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无争郎商量了几天,我们终于决定,还是找门生意来做。
    不过,这回做的生意得靠无争郎才行。
    “爹地,我们商量好了,想开一家专卖手工艺品的店面,生意小,我不会太劳累,无争郎又可以整天陪着我,一举两得呢!”
    “手工艺品?啧,你可读了几年市场投资呢,真是大材小用!再说,这种店面,能赚什么钱?别浪费时间了,还是好好待在家里安胎,要什么,爹地买给你!等孩子生了,你再去公司帮忙。”
    “爹地,我和无争郎想靠自己。而且最要紧的是,这门生意,可以让无争郎发挥所长呢!”
    “发挥所长?”
    我朝身边的男人使个眼色,他随手拿起桌上的一颗苹果抛向空中,从腰间抽出软剑“唰唰唰唰!”只见剑光飞舞,待苹果落下来时,已然有一条精致的小龙围着苹果绕了一圈。
    我从无争郎手中接过苹果,正打算取刀来把剩下的皮削了、吃掉它时,殊不知那剩下的皮竟自己慢慢儿地脱落了下来。
    目瞪口呆地盯着那个渐渐变得光秃秃的苹果,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我素知无争郎剑法高超、刀法卓越,却不知道他的功力达到这种水平,这这是不是可以称之为“已臻化境”呀!
    好厉害哟!
    谢家的人自然也被他露的这一手吓呆了,比我还呆!
    “夫人?这苹果上的雕花已然没有了,还有什么好瞧的么?”无争郎痞痞地在我耳旁吹气,满意地看我张着嘴、一脸白痴的表情。
    “呃”我转过头,眼神由惊讶转为崇拜,苹果早不知被扔到哪儿去了,一把抱住他,道:“我的爷,你怎么那么厉害呀!以后我吃果子都要你来削皮儿!”
    无争郎笑出来,道:“你还真懂得利用资源!我说的对吗?为夫这也叫一种资源,对吧?”
    “呵呵”我被他逗笑了。
    其余的人好半晌才省饼神儿来,大嫂激动地道:“天啊,我从未想过,二妹夫的武功有这么厉害!这么说来,前一回交手,二妹夫是手下留了情的!”
    她绕过水晶面儿的茶几,走到我们面前,对无争郎道:“二妹夫,你那把剑像是一把好剑呢,能否借来一观?”
    无争郎扬扬眉,把刚刚放回腰带里的软剑又抽出来,随手交给她。
    “青湛!”大嫂读出剑上的两个字,赞道:“真是一把好剑!剑身薄而轻,寒芒毕露,光华流转。好剑,真是好剑!”
    她小心地把剑递回给无争郎,道:“我也有一把家传的古剑,拿来给二妹夫鉴赏鉴赏!”
    无争郎握着那柄隐约看得出“逐日”二字的长剑,脸上现出如痴如狂的喜悦。
    “逐日,逐日,这竟然是失传已久的逐日剑!”
    “二妹夫认得这柄剑?”
    “真的是逐日剑!”无争郎激动地一再抚摩那剑身,良久才答道:“相传剑魔姜忘一生只造出三柄剑───逐日,丛云,青湛!丛云在二皇兄手中,青湛在我这里,而逐日在三百多年前、朝露国灭亡之时,就消失于朝露王宫。想不到,竟在此处被我遇见!这真是”
    “这逐日剑竟与你的青湛剑出自同一铸剑师之手?”大嫂惊奇地看那长满铁锈的逐日剑一眼,问道。
    无争郎把逐日剑交给大嫂,自己抽出青湛剑,大喝一声:“拿稳!”
    “当”的一声,逐日剑自大嫂手中跌落在地。
    大嫂握住右臂,连退好几步,脸色惨白,她右手的虎口正汩汩地流出鲜血。
    “老婆,你没事吧?”大哥忙跑过来,扶住大嫂。
    “二妹夫,这是何意?”大嫂不解地问。
    无争郎把青湛重新收入腰间,从地上捡起逐日,稍一运劲,只见那剑上的铁锈竟如鱼鳞般片片剥落,最后,他一抖手腕,挑起一朵剑花。剑花消失之际,那剑竟如同青湛一般寒气逼人了,华光流彩,剑锋抖动之时,还隐隐传出鬼哭之声,煞是震人心魄。
    所有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一幕,想不到这铁锈下掩盖着的,竟是这样一把宝剑!
    “逐日啊逐日,你被埋藏了三百年,今天终于得见天日,你可感激本王吗?”无争郎高举逐日剑,似又回到金翅王朝一般,浑身上下散发出王者之气。
    “这、这逐日剑真的是从金翅王朝来的?可是金翅王朝不是虚幻的吗?”大嫂不敢置信地看看我,又看向无争郎。
    无争郎看她一眼,道:“姜忘是一千三百年前最著名的铸剑者,它之所以被称为剑魔,是因为他酷爱铸剑而入了魔障,以至于杀父母铸逐日剑,杀妻妾铸丛云剑,杀子女铸青湛剑!相传那些人的精魂被锁在这三把剑中,形成怨气和杀气,于是这三把剑便无坚不摧、无敌不破!笔而也有人说,得此三剑者,可得天下。朝露国得此三剑,便雄霸天下长达六百年之久;三百年前,朝露国灭亡,金翅国不惜代价,抢到了其中两把───丛云和青湛,但逐日却从此下落不明!三百年来,金翅国虽已成为最强大的国家,却仍然无法比拟当年的朝露,只因为我们没有找到逐日剑!”
    “这是传说吧?一柄剑哪有那么神奇的力量?我还是相信,事在人为!”我不太相信。
    无争郎诡异地笑笑,道:“这绝不仅仅是传说,如果我告诉你,这柄剑现在想饮人血,你信吗?”
    “”我倒抽一口凉气,被他那模样吓到了。
    无争郎把手掌往那剑刃上一拉,鲜血顿时流了出来,顺着剑刃一直流。
    “无争郎───”我惊叫。
    无争郎面不改色,以眼神制止我的叫嚷,眼睛直盯着剑刃。
    天啊,那剑刃竟真的像是在饮血一般!因为无争郎的血一直在流,但那鲜血竟没有一滴流到地上,似乎被剑身吸收了。
    “呵呵,够了!你总不会以为本王的血可以任你喝个饱吧?”无争郎把受伤的手伸向我,要我给他包扎。
    “拿去吧,好生收着!它如今开了窍,可得看紧些!”他把逐日剑递回给大嫂。
    大嫂小心接过剑,不料那剑身却剧烈抖动起来,同时发出凄厉之声,似乎想离她而去。
    大嫂赶紧握牢剑柄,但仍然控制不住它。
    “嗖”的一声,它朝无争郎疾射而来。
    “啊!”大嫂惊喊,所有人都惊叫出声。
    无争郎一个闪身,逐日剑钉入大理石的墙身,直没入柄。
    我吓出一头冷汗,疑惑地看向无争郎,希望他能够解释一下这个怪异的情形。
    无争郎走向逐日,将它从墙上拔出,对大嫂道:“拿剑鞘来!”
    大嫂忙把剑鞘递过去,那是一把锈迹斑斑的青铜剑鞘,看得出来,年代已经很久远。
    无争郎把逐日套进剑鞘里,再次交回给大嫂。
    岂料他手还未松,那剑竟又自剑鞘中“唰”地一声,退了出来。
    “安静!”无争郎冲那剑怒喝一声,一掌把它送回剑鞘之内。
    逐日剑虽未再出鞘,却在大嫂的手中震颤、悲呜───没错,就是悲呜,屋子里即使是不懂剑的人都听出来了,那是剑发出的悲呜。
    无争郎轻抚剑鞘,叹息道:“就算你有千百个不愿意再回归沉寂,也终究是没有办法的事!现今的世道,已再不需要你!安静些吧,这就是你的宿命!”
    逐日依然悲呜不已,鬼哭之声甚为凄凉。
    无争郎紧皱着眉,彷佛在逐日剑的身上看到了他自己的命运。
    大嫂看着无争郎落莫的神情,道:“二妹夫,这柄逐日剑就送给你吧!虽说如今已不再用剑来打打杀杀,但它毕竟是一柄神器,就这么收在剑鞘之内太可惜了。交给你,你闲暇时拿来练练,也让它出来透透气呀!”
    “这此剑价值连城,敏琦夫人就这么送给嗡帳──”无争郎看了大哥一眼,迟疑道。
    大哥忙道:“你就别客气了,宝剑赠英雄嘛!这剑认定了你,只怕也不肯再跟着敏琦,留在身边,我怕迟早会是个祸害!”
    无争郎略一思忖,道:“那就敬谢了!”接过逐日。
    那剑一到无争郎手中,便马上安静下来,不再发出鬼哭般的悲呜。
    众人皆啧啧称奇,饶是我这见惯“大场面”、穿越过时空的人也惊奇不已呢。
    “宝剑赠英雄”的一出终于唱完了,我便又旧事重提。
    “你们都见识到无争郎的厉害了吧?他这手艺要是拿来雕刻些手工艺品,肯定会大卖的!我们夫妻岂非就有经济来源了吗?又不用出去替人打工、看人脸色。再说,我这些年在金翅国也学了些本事呢,像是针织、刺绣什么的,都会一点儿,这些个也能派上用场呀!这样的生意虽然是小,但养活我们一家三口也绰绰有余了!”
    经过一番争议,父亲终于认同了我们的想法,第二天就叫人给我们找店面。
    一个月之后“金翅”就在铜锣湾开业了。
    名字是无争郎取的(这一回他死活都不让我给店铺取名儿了),门口的牌匾也是他亲手制的───一块上等的黑檀木中央,镂空刻着苍劲的“金翅”二字,那是无争郎手书的,笔锋凌厉,勾划如刀;丝丝缕缕的浮云从字前飘过,使得那洒了金粉的“金翅”两个字更显尊贵,彷如不可触碰、隐于云端的琼楼玉宇;牌匾的右下方,可见一角绿绿的草原,草原上空,两只振翅的鹰正朝着“金翅”的方向飞去,充满向往和渴望。
    店铺位于人流量最多的三楼入口拐角处,三面都是落地玻璃,可以用来摆放商品。
    门口的位置,我们放置了一对真人般大小的男女雕像。
    男子头戴紫金白玉冠,脚踏锦云乌底靴,身着白底绣着金边的蟒袍,腰间一条金腰带,腰带上挂着一块色泽温润的青玉,他剑眉朗目,红唇俊颜,是个迷人至极的美男子;女子虽然银发如雪,但容颜十分俏丽,冰肌雪肤,樱唇黛眉,她穿着三层件拖地的长裙褂,白底红面儿的衫子,外面罩件绣了金丝凤鸟的纱缕,红红的鞋面只露出一小截儿在外,隐约看得见鞋头的一对祥兽。
    男子轻揽着女子,一手抬起她的下巴,低头看向怀中的她,眼神温柔,嘴角带着宠溺的微笑;女子双手环抱住男子的腰,仰首斜睨着他,笑容甜美,娇俏柔媚。
    这一对男女是无争郎花了十数日的功夫,仿着他和我的本相雕刻出来的。最后上油彩的时候,可把我们俩累惨了!人物的肤色,衣裳的层次,光线的明暗尤其是俩人的眼眸,那神彩───啧啧啧,我都差一点要投降了!
    好在,一番折腾下来,总算是做出了一樽似模似样的陈列品。
    丙不其然“金翅”一开张,那对男女就吸引了无数人的注意。但凡经过店门口的人,都要停下来看一看;当他们瞧见我和无争郎时,就更要进店里来逛逛。是以,新店开张,行人络绎不绝。举凡进店来的人,多多少少都要买几件工艺品,或是选木雕,或是选绣帐、床罩,我和无争郎数钱都数到手软了。
    仅月余,我们的店名就扬了出去,许多人慕名而来,要求订造些雕像或是绣品,生意多得接都接不过来。
    这不,有一户人家下个月结婚,要我赶月底前给他们绣一套喜服和龙凤被,可今儿都十六了,哪儿赶得及呀?喜服已经够麻烦了,更别提那龙凤被!一大堆拉拉杂杂的东西,像是枕头、枕套、床罩、被套没有一个多月哪里能绣得出来?
    我一再推托,也还是推不掉。新娘子给男家撂了话,要是不把她要的东西给预备齐了,这婚就结不了!可是日子定了,喜贴也发了,改也改不了呀!所以男家就死乞白咧地在店里软磨硬泡,非逼着我接下这桩生意不可,弄到无争郎都要发火了,他们也不肯走。
    没法子,我只得硬着头皮答应了,就算是通宵赶工,总得赶出活儿来便罢。俗语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人家要是真因为这件事结不成婚,那我的罪过岂不大了?好在有大嫂帮着我,紧赶慢赶,才如期做出货来交给客人。
    红红的喜服喜帐,映着准新娘喜气的眉目,无论多么平凡的人也显得美丽动人起来!
    看着那一对新人轻轻抚摩着真丝的大红绣花被子,一脸喜悦,我心里也高兴,虽然累坏了,可是能够促成一门亲事,总是好事儿。
    不由得想起我和无争郎成亲那会儿,大红的褂子,还有沉甸甸的头饰,可真累人呢!偏巧无争郎还在拜堂当天就出征去了,独留下我一人守着空落落的新房。那一等,就等了三年,我头发也白了,人也老了!
    唉
    往事如烟,真的是往事如烟啊!
    十几年过去了,无争郎可还记得我们成亲时的那些事儿?大婚那天我有多美,不知他还记得吗?
    看一眼无争郎。
    他正一脸不耐烦地对那两位客人道:“两位瞧仔细喽!若无问题,就把余款付一付,拿回家去慢慢欣赏吧!”
    我翻个白眼,挺着微微突起的肚子,站在他身旁,抱歉地对客人道:“不好意思,这段日子为了赶这件活儿,我都没怎么休息呢,外子甚为担心我肚里的孩子,说话冲了点儿,倘有不是之处,尚请二位海涵!”
    准新娘红着脸瞧了无争郎一眼,道:“哪里话!麻烦你们了老板娘你真好命,有个这么帅的老公,又这么疼爱你!”说完,她又眼带羞怯地瞅瞅无争郎。
    无争郎冷着一张俊脸,彷佛没看见似的。
    我皱眉,心下不满地道:“花痴女!自己的未婚夫就站在旁边,居然还敢朝别的男人抛媚眼!”再看看她一旁假做不知的男子,叹道:“这个男人也真是!连自个儿的女人都管不住,只怕将来就算结了婚也要戴绿帽子!”
    转念一想,这么咒人家未免太不厚道了,便笑笑,对那准新娘道:“你老公也不错呀!人斯斯文文的,又爱你!前回来做喜服的时候,我因为大着肚子原想不接的,他还着实恳求了我大半天呢,直说你喜欢我们店里的东西,他就想让你如愿呢!现如今肯这样讨女人欢心的男子可不多见了,就我们家这口子,我想叫他去给我买个盒饭回来,都得求到口水干了才行!”
    无争郎听我这样诋毁他,便不发一言地瞪我。
    我哪里敢看他,假意拉起那准新娘去看绣被,忙走到一边去。
    “这看男人哪,可不能光看表面!越是长得帅的男人,越嫁不过───美男子拿来拍拍拖、交交男朋友就好了,真要嫁人还是得嫁老实本份的。就好像我家里这口子,唉,都是年轻的时候贪图他长得英俊!这不,我如今人老珠黄了,他还正值盛年,一天到晚,到处给我招蜂引蝶的!我如今呀,可是后悔哟,真恨不能回到二十年前去,随随便便找个样貌普通、性情敦厚的老实男人嫁了就算了!”
    “啊?二十年前?你们结婚有这么久了哦?”“呵呵是啊,看不出来吧?你别看我老公好像三十来岁一样,他其实做人家爷爷都可以了!呵呵”“那你”“我啊,我也四十了,你不见我头发都白了!”
    “哎哟哟,真的一点都看不出来吔!我还当你们夫妻俩跟我们年纪差不多呢”
    “呵呵”“你们保养的真好啊!用的什么护肤品呀?”
    “哪有用什么护肤品,不过是平时多吃些水果、少吃些牛羊肉,最主要是保持心情轻松!这说是说,你们下个月就要结婚了吧?你可得赶紧去做做脸,不然这段日子一忙碌,足足能让一个女人老上好几年呢!”
    “就是说啊,这段时间置办这样、采买那样,又是通知亲朋好友,又是预办酒席唉哟,真是忙翻了!结一回婚,真像是打一回仗一样!”
    “呵呵,结婚是人一生的大事,马忽不得呢!累是累了些,可是从此以后可以和自己喜欢的人长相厮守,累也是值得的吧!”
    “呵呵,是啊”准新郎和准新娘相视一笑,充满结婚前的甜蜜和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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