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教务处帮他拉的。
他看着上面被描的面目全非的两个字,脸埋在柔软的被子里,叹了口气。
这天晚上,乐杨又做梦了,梦里是他和曹易,他们两个人,在这个房间里,准确的说是在这个房间的这张床上,是他把他推上去的,然后他压着他,从他的锁骨开始,一点点往下吻……
那个被他压在身下的人,冷漠的由着他,眼里满是嘲笑与对弱者的同情,乐杨愤怒的一拳砸上去,却被对方接住。下一秒,天旋地转,本该占了上风的自己被掀翻在地,曹易骑上来,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乐杨不甘示弱,两人衣衫不整的厮打在一起,枕头被子撒了一地,他几乎用尽了全力,但结果还是被压的死死的,整个人动弹不得。
乐杨伸手去够曹易的脸,被他偏头躲开了,他的手悬在半空,逐渐没了力气,索性做挺尸状,也不反抗,就这么大喇喇的躺着,“让我赢一次又不会死。”
“求我的话可以让你。” 曹易笑着,那笑容跟今天饭桌上如出一辙,温柔却挑衅。
“求你大爷!”乐杨猛挥一拳,连人带被从床上滚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修一下
☆、第二章 难易
早晨醒来,乐杨在地上躺了会,然后起身,把床单抽出来团成一团,扔进了洗衣机里。
这样的梦他做过不止一次,从最初的茫然无措与恐惧,到现在的坦然面对甚至有点麻木,他都不知道自己原来可以这么乐观,尤其面对的还是这么匪夷所思的事。如果不是当年第一次做这种梦的对象是个女的,他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出问题了,可事实是他乐杨没那种独特的喜好,而且他确定,自己并不喜欢曹易,至少不是那种喜欢。
有段时间他疯狂的查阅这方面的书,甚至包括了某些晦涩难懂的外文原著,可惜没有哪本书对他这种精神分裂的行为作为让他满意的解释。唯一的可能,他自己认为,就是他被压迫的太久,太想翻身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事情就好办了,只要等到哪天,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梦里,他都能彻底打败曹易,一雪前耻扬眉吐气。到那个时候,他应该就不会再做这种可耻的梦了。
如果他做不到或真的有问题,到时候别说他自己了,初一时的前女友都会杀过来,问他把初吻要回去,不,以她的性格,绝对会阉了自己。
乐杨换好衣服下楼,三片面包一杯牛奶解决早饭,出门发现他妈的车还在,又重新开门跑进去,把床单从洗衣机里拉出来,扔床底下。
车骑得都快离开地球表面了还是没能在打铃前赶到教室,当班的英语老师挥挥手,让他赶紧进去坐下,郑晓新在后面猛踢他凳子,乐杨把书包放下,把作业本掏出来往后一扔,“快点,我还没做完。”
“你也会没做完。”郑晓新笑的猥琐,“昨晚干什么去了。”
明明只是随意的一个玩笑,乐杨却觉得别有用心,“抄你的,废话那么多。”
“行行行,吃人嘴短,我不说话总行了吧。”过了一会,已自封其口的人又喊他:“听力怎么一个字都没写,上面还打钩了呢,你瞎了。”
“哦。”乐杨突然降低了音调,“随身听坏了,等下把你的借我。”
难得骂他没还口,郑晓新觉得哪里怪怪的,没再理他,自顾自的抄了起来。
乐杨看了会书,突然想到昨天那封情书,因为曹易的关系,黎敏那女生他见过很多次,长得还可以,就是有点呆呆的,不像是会给男生写情书的人。
他打开信封,里面就一张小纸片,还不是信纸,是便利贴,歪歪扭扭的写了四个字,我喜欢你。那字看着就像是小学生写的,也没有署名,乐杨自作多情的认为这封信是曹易用左手写给他的情书。
“篮球比赛那事,你跟姓曹的提过没?”郑晓新从来不叫曹易全名,原因很简单,他不喜欢他,话太少,人又冷,在一起总有一种疏离感,是他最不擅长对付的类型。虽然有时候乐杨话也不多,但一旦抽起疯来,绝对比他那得了老年痴呆的外婆还话唠。
郑晓新天生爱玩,脑容量低,乐杨这种频繁抽风且死心眼的人很对他胃口,加上两人又是在同一个院子里长大的,几乎是光屁股的交情,感情自然不比一般人。
“提了,不过他不肯参加。”
“那怎么办,我可不当后卫了,我天生就不擅长应付全局。”
“事情还没定呢,到时候再说。”
看似随意的一句话,从他乐杨嘴里出来,却让郑晓新汗毛直竖,想到当年那场旷日持久的你追我跑的劣质戏码,他第一次对姓曹的表示同情。
乐杨总说他没头脑,可比起他,郑晓新觉得他才是真正的没头脑,要不怎么总喜欢追着人家“不高兴”玩呢,而且曹易这么独的一个人,会选择跟他做朋友,那绝对不是偶然。
这事还得追溯到他们上初二那会。那年期中考试,张玥华不知道从哪里搞了张市排名表过来,把排前面的那些将来可能是他升学障碍的人,一个一个的分析给她那宝贝大外甥听。尤其是紧挨着他的那个,三分之差,乐杨只要稍微努力一点,就能超过了。
那次考试乐杨考了全校第一,正处于自满状态,压根连那人的名字都没记住。然后就到了那年的期末考,他自我感觉发挥的很好,再去看排名,发现前面那人也发挥的很好,这回他记住了他的名字,姓曹名易,是个男生。再后来,当经过期中、期末、联考和模拟考,那人始终以一分两分的优势压倒他时,乐杨终于感觉这回遇到克星了。
听说那人是他们隔壁区一所中学的,乐杨萌生了要去一睹英雄风采的念头,试想如果你去参加拍卖,每样你看上的东西都被别人以高于你口袋里一两块钱的优势买走,你会不想知道那人是谁,长了几只眼几张嘴吗。
用郑晓新的话说是还想抽他。抽人就算了,乐杨没那么小的肚量,自己技不如人,怨天尤人没用。话虽这么说,可郑晓新觉得他其实是憋着气的,年少轻狂,心气高点正常,何况他刚被他的初恋女友给甩了。郑晓新至今都搞不懂乐杨是怎么看上那个凶残的小太妹的,还是说评学兼优的乖乖男就是容易被这种叛逆的表象所吸引?
不过那女的凶残归凶残,两人至今已分手多年,却依然保持着良好的朋友关系,这让郑晓新很惊讶。
也可能是乐杨顾着他的面子,毕竟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同父同母的亲妹妹郑晓珊!
他觉得是自己害了乐杨,就算不是他亲自害的,也跟他们家的基因有关,所以话不多说,兄弟的
他看着上面被描的面目全非的两个字,脸埋在柔软的被子里,叹了口气。
这天晚上,乐杨又做梦了,梦里是他和曹易,他们两个人,在这个房间里,准确的说是在这个房间的这张床上,是他把他推上去的,然后他压着他,从他的锁骨开始,一点点往下吻……
那个被他压在身下的人,冷漠的由着他,眼里满是嘲笑与对弱者的同情,乐杨愤怒的一拳砸上去,却被对方接住。下一秒,天旋地转,本该占了上风的自己被掀翻在地,曹易骑上来,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乐杨不甘示弱,两人衣衫不整的厮打在一起,枕头被子撒了一地,他几乎用尽了全力,但结果还是被压的死死的,整个人动弹不得。
乐杨伸手去够曹易的脸,被他偏头躲开了,他的手悬在半空,逐渐没了力气,索性做挺尸状,也不反抗,就这么大喇喇的躺着,“让我赢一次又不会死。”
“求我的话可以让你。” 曹易笑着,那笑容跟今天饭桌上如出一辙,温柔却挑衅。
“求你大爷!”乐杨猛挥一拳,连人带被从床上滚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修一下
☆、第二章 难易
早晨醒来,乐杨在地上躺了会,然后起身,把床单抽出来团成一团,扔进了洗衣机里。
这样的梦他做过不止一次,从最初的茫然无措与恐惧,到现在的坦然面对甚至有点麻木,他都不知道自己原来可以这么乐观,尤其面对的还是这么匪夷所思的事。如果不是当年第一次做这种梦的对象是个女的,他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出问题了,可事实是他乐杨没那种独特的喜好,而且他确定,自己并不喜欢曹易,至少不是那种喜欢。
有段时间他疯狂的查阅这方面的书,甚至包括了某些晦涩难懂的外文原著,可惜没有哪本书对他这种精神分裂的行为作为让他满意的解释。唯一的可能,他自己认为,就是他被压迫的太久,太想翻身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事情就好办了,只要等到哪天,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梦里,他都能彻底打败曹易,一雪前耻扬眉吐气。到那个时候,他应该就不会再做这种可耻的梦了。
如果他做不到或真的有问题,到时候别说他自己了,初一时的前女友都会杀过来,问他把初吻要回去,不,以她的性格,绝对会阉了自己。
乐杨换好衣服下楼,三片面包一杯牛奶解决早饭,出门发现他妈的车还在,又重新开门跑进去,把床单从洗衣机里拉出来,扔床底下。
车骑得都快离开地球表面了还是没能在打铃前赶到教室,当班的英语老师挥挥手,让他赶紧进去坐下,郑晓新在后面猛踢他凳子,乐杨把书包放下,把作业本掏出来往后一扔,“快点,我还没做完。”
“你也会没做完。”郑晓新笑的猥琐,“昨晚干什么去了。”
明明只是随意的一个玩笑,乐杨却觉得别有用心,“抄你的,废话那么多。”
“行行行,吃人嘴短,我不说话总行了吧。”过了一会,已自封其口的人又喊他:“听力怎么一个字都没写,上面还打钩了呢,你瞎了。”
“哦。”乐杨突然降低了音调,“随身听坏了,等下把你的借我。”
难得骂他没还口,郑晓新觉得哪里怪怪的,没再理他,自顾自的抄了起来。
乐杨看了会书,突然想到昨天那封情书,因为曹易的关系,黎敏那女生他见过很多次,长得还可以,就是有点呆呆的,不像是会给男生写情书的人。
他打开信封,里面就一张小纸片,还不是信纸,是便利贴,歪歪扭扭的写了四个字,我喜欢你。那字看着就像是小学生写的,也没有署名,乐杨自作多情的认为这封信是曹易用左手写给他的情书。
“篮球比赛那事,你跟姓曹的提过没?”郑晓新从来不叫曹易全名,原因很简单,他不喜欢他,话太少,人又冷,在一起总有一种疏离感,是他最不擅长对付的类型。虽然有时候乐杨话也不多,但一旦抽起疯来,绝对比他那得了老年痴呆的外婆还话唠。
郑晓新天生爱玩,脑容量低,乐杨这种频繁抽风且死心眼的人很对他胃口,加上两人又是在同一个院子里长大的,几乎是光屁股的交情,感情自然不比一般人。
“提了,不过他不肯参加。”
“那怎么办,我可不当后卫了,我天生就不擅长应付全局。”
“事情还没定呢,到时候再说。”
看似随意的一句话,从他乐杨嘴里出来,却让郑晓新汗毛直竖,想到当年那场旷日持久的你追我跑的劣质戏码,他第一次对姓曹的表示同情。
乐杨总说他没头脑,可比起他,郑晓新觉得他才是真正的没头脑,要不怎么总喜欢追着人家“不高兴”玩呢,而且曹易这么独的一个人,会选择跟他做朋友,那绝对不是偶然。
这事还得追溯到他们上初二那会。那年期中考试,张玥华不知道从哪里搞了张市排名表过来,把排前面的那些将来可能是他升学障碍的人,一个一个的分析给她那宝贝大外甥听。尤其是紧挨着他的那个,三分之差,乐杨只要稍微努力一点,就能超过了。
那次考试乐杨考了全校第一,正处于自满状态,压根连那人的名字都没记住。然后就到了那年的期末考,他自我感觉发挥的很好,再去看排名,发现前面那人也发挥的很好,这回他记住了他的名字,姓曹名易,是个男生。再后来,当经过期中、期末、联考和模拟考,那人始终以一分两分的优势压倒他时,乐杨终于感觉这回遇到克星了。
听说那人是他们隔壁区一所中学的,乐杨萌生了要去一睹英雄风采的念头,试想如果你去参加拍卖,每样你看上的东西都被别人以高于你口袋里一两块钱的优势买走,你会不想知道那人是谁,长了几只眼几张嘴吗。
用郑晓新的话说是还想抽他。抽人就算了,乐杨没那么小的肚量,自己技不如人,怨天尤人没用。话虽这么说,可郑晓新觉得他其实是憋着气的,年少轻狂,心气高点正常,何况他刚被他的初恋女友给甩了。郑晓新至今都搞不懂乐杨是怎么看上那个凶残的小太妹的,还是说评学兼优的乖乖男就是容易被这种叛逆的表象所吸引?
不过那女的凶残归凶残,两人至今已分手多年,却依然保持着良好的朋友关系,这让郑晓新很惊讶。
也可能是乐杨顾着他的面子,毕竟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同父同母的亲妹妹郑晓珊!
他觉得是自己害了乐杨,就算不是他亲自害的,也跟他们家的基因有关,所以话不多说,兄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