著我的脖子道。

    我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任由他在我身上磨蹭著,径自上网去。不惊讶地发现网络上都在讨论著狐狸的那则新闻,他在我後头没有作声地看著。

    “去睡吧。”我转身执著他的手道。说不担心他是假的,但他的性格我明白。

    “我没事啦,而且你看,基本上所有人都在同情我耶,所以这也不算丑闻了,不是吗?那样大平他们的计划也算是不成功。”他朝我扬著微笑道。

    我有些不是味儿地抿了抿唇,把电脑盖上,然後牵著他躺到床上。他仰躺在我旁边,淡淡的香气飘散著。

    一时间我们都没有说话,看著那米黄的天花板,感受著身旁的的体温。其实,我们一直以来的梦想现在又算什麽了?已经不能让我们得到快乐,反而因为各种的名利得失而被压得透不过气来。现在於我来说,能够牵著他,然後听得到他唱著我写的歌已经满足了。

    “要是…真的觉得难受,或是委屈,我们退出娱乐圈好不好?”我静静地问道。

    他没有答话,只是轻叹了一声,里头尽是是无奈。

    良久,他才转身靠在我肩头上,轻声道:“你放得下吗?”

    “梦想跟目标是会变的,初衷已经找不到了,那…”

    “是因为我吗?”

    我知道他心里想什麽,道:“你知道不只是因为这样,一路以来,我们真正快乐的时候就只有在舞台上还有专心在创作的日子。退出了我们也可以继续,就像以前一样。记得我第一次听你唱歌吗?”

    “嗯,我明白了,你说得对。不过,我可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等演唱会完毕我们才决定吧,而且还要看看晴风他们的意思,毕竟road是我们四个人。”

    突然觉得狐狸比大半年前转变了许多,是成熟了也会去体谅别人的心情。

    我微颔首,然後轻呼出一口气,道:“睡吧。”

    他笑了笑,伸手扯过被子盖著我俩然後一手环上我的腰,笑道:“嗯,晚安哦,我亲爱的雨恩。”

    那时候,我跟他还处在一个对将来感到茫然的状态,对於退出娱乐圈这件事也只是有这麽一个想法而已,但怎料没多久,一件事改变了我们很早以前就计划好的将来。

    -第一百三十一章-

    <胡丹坊>

    本来我们以为到了这个「避难所」,应该记者们是找不到这儿来的,就算知道我们在这边也不可能进得来。就抱著这种心态,我们倒也轻松了整个暑假,可是,後来那该死的杂志它边跟「夜声」打著官司,边又刊登了雨恩跟余尚连那时的事,谣传说什麽雨恩他有杀人的严疑。

    这事不用问也知道是谁干的。

    不过我们倒是不太担心,因为这次事件只要有警方作个证明就能解决,只是road接二连三地受到两项严重的评击,我们的心情也好不起来。

    那天我们四人窝在一起瞎聊写曲,後来真的太郁闷了,晴风和弦仁决定回到房间里去,而我跟雨恩则到外头逛了一会。还没逛了多久,因天气开始有些阴凉,变得有著秋天萧条的感觉,我们的心境也跟著跌落到谷底。

    我打了个冷颤,道:“雨恩,看来像是要下雨哦。”

    “我们回去吧。”

    我点了点头,讨好地灿烂一笑,然後咱们两个牵著手向训练营走去。怎料,才刚转到训练营後方的角落时,突然一群人就涌了过来。我们还没来得及反应,闪光灯已经把我们照个头昏眼花,记者们不停地包压著我们,他们的叫喊声让我完全听不到雨恩在我旁边说些什麽。

    然後,事情在一瞬间发生。雨恩提起脚就要把人们都踹开时(当然不会使尽全力,不然雨恩那个「杀人严疑」就会又被加料说是「伤人罪」),我被另一头的记者重撞了一下,眼看就要跌到地上去。雨恩反应真的很快,刚把一个人踢开就回身一手在我碰到地面前把我扯起。

    事情发生到这儿我们还算是相安无事的,可是那个被他踹中的人本来手里拿著一台厚重的摄影机的,因为失去了重心所以手里的东西都被扔了满天,还好死不死地向我们的方向飞了过来。

    雨恩看到了,第一反应当然是想要躲开,可是我们那时完全是被围堵得滴水不漏,而且时间也不允许我们再作多想,雨恩那家伙居然就直接把我护住,然後那看上去又硬又重的摄影机就正往雨恩的後脑砸去。

    雨恩他重哼了一声,我吓得睁大了眼,看著他软在我怀里。我终於回过神来,死命以肩膀扛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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