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这什么破梦。
    男人拔腿狂奔的举动太过震撼,让我从睡梦中突然惊醒。
    「嘖,不小心睡太晚了。」从床上坐起来,我搔了搔头。
    我竟然会把时间都放在睡觉上,真不科学。
    三两下梳洗好自己,我回到床边整理被子,摺到一半却感觉好像有那里不对劲。
    啊,手机!
    我忘了今天跟靳成御约好要去书店。
    在凌乱的被窝里,我找到昨天被乱丢到角落的sony。按了几下按键,发现萤幕竟然没有反应,愣了一会儿,才想起昨天晚上我好像把它关机了。
    「完蛋……」靳成御肯定想把我杀了。
    果不其然,把手机打开后,萤幕疯狂跳出一连串的未读讯息和未接来电。
    以为靳成御的消息会霸佔第一,没想到还有一个傢伙跟他势均力敌。
    昨天喝醉的那人真是够了。
    我手忙脚乱换上一套外出服,又匆匆忙忙地衝到厕所梳理好自己,等到好不容易坐在在门口穿鞋,手机刚好在这时响起。
    滑过通话键,我连声喂都来不及说,就听对方劈哩啪啦地骂道:「白文忆,你是白痴吗!我们约好十点见面现在都几点了?你的手机是装饰品吗?打给你那么多次都没开机是怎样?有事不来也不说一声,当老子时间很多都不用上班吗?」
    我乾笑两声,「抱歉。」
    「抱个屁,你现在在哪里?」
    「家里。」我实话实说。
    手机那头突然沉默几秒,依我跟那傢伙的认识,用膝盖想也知道他下一步会做什么,所以我很有sense把手机拿离耳朵,等待他的炮轰。
    「白文忆,你这个智障──!路上堵车这种破理由我都只能勉强接受,现在你居然告诉我你还在家你还在家你还在家?你是笨蛋还是白痴?以为我是你的朋友就可以这样对待我吗?你他妈最好不要太过份!当老子真的很间有空做公益是吗?」靳成御的吼声大到我不开免持都听得见。
    呃,开啟编辑模式的傢伙又开始凶我了。
    既然有错在先,我也不好意思反驳什么,「你等我一下,我马上过去。」
    「你最好十五分鐘以内给我赶过来,否则我一定会杀去你家把你大卸八块。」他发出最后通牒。
    我到你那的距离好歹也要半个小时耶,你这样的限制岂不是要我飆车嘛!
    「你还有十四分三十秒。」他冷冷地说。
    知道他真的火了,我的语速马上变快,「等我,我十四分鐘之内一定飆过去。」
    靠,都是昨天那个浑蛋的错。
    这下子超速罚单肯定不只一张了。
    ?
    十万火急赶到百货公司,我远远就见到靳成御坐在星巴克靠窗的位置。
    踩着高跟鞋,因为怕脚扭到,我不敢跑得太快,只得用一种三步併作两步的滑稽步伐赶紧衝到店里。
    「你还知道我们约的地方喔?」靳成御皮肉不笑地说。
    「知道知道。」我连忙道歉赔不是。
    「要喝吗?」他指着桌上那杯已经冷掉的咖啡,「买一送一。」
    「好。」
    「为什么把手机关机?」
    说到这个我就头大。
    「还不是一直被别人电话骚扰。」我叹了一口气。
    他挑眉,「你不是不给别人电话的吗?」
    从小到大,我在路上被人搭訕的情况不在少数,为了避免麻烦,所以我几乎不会给别人联络方式。换言之,如果知道我的手机号码,就表示那个人对我来说一定很重要。
    「某个前男友。」我偏头,很认真地思考到底要怎么说。
    他皱了皱眉,「不会又是林奕天吧?」
    你这随猜随中的技能怎么不去买乐透?
    「早就叫你换号码了你不听,你看看,从上次分手到现在他打给你几次了?」
    如果每分手一次都要换一个电话号码,那也太不划算了吧,你知道一个门号的违约金有多贵吗?
    他翻了一个白眼,「他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干嘛又打给你?」
    我怎么知道喝醉的人在想什么?
    「喝醉?」他嗤之以鼻,「我看他八成是趁着酒意找你寻求安慰吧。」
    哇,靳成御,你随猜随中的狗屁技能真的可以去买张彩券了。
    他微微瞇起眼睛,「白文忆,你最好别让我知道,你是对方要求復合就会无条件答应的女人。」
    「好马不吃回头草,你说呢?」我莞尔。
    「那就好。」他满意地点头,从包里拿出一个资料夹,「那个人渣的问题就先放一边去,你看一下这个。」
    「这什么?」
    「你的小说很符合现在年轻人的胃口。已经有很多读者寄e-mail来我这,问你什么时候开签书会了。」他简单明瞭地说。
    签书会?
    当作家这么久,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个东西。
    「简单来说,就是给你一个场地,让你跟那些粉丝互动。」他双手交握在胸前,「原则上,我尊重作者的决定,所以要不要开签书会是你的自由。答案不用马上给我,你有一个礼拜的时间可以思考。」
    「我不要。」不用一个礼拜,我现在就有答案。
    「为什么?」我的回答好像不在他的意料之内,他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说:「你知道那是多少作者梦寐以求的事吗?能开签书会代表你受欢迎欸!」
    「我当作家是因为我喜欢写作,至于受不受欢迎……其实没那么重要。」我别过头,没有告诉他真正的理由。
    我所有的故事,绝大多数是经由自身经歷改编,但是,除了名字和地点不一样以外,其他像是人设个性、剧情衝突都跟当时发生的状况差不多。
    正因为相似度高达八成,我才不希望自己出现在公开场合。
    毕竟不是所有角色都是好人,要是被那些人知道我用不好的方式去形容他们,接下来的日子,我可就有得玩了。
    「你果然是我有史以来见过最不按理出牌的人。」他叹了一口气,「反正你有一个礼拜的时间考虑,在这期间你可以认真思考,说不定等到最后一天,你的想法就改变了。」
    不会喔,就算你给我一年的时间,我的答案也一样。
    「咖啡喝完了没?」他转移话题。
    「嗯。」
    「那我们也差不多该去书店了。」
    别的作家跟编辑的相处方式是怎样我并不清楚,但我跟靳成御嘴砲、互呛的机率高归高,不过该赶稿的时候我很努力,他在审稿时的认真程度也不比我差。
    毕竟我们从高中就认识了,真要说的话,我倒觉得我们之间的相处方式比较像是同学跟同学互相合伙谋生。
    虽说我被他用笔记本砸头的案例很多就是了。
    「如果我不认真,你以为你写得东西能看?」他满脸鄙视。
    「闭嘴,你欠揍吗?」我不甘示弱地回瞪。
    身为出版社的一员,他有专业的地方,这点无庸置疑。
    只是专业归专业,这还是不能掩饰他的白目。
    「干嘛一直看手錶?」他问。
    「你请假请到几点?再去书店的话,你会不会来不及回去?」
    他停下脚步,似笑非笑地望着我,「你现在才想到这个问题会不会太晚?我本来只请九点到下午两点,但因为你的迟到,我早就跟老大说之后的时间都不回去了。」
    「抱歉。」除了这两个字,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歉意。
    「无所谓,老样子的规则,迟到的人负责下一次的餐费。」他耸肩。
    「嗯。」
    靳成御的口头禪是:编辑必须在短暂的时间内,掌握现有的市场优势和读者们的兴趣范围。
    所以有空的时候,他很常邀我来书店逛逛,说是看一下近期出版的趋势,或是观赏其他作者的作品。
    最主要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我的小说的销售量。
    「不错啊,文学小说有排行前十。」他拿起架上的书,随意地翻了翻,「这年头,喜欢看爱情小说的人还真不少。」
    「你有什么意见吗?」
    习惯性嘴回去,还以为他会反驳什么,结果后者只是看了我一眼,淡淡地说:「很意外而已。毕竟我不是这一派的读者,没办法体会这种狂热。」
    仔细想想,这傢伙确实比较喜欢看国外的翻译小说,尤其是侦探推理类,像福尔摩斯、亚森罗苹这种。
    「难道我没告诉过你,我是负责奇幻类型小说的编辑?」他话锋一转。
    是没说过……等等,你不负责言情?
    「既然你的领域不在这里,那你、你为什么还……」我的眼睛越瞪越大。
    「因为你写的类型不是奇幻冒险。如果我不常涉略这些内容,就会丧失对言情的判断能力。」他啪的一声把书闔上,转头对着我说:「你还记得当初自己想成为作家的理由吗?」
    记得,我说我想透过写作,抒发过去不完美的人生。
    「但你第一次写的作品真的跟幼稚园有得比,所以那时总编辑不太想让你成为我们的作家。」
    我有点丢脸的低下头,「那你最后是怎么说服他的?」
    「艾伦也是总编辑,所以我跟他担保,我会负责所有有关你的事情,要是最后赔的比赚的多,那些支出也会全部算在我的头上。」
    这么危险的投资,你怎么都没告诉我?我满脸不可置信。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所以我不愿你在最需要人帮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有一剎,他的笑容彷彿和高中时终于交到我这个朋友的表情重叠,那样的真诚,让我看得有些感动。
    毕竟以他的身分确实没必要做那么多,但他却为了我的梦想赴汤蹈火。
    「欸欸,你看,空海又出小说了耶。」
    「真的吗?在哪里?」
    「这里啊,你要买吗?我听小美说,这次她写的故事很好看。」
    「是喔,里面在讲什么呀?」
    「现在剧透就不有趣了,先买回家再说。」
    有两个大约高中年纪的女生从架上拿了一本小说,往柜台结帐的时候,讨论声刚好闯入我们耳中。
    「你还挺厉害的,我以为这类型的读者只有社会人士。」靳成御吹了一声口哨,「没想到现在的高中生居然也看都会言情。」
    「女生本来就比较早熟,你这个白痴。」我鄙视他一眼。
    「那证明你的能力不错啊。」
    「我的能力本来就不错啊!」虽然一开始的程度连我都觉得很丢脸就是了。
    「白文忆?」
    吵到一半,背后突然传来一道男声,让我跟靳成御同时往门口看去。
    「你怎么在这里?」
    我才想问你为什么会在这里,现在不是上班时间吗?
    「好歹我也算半个老闆,要跑出来很容易啊。」简煜帆朝我的方向走来。
    所以我担心的没有错,你的员工有你这样的老闆真的很衰。光明正大跑到外面偷间的老闆,全世界大概也就只有你一个了。
    「他们不是我的员工,是我爸的。」他纠正我,然后看向旁边一会儿又看向我,「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你在这,约会吗?你好。」他向靳成御点了个头。
    约你大头。
    谁都有可能跟我约会,就是跟这个是gay的傢伙不可能。
    「我是她朋友,简煜帆。」简煜帆友善地说。
    靳成御点了点头,礼尚往来报出自己的名字,然后悄声对我说:「喂,你什么时候跟这么帅的男人当朋友了?这外表跟脸蛋还真不是盖的,很合我的胃口呢。」
    我瞥了他一眼,作势拿出手机,「需要我帮你跟艾伦说吗?」
    他赏了我一根中指,「你真的很靠妖。」
    「那就收起你八卦的视线,他是我哥的朋友。」竟然敢对女生比中指,你这个男人到底懂不懂什么叫绅士?
    「对哪个女人都可以绅士,就是对你不可能。」他嘖了一声。
    见靳成御对着我的头猛敲,简煜帆笑了一声,「两位感情不错呀。」
    「谁要跟他/她感情不错!」
    我们两个异口同声地反驳。
    简煜帆吓了一跳,「呃?」
    我咳了一声,「你还有什么事吗?」不会又只是来打招呼的吧?
    「喔,有啊,晚上你有没有空?」他想到什么似的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新开的烧肉店,要不要一起去吃?」
    为什么我要跟你这个完全不熟的人去吃烧肉?
    「我也不想跟你这个凶巴巴的女人一起好吗?」他瞪了我一眼,「是白文安说想去吃,我才问看看你要不要一起去。如果不要我也不勉强啊,你不用这么委屈跑过来。」
    「我哥要去吃烧肉?」我狐疑。
    「怎样,你哥不能一天不吃你煮的菜喔?」他一脸大惊小怪。
    如果要吃外食,白文安通常会先打电话给我,所以你的可信度只有百分之零点零零零零零零一。
    「够了,你这个恋兄控,我们是刚刚才决定要去吃的。」他受不了地说。
    就在这个时候,手机响了。
    我一看到来电显示是老哥,对简煜帆的可信度马上变成百分之百。「那好吧,我去。」
    某人显然已经懒得理我,他问靳成御:「你要一起来吗?大家认识一下,交个朋友。」
    靳成御本想拒绝,不过我抢在他开口前说:「帮他一把吧。」
    「啊?」他一脸问号。
    「他爱死白文安了。」我承认这句话是故意说给简煜帆听的,因为我觉得他爆气的时候真的很好笑。
    「白、文、忆──我说了我不是同性恋!」
    看吧,他张牙舞爪的样子多有趣啊。
    「好啊,那我也去吧。」靳成御说。
    真不愧是我的知心好友,才能秒懂我想干嘛。
    「欸等等,你不要相信她的屁话。我不是同性恋,真的不是!」简煜帆急得又是摇头又是摆手。
    「好好好,你说不是就不是。」我随便敷衍了几句。
    都几岁的人了,还在纠结这种无关紧要的问题,幼稚。
    「屁啦!明明就是你自己在那里脑补过度,为什么要让他误会我是……」
    懒得听他废话,我跟靳成御说:「走吧,先回家一趟,等等你载我过去。」
    「好。」
    「欸白文忆,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喂,不要突然跑掉,喂!喂喂!白文忆──」
    再问一次,为什么这个男人的话可以这么多?
    我猜他上辈子一定是八婆,嘰嘰喳喳的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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