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堂上坐着七名或胖或瘦、或高或矮的男子,他们有的是国会议员、立法委员,有的是企业总裁、饭店老板,其中还有律师、银行董事长,以及电子业大亨。
    十年不见了,自从那次分赃后,大伙各奔东西,各自发展,说好不再联络、不再见面、不再往来的,但——
    “我一定要报仇!”少了只左胳臂的银行董事长,狰狞的抖着满脸肥肉,用剩下的右掌大力拍桌咆哮。“非要他赔我一只胳臂不可!”
    “没错!我也要他一双腿!”少了一条腿的立法委员同声附和,所谓连本带利,他要对方用一双腿来偿还。
    “死神专挑我们下手绝非巧合,哎哟~~我的肾呀~~”饭店老板捧着腹部,心疼那一个白白损失的肾,害他现在都“办事”不力了。
    “你有我惨吗?我的鼻子没了,破了相、失去了嗅觉,有时候不小心假鼻子掉下来还会吓到人,我情妇就被我吓到好几次,吵着要离开哪,哎”企业总裁苦着脸惋叹。
    “我更惨,瞎了一只眼睛,你那算什么?”律师指着自己的左眼,要比赛,他从不落于人后。
    “阿唔阿唔”没了舌头的国会议员,悲惨地哭诉自己再也无法竞选从政,但没人听懂他说什么。
    “喝!你找碴啊,你只是少一只眼睛,我可是少一条手臂耶!”
    “手臂算什么,我是一条腿,装了义肢也走不好!”“我没了鼻子才凄惨!鬼见了我都要逃!”
    “你们全部靠边站,我少掉肾才歹志大条,看我日渐消瘦的身体就知道了!”
    “阿唔阿唔”“闭嘴!没舌头还想跟人吵!”
    争得面红耳赤的男人们,终于发现在座之中,某个人自始至终保持沉默无语。
    “喂!你呢?死神拿走你什么器官?”
    其它人一听,也立刻将视线移至电子大亨那头。
    “对呀,从进门到现在,怎么没听你提起自己缺了什么?”
    在众人锐利的目光下,电子大亨神情不定地敷衍。
    “跟他一样,少了个肾。”
    “喔!”众人虽发出恍然大悟的声音,却是一脸怀疑的神色,但瞧他外观完好,便不疑有他,注意力又回到“死神”的话题上。
    他们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惹上“死神”他刀法俐落无情,一出刀就要人一手一脚,最可怕的是他不会杀死对方,而是要对方眼睁睁看着自己不断流血,而他便静静站在那儿,残酷地欣赏对方生不如死的痛苦样。
    要不是因为他们无意中发现彼此都是“死神”盯上的人,也不会有今天的秘密聚会了。
    “我的保镖每人都身中一刀,医生说,每一刀都不会毙命,却可以当场倒下,只有熟知人体构造的人才做得到!”独眼刻薄律师余悸犹存地说,自从瞎了只眼睛,害他现下都把不到女人,只能花钱找妓女发泄。
    现场七个人,有着外人称羡的完美成就,却有着不完美的身体,不清楚的外人,还当这是一场残障集会。其实他们原本都四肢健全,现下不是少了胳臂或整条腿,就是没了眼睛、鼻子,再不然就是缺了某样器官,死不了,但下半辈子将会带着身上的残缺及经历死亡边缘的恐怖记忆活着。
    “会不会跟十年前那件抢案有关?”
    静~~
    不管是拍桌的、暴吼的、骂三字经的、捧心哭夭的,皆突然没了声音,一致瞪向装假鼻子的企业总裁,惊愕的神情上笼罩着恐惧,因为他道出了大伙一直封口不提的往事。
    静默的室内,空气中弥漫着吊诡的气氛,十年前的秘密,不提也不行了。
    “不可能!”独眼律师率先否定这个猜测。“那件事没人知道,连警方都破不了案,我们才能一直逍遥到现在。”
    “可是当年参与银行抢案的,就是在座的各位,现在我们又都被死神盯上,你能说这是巧合?”独臂董事长道出了不可抹灭的事实。
    “可是死神怎么会和那件抢案有关,又怎么会隔了十年才”
    众人又陷入沉默,心中猜测着“死神”和当年那件抢案有何关联?不自觉地打了个冷颤,眼中堆起彼此心知肚明的恐惧。当年分了赃款后大家便分道扬镳,凭着这笔钱各自闯出一片天,然而,这个深藏在心中的秘密就像一张无形的网,牢牢缚住了他们。
    如今拥有了世人称羡的成就及社会地位,当年那股不怕死往前冲的勇气已不复见,一旦这个只有他们七人知道的秘密被揭发,他们将失去一切,陷入万劫不复的地狱。
    与这份恐惧相较“死神”反而没那么可怕了。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奋起反击!”
    “你是说”
    “抓死神!”一句话,震撼了所有在座的人。
    抓“死神”?怎么抓?找谁抓?找黑道的人吗?
    别说他们根本不知道“死神”是谁,以他们目前的地位,根本不适合跟黑道上的人有任何挂勾,就怕“死神”没抓到,消息已经被媒体八卦杂志探知,事情一闹大还得了。
    “就怕人没抓着,还赔上了我们的财富和地位。”
    “放心,这件事我已经有了适合的人选。”
    大伙异口同声地问:“谁?”
    “赏金猎人。”
    一听到这名称,众人眼睛大亮。他们都耳闻过,却不确定是否真有猎人这个行业,就怕是夸大不实的传言,提出办法的人仔细为大伙解说自己如何透过熟人知晓这个组织的存在。
    赏金猎人是一个专门帮客户猎“人”的组织,只要价码满意,他们会使出浑身解数帮客户猎到猎物,而且守密的功夫到家,不用担心抓“死神”的事会曝光。
    众人越听眼睛越亮,越听脸上的笑容越阴险,最后一致同意。
    “行了!就交给赏金猎人,咱们每人拿出三百万,如何?”
    “好!抓到死神的话,我要狠狠折磨他!”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对!以胳臂还胳臂!”
    “以大腿还大腿!”
    “以肾还肾!”
    “以鼻子还鼻子!”
    “阿唔阿唔!”
    “以老二还老二!”
    “以什么?”
    六双惊讶的眼睛齐瞪着不小心说溜嘴的电子大亨。
    “哈!原来你少掉的是老二?”
    “不我不是”
    大伙同情地拍拍他的肩,摇摇头。
    “别争辩了,我们一致无条件认输,你最惨!”
    * * * * * * * *
    美国洛杉矶,在这罪恶的城市,华人街坊一栋楼高三十层的大楼里,隐藏在六楼阳台的银色望远镜,正瞄准对面一楼的酒吧。
    站在望远镜后头的男人,外表魁梧精壮、粗犷豪迈,慵懒俊酷的神情配上犀利的眼,正专注地盯着镜头下的猎物。
    他监视他很久了。
    透过望远镜,镜头下的男子有张不错的面孔,在女人眼里,他很斯文、很秀气、很书卷味。但以男人的眼光来评论,他太娘娘腔、太没个性、太脂粉味起码在韩皓烈的眼中是如此。
    身为猎人组织的一员,代号“虎”的他,在几个月前接下了猎捕“死神”的棘手任务,这也是为什么他会放着美女如云的海滩度假不去,而在这里顶着火红的大太阳汗如雨下。
    他身着黑色短袖紧身上衣,下着牛仔裤,两条臂膀壮硕结实,古铜色肌肤被晒得闪闪发亮,藏在黑衣下的体格散发着雄伟的气势,俨然蕴含着惊人的力量。
    任由凉风吹散一头凌乱却不失潇洒的黑发,下巴新生的落腮胡渣,让他性格的外表更加粗犷不羁。
    经过好几个月的追踪,以及沈毅的计算机资料分析,在抽丝剥茧后,他锁定了三个人,再经过删除法,最后认定眼前的人最可疑,因为有这人出现的地方,便有“死神”的踪迹。
    这人绝对跟“死神”有关,因为这份笃定,所以韩皓烈才锁定他为跟监对象。
    接下这个没人敢接的任务自有他的道理,虽然赏金高得吓人,足以提早退休逍遥去,却不是他接下委托的动机。
    他猎捕“死神”只有一个原因,便是它的挑战性。
    身为猎人,有着比常人更坚强的耐性及毅力,他不分昼夜二十四小时跟踪这个娘娘腔,连他喝几杯水、亲过几个女人、上过几次厕所都知道,但依然不见任何可疑人物跟娘娘腔有接触。
    换成别人,恐怕早已认定找错人而撤退,但韩皓烈却不这么认为“死神”若真这么好猎捕,反而会令他失望。
    猎物越难缠,他越带劲,性格的嘴角扬起三分性感、七分土匪的笑容,不过随即又因为受不了那男子一身的娘娘腔味而黑了半边脸。
    黑眸透过望远镜,朝那刚气不足、欠扁有余的男子瞪去时,对方也敏锐的察觉到了那份炽人的电波。
    端到唇边的啤酒杯微微一顿,温若男清冷的目光里,疑惑一闪而逝,好看的嘴角继续挥洒天使般的柔和笑靥,虽不如艳阳般炽烈,却如朝阳般和煦。
    水亮的眼睛眯笑成弯弯的月牙儿,只有在其它人不注意时,瞳眸里射出霜雪般锐利的光芒,不着痕迹地搜寻四周。
    是自己多心吗?为何心头没来由一阵紧绷呢?
    此刻的温若男,正化名为温辰,公然在酒吧里泡妞。没人发现她是女人,她的男人装扮到目前为止还没人怀疑过,脸部线条经过人造假皮修饰后完全是男人的脸形,眉毛也故意弄粗一些,嘴唇的形状也变得阳刚,还贴了假喉结。但天生苗条的身子没办法做假,只好用宽松的衣服遮掩,反正只要不被看出来是女人就行了。
    在这间酒吧里,她的存在是受注目的,众多集于她身上的视线显然都不怀好意,只因为她的表现是如此欠扁,而身边陪酒的两位东方美女是如此令人垂涎。
    “辰~~待会儿坐我的船出海去玩,就我们两个好不好~~”陶晶晶没有骨头似地倚偎在温辰左侧,嗓音娇喃讨他欢心,一双勾魂眼如痴如醉的瞅着他瞧,爱不释手地朝那白晰俊俏的脸蛋猛吃豆腐。
    “不行,辰待会儿要陪我一起逛街。”右侧的伊可蓉嗲声嗲气地争宠,两手有如蛇上树般地缠住温辰的颈子,一副私人所有的表情。
    “有什么了不起,辰也要陪我去游泳。”陶晶晶不服气地说。
    “辰要和我一块吃烛光晚餐。”伊可蓉也不甘示弱。
    “辰还要和我跳舞。”
    “辰要陪我做 a。”
    “辰要帮我擦防晒油。”
    “辰要帮我按摩。”
    “辰要陪我睡觉。”
    “辰要”
    两个女人越说越露骨,周遭的耳朵越听越拉长,眼睛越瞪越脱窗,还有吸口水的声音。
    “温辰又不是你的!”
    “他也不是你的呀!”
    讲没几句,一场女人争风吃醋的戏码立即上演,老早互看不顺眼的两位美女在温辰面前吵得面红耳赤,让其它男人又妒又羡,说她们是两只争食一块羊肉的美丽饿狼,一点也不为过。
    温若男不劝架,也不阻止,只是噙着淡淡的笑容看好戏,任她们吵得天翻地覆,最后终于把酒吧经理引出来了。
    “对不起,两位小姐,你们打扰了其它客人。”经理好心地劝说,并瞄向二楼的特别座,一群面色不善的男人正冷冷地看着这一头。
    两个女人无视于旁人,依然吵得不可开交,经理没办法,只好陪着笑脸转头看向温辰,两个女人为了他几乎快打起来了,不管如何,这位当事人总该管一管吧!
    “先生,不好意思,麻烦你的两位朋友可不可以节制一点?”
    温辰耸耸肩,不但不管,还闲闲喝着啤酒,好似完全事不关己。“吵的是她们,关我什么事。”
    “可是她们是为你吵呀,已经有客人很不高兴了。”经理话中的暗示很明显,会来这里喝酒的人都有些来头,尤其楼上那一桌客人更不好惹。
    温辰故作没看到他转着眼珠子拚命暗示的表情,回了句很欠扁的话。
    “唉,太受女人欢迎了,我也没办法。”
    话一出口,楼上的人一张张原本就凶神恶煞的脸,更为阴沉可怕,三岁小孩见了,恐怕会尿湿裤子叫妈咪。
    “先生,你就帮帮忙,不然我不好跟其它客人交代。”
    做生意讲求和气生财,他不希望店里发生纠纷,但这位年轻人态度傲慢,惹上了麻烦还不自知,内心禁不住叹息,相信很快就会在明天的报纸上看到一名华人横死在街头。
    温若男哼了一声。“好吧,看你可怜。”她两手一伸,左拥右抱。
    “宝贝们,别吵了,我两个都爱。”说完,分别在她们脸上香一个,惹得两位小妞格格笑个不停,立刻乖顺地臣服在甜言蜜语之下。
    打从进了这间酒吧,陶晶晶和伊可蓉两个不同外型却同样魅力四射的东方女人,轻易扫荡一票男人的心神。
    陶晶晶妩媚娇柔,举手投足风情万种,放在嘴里怕融了,拿在手里怕碎了,需要细心呵护,斯文型的男人最抵挡不住。
    伊可蓉则属冷艳性感型,举止和穿着都很大胆,眼波挑逗,眉宇勾人,男人见了莫不蠢蠢欲动,血气方刚的大男人最按捺不住。
    她们一进酒吧,谁也不瞧,就粘上了温若男,瞧她们为心上人争风吃醋的样子,羡煞一票男人,却也十分不甘心,不怀好意的目光纷纷打量着温若男。
    凭那张看起来就像被人包养的小白脸,竟也可以让两个女人为他争风吃醋,搞不好真是哪间牛郎店的牛郎,那白白净净的肌肤、瘦弱的身子、傲慢的态度,让人瞧了就一肚子气。男人就是要皮粗肉厚的才像个男人哪,若没有粗犷的外表,起码也不能太脂粉味,而且瞧他与经理对话时的模样,?个二五八万的态度让人拳头发痒,凭什么得到两个大美人的欢心?
    偏偏事实摆在眼前,更让人不服气哪!
    娇俏的两个大美人,只消温若男哄个几句,便服服贴贴地倚偎在身边,像只满足的猫儿,甘愿共享一个男人。
    “?恚劬p还肥汉?剑 褂腥思刀实牡统庖痪洹?br />
    温若男无视众人的目光,对大美人们又亲又摸的,接着在她们耳边轻声细语几句,两个女人爱娇含羞一笑,不依地捶了他一下,让人不禁猜想他说了什么暧昧的话,没多久,就见两个女人站起身,开开心心地走出酒吧。
    温若男将剩下的啤酒一饮而尽,叫来服务生买单,没多久也离开了酒吧,在她离开的同时,楼上那批大汉也随后消失,这一切在望远镜下全看得一清二楚。
    韩皓烈收起望远镜,双臂横胸,一手摩搓着下巴思考。
    要管?还是不管?
    要管嘛那个小白脸实在很有让人拳头发麻的本事,但不管嘛又怕出人命,断了追查“死神”的线索。
    沉吟一会儿后,很快的,高大挺拔的身影也消失在阳台。
    * * * * * * * *
    离酒吧不远的私人别墅,是洛杉矶华人地下赌场幕后老大王天霸的休闲地,此刻痴肥的身躯坐在凉椅上,左手拿着雪茄,右手拿着白兰地,两位情妇一个帮他按摩肩膀,一个帮他捏捏腿。
    没多久,他派出去的手下很快完成任务返回。
    “老大,我们把人带来了。”
    两名人高马大的手下挟持一名斯文男子,粗鲁一推,男人弱不禁风地跌在王天霸的跟前,被抓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温若男。
    王天霸手一挥,两位情妇立刻乖乖地回房间去,待女人都进房后,王天霸邪恶的目光再度移回那张小白脸上。
    “臭小子,你很?培福?晕?约撼さ盟?遣皇牵俊?br />
    “我长得帅是事实,哪里妨碍你了?”温若男并不畏惧,反而讥嘲道:“这也难怪,丑男总是见不得别人比较帅。”
    王天霸抓他来,一是看不爽这小子刚才在他地盘上嚣张的模样;二是他哈了半天却连豆腐也吃不着的两位美女,全被这小子占尽便宜;三是这娘娘腔的男人实在太让人看不顺眼。三个原因加起来,够他将对方狠海扁好几百次出气了。
    他们相信以己方的阵仗,足以把人吓得皮皮锉或屁滚尿流,谁知到了这地步,这家伙还不知死活地口出狂言。
    王天霸当下喝令,其中一位手下立刻朝温若男踢出一脚,使出的劲道就算不踢歪对方的鼻子,也绝对踢得鼻青脸肿,而这只是修理人之前的热身运动而已。但不料他的脚只踢中空气,连对方的边都沾不到。
    这一定是碰巧,怎么会踢不中?
    那人不信邪再补上一脚,这次不但没踢中,腿一软,竟跪了下来。
    众人一阵诧异,原来不知何时他的脚踝被划了一道血口,切断的脚筋血流如注,速度之快让他迟了三秒才猛地失声惨叫。
    “杀了他!”王天霸见状,大惊失色地命令,所有人全抄出了家伙,一拥而上。
    本该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男子,顷刻间化身为杀气逼人的猛兽,那浑身散发的无情气势及眼中的冰冷,令王天霸不由自主地打颤。
    “你是谁!”他大吼,肥肉横生的身躯不住地往后退。这人能躲过每一个拳头和不长眼的刀子,他手下甚至连枪都来不及掏出,便倒地不起!
    温若男冷道:“你没资格知道我的名字。”刀光迅捷一划,鲜血染红整片地毯。
    “啊!我的手呀!”有人抱着自己的断掌惊恐尖叫。
    “呀!我的脚啊!”有人捧着一半的脚掌在地上打滚。
    “哇!我看到我的肠子了!”有人肚子破了个大洞,让肠子掉了出来。
    “我的耳朵呀!”
    “我的屁股哇!”
    “我的包皮啊!”“我的”
    ?x那间,哀嚎之声四起,一刀一个,下手干脆,绝不拖泥带水,俐落的身手美得像一幅画,又像一门艺术,以鲜红染画,丝毫不沾身。
    在众人横倒仰躺的狼狈景象中,只剩两人是站着的。
    温若男漠视这一切,冰冷的目光直直盯着已经抖得不成人样的王天霸,手上的刀子亮晃晃的闪着银光,鲜血沿着刀身缓缓滴下。
    此时,有人伫立在门外,静静地盯着这幅景象,没有因为眼前的腥风血雨而动摇分毫,只不过深邃的锐利眸子里闪过几分意外。
    韩皓烈算是开了眼界,眼前的娘娘腔不对,不该说对方娘娘腔了,那浑身散发的凌厉气势,绝对凌驾任何男人。
    很好,他终于找到“死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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