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朝河抬起没有受伤的手,青绿色的血管在脂肪里盘桓交错,织成乱麻的网,这是人类独有的手掌,温热,流着鲜艳的血。
    他又看向旁边的两个人。
    凑得更近的是个男孩子,正往他手心里缠绷带。
    他大概七八岁,发色和瞳仁都是纯正的黑色,衣着从上到下也是黑,不是很明智的选择。他皮肤是不太暗沉的黄色,俯下身时,一边锁骨上排着叁颗不大不小的痣。
    他骨骼很立体,轮廓和线条利落分明,胶原蛋白轻盈盈,眉弓高挑,眼眶和下颌都深邃冷峻,这是张不会被错认性别的脸,凛然端正,化繁为简,杂乱和多余几乎被排除在五官外。
    他身后站得远远的女孩子,尚有一团轻薄的稚气在五官上流动。
    她穿着一件蓝白碎花裙子,肤色是牛奶泼进了天际的云彩,晶莹剔透,她低着头,半边侧脸都是柔和的曲线条,与男孩是明显的反差,而五官明艳大气,虽还小,已经能窥见美人的初始模样。
    她应该有点怕他,或者些什么其他的情绪,让她始终专心地拿碘伏给兔子伤口消毒,她的神情透漏了她为有这件可以光明正大远离对话中心的事情感到庆幸。
    但怎么能够呢?
    程朝河很清楚自己第一句话该说什么,他看了眼喋喋不休的男孩,然后转过头,看温之晓:“你的眼睛。”
    温之晓被他突然出声吓了一跳,抱着兔子,不吱声。
    “你说水水的眼睛吗?”明入深很自来熟,仰着头温声地搭话,“她出生就是这样子,去医院检查过也没有问题,这不是病症。”
    温之晓有一双金色的眼睛。
    那是极为罕见的颜色,炽烈纯粹,从内到外,由浅渐深,又收拢在虹膜的边沿,仿佛正午的阳光匍匐在黑曜石旁,却又与阳光不同——绝对不同,程朝河不会因直视她而灼伤——她眼睛有很舒服的温度。
    他并不为此高兴。
    “但是那只兔子。”
    程朝河接着开口,他说话的声调起伏控制在很小的区间,平静且毫无激情。
    “它快要死了。”
    明入深愣了一下,看着兔子耷拉着耳朵哼哼:“但是,现在没有。”
    程朝河像是跟温之晓作对一样,他还是对着她说话:“注定要死的东西救活了也没用,你还不如丢出去。”
    温之晓神情古怪,她不回答,只有余光偷偷瞥程朝河,然后很快垂下,她的表情用程朝河的话翻译,就是“你为什么会跟我说话”?但这有什么不对的?
    她还没回答,明入深已经把兔子接了过来,绒绒的软毛在他掌心伏趴下去。
    “话别说得这么满,谁知道有没有奇迹?”他把眼睛弯起来,并没因此生气,“水水,你不是要回去换衣服吗,还待在这?”
    温之晓略带茫然,很快哦了一声。
    “那我就回去了。”她冲明入深眨眨眼,“你们聊。”
    她几乎是迫不及待地离开,程朝河看着她离去的方向好一会,才转过来对明入深说:“不管怎样,还是谢谢你。”
    “是我要说对不起。”明入深低下头摸兔子,“破了点皮,不严重。水水人很好,她不是故意的。”
    真亲疏有别的说辞。
    “不用道歉。”他轻轻勾了唇角,有一些话不需要提前排练就能熟练说出来,“附近没有兽医,我也是夏令营的,不过你应该不记得。”
    明入深似乎在想这些话的逻辑关联,很迟缓地答应一声。
    “那就没事了。”他看起来不是很有聊天的欲望,但还是抬起头来直视他,突然像是看敌人似的,“你,离水水远点。”
    这句话很突兀,让程朝河满脸诧异:“什么?”
    “那个女孩子。”他脸上全是稚嫩的认真,“我不知道为什么,你对她有敌意。水水没有招惹你,所以你也别招惹我。”
    不对,这不对。
    程朝河略略歪头,他对明入深的反应表现出了一种迟钝的茫然,他眼神在门上一掠而过,又回到像在保护自己所有物的男孩脸上。
    “我……我没有敌意。”程朝河非常困惑,他的思考都不再敏捷,“你为什么会这么问我,我什么都没有做。”
    “我知道,要是你做了,我就不会只警告了。”
    明入深仰了下头,竖着眉毛,一脸防备地打量他,重重哼了声:“我不知道为什么,但你绝对有敌意,你讨厌水水无所谓,但你不能伤害她。”
    他怀里的兔子似乎很难受,明入深抓了两把,说了句好好休息,便跑出去找医生,显然,他并没有打算跟程朝河有别的发展,他连名字都没告诉他。
    不该这样。
    但,又是这样。
    程朝河半坐在床上,面无表情地盯着房门,灯光亮得刺眼,半卷绷带随便放在医用托盘上,重心不稳,滚出圈长长的纱。
    医务室陷入孤独的寂静,很久之后,传来一声震耳的玻璃破碎声。
    故事本该没有后续,如果不是第二天中午,温之晓主动抱着餐盘来找程朝河的话,她跟昨天简直是两个模样。
    “你伤好点了吗?”
    程朝河看她熟稔地坐在自己面前,他一直是一个人,没有朋友。
    明入深当然在她后面,他的惊讶快要溢出来,但并没有多说什么,谨慎地观察了一下程朝河的表情,就坐在了他旁边。
    “你们什么意思?”
    “没意思啊。”温之晓语气轻快,“来找你玩,下午不是要体测吗,你引体向上能不能行?”
    程朝河拿筷子戳米饭,饭粒黏在一起,白糯糯的小团子。
    “还行,可以用力。”
    温之晓笑了几声,看见程朝河桌子上的书,惊叹道:“我想起你来了,你是不是总是吃饭最慢的那个,我还听他们说呢,连吃饭都要看书的家伙。”
    她一边说,一边翻了下书的封面,正要从里面找些什么话题,却见第一页的标题方正严肃地映入眼帘——人类社会学。
    打扰了。
    撒旦之子就是撒旦之子,记忆都没了还要坚持不懈地研究人类的弱点,简直是写好了的命运。
    “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温之晓。”温之晓比划了几下,也不管程朝河看不看得懂,“他叫明入深,不过你可以叫他阳阳,叫我水水,这是小名。”
    她热情地介绍名字,一边朝明入深使眼色,见他装傻,忍不住暗地踢了他一脚,力道不大,明入深却做作地痛呼一声,皱起脸。
    “好吧好吧。”他认命似的,眼角垂下,“对不起,昨天话说得重了。”
    程朝河赌气似的扒饭动作停下来,反正他一口都没吃到嘴里,但他看明入深的表情煞有其事,嘴角似乎想扬起,又憋回去:“没听见。”
    明入深深吸口气,大声喊道:“我说对不起!”
    闹哄哄的食堂都似静了一瞬,明入深脸颊涨红,恨不得把埋进饭里去:“但你就是不能欺负水水。”
    程朝河发出鼻音来,不理他。
    “他也没有欺负我。”温之晓害怕凭自己一己之力把主线剧情给作没了,拍拍两个人的手,“你们幼不幼稚,为这点小事吵架,先吃饭行不行,食堂都没人了。”
    程朝河瞥她一眼,不太和善的眼神,却乖乖听话,他没必要闹太僵。
    而且他不想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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