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慈不动,蝙蝠王却动了,这一动,却吓了沛慈一大跳。只见那蝙蝠王朝沛慈微微一笑,说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它举手一指,那身形就忽地朝沛慈扑了过来,只不过那速度却是非常惊人,蝙蝠王这一扑,在空中带起一溜残影,瞬间即来到了沛慈的跟前,沛慈竟看不清他的动作。
    沛慈见蝙蝠王突然出现在自己跟前,心中大呼不好,百忙中身子后仰,只见到鼻前一道爪影挥过,却是险险地避开了吸血魔这突如其来的一爪。避过这一爪后,沛慈不敢多作停留,错步一跨,身形急偏,正是要与蝙蝠王拉开距离。
    沛慈身形偏开后,脚步落定,定睛一看,那跟前的蝙蝠王却又失去了踪影,沛慈四顾无人,不由大骇,这蝙蝠王的动作确实快得无以伦比,这瞬息间又不知蹿到何处了。
    四顾无人,沛慈大惊,伸手一挥,就要把那悬在远处的纤舞绫召回,此时此刻,不把护身法器持在手中,心里确实不安。但未等纤舞绫飞回到手中,沛慈突然间觉得脊背一寒,毫不思索,立即往旁边一滚,刚一滚开,就听到“嘶溜”一声,沛慈刚才站立的地方,那坚硬的地板上竟出现了几道深深的爪痕,仿佛是用金铁之器将地板划裂一般。
    沛慈知道这痕迹乃是蝙蝠王暗中袭击不中,被他的指甲划开的。见到如此情形,沛慈不禁心胆俱寒,这蝙蝠王速度如此之快,指甲如此坚利,自己怎么是他对手?还好刚才自己的第六感发挥作用,若不是,刚才那一下就足以让自己命赴黄泉了。
    这时,那边传来了乐轩的惊呼声,沛慈一看,原来是修的灵力不济,已经被黑压压的蝙蝠群包围住了,修也失去了踪迹。沛慈很快的收回悬在空中的纤舞绫想要过来解救修,正所谓关心之乱,趁这个时机,蝙蝠王的利爪朝着沛慈攻击,沛慈因为担心修,所以肩膀被划伤了。
    沛慈很是气愤只见她从怀里掏出一张纸符,一掐法诀,口中念道:“乾坤无极,乾为上,为阳,太阳少阳,借予真阳。咄!”符引念完,沛慈把符朝着蝙蝠王一扬,那符瞬间就化成数十只火鸦,带着狂燥的炽热,直向那蝙蝠王扑去,却正是一张“双阳火鸦符”。
    这蝙蝠王畏惧真阳之火而选择了逃避,虽然速度极快,但沛慈这“双阳火鸦符”一经施出,那由灵符化出的烈阳火鸦,便已将蝙蝠王紧紧锁定,那还容得他逃跑,那蝙蝠王逃到东,那火鸦便跟到东,逃到西,火鸦亦跟到西,便如那附骨之俎一样,既然盯上了目标,便不死不休。这火鸦与蝙蝠王一追一逃,刹时间空中就出现了这么一道奇景,数十团烈焰追逐着一道黑影,在空中翻飞乱舞,恰似那民间过年过节燃放的焰火一般绚丽可观。
    那蝙蝠王见炽烈的火鸦向他飞来,脸上现出了一丝怯意,似对这至正至阳的烈火心存忌惮,未等火鸦飞到就想逃跑,可是任凭蝙蝠王的速度再快也快不过火鸦,只见火鸦一沾上蝙蝠王就燃烧起来,蝙蝠王惨叫起来,那个声音说要多惊人就有多惊人,慢慢的蝙蝠王被烧成了灰烬。
    而修这边的现象也有所改变,只见在黑压压的蝙蝠群里忽然绽放一道紫色的光芒,把那些蝙蝠群都震开了。而紫色光芒包裹着的就是修,原来在紧要关头,修体内的灵识保护了他。
    光芒过后,修马上走到沛慈的身边问:“沛慈,你没事吧?”
    “是啊!堂姐,被蝙蝠王伤到会中毒的,要尽快处理才行。”乐轩也着急地说。
    沛慈微笑地说:“没事的,蝙蝠王现在被消灭了,那伤口也就变成了普通的伤,不会有事的。”
    “不过堂姐夫,你真是真人不露相啊!我还以为你只是一个有些灵力的普通人没有想到你身上有那么大的力量,正所谓紫气东来,这紫气只有身为王者才有的,你究竟是什么人啊?”乐轩勾肩搭背的说。
    “你想知道啊!那来,过来。”沛慈对着乐轩勾勾手指说。
    乐轩满怀期待的走过来说:“堂姐,快告诉我!”
    “他呀!来头大着呢。”沛慈故作神秘的说。
    乐轩兴致勃勃的等着沛慈告诉他,可是等了很久,沛慈都没有下文,乐轩说:“就这样没有啦!堂姐你耍我啊!”
    “对啊!就是是不告诉你,让你心痒痒的。”沛慈一副就是不告诉你怎么样,你咬我啊的样子。把乐轩气的不得了。
    “堂姐夫,堂姐他欺负我,你要为我做主啊!”乐轩装得像个小媳妇一样,羞答答的。
    “呕……天啊!要是让你的歌迷看到了一定纷纷的弃你而去的。”
    “我这么千娇百媚的,就算是扮女生也是绰绰有余,才不会像你说的那样呢!”说真的,倒不是自夸,乐轩看起来,有时还会被当成是女孩,乐轩的长相是属于比较阴柔的那种。他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亏你还敢说,长的女生还那么洋洋得意。”沛慈不耻的说。
    “怎么?不行啊!我就是洋洋得意,是你在妒忌我长得美吧。”乐轩真是厚脸皮,这样的话他也说得出来。
    “好啦!你们两个不要碰到一起就像小孩子一样吵架。”修无奈的说。要说她们两个感情好吧,又常常你损我,我损你的。说他们感情不好吧,却又常常能感受到那股感情的浓烈。
    “堂姐夫还是你好,不会偏私。”乐轩说。
    “废话那么多,还不快走。虽然这伤口上没有毒,可是还是在流血啊!我可不想因为血流不止而亡啊!”沛慈说。他们真的不把她放在眼里,她都快血流成河了,还在那边瞎哈拉。
    “是啊!那我们快走吧。”修扶着沛慈走出废工厂。这个时候夕阳已经西下了,夜幕渐渐的降临,月亮也偷偷的爬上来了。忽然沛慈的手机响了,沛慈一看原来是慈爸,她高兴的说:“老爸,你回来啦!我好想你哦!我们很久没见了。”
    沛慈的爸爸是考古专家,一年四季都不在家里,两父女一年都很难见到面,所以沛慈跟慈爸的感情很好,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是啊!宝贝女儿,最近好吗?还有去驱魔吗?”慈爸很担心地说。虽然说他永远都支持沛慈的想法,可是这不是普通的工作,驱魔师耶!跟她决斗的不是普通的坏人,而是恶鬼,妖怪,魔,这些世上虚无缥缈的东西,稍有不慎不是死去这么简单,而是会魂飞魄散的。
    “我很好啊!没有什么事。老爸,你有没有看我演的戏啊!”沛慈说。
    “当然有啦!我的宝贝女儿第一次演戏耶,当然要好好地欣赏咯!女儿,那个跟你演对手戏的男生不错哦!不知道他在现实生活里是不是也是这么好的。”慈爸说。自从知道自己的女儿进了娱乐圈而且还演戏了,他每天一到播出的时间,无论多忙都会守在电视旁观看的。
    “他很好,对梦想很坚持,对朋友很关心,对我也很好,从来都不会让我受伤。”沛慈说,她很想说更多的好话让老爸喜欢修。因为不管是修还是老爸对她来说都是生命中很重要的人,如果老爸不喜欢修,她会很难过的。
    “你怎么知道他很好啊!你们在交往吗?我还以为你会跟晨风在一起呢!晨风这个孩子也不错的,真是可惜呀!”慈爸说,虽然很舍不得女儿,可是女儿长大了重要嫁人的,他还担心沛慈傻里傻气的会被人骗呢,不过现在倒是交男朋友了。
    “怎么回事啊,你们怎么都把我和晨风扯到一起啊!我们只是很好的朋友。”沛慈很无奈地说。她知道晨风对她真的很好,可是晨风不能让她伤心,因为只有在乎的人,才会被伤到痛苦,只有自己喜欢的人才会牵动她的喜怒哀乐,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和友情的不同。
    “好啦,不要再埋怨了,我不说了还不行吗?沛慈,他现在有没有空,有空的话带她回家给我瞧瞧。”慈爸说,趁现在他在家里,就帮沛慈鉴定鉴定这个男孩子值不值得托付终身,他也比较放心。
    “这个,我要先问问他,因为他每天都要练团的。那先这样,我们回家再聊。”沛慈看了看修说“堂姐,伯父想见他的未来女婿了。”乐轩跑过来说。
    沛慈想赶苍蝇似的挥挥手说:“关你什么事啊!给我闪一边去。”
    “你爸要见我啊,可是我现在这个样,又没有就买什么礼物,这样会不会太失礼啦!”修说的没错,他现在身上的衣服都破了,而且全身狼狈不堪的,这样真的不适合见未来的岳父啦!
    “这很简单啊,我们回我的住处。我看堂姐夫的身材跟我差不多就穿我的衣服好了。在帮堂姐包扎一下伤口,不然让伯父看到了肯定要心疼极了。”乐轩一副这个很好办不是问题的样子。
    “好吧,只有这样了,我们快走吧。”修说。
    回到了乐轩的住处,修就急忙给沛慈处理伤口,他把沛慈的衣服脱了下来,看到了她手臂上的伤口,说:“痛不痛!对不起,身为你的男朋友不能保护你不说,还得让你保护。”
    “你说什么话呢,如果不是我把你牵扯进这些事情来,你也不用时时刻刻都受到生命的威胁啊!”沛慈说,自己有了这样异能,就想把自己的本能做好,可也没有想到会把修带进这个世界来。
    “这是我心甘情愿的,从小到大除了组团的梦想就没有什么别的兴趣,男的也有这么刺激的事,我当然要参与啦!”修说,他知道沛慈又想劝他退出了。可是他怎么可能让沛慈单独行动呢?
    “好啦,堂姐夫,你先去换衣服,堂姐的上我来处理,别让伯父等太久了。”乐轩过来接手说。
    “好吧,那我换衣服去。”修说着走到房间里去了。
    等到修出来,沛慈的上已经处理好了,也换了新的衣服。沛慈看到修立刻傻眼了,为什么呢?现在修穿着乐轩的衣服还真的很好看。只见他身穿白色西服,显得气度不凡,举止优雅得无可挑剔。他唇边泛着温暖的笑意,久久不散,使得俊美的他宛如神祗一般耀眼夺目。
    修问:“沛慈,你盯着我看干嘛,我有什么不对吗?”
    “我看她是被你迷住了,真没有想到你比我还适合穿白西装。”乐轩没有想到传穿起白西装的修真的很夺目。让人惊艳啊!
    “可是穿这样会不会太正式了,我从来都没有穿过西服呢?”修有些扭扭捏捏的说。
    乐轩说:“我说堂姐夫,现在是区间老丈人耶!当然要穿的正式点咯!而且你穿这样显得高贵、优雅,有什么不好的。”
    “好啦,就你话多。不要说那么多了,我们走吧。我等不及想见见老爸了,想看看他变得怎么样了。”沛慈说着推着修和乐轩就出门。
    来到沛慈家一按门铃就马上有人出来开门,原来是慈爸。他说:“宝贝女儿,回来啦!有没有带你男朋友一起来啊?”
    “有啦。修进来吧,我跟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爸爸。爸,他是陈德修。”沛慈说。
    慈爸很热情的说:“你就是修啊?我看过你跟沛慈演的戏,蛮不错的。听说你吉他弹得很好。进来坐啊!”
    大家都坐了下来,慈爸说:“修,我承认你穿这样真的挺好看的,不过会不会太隆重了,太正式了。”
    “我觉得不会啊!伯父,今天是来见你这个未来岳父耶!当然要正式点啊!”乐轩说。
    “不好意思伯父,我也觉得正式了点,不过这是代表对你的尊重。”修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早就知道会这样了,乐轩还说什么这样很好,根本就是要看他出糗嘛!
    “你倒是很会说话,不过你跟沛慈的事,我还是要观察观察。”慈爸故意这么说,想看看沛慈有什么反应,是不是真的非君不嫁。修有什么样的应对。
    一听老爸这么说,沛慈就不依了,她说:“爸,你不喜欢修吗?为什么吗?我很喜欢修,今生今世除了他我不会再喜欢别人了,所以我也希望你跟我一样喜欢他,不然我会很难过的。就算你不喜欢他,我也会跟他在一起的。”
    而修却说:“伯父,我不能保证我真的很好,可是我喜欢沛慈,我会好好的保护她,不会让她受到任何的伤害,我不敢要要求你可以马上接受我,可是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好好地表现。”
    “你们两个是不是太心急了,我没有说不喜欢修啊!我只是想好好的观察一下,修是不是真的像沛慈说的那么好!”慈爸说,这个女儿真是的,有了男朋友就不要老爸了,话说得那么犀利。真是女儿长大了就是别人家的了,还真是无可奈何的事呢!
    “伯父,你吓到堂姐跟堂姐夫了。”乐轩说。
    “沛慈,修,你们不要听你爸胡说了,今天就留在这吃饭吧,我现在就去做饭。”慈妈说。原来慈妈知道修和乐轩要来,赶快去超市买了很多菜回来,准备大干一场。
    沛慈走过去说:“妈,今天这顿饭就让我来做吧,老爸很久没有吃过我做的菜了。”
    “那我也来帮你。”修说着吧西装外套脱了下来,走到沛慈身边说。
    乐轩挤眉弄眼的对着慈爸、慈妈说:“这算不算是妇唱夫随啊!好有居家的感觉啊!好温馨呢!伯父,伯母,堂姐等不及想嫁人了。”
    “小轩轩,你是不是在思春啊!要不要堂姐介绍个身穿白衣那么飘逸,走路用飘的长发美女给你啊!”沛慈说。敢这么损我,明天我就召唤个女鬼来陪你玩玩,也让你觉得温馨和居家。
    “不要你鸡婆,我曾乐轩要什么美女没有,还是留给你自己好好的享受这与众不同的爱情吧。”乐轩当然不会示弱的反击,虽然人鬼恋是禁忌的恋爱,不过让堂姐这个驱魔师尝尝也未尝不可。
    “好啦,你们两个到底还要不要吃饭啊!再吵下去就该睡觉了。”修马上阻止他们两个,他可不想再慈爸那里留下坏印象。
    “哼!”乐轩和沛慈同时撇开脸。
    修拉着沛慈进了厨房,他说:“你来做饭,我来帮你切菜、洗菜好不好!”
    沛慈点点头马上干起来。修一边切菜一边说:“乐轩说的没有错,还真的有夫唱妇随的感觉,等我们结婚以后我们每天就可以这样做饭了。”
    “你不会也觉得我很想嫁吧,说这话来激我,谁说我一定会嫁给你啊!”沛慈娇嗔的说。虽然她也举得这样的生活就是她向往的。
    “我没有这么想啦!不过我真的很想尽快的把你娶进门,那我就不要担心会有人跟我抢你了。”修说,沛慈真的很优秀,也有很多人跟他一样眼光独到,都能看出沛慈的好。
    “你多虑了,就算真如你所说的,有很多人喜欢我,可是我只在乎你一个,就算没有结婚,我也只会是你一个人的,永远都是。”沛慈说,其实她也有同样的顾虑,同样担心的事,不过她相信修一定跟自己想的一样只为彼此而活,不会再有第三者可以介入的。
    “那就好!饭菜都做好了,好香哦!能娶到你这样的老婆,真是三生有幸。”修闻了闻饭菜说。
    “我还没嫁你,什么老婆啊!”沛慈听了很高兴,可是她总要矜持一点吧。
    吃完了碗饭,沛慈问慈爸说:“老爸,这次去考古发现了什么有意义的事没有?”
    “你问到我就告诉你,这次的收获很大,我们好像找到了黄帝——轩辕的墓了,里面有很多当时的弄作业和文化。这次回来是找资料的,过不了多久我又要回去了。”慈爸兴奋的说。只要一讲到考古,慈爸的脸就焕发着光彩你只要跟他谈考古绝对是滔滔不绝的。
    “轩辕墓?老爸很想跟你去看看,不过我们明天下午就要出发去a市宣传了。”沛慈很可惜的说,以前小的时候,一到暑假沛慈都会跟着老爸去考古,所以对于古董的鉴别,沛慈还是略懂皮毛的。
    “你们明天就要出发了,那修不要太晚回去了,赶快去休息吧。”慈妈说。
    “伯母,堂姐还没嫁呢?这么快就心疼女婿了。”乐轩说。这个乐轩不跟沛慈吵架最老是痒痒的,就是想欠揍。

章节目录

离魂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肉肉屋只为原作者香雪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香雪并收藏离魂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