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从王爷到农夫第六十一章露了一手

    费家大儿媳妇儿的亲妹妹就是因为看人不准,只听媒人将男方说得天上有地下无,见了一次面,觉得小伙子长得还不错,浓眉大眼,笑眯眯的,很招人喜欢,谁知道却是个绣花枕头——不中用。小伙子似乎还没断,样样事情都要听父母的,当时觉得孝顺的男人不会错,最起码心地善良,可是她妹妹嫁过去后才知道,这样没有自立没有担当的丈夫,还不如没有。因此,费家大儿媳妇儿就教小姑子,该问的事情,一定要事先问个明白。

    芸儿问这句话的时候,也是十分的难为情,仿佛自己势利透顶,还没答应嫁给人家就开始刨问底追究家产了。但是大嫂说了,这个很重要,一定要问,因为虽然王孟魁的大伯父说等他们成亲前就将王孟魁应得的财产给他,绝不昧着良心欺负弟弟的遗孤,可是,人心隔肚皮,还是事前做小人、事后做君子的比较好。芸儿思虑再三,终于鼓起勇气、冒着给王孟魁留下贪财印象的危险,问出了这句话。

    王孟魁同学倒是没有想到这一层,只是以为她随口问问,就说:“现在,这片果园是我伯父和我的,不过我伯父说了,等我定下了婚事,就讲果园分开,把南边那一片给我。”

    芸儿朝南望过去:“哪一片啊?”

    王孟魁认为芸儿如此关心自己的财产,一定是对自己很满意,于是兴致勃勃带芸儿去看那片将属于他——哦不,属于他们两人——的果园。

    尽管芸儿没有过锄头,可还是能看得出来,南边这片果园,比刚才那一片的果树要茁壮得多,尽管,这片果园面积不大,果树的数量也不多,但是质量高啊。看样子,王家大伯父真的是个厚道人,把最好的留给了侄子。不像有的人家,伯父叔父名义上照顾侄子,实质上却侵吞应该属于侄子的财产,弄得那些可怜的年轻人有冤无处诉,因为毕竟伯父叔父养大了他,他若要翻脸,便是不孝。大周国一向以孝治天下,各级官吏,不管是京城的还是地方的,如果听见忤逆不孝的事情,一定会重重惩罚。

    看见芸儿的微笑,王孟魁觉得头有些晕,为了讨女孩子高兴,他又提出来,带芸儿去看他大伯给他盖好的新房子。

    芸儿有些诧异:“难道以后你不和你大伯他们住一起吗?”

    王孟魁说:“我大伯说了,要是我成了家,就该自立起来,所以早早为了盖了一院房子,不过没有大伯家的房子那么大那么气派,不过,一家人住也足够了。”

    芸儿跟着王孟魁穿过果园,又向西走了大约一里多路程,王孟魁指着面前一处簇新的宅子,颇有几分夸耀地说:“那就是我的房子。”

    芸儿提议进去看看,王孟魁挠了挠后脑勺,难为情地说:“可是今天没有带钥匙来。要不,明天吧,反正你们也要住几天的。”

    芸儿却生出了一点恶作剧的心理,故意撅起了樱桃小口:“可是我现在就想看看嘛。”

    有些撒娇的意味。

    王孟魁是个老实小伙儿,哪里经过这个阵势。一个美丽窈窕的女孩子,穿着淡绿色的春衫,这样楚楚动人地站在自己面前,还跟自己撒娇,王孟魁的脑袋“嗡”的一声就大了,当时失去了所有的理智,表态道:“那么,我这就回去拿钥匙来。”

    芸儿暗笑。这个王孟魁,真的是太实心眼儿了。看来爹娘和大嫂说得对呀,女孩子想要嫁得好,还是要挑老实巴交的,最起码,不会欺负自己。看看,现在的王孟魁,简直要对自己俯首帖耳了。

    当然,芸儿也不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孩子,开个玩笑,试探一下王孟魁对自己到底有几分真心也就算了,不能得寸进尺,不依不饶。再说了,目前来说,自己和王孟魁还没有任何关系,自己只是作为亲戚来作客的,所以,她见好就收。

    “既然没有带钥匙,那就算了,改天来看也是一样的。”

    王孟魁脸红了,仿佛做错了事情,没有能够满足未来妻子——虽然与芸儿接触不多,甚至见面都不多,可是一和女孩说话脸就红的王孟魁,在心里已经认定,这辈子非芸儿不娶了——的这个小小的愿望,他甚至比芸儿都遗憾。

    “那么,真是对不住你了。”王孟魁真心道歉,忽然又想起了什么,“要不,我带你去捉鱼吧,晚上,给你炖鱼汤喝。”

    芸儿不太喜欢吃鱼,迟疑道:“我看我们还是早些回去吧,出来这么久,大人们一定要担心了。再说,我在家里也经常能吃到鱼。”

    王孟魁有些受打击,不过很快重新振作,热情地他即将捉到的与众不同的鱼:“那可不一样啊。县城里卖的鱼,哪里有我们乡下的新鲜?你一定没有尝过我们这里的金眼鲤,味道鲜得能让人咬掉舌头。”

    芸儿不忍拒绝,可还是对吃鱼不感兴趣,尽管,她也隐隐约约听说过,这里的金眼鲤有多么多么不容易得到,味道多么多么鲜美。

    想了想,芸儿说:“即使要去捉鱼,也该和大人们说一声吧,免得他们担心。”

    王孟魁说:“好啊,那我们先回去吧。”

    芸儿走在王孟魁身后两三步开外,心里倒希望大人们不同意他们去捉鱼,除了她并不喜欢吃鱼外,也感觉有些疲乏,想回去休息一下。

    可是让她失望的是,长辈们居然一口答应了王孟魁带她去捉鱼的建议,甚至鼓励他们两个年轻人尽情玩耍,不用理会他们这些老家伙。沈梦遥暗吐舌头,不就是因为和玉珍嫂子平辈儿吗,可也不至于就划归到了“老家伙”的行列里面呀其实,她比芸儿更加有兴致去看王孟魁同学赤手空拳捉拿金眼鲤,可是,也不能去当电灯泡,只好作罢。不过,她也很怀疑,王孟魁同学没有拿任何捉鱼的工具,没有钓竿,没有鱼钩,没有渔网,只是背了一个小小的竹篓,那么,他拿什么去捉那据说十分狡猾的金眼鲤呢,难不成他用那个竹篓去捉鱼?

    芸儿对此倒毫不关注,只是跟着王孟魁又出去了。长辈们并不担心两个孩子会做出苟且之事,一方面这里对那种乌七八糟的事情深恶痛绝,一旦发现,轻则杖责,重则沉河,所以没有人敢胆大包天坏了风气。另一方面,小王庄十分热闹,因为水土好,这些年陆陆续续迁来了很多人。现在正是白天,村子里各个地方都有很多人,即便是一些比较隐蔽的地方,也有孩子们在捉迷藏抓蝌蚪采蘑菇什么的。所以,长辈们都很放心。

    芸儿有些无打采,可还是恪守做客之道,跟着王孟魁来到河边。

    这条河,当然是也是紫云溪,只不过这里处于中下游,而河湾村那一段属于中上游。紫云溪流到这小王庄,河道变得宽阔了,水流也比较缓慢。

    看着王孟魁挽起裤腿准备下水,芸儿才惊觉他没有带任何工具:“孟魁哥,你用什么捉鱼呢?连个网子都没有。”

    王孟魁的一只腿已经踩进了水中,由于裤腿高高挽起,露出了健康的麦色肌肤,芸儿有些不好意思。王孟魁倒没有什么感觉,因为这是乡下,没那么多规矩。有的乡下妇女,会当众孩子,也会在干了一天的农活儿之后将双腿浸在清凉的河水中,洗去泥土和疲劳,大家都觉这很天经地义,没人认为不妥,也没人会动歪心眼子。

    可是芸儿毕竟不是乡下女子,她一直都住在县城,而且是双鹤县那样繁华的大县城,虽然格活泼,可毕竟也是第一次面对一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成年男子的裸露的肌肤,神情有些不自在。不过好在王孟魁很快就走到了水较深的地方,小腿已经被河水淹没了。

    王孟魁不再说话,而是站在水中严阵以待,用锐利的目光扫视着清澈的河水。芸儿有些恍惚,因为王孟魁的眼神,一向都是有些木讷,可是这会儿,他却像一个整装待发的将军,眼睛里颇有几分威严。

    忽然,王孟魁生出双手,往水里只一扑,芸儿还没来得及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一条长着金色眼圈、浑身金红色鳞片的鱼,已经在王孟魁手中徒劳地挣扎着了。

    芸儿不由得惊叹道:“好快呀”

    王孟魁将那条金眼鲤装进了事先浸入水中的竹篓里面。那竹篓被一绳子拴着,绳子的另一头,绑在一颗细细的小树上,这样,竹篓里面的鱼依然在水中,却游不出去了。

    芸儿好奇地问:“孟魁哥,你是怎么捉到这条鱼的?我听说,这种鱼十分机灵,很多人用了鱼竿和鱼钩都很少能钓上来呢”

    王孟魁不屑地说:“那是他们太笨了。我捉鱼,从来就只用手就行。”

    芸儿对徒手捉鱼的王孟魁生出了几分钦佩。看来,还是爹娘和嫂嫂说得对,女孩子嫁人,就应该挑一个能干的,那个刘公子,倒是一表人才,可是听玉珍嫂子说,手不能提肩不能抗,他的妻子,也就是那位沈姑姑,快要累死了。

    想到这里,芸儿抿嘴一笑,索坐在河边柔软的草地上,慢慢欣赏冷静捉鱼的王孟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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