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金的作品重译了啊……」
    在国外翻译小说区绕了一圈,我随手拿起一本放在排行榜前十的作品。
    习惯从别人的小说里找寻灵感,是所有作者的通病……呃,说正确点,那是我的通病。
    其实也不是没故事可写,纯粹就是觉得自己文笔太差,对一篇文章里总是出现差不多的连接词感到懊恼而已。
    「白文忆,你这篇再给我出现一次『因为所以』试试。你他妈的整篇都是因为所以,当全世界的人都只认识这四个字喔?」想着想着,靳成御强压着怒气的表情忽然浮现在脑海。
    不愧是同学兼麻吉一场,不用多做解释,只要他一抬腿,我就知道他想踹谁。
    把小说放回原处,我缓缓逛到华文小说区。
    依旧是站在排行榜前面,见到上次出版的小说被摆在第十名,我的心情彷彿水火交织,既是开心的要死又同时感到心酸极致。
    毕竟对作者来说,自己的作品可以登上排行榜是如此荣耀,但对一个普通人来说,自己不为人知的故事竟能得到大眾们的喜爱,有时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我明明没什么感情生活,怎么就选了言情小说家呢……」放下书本,我不由得苦笑。
    有些人,一旦爱了就是幸福;也有些人,一旦爱上就不再幸福。
    我曾经期待有人能和我共度一辈子,谈了几场恋爱后,却发现那只是小女孩才能幻想的幸福故事。活到这个年纪,我的身边连个骑士都没有,更别说是白马王子。
    或者说,曾经有的。
    只是他们最后都离开我了。
    「白文忆,在爱情里,我看不到你对我的需要。」
    忘记是第几任的男朋友,在情人节过后传了一封简讯给我。
    他说明明是男女朋友的关係,我却总是把他遗忘在寂寞的角落,所以受不了了,想要分手。
    遗忘?
    只要是他想要的,周末出游、看电影、上山过夜之类的活动,我明明就尽可能地挪出时间。
    为了和他一起出去,那时还不惜跟经理大吵一架,谁叫我的上司看在我是菜鸟,就老爱要求我加时加班赶出货。
    那时才刚出社会不久呢!
    我努力适应职场上的生活,同时又得兼顾男朋友的要求,付出那么多,结果呢?换来的只有悲剧。
    那时我觉得算了,反正谈个恋爱谁没分手过?
    只要还年轻,之后再交男朋友从来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可随着年龄增长,我发现无论付出多少真心,我最终还是只得到背叛。
    有一次提早下班去见男友,想着吓对方一跳,给他惊喜,结果我才拿出备用钥匙开了门锁,一阵不属于我的香水味,和一双不属于我的红色高跟鞋就这样映入眼帘。
    哈,还吓他呢。
    人都还没吓到倒是先吓死自己了。
    「对,我就是劈腿,不然你想怎么样?」
    曾经喜欢的人,一夕之间变成这副模样,用那双冰冷的眼睛对着我,手里拥着素未谋面的女人。
    「如果有什么不满的地方,你可以跟我说,但你……」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伤害我?
    「伤害?」他冷笑,「我需要你的时候,你不是加班就是没空。难道我没跟你说过吗?应该有吧,还说过好几次,可你有听进去吗?」
    「我……」
    「到底是谁受伤,白文忆,你不要把错都怪在我身上。」
    无论我说什么,他都听不进去。随便说了几句慢走不送,然后就叫我别再来了。
    人生嘛,谈恋爱会失恋什么的在所难免,反正这个人已经不想继续下去,那我也不会挽留对方。
    失去一个情人没什么,继续找下一个就好了。
    对,我曾经这么想的。
    那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不再期待爱情了呢?
    「白文忆,我感觉不到你对我的爱。」
    「你除了工作和自己以外,到底有没有真心爱过我?」
    「分手吧,我不想继续下去了,和你在一起真的好累……」
    「我根本就算不上是你的男朋友,而是你的工具人吧!」
    自从和那一任分手,我也遇过不少对象。可莫名其妙的是,他们最初都说喜欢我,在交往之后,又一个接一个地离我而去。
    我始终想不透理由,是因为我不够爱吗?
    所以才让对方觉得空虚,忍受不了寂寞?
    「你是爱我,但比起我,你更爱的人是自己。」
    交往的数量多了,基本上有谁也不太记得了。
    唯独一个我真心死心塌地的人,让我至今依然无法忘怀。
    比起那些莫名其妙发脾气的傢伙,这人反而像是邻家大哥,淡淡地告诉我理由,淡淡地收拾自己的东西,淡淡地离开我身边,最后终于失去联络。
    我更爱的人,是自己?
    哈,开什么玩笑,如果我爱的人是自己,那干嘛还要谈恋爱?
    明明就是不要我了,还讲一堆好像我才是错误那方的藉口。
    想分手就直说啊,一段话讲的九弯十八拐,当每个人的脑子都好使,我都听得懂?
    「你是……白文忆吗?」
    恍神之时,有人从后面点了我的肩膀。
    靠,哪个浑蛋?
    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吗。
    一转身,我的双眼微微睁大。
    「真的是你。」一名穿着休间、发型时尚的男人对着我笑,「那么久没见,我还怕认错人呢。」
    这时候我还情愿是你认错人,也不要突然认出我。
    「你过得好吗?」
    我低下头,不怎么想看他,「嗯,还可以。」
    生活不就是那样,能过一天是一天,哪怕被人重重地绊倒,还是得靠自己的力量努力站起来。
    「刚想着会不会这么巧就在书展遇到你,没想到还真的遇到了。」他轻笑一声,「你还是很喜欢看书呀。」
    「没事的话,我走了。」我不想理他。
    不,说正确点,我是不想面对他。
    「等等。」他抓住我的手,「难得有机会见面,要不要一起喝个咖啡?」
    「我为什么要跟你喝咖啡?」我烦躁地甩开他的手。
    「就想看看你过得好不好。」他若有所思地笑着。
    拜託不要对我笑,你明知道我最无法招架的就是你的笑。
    「这么久没见,你的个性还是跟以前一样泼辣。」
    邀我喝咖啡还说我泼辣?
    「那你就不要跟一个泼辣的女人喝咖啡。」
    他不在意我的无理,而是温和地说:「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就当是老朋友叙旧一场,聊个天吧。」
    我还没说好,他又补了一句:「不用担心钱的问题,既然是我邀你,当然也是我请客。」
    对方温柔的视线让我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只得叹了一口气,无奈地说:「那你先让我逛完书展行吗?我才刚来不久,还没逛完全部。」
    「当然。」他爽快答应,「介意一起逛吗?」
    「你不介意跟没人要的前女友一起,我就不介意跟分手后的前男友一起。」
    「这话听起来好酸。」
    别担心,我只是习惯性回嘴而已。
    「那你慢慢逛吧,我不赶时间,可以陪你。」
    静静看着他的侧脸,很难想像当初闹得不可开交的我们居然可以这么和平。
    「温凯杰。」我叫了他的名字。
    「嗯?」
    「你来找我是不是有什么目的?」
    ?
    「怎么这么问?」他浅笑。
    一个已经分手不知道多久的前男友,在半路上突然叫住我,问候一下我的生活,然后还邀我一起喝咖啡……正常人避嫌都来不及了,还招惹前任干嘛?
    「你想太多了,我只是刚好来看书展又刚好遇到你而已。」温凯杰云淡风轻的笑容还是像过去一样,让人不知不觉陷入其中。
    「你自己一个人?」
    他点头。
    「是吗……」我蹲下身,拿起放在架上,那本属于我的小说。
    跟林奕天分手,我们从此不再是朋友。
    那跟你分手后,我们还是朋友吗?
    「你喜欢看爱情小说?」他也在我身旁蹲下,「空海?这个作者的名字好酷。你喜欢他吗?男人写的言情小说不知道好不好看。」
    「空海是女的。」我淡淡地说。
    他惊讶了一下,「真的?可以给我看一下吗?」
    我把小说拿给他。
    他翻过书本,稍微读了一下上面的大纲,「一个背着女朋友偷吃的男人,从来就不是个好男人……感觉女主角的经歷很悲惨,这种三心二意的人还是不要了吧。」
    「言情小说的定义就是得让主角遇到一个烂人。」
    「为什么?」
    如果一开始就遇到超级完美、平静顺遂的恋情,你要那些主打言情小说的作者怎么活呢。
    「所以这本是happyending?」
    我笑了笑,「你要是好奇,可以买下来看看啊。」
    「好主意。」明明只是个玩笑,他却当真了。
    我愣了一下,「我随便说的,你真的要买?」
    「反正也是来逛书展嘛,空手而归不是很可惜?」
    喔,真荒谬。
    里面的主角可是我跟林奕天呀,而在他之后的暖男真主角可是你啊!前男友竟然对我过去的爱情故事感兴趣,是我在作梦,还是世界在作梦?
    「里面的内容很奇怪吗?你的表情看起来很微妙。」他疑惑地问。
    「没、没事……」我哈哈地乾笑。
    我的表情当然妙了,毕竟这是真人真事,我也完全没料到你会对它有意思。
    「你要买吗?」
    我摇头,「你买就好。」
    出版当天我就已经拿到实体书了,电脑里还留着我的原稿呢。
    「就说空海的小说一定有在排行榜上,你还说没有?」
    「我又不知道它是哪个分类,绕了那么多的排行榜,谁找得到啦。」
    「你要睁大眼睛看啊,睁大眼睛,你没眼睛吗?」
    「喂,难得我愿意陪你来书展,别那么损我行不行?」
    一道很耳熟的声音冷不防介入我们之间,回过头一看,果然是简煜帆和他的……女朋友?
    「别说了,我就知道约你是失策。」女生又是摇头又是无奈。
    「反正你都找到了,就别那么计较了好吗……白文忆?你怎么还在这?都已经进来多久了,你还没逛完喔?」简煜帆的视线忽然转向我。
    你是我的保母吗?我爱逛到几点到底干你屁事。
    「问一下会死喔。」他没好气地说,「旁边那个你朋友?」
    我点头。
    「你好。」温凯杰礼貌性莞尔。
    「你好。」简煜帆正想介绍他旁边的女生,但我打断了,因为不想听。
    「我们还有事,先走了。」我拉过温凯杰,没理会简煜帆脸上的错愕。
    「欸白文忆,你吃炸药喔?火气那么大,小心别人扫到你的颱风尾喔!」
    身后传来某人无良的声音,可我不想回应,只想赶快离开这个地方,越远越好。
    快步走了一段时间,我才发现自己好像还拉着温凯杰。赫然放开手,我有些慌忙又不知所措地说:「呃,对不起,我下意识就……」
    「没关係。」他笑了笑,「刚刚那是你朋友?」
    我支支吾吾半天,「呃,算是。」
    「看你好像不想见他的样子,怎么了吗?」
    「没什么。」只是觉得他旁边的女生有点碍眼而已。
    男人喜欢的女人有两种,一种是前凸后翘型的浓妆大姐姐,另外一种则是温柔婉约型的清新小妹妹。
    那个女生属于第二种,如此小鸟依人,和野蛮强悍的我完全不合。
    原来简煜帆也喜欢那样的女人吗?
    也是,那么娇小可爱,就算生气了,应该也不会丑到哪去,相反的,还有一种小猫咪扮大老虎的反差萌。
    「……」
    不对,我为什么要关心他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他的身边有谁到底干我屁事。
    胡思乱想几分鐘,耳边突然噗哧的笑声,让我想起温凯杰的存在。
    转过头,一向不笑出声的他难得乐得开怀。
    我做了什么好笑的事吗?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你的表情可以这么丰富。」他扬着嘴角说。
    又不是顏面神经失调,表情丰富很奇怪吗?
    他摇了摇头,「以前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你的表情都差不多死板,不像现在这样,嗯……感觉很有生机?」
    「我不是大自然,别用生机形容我。」我一脸黑线。
    「一个比喻而已,不要在意。」他指着楼层简介,「走吧,我们去星巴克。」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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