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故人翻墙来

    外面一直下着倾盆大雨。只是,天色亮了许多。

    上官嘉瑞也曾留过洋。此刻,他恨不得能一时半刻里向自家小妹道尽留学的经验。

    侧耳认真听着他的千叮咛,万嘱咐,成功说服大哥带来的喜悦渐渐散去,上官华芸心里沉重如铁。

    大哥虽然什么也没说,但是,她当了三年的当家小媳妇,仅从大哥无意中透出的只言片语里,完全可以想象因为她闹出的丑闻,大哥在同僚们面前会有多么不堪。

    还有爹跟娘。二老素来以“诗书传世,道德传家”为行为准则,清清白白过了大半辈子。然而,她此番离家出走,不知道最终会在老家传成什么样子。爹娘一世清名,却在她这个不孝女手里毁于一旦。

    不知道二老会不会迁怒于大哥大嫂?她出走的时候,大哥公差在外,又是嫡亲骨,二老动怒之余,尚可以为他找到脱罪的理由。而大嫂……她也是旧式家庭里的少,岂不清楚少们人前风光亮丽,人后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这回真真是坑苦了大嫂……

    想到这里,她垂头哽咽道:“大哥,是我不好,令爹娘蒙羞,连累你和大嫂。尤其是大嫂,这次真的要被我害死了。”

    上官嘉瑞深吸一口气,注视着她,笑道:“世上之事,犹如双刃剑,常常是惠此伤彼,岂能事事两全?所以,才会有权衡,才会有选择。再说,世上只有气死父母的子女,哪有恨死子女的父母?小妹,相信大哥,只要你无怨无悔于今天的选择,爹娘总有一天会原谅你的。至于你大嫂,呵呵,你更不用担心。我上官嘉瑞若连自己的妻子都护不住,哪里还有脸面让你奉承为展翅翱翔的雄鹰?”

    “大哥,你已经想好对策了?”上官华芸真心的羡慕大嫂。得夫如此,夫复何求?

    上官嘉瑞着下巴,高深莫测的笑道:“山人自有妙计。”

    哇呜,这样的烂摊子也能摆平上官华芸满脸崇拜的仰视之。

    上官嘉瑞脸皮再厚,也扛不住她恨不得当即顶礼膜拜的小眼神,清咳一声,嗡声说道:“其实,我早就在这里呆腻了,正想换个环境。”

    原来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可见她闯得祸有多大,以至于英明神武的大哥也唯有携妻带子远走他乡,落荒而逃。

    呼啦,有如一盆冷水当面泼下。上官华芸又垂下脸,无语凝噎。

    上官嘉瑞见状,暗叫“糟糕”,慌忙凑过去悄声解释道:“小妹,真的不关你的事。实话告诉你,叶都督并不如外人看到的那样信任我。而我呆在他身边,也看不到民族和国家的未来。今年4月1,先生在广州成立军政府,就任非常大总统,誓师北伐。我本想去广东追随先生。可是,我也知道那将是一条异常艰辛、修远的**之路。我是家里的长子,肩上担负着太多的责任和义务。所以,我一直犹豫不决。小妹,感谢你今天的一番话,令大哥终于茅塞顿开。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我已经耽误了大多的时间,不想再蹉跎大好光。而你的出走,恰好让我有了离开的理由。说起来,大哥真的要谢谢你。”

    上官华芸很清楚,能够被大哥敬称为“先生”的唯有孙中山先生。他是她们兄妹三人皆唯有屏息仰视的巨人。

    大哥能抛去杂念,下定决心追随先生,上官华芸也由衷的感到高兴。

    “大哥最我支持你。”她激动的紧紧握住大哥的双手。

    上官嘉瑞满面红光的连连点头:“为了心中的理想,我们一起努力”

    接下来,兄妹二人又商量了一些离开的细节。比如说,为了让上官嘉瑞能顺利的离开,上官华芸会假装愤然离开,谈话不欢而散。兄妹二人暂且不联络。而上官嘉瑞打着寻找妹妹的幌子,渐渐放下手里的工作。然后在恰当的时候,他放出上官华芸在上海的风声,带着上官大嫂和兴哥儿转去上海。那时,上官华芸就可以和他们会合了。最后,把上官华芸送上去德国的海轮后,上官嘉瑞一家三口则放心的去广州。

    离开之前,上官华芸送了一份礼物给他:大哥怎么能两手空空的去跟随先生呢?她会把手里的田产地契尽快邮寄给大哥,让大哥兑换成银元,捐给先生当军饷。

    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小女子,手无缚**之力,也无经天纬世之才,只能以这样的方式默默的支持大哥,支持先生。

    这一次,上官嘉瑞没有道谢,只是高兴的给了她一个朋友兄弟的拥抱,笑得象朵花儿一样。

    终于,乌云散去,雨过天晴。

    上官华芸走到门口,转身在前捏紧一只拳头,笑盈盈的做了一个“大哥,加油”的口型。

    上官嘉瑞使劲点头,敛了笑,呼的把桌上的杯杯盏盏尽数扫落,喝道:“滚我不想再见到你。”

    上官华芸掏出帕子,捂住半边脸,打开门,一路梨花带雨的嘤嘤的哭着,“噔噔”的飞跑了鸿运酒楼。

    楼上楼下,所有的人目送她离开后,又不约而同的抬头看着二楼的某个不起眼的角落。

    过了一会儿,上官嘉瑞铁青着脸,从里头冲出来。

    这里离总督府仅隔着一条街,总督衙门的大小官员有很多在这里用餐。上官嘉瑞可能不认得他们,但他们却是认得上官秘书的。

    一时间,众人神色不一。他们八卦的眼神频繁的撞击、撞击、再撞击,咔嚓咔嚓”,火花四溅。

    ……

    上官华芸跑出鸿运酒楼,在街边拦下一辆人力车:“涌金门。”

    大雨过后,蓝天上飘着白云,绿茸茸的道旁树清清爽爽。整座城市被冲刷得干干净净,焕然一新。

    美中不足的是,几乎没有哪条街道没有积水。甚至于许多临街的店铺也进了水。

    附近的住户自发的组织起来,一边疏通积水,一边高声谈话着刚刚过去的雷雨如何骇人,如何暴戾。人群里时不时爆出一通快活的笑声。这场雨解了连日来的旱情,持续的高温也得到了一定的缓解。相比于泥黄的积水,它带给人们更多的是喜悦。

    人力车夫趟水而过,跑得飞快。

    微风拂面,凉爽、清新,带着少许泥土的芳香。

    上官华芸惬意的坐在车厢里,细细回品着与大哥的谈话。

    等赶到涌金门的时候,人力车夫高高挽起的裤腿已然不见半干纱。

    涌金门这边的情形比东城稍微好些。虽然也有积水,但是只有街道中央有过脚踝的积水。两旁的人行道被冲刷得一尘不染。

    上官华芸见状,便吩咐人力车夫在前街把她放下。

    她刚刚卸下了一个大包袱,心里就象眼前的街道一样,清爽明朗。一时兴起,她很想在微风里四处走走。

    人力车夫应了一声,趟过大街,在街道对面的街道旁停了下来。

    “谢谢。”上官华芸站在干净的人行道旁,付了车钱。

    “云姐姐,您回来了?”小巷口,秋宝光着膀子,搂着三块青砖,洗前发白的蓝色土布裤的两条裤腿几乎挽到了大腿。

    一回生,二回熟。帮她送了两天水,秋宝已经和她混得很熟,称呼也由原来毕恭毕敬的“云小姐”改为“云姐姐”。

    很不幸,受前街的假象所蒙蔽,竟忘了小巷的地势远远低于前街……上官华芸走过去,抚额轻呼:“呀,这里怎么积了这么深的水?”泥黄的积水泛着灰白的泡沫,表面浮着杂七杂八的树叶、**毛蒜皮,刚好到秋宝的小腿肚一半的高度。

    秋宝和几个差不多大的半大小子热心的用青砖、大石块在小巷里码出了一条临时踏石路。

    踏石与踏石之间大约有半米的距离,狞笑的立在污水中。上官华芸看得眼角直抽抽。呜呼,她哪里会这种n级连跳?还是先去别处转转,等积水退了再回去好了。

    “没关系,过一两天,水就会退掉。”秋宝搂着青砖趟水走过来。

    一两天啊上官华芸看着自己那飘逸修长的淡紫色碎花长裤和敞口的青布绣花鞋,冲老天翻了个白眼。

    把手里的三块青砖整整齐齐的码在她跟前半尺远的地方,秋宝笑道:“云姐姐,莫担心。我扶你回去。”

    上官华芸两股战战。迈惯了小步小步的淑女步,她真没把握每次都能准的踏到半米之遥的下一块踏石上。

    一不小心,掉到这种污水里,她……她不要活了。

    秋宝眨巴眨巴眼睛,转过身去,冲巷子里的同伴挥手叫道:“大毛,石头,你们再多搬些砖头过来,每两墩之间再码一墩。快点”

    “是。秋宝哥。”那五六个少年嘻嘻哈哈应了,你追我赶的忙活开来。

    看来秋宝是他们的头。上官华芸掩嘴,学着他们的样子笑道:“原来是秋宝哥,失敬。”

    秋宝豁着嘴嘿嘿发笑。

    平常两三分钟就能走完的小巷,在秋宝哥和他的小伙伴们的帮助下,上官华芸花了将近十来分钟才走完。

    幸好偏院门口的街巷地势高些,没有积水。

    终于跳完最后一块踏石。上官华芸脚踏实地之后,汗涔涔的抚着口,心有余悸的向秋宝他们道谢,并真挚的邀请他们去家里做客。

    秋宝又是豁着嘴嘿嘿发笑,吹了声口哨:“走喽。”

    顿时,一干人等打着赤腿,叭唧叭唧的如鸟兽散。

    老板娘倚在饭店门口,笑道:“云小姐,回来了。秋宝打小是个热心肠的小子,跑腿报信最厉害了。”

    上官华芸冲她笑了笑,打开自家的院门,转身进去,顺手上栓关门。

    “不许动”突然,脖子上一凉,一个低沉的年青男子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紧接着,一只大手从后面捂住了她的嘴巴。

    “嗡”的一声,上官华芸感觉自己魂飞魄散,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们是大学生,被军警探子追捕,借你的小院躲躲。没有恶意的。你不要害怕。”那个声音顿了顿,“如果你能保证不尖叫的话,就点点头,我放开你。”

    上官华芸回过魂来,使劲的做了一个吞咽动作,然而,嘴里又干又苦,半点唾沫也木有,难受得她只想翻白眼。

    “你听清楚我的话了吗?”这时,她发现背后那男子貌似挟也好受不到哪里去,声音怪怪的,两只手打着颤。

    定了定心神,上官华芸愣愣的点头。

    果然,那人松开了手。架在她脖子上的东西也跟着撤下了。

    “你可以转过身来了。”

    上官华芸战战兢兢的转过身子,陡然看到前冒出一把寒光闪闪的菜刀……怪眼熟的。好象就是厨房里的那刀。早上,她还拿它拍黄瓜来着。

    “你在打什么主意?”菜刀上移,靠近她的脸。

    上官华芸捂住嘴,慌忙退后一步,靠在门板上,一边惶恐的盯着那刀,一边嗑嗑巴巴的答道:“没,没打什么主意。这,这是我家的刀。早上,我拍黄瓜,用用过的。”

    “扑哧”,那人把刀收到背后,拼命忍住笑:“你这女人真有意思,这种时候还能开小差。”

    这样的笑声令上官华芸放松了不少。她这才看清楚那人大约二十出头,穿着和林子明一样的黑色学生服。他浑身湿漉漉的,脸色又青又白,一双眸子清澈明亮,一点儿也不像穷凶极恶的歹人。

    “抱歉,刚刚吓到你了。”他挠着头,不好意思的笑道,“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王子轩,因为参加前天的示威游行,被军警秘密逮捕。刚刚才和同伴们从警局逃出来。他们带着警犬追捕我们。我的同伴受了重伤,逃到这里,实在是跑不动了。看到你家院墙不是很高,我们就翻过墙,进来躲一躲。”

    “同,同伴们?警犬?”上官华芸吓得差点翻白眼。天哪,她误入了一个什么世界?

    “我没有骗你。”王子轩以为她是不信,认真的解释道,“那时下着大雨,到处灰朦朦的,伸手不见五指。我们象没头苍蝇一样乱跑乱撞。可能是雨水太大,冲跑了我们的气味,警犬才没有发觉我们躲在你家院子里。”

    此时,上官华芸已经完全确定这人无害。恐惧感也跑了一半。她麻着胆子跟这个另类的逃犯套近乎:“你的口才不错,是省城大学的学生吧?”

    “对啊。你怎么知道?”王子轩其实也很紧张。他向来是奉公守法的良好公民,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翻进陌生人的院子,拿着菜刀挟制女人。

    上官华芸闻言,更加放松,指着他身上的学生服:“我丈夫和你一个学校,也穿这样的衣服。”

    “原来是学嫂,冒犯了。”王子轩连忙作揖行礼。然而,礼没行成,却把亮晃晃的菜刀提出来了。

    “对不起,对不起。”他尴尬的又把菜刀收到背后,连声致歉。

    这怕是史上最笨的劫匪了。上官华芸不禁掩嘴发笑。

    “当啷”,她的卧室里突然传来碎瓷声。

    “坏了。”王子轩猛然变色,懊悔的转身朝屋里跑去。他其实是出来寻找医药箱的。

    上官华芸心中一惊,跟在后头也跑过去。

    一到卧室门口,她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一个青年男子光着上半身,下半身卷着她新买的被子,趴在她的床上。一条一尺多宽的伤口血翻卷,狰狞的从左肩斜向下横贯过他的后背。

    床脚凌乱的堆着黑色的学生服、白衬衣、黑皮鞋等物。床单上、被子上、地板上,到处都是刺眼的血迹。

    床头柜上的那个油灯掉在地上,摔得粉碎。刚刚那个声音显然就是它发出来的。

    “钱默,钱默……”王子轩手足无措的站在床边,脸色紧张的惨白。

    “水……”那个“钱默”幽幽的抬起头,有些迷乱的眼神无意中扫过门口,怔怔的落到上官华芸的身上,旋即,烧得绯红的脸庞上竟绽放出梦幻般的笑容,呓语道,“芸表妹,是你……”话未说完,双眼一阖,牙关紧咬,头一歪,在枕头上昏死过去。

    “苏又男”上官华芸惊呼一声,跑进去。

    迎鼻冲来一般浓浓的血腥味,顿时,胃翻涌。她还没有跑到床前,又捂住嘴掉头冲了出去。

    “呕呕呕——”

    王子轩杵在屋子里,呆若木鸟。

    ps:11921年4月,也就是民国十年四月,孙中山先生在广州成立军政府,就任非常大总统,誓师北伐。

    亲们,现在应该知道本坑的具体背景时间了吧……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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