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穿越之后锦衣玉食、风生水起,为什么我穿越之后变成一个睡在灰堆里的苦丫头?真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辛地!怎么还没把地板拖干净!还有,我饿了,晚饭呢?晚饭怎么还没有做好?!”那三把尖嗓子又开始合唱。
晚饭,晚饭,光惦记着饭,肥死你们好了!还有,这么有本事把我当使唤丫头,怎么没钱雇一个大厨啊?白空着这个近千平米的独立小别墅,只叫我一个弱不经风的小女子干活,连我都替你们寒碜!我在心里头诅咒。
咬牙擦掉地板上最后一块污渍,赶紧去削土豆、熬汤。好吧,我承认我没骨气,只会在心里骂娘,完全不敢反抗。——可是老天啊,形势比人强,我瞅瞅自己现在这个小身板儿,不过十几岁女孩子的样子,而那三位,一个中年女人、两个成熟女青年,都是人高马大、气宇轩昂,我要敢动手反抗,骨头不被她们拆了?唉,还是低头认命吧。
杂烩汤在锅里发出咕嘟嘟的香味,我把衣服盆子拖到灶前来洗,一边呆想:穿越不是要跳崖撞车的吗,我好端端在家里打扫卫生,连一个小跤都没绊到,怎么忽然就穿了呢?还穿到个乡下地方,周围除了森林就是田野,住的一幢独栋别墅怎么看怎么像农民拿宅基地建的小楼,里面的陈设简朴又古怪,有点接近中世纪的西洋小国,我不太习惯,刚来的时候手忙脚乱,干砸了不少事情。奇怪的是,这三个女人好像觉得我确实应该不太懂这些,所以痛骂一番之余,还是愿意耐心的教导我,倒没有起太大的疑心。
就这样,我伺侯她们用完晚膳。她们****就寝,我独个儿到厨房睡觉。第二天早晨,她们去城里逛街,我去附近的农舍收取牛奶,沿路看见几只松鼠和野羚羊,农舍里见到一个红脸大叔和几个鼻涕小孩——苍天啊,连帅哥都没有一名的世界,我会什么要穿过来?为什么要让我穿过来?!
“请问……我迷路了,能给我一碗水喝吗?”身后传来彬彬有礼的声音。我转头,瞪眼,擦口水。
灰蓝色眼睛,眉毛浓得飞到鬓角里去,一张脸俊俏得可以杀人,身材好到足够去做舞男。才想帅哥,就来了这么个帅哥,我对世界顿时恢复了信心。
“您等着。我这就给您找水去。”我耸肩诌笑,往农舍里走,准备去给他要碗水。
他理所当然的跟在我后面:“姑娘,我能进你家坐坐吗?”
“我家?”我完全没反应过来。红脸大叔正好扛出东西,听到这句话,忙替我回答:“您误会了。这位是韩德尔领主小姐。”
“……”我们一起低头看我的旧衣服、木头鞋子,心里想的是同一句话:领主小姐就穿这样?
“唉!老韩德尔夫人早就过世了,新夫人是几年前带着她自己前头生的女儿嫁过来的,去年,韩德尔大人又过世了……”红脸大叔拿衣角擦擦眼睛,“瞧我,说这些干什么!辛德瑞拉小姐,这些给您!”他替我把牛奶拿到羊车上,另加一袋苹果,“您还是这么瘦,得多吃点!”目光无限怜悯。
想不到我穿到这么一个苦孩子身上。不过没关系,女主苦命一点是好事,更能激起男主的怜爱之心嘛,我笑咪咪帮红脸大叔把袋子扶正,问男主——哦不,应该是“也许是男主”的帅哥先生:“前面有个驿站,我把你带到那里,你该认识路了吧?”
帅哥大力点头。
那我就不客气了,路上直接请问他府上哪里、俸禄几何。哎呀呀,人生苦短,穿越难得,我一生戴惯面具,这回且单刀直入一把,反正是女主,看谁能奈我何?
帅哥先生告诉我:他是王宫里的侍卫,这次陪随王室人来打猎,迷了路,非常感谢我相助。至于俸禄?啊,“王室对我这种人的年金控制得非常严格。”说着,脸很好看的红了一下。
咄!原来不过是个领死工资的小侍卫,敢占用我女主的宝贵时光?我恶向胆边生,缰绳一抖,“爱驹”大白羊听话的扭头换路。“你浪费了我的时间,要先帮我干活,我才给你指路!”换上一副晚娘脸,我这样对他说。
这个世界不好混。我又不是白雪公主,何必装什么形象?既然对方不是钻石王老五,只是个小人物,那我应该动手榨取他的一切可能价值,才是道理。
这位帅哥品性倒是纯良,微微一愕后,丝毫不加反抗,就乖乖跟我走,还很同情的问我日子过得怎么样。
怎么样?没怎么样啊!我向来自己打理自己生活,什么事还不是靠这双手做出来。现代社会竞争已经够恐怖,我又是个孤儿,从奖学金到打工费都靠自己单枪匹马赚出来,磨炼到今天怎能不坚韧赛过水蛭、冷酷赛过巫婆。我豪迈的一挥手:“小事耳!不算什么。”
帅哥流露出高山仰止之神色。我略有些飘飘然。
到了家我才发现,这家伙统共没有战斗力!不会洗衣、不会做饭、当然更不会缝缝补补。“那你会什么?擦家具去!”我咆哮,“先擦家具再擦栏杆再擦地板,布脏了到我这边来洗。这个再不会,你就是废物!”
他脖子一缩,领命而去。
幸而有他协助,太阳西斜时,家务已基本完成。擦洗的活儿干得虽然逊一点,但差不多也行了。看着他额头上亮晶晶的汗珠,我良心发现,招呼道:“来喝个下午茶。”
浓汤飘出香味,百合在窗下盛开,清澈的阳光从新换的窗帘后头洒进来——啊,衣服都是帅哥帮我绞的,实在省了我不少力气。我跷起脚,推一盏红茶给他、再捧一盏茶在自己手心,品尝着刚出炉的苹果派,心情大好。
“味道真不错。”帅哥狼吞虎咽,大肆赞扬,我只管笑咪咪。
味道差是不会差的,我在kfc打过工嘛。但这种东西也就是平民食品,他一位宫中侍卫谬赏,大约还是肚子饿了的关系:“劳动是最好的调料啊。”我笑道。
他怔了怔,一想,通了,更加仰慕的望着我,如仰望一切美食与哲理的女神。
我得意的拍拍围裙,把路径指给他,叫他走人。他不知为何流露出点儿依依不舍的样子,目光在厨房里扫一遍,发现新大陆:“咦,我们吃的比那些做得精致?”
他看见的是我盛出的另外一盆苹果派。“当然,那是给女主人留的。”我冷笑一声,很怀疑他在没话找话。
“那……就要做得粗糙一些?”他真诚的睁大眼睛。
“她们逼我做小工,我只好做,但为什么要尽心尽力?”我鼻子里喷着冷笑,拍拍他的肩,“你不要太老实。俗话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如果对糟糕的主子太好,那么当一个贤明的主子来时,你又能用什么回报呢?好好想一想吧。”
他一脸便秘的表情,看了我片刻,欠身离开,临别时还说声“再会”。
多斯文一个人啊!如果他是男主,我有信心把他啃得连渣子都不剩。我想着,叹口气。
太阳落山时那三个女人回来了,红光满面,兴奋谈论她们在城里听说的事:王子进山来打猎,好像还就在我们家附近。她们问我听见什么没有,我摇头,没把我遇见王宫侍卫的事说出来。
不给我带礼物、不替我分担家务,难道还指望我像知心朋友一样、把什么事情都跟她们共享吗?不带这么顺心如意的!
如果她们很不开心,骂我“死丫头、笨木头”。****之前,继姐之一打翻了芝麻和大豆的罐子,把它们撒了一地;继母命令我在早晨之前拣出来;继姐之二冲我做鬼脸。我对着明月欲哭无泪。
确有人以刁难别人为乐。某客户专门喜欢叫我们把企划案改上八百次才肯点头签收,我不奇怪。我奇怪的是自己为什么要特意穿过来受人刁难。并不见得多有趣呀,咦!
月亮升上梢头,白雾霭霭,两只鸽子飞到窗口对我咕咕叫,偏头看看我,又是叫。
“瞧你们倒像跟我说话似的。”我笑。
两只鸽子居然点了点头!又肥又短的小圆脑袋,很认真那么点下去,拍动翅膀飞出窗口,不快,还回头看看我。
我福至心灵,提起裙摆“叭哒叭哒”跟着他们走,走过野草露水的小径,穿过悲伤的白杨,前面小小空地上,有对墓碑,鸽子一左一右停在那儿。忽然间我明白了,这是韩德尔领主夫妻的长眠之地。
然后,我的眼泪忽然哗哗的流了下来,好像见着了什么无比亲切、可再也挽不回的东西,那样子的哭法,真是奇怪的事。
鸽子一左一右落上我的双肩,用红色的嘴轻轻梳理我的头发,“咕咕”叫着,像是安慰我。我回到厨房,它们就跟着我回去。
芝麻和豆子还是散落一地,鸽子担忧的鸣叫,我伸伸胳膊:“没事,看我的。”
把这些东西扫扰成一堆,拿个细筛子,芝麻筛在下面、豆子留在上面,这并不是什么难事。为了怕吵醒那三个女人,我的动作尽量放轻缓,全干完时,夜也深了,我就在炉灶边和衣一躺,沉沉睡去。
第二天的早晨来得那么快。我阖了眼睛再张开,鸽子和白雾就都消失了,房子里哗啦啦满是晨光,继母继姐在楼上拉开嗓门叫我,我奔上去帮她们梳洗,另外再装个野餐篮子——她们决定去山里远足,以便争取与王子“偶遇”。
“辛地,你的衣服怎么这么脏?你的鞋子上怎么沾着草籽和泥巴?你是不是溜出去玩过了?”她们这么给我找碴,玉手一抬把绿豆和大豆又打翻在炉灰里,“把这些拣出来!看你还闲着乱跑。”
我彻底无语,在门口鞠躬恭送她们离开,正要做事,忽听林子里有什么东西“卟嗵”砸到了地上,声音还挺响。
过去,看到一个人倒在那儿,淡蓝色嵌金衣裳上粘着血,是帅哥。他闭着眼睛。
我心里格登一下,扑过去摇他,他没反应。我检查他的身体,是有几个利器划出来的伤口,但不深,无论如何不应该致命。有没有内伤呢?我就看不出来了。
先清洗伤口应该没有错吧?水是有的,可是消毒的话,是不是应该用酒精?我想了想,到厨房拿半瓶料酒倒在他伤口上,他嗷呜一声跳起来,双眼发直,抓着我就问:“人呢?人呢?只有你一个人?”
我说:可不就是我一个。你还想看见谁?皇帝还是神仙?
他晃晃脑袋,神智清楚了一点,眼里闪现出痛不欲生的光芒,不说话。树丛里却又钻出几个人,穿着软铠甲,好像都是战士之类,表情一个比一个严重,怪吓人的。帅哥冲他们挥一挥手,沉思片刻,忽然张开双臂就抱住我,在我耳边说:“我叫查尔斯。”然后唰的就走了,那些战士们跟他一起离开。
天晓得这是怎么一回事!我发一阵呆,也只能回去干活,想法子在纸板上戳出小洞,用来分筛绿豆和大豆,虽然大致奏效,还是要加工分拣、又要清洗晾干,再加上其他家务,那天我干得腰酸背痛,三个女人才回家来。
她们倒是容光焕发,兴奋得不得了,说是遇到王子了,王子对她们非常礼貌,还声称过几天宫里要举行舞会,请她们务必出席呢。
“不日,宫中将举行舞会,请夫人小姐赏面前来。”她们用几种人称、几种修辞格、几种不同的重音,将王子这句话重复又重复,得意非凡。
好吧,凭良心说,继母大人生得端正美丽,两位继姐大人更是一位清秀、一位明艳,王子对她们一见倾心,也不是不可能的,我很愿意向她们表示祝贺,如果她们不是盯着我看、忽然咋乎起来:“你裙子怎么还沾着血!”
糟糕,帅哥的血沾到了我身上!这件事情没头没尾的,说不定背后干系有多大,怎么能说给这三个女人听?我不假思索:“啊,杀鱼时,血不小心溅到了身上!”
她们厌恶的推搡我,把大豆、绿豆、红豆都混在一起,道:“明天一早我们要去城里买衣服,今晚你别睡觉了,明天记得喊我们起床。”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我干掉她们的心都有,抱着围裙坐在厨房里心理斗争之后,还是想逃出去流浪算了,但是——奇怪,我又怕帅哥会回来找不到我。这种想法让我想哭。
于是鸽子又飞了来,温柔的对我“咕咕”一阵,跳到豆子那里,一五一十的替我分拣。我看得傻了,又觉得这个情节像是在哪本书里看过的,埋头想啊想啊,不知什么时候迷糊睡去。
再醒来时,厨房里干干净净,曙光初露,三种豆子都已经清清爽爽分拣出来,我揉着眼睛,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要找鸽子,找不见,窗口下却瞥见一头金发。帅哥站在那儿,还是不说话,只温柔的看着我。
我又想掉眼泪,为了掩饰这种奇怪的心情,就双手叉腰,很凶悍的问他:“你来干什么?伤口好了没有,就乱跑?!”
“我是来向你道别的。”他柔声道,“骑士要出行之前,应该辞别他心爱的姑娘。”
心爱的姑娘?我看看左、看看右,脸红起来,心跳得很快——但、但是,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白痴,你给我过来!昨天谁弄伤你的?你说要出行是怎么回事?”
他的眼神还是温柔,但是说话却该死的坚决:“这不是姑娘应该知道的事。”
见他个鬼!我迂回盘问:“你想想清楚啊。如果为了私仇去干架,是不是要先禀报了你的主子……”他摇摇头。我叹气:“那如果是为了国事,能叫你们这样紧张,就不是小事了。万一政局将有动荡,你更应该跟我们这种老百姓说清楚,好叫我们提早逃难,免得枉送了性命,是不是?”
他的神情好像有一万个霹雳在脑门子上劈,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紧张的对我说:“对,对,你跟我来,我派几个人送你走。你暂时躲一躲。”
我的心直往下沉,扬手就揪住了他的衣服:“说,是不是你主子有了麻烦,你要去帮忙?”他沉痛点头:“王室危在旦夕……”
“那关你屁事啊?”我口不择言,“我是不知道这个国家有多重要啦。可是看看农民们日子都不怎么样,领主家里连像样的丫头都没有,就知道大家有多穷了。王室没让人民富有,那他坐不坐江山有什么要紧?如果别人想接手这个摊子,那让他去接啊!要你去卖命干什么?”
呃,帅哥的表情,怎么好像我刚刚是在建议他杀死自己的父母?
好吧好吧,他愚忠,我不能直接反对,只好换个方式:“哦,呵呵……亲爱的,我刚刚是跟你开个玩笑。你——哦,对了,你看见这盆豆子了?原来是混在一起的,一个晚上就拣出来了哦!因为有神明保佑我!我不是你们这个世界的人,特意来到这里,其实是为了保护你,你相信吗?”
这一通鬼话,他竟然点头:“我知道,你是想保护我。”目光深情,“你不知道我是什么人,就本能的想保护我。你果然是我生命中的女子,我们活着就是为了彼此的相遇。”
呃,这个告白非常之肉麻。我虽然有点想吐,小心肝却兴奋得卟嗵卟嗵的。所以说长得帅是多么气人的事啊,我明知道他是个白痴,可是看他要这样子去送死,还是不能坐视不理:“所以,把你的事情告诉我吧。也许我能替你出个主意。”
他望着我,长长叹气,终于坦白说他对我一见钟情,昨天早上想来见我,不料被叛徒趁机伏击,王室也遭俘。他独身逃出,是不幸中之大幸,当率领他的手下回去救王室。
“辛地!怎么还没把地板拖干净!还有,我饿了,晚饭呢?晚饭怎么还没有做好?!”那三把尖嗓子又开始合唱。
晚饭,晚饭,光惦记着饭,肥死你们好了!还有,这么有本事把我当使唤丫头,怎么没钱雇一个大厨啊?白空着这个近千平米的独立小别墅,只叫我一个弱不经风的小女子干活,连我都替你们寒碜!我在心里头诅咒。
咬牙擦掉地板上最后一块污渍,赶紧去削土豆、熬汤。好吧,我承认我没骨气,只会在心里骂娘,完全不敢反抗。——可是老天啊,形势比人强,我瞅瞅自己现在这个小身板儿,不过十几岁女孩子的样子,而那三位,一个中年女人、两个成熟女青年,都是人高马大、气宇轩昂,我要敢动手反抗,骨头不被她们拆了?唉,还是低头认命吧。
杂烩汤在锅里发出咕嘟嘟的香味,我把衣服盆子拖到灶前来洗,一边呆想:穿越不是要跳崖撞车的吗,我好端端在家里打扫卫生,连一个小跤都没绊到,怎么忽然就穿了呢?还穿到个乡下地方,周围除了森林就是田野,住的一幢独栋别墅怎么看怎么像农民拿宅基地建的小楼,里面的陈设简朴又古怪,有点接近中世纪的西洋小国,我不太习惯,刚来的时候手忙脚乱,干砸了不少事情。奇怪的是,这三个女人好像觉得我确实应该不太懂这些,所以痛骂一番之余,还是愿意耐心的教导我,倒没有起太大的疑心。
就这样,我伺侯她们用完晚膳。她们****就寝,我独个儿到厨房睡觉。第二天早晨,她们去城里逛街,我去附近的农舍收取牛奶,沿路看见几只松鼠和野羚羊,农舍里见到一个红脸大叔和几个鼻涕小孩——苍天啊,连帅哥都没有一名的世界,我会什么要穿过来?为什么要让我穿过来?!
“请问……我迷路了,能给我一碗水喝吗?”身后传来彬彬有礼的声音。我转头,瞪眼,擦口水。
灰蓝色眼睛,眉毛浓得飞到鬓角里去,一张脸俊俏得可以杀人,身材好到足够去做舞男。才想帅哥,就来了这么个帅哥,我对世界顿时恢复了信心。
“您等着。我这就给您找水去。”我耸肩诌笑,往农舍里走,准备去给他要碗水。
他理所当然的跟在我后面:“姑娘,我能进你家坐坐吗?”
“我家?”我完全没反应过来。红脸大叔正好扛出东西,听到这句话,忙替我回答:“您误会了。这位是韩德尔领主小姐。”
“……”我们一起低头看我的旧衣服、木头鞋子,心里想的是同一句话:领主小姐就穿这样?
“唉!老韩德尔夫人早就过世了,新夫人是几年前带着她自己前头生的女儿嫁过来的,去年,韩德尔大人又过世了……”红脸大叔拿衣角擦擦眼睛,“瞧我,说这些干什么!辛德瑞拉小姐,这些给您!”他替我把牛奶拿到羊车上,另加一袋苹果,“您还是这么瘦,得多吃点!”目光无限怜悯。
想不到我穿到这么一个苦孩子身上。不过没关系,女主苦命一点是好事,更能激起男主的怜爱之心嘛,我笑咪咪帮红脸大叔把袋子扶正,问男主——哦不,应该是“也许是男主”的帅哥先生:“前面有个驿站,我把你带到那里,你该认识路了吧?”
帅哥大力点头。
那我就不客气了,路上直接请问他府上哪里、俸禄几何。哎呀呀,人生苦短,穿越难得,我一生戴惯面具,这回且单刀直入一把,反正是女主,看谁能奈我何?
帅哥先生告诉我:他是王宫里的侍卫,这次陪随王室人来打猎,迷了路,非常感谢我相助。至于俸禄?啊,“王室对我这种人的年金控制得非常严格。”说着,脸很好看的红了一下。
咄!原来不过是个领死工资的小侍卫,敢占用我女主的宝贵时光?我恶向胆边生,缰绳一抖,“爱驹”大白羊听话的扭头换路。“你浪费了我的时间,要先帮我干活,我才给你指路!”换上一副晚娘脸,我这样对他说。
这个世界不好混。我又不是白雪公主,何必装什么形象?既然对方不是钻石王老五,只是个小人物,那我应该动手榨取他的一切可能价值,才是道理。
这位帅哥品性倒是纯良,微微一愕后,丝毫不加反抗,就乖乖跟我走,还很同情的问我日子过得怎么样。
怎么样?没怎么样啊!我向来自己打理自己生活,什么事还不是靠这双手做出来。现代社会竞争已经够恐怖,我又是个孤儿,从奖学金到打工费都靠自己单枪匹马赚出来,磨炼到今天怎能不坚韧赛过水蛭、冷酷赛过巫婆。我豪迈的一挥手:“小事耳!不算什么。”
帅哥流露出高山仰止之神色。我略有些飘飘然。
到了家我才发现,这家伙统共没有战斗力!不会洗衣、不会做饭、当然更不会缝缝补补。“那你会什么?擦家具去!”我咆哮,“先擦家具再擦栏杆再擦地板,布脏了到我这边来洗。这个再不会,你就是废物!”
他脖子一缩,领命而去。
幸而有他协助,太阳西斜时,家务已基本完成。擦洗的活儿干得虽然逊一点,但差不多也行了。看着他额头上亮晶晶的汗珠,我良心发现,招呼道:“来喝个下午茶。”
浓汤飘出香味,百合在窗下盛开,清澈的阳光从新换的窗帘后头洒进来——啊,衣服都是帅哥帮我绞的,实在省了我不少力气。我跷起脚,推一盏红茶给他、再捧一盏茶在自己手心,品尝着刚出炉的苹果派,心情大好。
“味道真不错。”帅哥狼吞虎咽,大肆赞扬,我只管笑咪咪。
味道差是不会差的,我在kfc打过工嘛。但这种东西也就是平民食品,他一位宫中侍卫谬赏,大约还是肚子饿了的关系:“劳动是最好的调料啊。”我笑道。
他怔了怔,一想,通了,更加仰慕的望着我,如仰望一切美食与哲理的女神。
我得意的拍拍围裙,把路径指给他,叫他走人。他不知为何流露出点儿依依不舍的样子,目光在厨房里扫一遍,发现新大陆:“咦,我们吃的比那些做得精致?”
他看见的是我盛出的另外一盆苹果派。“当然,那是给女主人留的。”我冷笑一声,很怀疑他在没话找话。
“那……就要做得粗糙一些?”他真诚的睁大眼睛。
“她们逼我做小工,我只好做,但为什么要尽心尽力?”我鼻子里喷着冷笑,拍拍他的肩,“你不要太老实。俗话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如果对糟糕的主子太好,那么当一个贤明的主子来时,你又能用什么回报呢?好好想一想吧。”
他一脸便秘的表情,看了我片刻,欠身离开,临别时还说声“再会”。
多斯文一个人啊!如果他是男主,我有信心把他啃得连渣子都不剩。我想着,叹口气。
太阳落山时那三个女人回来了,红光满面,兴奋谈论她们在城里听说的事:王子进山来打猎,好像还就在我们家附近。她们问我听见什么没有,我摇头,没把我遇见王宫侍卫的事说出来。
不给我带礼物、不替我分担家务,难道还指望我像知心朋友一样、把什么事情都跟她们共享吗?不带这么顺心如意的!
如果她们很不开心,骂我“死丫头、笨木头”。****之前,继姐之一打翻了芝麻和大豆的罐子,把它们撒了一地;继母命令我在早晨之前拣出来;继姐之二冲我做鬼脸。我对着明月欲哭无泪。
确有人以刁难别人为乐。某客户专门喜欢叫我们把企划案改上八百次才肯点头签收,我不奇怪。我奇怪的是自己为什么要特意穿过来受人刁难。并不见得多有趣呀,咦!
月亮升上梢头,白雾霭霭,两只鸽子飞到窗口对我咕咕叫,偏头看看我,又是叫。
“瞧你们倒像跟我说话似的。”我笑。
两只鸽子居然点了点头!又肥又短的小圆脑袋,很认真那么点下去,拍动翅膀飞出窗口,不快,还回头看看我。
我福至心灵,提起裙摆“叭哒叭哒”跟着他们走,走过野草露水的小径,穿过悲伤的白杨,前面小小空地上,有对墓碑,鸽子一左一右停在那儿。忽然间我明白了,这是韩德尔领主夫妻的长眠之地。
然后,我的眼泪忽然哗哗的流了下来,好像见着了什么无比亲切、可再也挽不回的东西,那样子的哭法,真是奇怪的事。
鸽子一左一右落上我的双肩,用红色的嘴轻轻梳理我的头发,“咕咕”叫着,像是安慰我。我回到厨房,它们就跟着我回去。
芝麻和豆子还是散落一地,鸽子担忧的鸣叫,我伸伸胳膊:“没事,看我的。”
把这些东西扫扰成一堆,拿个细筛子,芝麻筛在下面、豆子留在上面,这并不是什么难事。为了怕吵醒那三个女人,我的动作尽量放轻缓,全干完时,夜也深了,我就在炉灶边和衣一躺,沉沉睡去。
第二天的早晨来得那么快。我阖了眼睛再张开,鸽子和白雾就都消失了,房子里哗啦啦满是晨光,继母继姐在楼上拉开嗓门叫我,我奔上去帮她们梳洗,另外再装个野餐篮子——她们决定去山里远足,以便争取与王子“偶遇”。
“辛地,你的衣服怎么这么脏?你的鞋子上怎么沾着草籽和泥巴?你是不是溜出去玩过了?”她们这么给我找碴,玉手一抬把绿豆和大豆又打翻在炉灰里,“把这些拣出来!看你还闲着乱跑。”
我彻底无语,在门口鞠躬恭送她们离开,正要做事,忽听林子里有什么东西“卟嗵”砸到了地上,声音还挺响。
过去,看到一个人倒在那儿,淡蓝色嵌金衣裳上粘着血,是帅哥。他闭着眼睛。
我心里格登一下,扑过去摇他,他没反应。我检查他的身体,是有几个利器划出来的伤口,但不深,无论如何不应该致命。有没有内伤呢?我就看不出来了。
先清洗伤口应该没有错吧?水是有的,可是消毒的话,是不是应该用酒精?我想了想,到厨房拿半瓶料酒倒在他伤口上,他嗷呜一声跳起来,双眼发直,抓着我就问:“人呢?人呢?只有你一个人?”
我说:可不就是我一个。你还想看见谁?皇帝还是神仙?
他晃晃脑袋,神智清楚了一点,眼里闪现出痛不欲生的光芒,不说话。树丛里却又钻出几个人,穿着软铠甲,好像都是战士之类,表情一个比一个严重,怪吓人的。帅哥冲他们挥一挥手,沉思片刻,忽然张开双臂就抱住我,在我耳边说:“我叫查尔斯。”然后唰的就走了,那些战士们跟他一起离开。
天晓得这是怎么一回事!我发一阵呆,也只能回去干活,想法子在纸板上戳出小洞,用来分筛绿豆和大豆,虽然大致奏效,还是要加工分拣、又要清洗晾干,再加上其他家务,那天我干得腰酸背痛,三个女人才回家来。
她们倒是容光焕发,兴奋得不得了,说是遇到王子了,王子对她们非常礼貌,还声称过几天宫里要举行舞会,请她们务必出席呢。
“不日,宫中将举行舞会,请夫人小姐赏面前来。”她们用几种人称、几种修辞格、几种不同的重音,将王子这句话重复又重复,得意非凡。
好吧,凭良心说,继母大人生得端正美丽,两位继姐大人更是一位清秀、一位明艳,王子对她们一见倾心,也不是不可能的,我很愿意向她们表示祝贺,如果她们不是盯着我看、忽然咋乎起来:“你裙子怎么还沾着血!”
糟糕,帅哥的血沾到了我身上!这件事情没头没尾的,说不定背后干系有多大,怎么能说给这三个女人听?我不假思索:“啊,杀鱼时,血不小心溅到了身上!”
她们厌恶的推搡我,把大豆、绿豆、红豆都混在一起,道:“明天一早我们要去城里买衣服,今晚你别睡觉了,明天记得喊我们起床。”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我干掉她们的心都有,抱着围裙坐在厨房里心理斗争之后,还是想逃出去流浪算了,但是——奇怪,我又怕帅哥会回来找不到我。这种想法让我想哭。
于是鸽子又飞了来,温柔的对我“咕咕”一阵,跳到豆子那里,一五一十的替我分拣。我看得傻了,又觉得这个情节像是在哪本书里看过的,埋头想啊想啊,不知什么时候迷糊睡去。
再醒来时,厨房里干干净净,曙光初露,三种豆子都已经清清爽爽分拣出来,我揉着眼睛,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要找鸽子,找不见,窗口下却瞥见一头金发。帅哥站在那儿,还是不说话,只温柔的看着我。
我又想掉眼泪,为了掩饰这种奇怪的心情,就双手叉腰,很凶悍的问他:“你来干什么?伤口好了没有,就乱跑?!”
“我是来向你道别的。”他柔声道,“骑士要出行之前,应该辞别他心爱的姑娘。”
心爱的姑娘?我看看左、看看右,脸红起来,心跳得很快——但、但是,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白痴,你给我过来!昨天谁弄伤你的?你说要出行是怎么回事?”
他的眼神还是温柔,但是说话却该死的坚决:“这不是姑娘应该知道的事。”
见他个鬼!我迂回盘问:“你想想清楚啊。如果为了私仇去干架,是不是要先禀报了你的主子……”他摇摇头。我叹气:“那如果是为了国事,能叫你们这样紧张,就不是小事了。万一政局将有动荡,你更应该跟我们这种老百姓说清楚,好叫我们提早逃难,免得枉送了性命,是不是?”
他的神情好像有一万个霹雳在脑门子上劈,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紧张的对我说:“对,对,你跟我来,我派几个人送你走。你暂时躲一躲。”
我的心直往下沉,扬手就揪住了他的衣服:“说,是不是你主子有了麻烦,你要去帮忙?”他沉痛点头:“王室危在旦夕……”
“那关你屁事啊?”我口不择言,“我是不知道这个国家有多重要啦。可是看看农民们日子都不怎么样,领主家里连像样的丫头都没有,就知道大家有多穷了。王室没让人民富有,那他坐不坐江山有什么要紧?如果别人想接手这个摊子,那让他去接啊!要你去卖命干什么?”
呃,帅哥的表情,怎么好像我刚刚是在建议他杀死自己的父母?
好吧好吧,他愚忠,我不能直接反对,只好换个方式:“哦,呵呵……亲爱的,我刚刚是跟你开个玩笑。你——哦,对了,你看见这盆豆子了?原来是混在一起的,一个晚上就拣出来了哦!因为有神明保佑我!我不是你们这个世界的人,特意来到这里,其实是为了保护你,你相信吗?”
这一通鬼话,他竟然点头:“我知道,你是想保护我。”目光深情,“你不知道我是什么人,就本能的想保护我。你果然是我生命中的女子,我们活着就是为了彼此的相遇。”
呃,这个告白非常之肉麻。我虽然有点想吐,小心肝却兴奋得卟嗵卟嗵的。所以说长得帅是多么气人的事啊,我明知道他是个白痴,可是看他要这样子去送死,还是不能坐视不理:“所以,把你的事情告诉我吧。也许我能替你出个主意。”
他望着我,长长叹气,终于坦白说他对我一见钟情,昨天早上想来见我,不料被叛徒趁机伏击,王室也遭俘。他独身逃出,是不幸中之大幸,当率领他的手下回去救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