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就象是两个世界,迟矾看得到却进不去。
嗤,这就是兄弟?真他妈够酸的。
丁一庆幸的是好在在男主面前刷了下存在感,下次见面就算不认识也会有点印象吧。
73.第七篇
深夜暴雨,路上一眼望去空落落的,迟帆披着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破旧衣服躲在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里。
店里有空调,不会冷。有灯光也不会觉得黑。迟帆觉得在便利店里睡上一觉再好不过了,不过店里的员工怕是不会这么想吧。
要是换作他看到自家店里来了个穿的破烂,身上还因为打架出现或多或少的伤口,第一眼看上去就跟个流氓一般的人,他大概也会嫌弃。更不用说他根本没钱买这里的任何一样东西,即使是只有五毛钱的棒棒糖。
让他在里面呆着没赶出去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迟帆坐在角落里的凳子上望着窗外,雨下地很大,声音也大地烦人。他今后要一直这样了么?
“欢迎光临。”
店员的声音在迟帆的发愣中响起,迟帆下意识地瞥了下墙上挂的钟,一点,凌晨。
很晚了。
“我要这个,还要这个。”
迟帆没去看那顾客长的什么样,他根本没兴趣去打量一个陌生人,可那声音响起来的时候他竟然觉得有点熟悉。
“小朋友,这么晚了怎么一个人出来阿。小心被坏人抓掉哦。”
“姐姐骗人,我才不会被抓掉呢。”
迟帆通过座位的玻璃落地窗上的镜像看到那个店员有意无意地瞥到他身上的目光。
坏人么?他?
也对,比起他们,他看起来的确可以当个坏人的角色 。
迟帆以为那小孩买完东西会离开,家长肯定开着车在外面等,没想到那小孩坐到了他旁边默默地低头喝着手里的关东煮汤。
一天没吃东西,再加上旁边那小孩跟故意一样边吃边哈气,迟帆的肚子不可避免地咕咕叫了两声。
听见声音,迟帆耳朵都红了正好和抬起头来的小孩对上了目光。
这不是前段时间碰见的那小孩么,双胞胎。就不知道是给他买东西的那个还是后面进来的那个。
应该是给他买东西的那个吧,这小孩眼睛红的跟兔子一样,一看就知道刚刚哭过,这和上次看到后面进来的面瘫小孩完全不象。
迟帆皱了眉头,把头扭到另一边眼不见为尽。
过了一小会,那个小孩好像有些迟疑地开口道:“那个,你,你想吃么?”
迟帆有些恼,当然是对自己的现况感到丢脸,居然要一个小孩来施舍么?这么想着,迟帆头都没转不高兴搭理。
可那小孩拿着那香喷喷的纸盒又坐近了迟帆一个座位,没好气地戳戳迟帆的胳膊。
“喂,我叫丁一。你呢?你是不是饿了?我给你买吃的你当我的保镖好不好?”
迟帆甩掉丁一拉着他的袖子,恶狠狠地瞪了丁一一眼:“滚。”
“你就当我保镖好不好,你看起来很厉害。我,我现在离家出走呢,不知道要到哪里去。”
迟帆看着丁一撅着张嘴,对于离家出走仿佛还觉得很骄傲,看,这就是有钱人家和他的差别。
丁一打量着迟帆的脸色,看到他脸上不显什么,但眼里的不耐却是明晃晃的。丁一觉得效果不错就继续开始讨人厌地纠缠。
现在的纠缠越是让迟帆讨厌,在今后被大佬利用的日子里越是显得珍贵。至少现在丁一是有什么说什么,把迟帆当作自己人。第一次第二次见面就给他一个任性从没受过苦的富人小孩形象,印象再差也会在接下来慢慢相处下加分。如果现在就一幅施恩样,先不说他现在的年龄,就是迟帆肯定也会不屑一顾,到头来还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为了接下来的几天流浪生活,丁一还特地求沈楠帮他掩饰。反正这个世界的妈妈一忙起来根本就见不到她。
丁一见迟帆将头趴在桌上,两只手象没骨头一样垂下来,根本不理睬他,只能闭嘴,学着迟帆的样子,将头趴在桌上,趁着迟帆没注意偷偷伸手过去拉迟帆的头发。
其实被拉一下头发,疼是疼,但是身上其他的伤口的疼痛早就把这小小的疼痛掩盖了。
但是,不那么痛是一回事,被人持续拔了几根头发就叫人火大起来,是不是他只要他不说话,旁边这个小棺材就要把他头发扒光?!
不爽起来,迟帆突然抬头狠狠地盯着丁一,丁一吓了一跳左手拇指和食指还因为惯性而捏着一根或者两根头发。
丁一怯生生地将手藏在身后,偷偷看着迟帆:“我、我看到你有白头发就想帮你。对不起。”
这下迟帆真是气笑了,简直都不知道把气发到哪里去。
“你就做我保镖不行么?我有钱,可以付你工资的。”
迟帆上下打量丁一很久,脑子里却开始为自己那点神经病的坚持嗤之以鼻,都快要饿死了搞什么英雄注意。
眼前不就有一个金光闪闪的大肥羊么。
“你要跟着我?”迟帆想通了便正视了丁一问道。
丁一一看有戏,头点的就跟拨浪鼓一样,根本不在乎迟帆说的语法有没有错误。
当然,丁一内心对你跟着我还是我跟着你的主语宾语颠倒一点也没放在心上,毛主席说的好,不管是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谁跟着谁没差阿 ,最主要是迟帆对他印象深刻嘛。
于是乎,简简单单丁一打入了迟帆的内部。
74.第七篇
光阴似箭,就象每篇小学生作文中能用到这四个字总会觉得自己有那么一点高大上,哦,那时候好像还没有高大上这个词。
总之,不管怎么说,丁一现在挺想用这个词来装下逼的,自从和迟帆混了五天后沈楠忍无可忍,每次偷跑都被他发现抓回去,最后连和迟帆告别加点好感度都来不及就一晃十年过去。
过了十年,这个时间段应该是迟帆在警局最吃得开的时候了,所以丁一打算到十年没见的迟帆面前刷刷进度。
不过在这之前首先要见一下迟帆的现任上司也就是他的好姐姐丁玲。
这么想着,丁一抓了把自己鸟窝一样的头发,从被子里钻出来想去洗漱一番。
丁一刚有动作,被子的另一端蠕动了几下,从被子里伸出了一只手臂围住了丁一接下来的动作。
“哥哥,再睡一会嘛。”
声音是还带着没睡醒的沙哑,但丁一明显感觉到了自己腰间那只手臂的力量根本不是一个还没睡醒的人的重度。
丁一揉了会眼睛,将眼屎揉干净后反扑向旁边那人,声音不同于刚刚那个的沙哑,如果去掉歌唱出来的走调,还算好听。:“小二,赶快醒醒,快睁开你的眼睛……”
嗤,这就是兄弟?真他妈够酸的。
丁一庆幸的是好在在男主面前刷了下存在感,下次见面就算不认识也会有点印象吧。
73.第七篇
深夜暴雨,路上一眼望去空落落的,迟帆披着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破旧衣服躲在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里。
店里有空调,不会冷。有灯光也不会觉得黑。迟帆觉得在便利店里睡上一觉再好不过了,不过店里的员工怕是不会这么想吧。
要是换作他看到自家店里来了个穿的破烂,身上还因为打架出现或多或少的伤口,第一眼看上去就跟个流氓一般的人,他大概也会嫌弃。更不用说他根本没钱买这里的任何一样东西,即使是只有五毛钱的棒棒糖。
让他在里面呆着没赶出去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迟帆坐在角落里的凳子上望着窗外,雨下地很大,声音也大地烦人。他今后要一直这样了么?
“欢迎光临。”
店员的声音在迟帆的发愣中响起,迟帆下意识地瞥了下墙上挂的钟,一点,凌晨。
很晚了。
“我要这个,还要这个。”
迟帆没去看那顾客长的什么样,他根本没兴趣去打量一个陌生人,可那声音响起来的时候他竟然觉得有点熟悉。
“小朋友,这么晚了怎么一个人出来阿。小心被坏人抓掉哦。”
“姐姐骗人,我才不会被抓掉呢。”
迟帆通过座位的玻璃落地窗上的镜像看到那个店员有意无意地瞥到他身上的目光。
坏人么?他?
也对,比起他们,他看起来的确可以当个坏人的角色 。
迟帆以为那小孩买完东西会离开,家长肯定开着车在外面等,没想到那小孩坐到了他旁边默默地低头喝着手里的关东煮汤。
一天没吃东西,再加上旁边那小孩跟故意一样边吃边哈气,迟帆的肚子不可避免地咕咕叫了两声。
听见声音,迟帆耳朵都红了正好和抬起头来的小孩对上了目光。
这不是前段时间碰见的那小孩么,双胞胎。就不知道是给他买东西的那个还是后面进来的那个。
应该是给他买东西的那个吧,这小孩眼睛红的跟兔子一样,一看就知道刚刚哭过,这和上次看到后面进来的面瘫小孩完全不象。
迟帆皱了眉头,把头扭到另一边眼不见为尽。
过了一小会,那个小孩好像有些迟疑地开口道:“那个,你,你想吃么?”
迟帆有些恼,当然是对自己的现况感到丢脸,居然要一个小孩来施舍么?这么想着,迟帆头都没转不高兴搭理。
可那小孩拿着那香喷喷的纸盒又坐近了迟帆一个座位,没好气地戳戳迟帆的胳膊。
“喂,我叫丁一。你呢?你是不是饿了?我给你买吃的你当我的保镖好不好?”
迟帆甩掉丁一拉着他的袖子,恶狠狠地瞪了丁一一眼:“滚。”
“你就当我保镖好不好,你看起来很厉害。我,我现在离家出走呢,不知道要到哪里去。”
迟帆看着丁一撅着张嘴,对于离家出走仿佛还觉得很骄傲,看,这就是有钱人家和他的差别。
丁一打量着迟帆的脸色,看到他脸上不显什么,但眼里的不耐却是明晃晃的。丁一觉得效果不错就继续开始讨人厌地纠缠。
现在的纠缠越是让迟帆讨厌,在今后被大佬利用的日子里越是显得珍贵。至少现在丁一是有什么说什么,把迟帆当作自己人。第一次第二次见面就给他一个任性从没受过苦的富人小孩形象,印象再差也会在接下来慢慢相处下加分。如果现在就一幅施恩样,先不说他现在的年龄,就是迟帆肯定也会不屑一顾,到头来还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为了接下来的几天流浪生活,丁一还特地求沈楠帮他掩饰。反正这个世界的妈妈一忙起来根本就见不到她。
丁一见迟帆将头趴在桌上,两只手象没骨头一样垂下来,根本不理睬他,只能闭嘴,学着迟帆的样子,将头趴在桌上,趁着迟帆没注意偷偷伸手过去拉迟帆的头发。
其实被拉一下头发,疼是疼,但是身上其他的伤口的疼痛早就把这小小的疼痛掩盖了。
但是,不那么痛是一回事,被人持续拔了几根头发就叫人火大起来,是不是他只要他不说话,旁边这个小棺材就要把他头发扒光?!
不爽起来,迟帆突然抬头狠狠地盯着丁一,丁一吓了一跳左手拇指和食指还因为惯性而捏着一根或者两根头发。
丁一怯生生地将手藏在身后,偷偷看着迟帆:“我、我看到你有白头发就想帮你。对不起。”
这下迟帆真是气笑了,简直都不知道把气发到哪里去。
“你就做我保镖不行么?我有钱,可以付你工资的。”
迟帆上下打量丁一很久,脑子里却开始为自己那点神经病的坚持嗤之以鼻,都快要饿死了搞什么英雄注意。
眼前不就有一个金光闪闪的大肥羊么。
“你要跟着我?”迟帆想通了便正视了丁一问道。
丁一一看有戏,头点的就跟拨浪鼓一样,根本不在乎迟帆说的语法有没有错误。
当然,丁一内心对你跟着我还是我跟着你的主语宾语颠倒一点也没放在心上,毛主席说的好,不管是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谁跟着谁没差阿 ,最主要是迟帆对他印象深刻嘛。
于是乎,简简单单丁一打入了迟帆的内部。
74.第七篇
光阴似箭,就象每篇小学生作文中能用到这四个字总会觉得自己有那么一点高大上,哦,那时候好像还没有高大上这个词。
总之,不管怎么说,丁一现在挺想用这个词来装下逼的,自从和迟帆混了五天后沈楠忍无可忍,每次偷跑都被他发现抓回去,最后连和迟帆告别加点好感度都来不及就一晃十年过去。
过了十年,这个时间段应该是迟帆在警局最吃得开的时候了,所以丁一打算到十年没见的迟帆面前刷刷进度。
不过在这之前首先要见一下迟帆的现任上司也就是他的好姐姐丁玲。
这么想着,丁一抓了把自己鸟窝一样的头发,从被子里钻出来想去洗漱一番。
丁一刚有动作,被子的另一端蠕动了几下,从被子里伸出了一只手臂围住了丁一接下来的动作。
“哥哥,再睡一会嘛。”
声音是还带着没睡醒的沙哑,但丁一明显感觉到了自己腰间那只手臂的力量根本不是一个还没睡醒的人的重度。
丁一揉了会眼睛,将眼屎揉干净后反扑向旁边那人,声音不同于刚刚那个的沙哑,如果去掉歌唱出来的走调,还算好听。:“小二,赶快醒醒,快睁开你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