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有些硬邦邦的,语气迟缓,“你说,这个地方有了宝宝?”

    慕青低头亲亲顾凉笙的眼皮,感受着睫毛的轻颤,“对,是你和我的宝宝,是我们的结晶!”

    哄的一声,顾凉笙觉得有颗原子弹在他大脑中爆裂,以至于他现在都有些恍惚,他怎么就怀孕了呢?作为一个男人!艹!

    等等!顾凉笙突然想起自己多出来的那部分还能来经期,那必然能够运孕育子嗣啊!

    一想到自前面破处后,慕青就格外地喜欢用米青三夜把他填满,他一开始也没真的想到他能怀孕,也没阻止他的举动。

    难怪这几天慕青跟他上床的时候,动作格外温柔,有时候还会伸手护着他的肚子,他还以为这混蛋总算知道了什么叫做怜香惜玉,原来是早就知道了肚子里他的小崽子了!

    顾凉笙气的磨牙,也真的咬着慕青肩膀上的硬肉磨牙,妈个鸡,他才大一啊,他才不想这么年轻就被套牢,他从未带过小孩子,根本就不知道怎么跟这么软绵绵的生物相处,更别说这生物还是从他的肚子里出来的!

    慕青好脾气地任由顾凉笙在他身上又抓又咬,只是小心地护着他不让他受伤,他的声音深情而又低哑,“凉笙,你知道我知道你怀孕的时候,有多开心吗?我总算有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家,这个家里,有你,有我,还有我们自己的宝宝。我很开心!”慕青偏头亲亲顾凉笙小巧的耳廓,虔诚又痴迷。

    顾凉笙渐渐恢复理智,恼怒的动作停了下来,他窝在慕青的怀中,看着他坚毅的下巴,仍是不甘心地哼哼道:“孩子生下来你要负责换尿布,泡奶粉,孩子哭的时候,你要负责哄,他想睡的时候,你还是要哄,他不乖的时候,你依然要哄!”

    慕青伸手点点顾凉笙挺翘的小鼻子,黑眸中满满地都是暖意,“好,一切都听你的!”

    顾凉笙砸吧砸吧嘴,又加了一句,“就算有了宝宝,我还是你最重要的大宝宝,你对我要比对宝宝好!”

    慕青低头缠绵悱恻地与顾凉笙交缠一吻,因为孩子是你生的,所以我才会爱他,一切都是因为你!

    一吻结束后,顾凉笙瓷白的脸上染起淡淡的粉色,他抓着慕青的衣襟,“当然,如果被我发现你对宝宝不好,你就死定了!”

    真是口是心非的小混蛋!慕青摸摸顾凉笙的肚子,神色柔和地叫人溺毙在他的宠爱之中。

    顾凉笙哼哼,看在你这么爱我的份上,勉为其难给你生一个!他才不是因为没生过孩子所以想生一个看看呢!

    顾凉笙没有想到的是,他所谓的生一个,到后来会变成生一个,再生一个,再再再生一个,四年大学还没结束,他就生了三个,其中两个是龙凤胎。

    顾凉笙两行宽面泪,他怎么不知道双性人的生育繁殖能力这么好?还是说是慕青的米青子太过强大,以至于每次都能成功着床!我操他大爷的!啊啊啊啊!

    生完三个后,慕青去医院结扎了,他觉得三个宝宝已经够了,他舍不得凉笙每次挺着大肚子难受的模样。

    慕青觉得自己前世的苦都是为了今生的甜,他有了自己的爱人,他有了自己的孩子,他让将前世的自己宠上了天,他爱上了自己。大概是上天注定了,他磨难一世,所以这一生他会一直幸福下去。

    “慕青,宝宝又嗯嗯了!你快来换尿布!”客厅里,顾凉笙一脸嫌弃地捏着鼻子看着萌萌哒的小可爱一脸无辜地望着他,“再装可爱也不能掩盖你拉臭臭的事情!等你粑粑过来!”

    书房里,慕青放下手中的笔,将日记本合上锁进了抽屉里,他起身向着客厅走去,那里,有他的爱人,有他的血脉。

    我会牵你的手,朝朝暮暮,我会牵你的手,等待明天,我会牵你的手,走过今生,我会牵你的手,生生世世。

    【这个故事结束了,怀孕play啥的,坐等完结后,你们催我,不然,懒癌晚期的撒旦一定会忘记的!】

    ☆、第255章 身边人都死于非命:死人

    初夏的早晨空气清新,街上的一切都笼罩在柔和的晨光中,道旁的柳树低垂着头,柔顺的接受着晨光地淋浴;挺拔的杨树像健壮的青年舒展的手臂;草丛从湿润中透出几分幽幽的绿意。

    公园里,顾凉笙穿着运动服跑着步,一只纯种金毛正屁颠颠地跟在他的身后,它的毛发旺盛,金灿灿的色彩在晨光下显得格外的耀眼。

    从小区跑到公园,已经结束了一轮晨跑的顾凉笙停了下来,拿起脖间的毛巾擦了擦额上的汗珠,他休息了一下,然而蹲下来蹂躏了一下金毛的身子,“走,我们在跑回去!”

    “汪汪——”金毛低低叫了几声,温润的大眼睛盯着自己的主人,见他开跑,也迈开健壮的双腿追了上去。

    顾凉笙到这个世界已经三个月了,日子过得很惬意,原身是一家小公司的员工,工资一般,工作清闲。在这寸金寸土的京城想要生活下去,靠那么点工资,根本就不够,更何况还要养一只金毛。

    这只金毛是顾凉笙穿来那天捡的,当时的它浑身是伤地躺在垃圾堆旁,温润的眼睛无声地凝望着他,喉间发出低低的哀鸣声,一下子就击中了顾凉笙的小心脏,如果垃圾堆旁躺着的是个男人,他或许会目不斜视地丢完垃圾就走,但是如果这躺着的是一条伤痕累累的金毛,他就无法放手了。

    顾凉笙将它带到了兽医那,兽医说金毛受过虐待,看样子已经五六个月了。按理说金毛也挺贵的,怎么会有人花了大价钱虐待它然而把它丢到垃圾堆里自生自灭,这是嫌钱多烧地慌吗?

    顾凉笙才不管这些,他只知道看到金毛的那一刻,他就觉得他们两个很有缘,至于金毛的前任主人,他没拿着菜刀把他剁成七八段已经很好了!

    恰巧顾凉笙住的小区是允许住户养宠物的,于是顾凉笙毫无心里压力地将金毛抱回了家。

    只是日子没过几天,他就发现家里已经入不敷出了,金毛生病要花钱,狗狗的药物比人还贵,除此之外,他还买了狗窝,狗粮,狗玩具,又将家里改造了一番,瞬间存款就从五位数降到了三位数,再过几天,他就可以去喝西北风了。

    无奈之下,顾凉笙开始重操旧业,编程序做软件,这再未来的几个月成为他收入的主要来源。

    自从养了金毛以后,顾凉笙就养成了早起遛狗顺便晨跑的习惯,每当他看到金毛温润的大眼凝望着他时,他心中就有股满足感,他家的大金毛真是太暖男了!

    “凉笙,早上好,又去遛狗啊!”刚进小区门口,顾凉笙就遇到了对面的邻居,一个it男,标准的宅男长相,带着一副厚如啤酒底的眼镜。

    顾凉笙每天都能在这个时候遇到刚买早餐回来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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