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舌之快的人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宴会在一瞬间陷入僵局,人人自危,看向江缇英的目光已经彻底变了。
刘玉娥笑了起来,“发生一点小意外,大家不要在意,今晚玩得开心点。”她朝乐队示意了一下,乐队奏起了舞曲,她朝谢暄伸出手,笑道,“不知有没有这个荣幸,跟三少跳个舞?”
谢暄仰头喝掉杯中的香槟,将杯子放到侍应生的托盘上,握住刘玉娥的手,“我的荣幸。”
刘玉娥的舞跳得极好,谢暄带着她前进后退旋转,一时间成为一道养眼的风景线。
气氛终于又渐渐回温。
“三少不要介意,阿英一向比较紧张我,他性子就是太冲动,容不得别人说我不好。”
“那我要恭喜刘总,得这样一个孝顺的儿子。”
“人家说我收义子其实是养男宠,三少看呢?”
“那至少让我们的生活看起来像本小说。”
刘玉娥哈哈笑起来,笑声引得人们频频注目,但她丝毫不当一回事,“听说三少的骑术极好,刚巧我在城北马场有些股份,不如哪天一起出来骑马,我家娉婷也是从小爱骑马,年轻人兴趣相投,兴许可以交个朋友——”
“只怕刘小姐不乐意。”谢暄说完,不给刘玉娥机会,就趁着换曲的时机退出了舞池,告辞离开——
谢暄走出酒店,何林还没到,他站在门口正想打电话,一个穿黑西装戴墨镜的男人走到他身侧,看似恭敬实则有些强硬地说道:“谢先生,我们老板请你过去。”
谢暄愣了一下,看到不远处有一辆黑色的宾利房车,江缇英就在车里面,隔着不远的距离,笃定地看着他。谢暄走过去——
“去哪儿,我送你一程。”他话刚说完,那个黑衣保镖已经打开车门。
谢暄从善如流地进了车,保镖关上门,车子缓缓地开动。
车内很宽敞,江缇英懒懒地靠在车座上,给谢暄倒了一杯香槟,然后拿着手帕仔仔细细地擦了擦手指,才拿起自己那一杯,一口喝尽了,他已经有些微醉了,看着谢暄笑着说:“是不是很惊讶?”
谢暄捏着细长的杯脚,低低地笑了声,“江英?既要换名字,怎么不换个彻底?”
江缇英浑不在意地说:“江缇英也好,江英也好,都是我,我不怕别人认出我,就怕他们认不出——”说到这里他的眼里闪过一丝阴冷狠毒,“我就是从地狱里爬回来的恶鬼,谁对不起我,我就千百倍地还报给他。”
谢暄揉了揉太阳穴,“你跟刘玉娥是怎么认识的?”
江缇英歪着头看他,“你也觉得我上了她的床?”
“这个跟我无关。”
江缇英笑起来,简直乐不可支,笑完了,说:“这种事情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能帮助我回这个圈子,黑社会再怎么有势力依旧是黑社会,没有人引荐,永远不过是高级点的小流氓,而我要的,不仅仅是这些——”
谢暄摇头,“你这样大的排场,是怕人不知道你现在是黑社会吗?”
江缇英又将一杯酒一饮而尽,浑身散发出一种危险的血腥气,“你知道死什么感觉吗?海水灌进你的鼻子、耳朵、嘴巴,心脏血管被挤压,像千万根竹签同时往中间刺,濒临死亡的时候,原来耳朵里可以听见一种像海豚音一样的声音,好像有什么在召唤你——可惜刘卫东没有儿子,不然我倒是想让他尝尝这种味道。”
谢暄注视着江缇英,他还是一如从前那样美丽,但这种美丽底下是一颗残缺的灵魂,他漂亮的皮囊下的东西已经变质,开始腐烂,他让谢暄想起王尔德笔下的那个叫道连?葛雷的美少年,这种残缺的美丽让他像一棵罂粟一样带着极致的诱惑。
现在的江英身上有种神经质,时而狂喜,时而狂悲,时而残暴,时而脆弱,不择手段,还有洁癖,不管他如何挣扎,那些不堪的过往经历已经摧毁了曾经那个要做“武陵轻薄儿,斗鸡走狗过一生”的江缇英。
车子在谢暄公寓的小区门口停下,谢暄下车,才走了两步,江缇英在车内叫住他,“谢暄,我以前说过,我会帮你,这话依旧有效。”他眼里的认真,一瞬间,与曾经那个少年重合了。
他说完,便关上了窗,黑色宾利车缓缓地驶远了。
何林的电话来了,“三少,对不起,福永路出了一起车祸,我被阻在那里——”
谢暄打断他,“我已经回来了,你也回来吧。”
作者有话要说:有不好的预感,按这进度,觉得明天结不了尾,唉。
不过明天明玉一定回来了。
我今天写了一天啊,大家快表扬表扬我~
110
110、好和坏 ...
初春的小莲山山花烂漫,美不胜收,但谢公馆却冷清得很,如今也只有谢暄会回来住,植株高大的白色玉兰开得纷扰而寂寞。
周末谢亚难得回来,她是来拿东西的,叶跃一个人留在楼下,站在玉兰树下,穿着一身考究的儿童西装,打着领结,通身上下一派高人一等的优越感,然而他自己却并没有富裕家庭出来的颐指气使,他的性子一点不像他的父母,反而跟幼时的谢暄有些相像——他仰头看着满树堆雪般的花朵,安静乖巧得令人心疼。
谢暄走过去,摸了下他的头,他转过头看见谢暄,有些腼腆地叫了声,“舅舅。”
谢暄鬼使神差地说:“跳跳,我们去摘花好不好?”
叶跳跳睁着大眼睛,有些不解地看着他。
谢暄弯腰将小孩抱起来,两手托住他的肋下将他往树上送。小孩吓了一跳,但马上反应过来,双手双脚开始往树上爬,他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尽管在脑子里幻想过无数次,但妈妈绝对不允许他做出这样粗鲁的行为,一个人的时候他曾经试图做些大人不允许的事情,比如故意去踩水洼,用扫把当武器与不存在的敌人决斗,但小小的得意过后,他马上又索然无味了。在他的幻想里,他不是爸爸妈妈的孩子,他是勇敢的小飞侠,同海盗们战斗,保护同伴;有时候他会很任性,他要所有人都听他的,所有人都迁就他,但是他有时候他又会像个懂礼貌的小绅士……
现在这个梦有些变成现实了,他正在征服这棵巨大的树怪,他要去采摘那朵最美最芬芳的花朵,以此来向他的敌人和同伴证明他的勇敢无畏。
他爬上去了,尽管衬衫纽扣脱线了,外套上都是被粗糙的树皮摩擦留下的污迹,但他胜利了,他回头去看,舅舅站在树下看着他,眼里都是赞赏,他又向一条粗树枝爬去,他要去摘那里的一朵花,他已经比较过,在他能看到的花里面,它是最美的。
他的手够到了花茎,正在这
宴会在一瞬间陷入僵局,人人自危,看向江缇英的目光已经彻底变了。
刘玉娥笑了起来,“发生一点小意外,大家不要在意,今晚玩得开心点。”她朝乐队示意了一下,乐队奏起了舞曲,她朝谢暄伸出手,笑道,“不知有没有这个荣幸,跟三少跳个舞?”
谢暄仰头喝掉杯中的香槟,将杯子放到侍应生的托盘上,握住刘玉娥的手,“我的荣幸。”
刘玉娥的舞跳得极好,谢暄带着她前进后退旋转,一时间成为一道养眼的风景线。
气氛终于又渐渐回温。
“三少不要介意,阿英一向比较紧张我,他性子就是太冲动,容不得别人说我不好。”
“那我要恭喜刘总,得这样一个孝顺的儿子。”
“人家说我收义子其实是养男宠,三少看呢?”
“那至少让我们的生活看起来像本小说。”
刘玉娥哈哈笑起来,笑声引得人们频频注目,但她丝毫不当一回事,“听说三少的骑术极好,刚巧我在城北马场有些股份,不如哪天一起出来骑马,我家娉婷也是从小爱骑马,年轻人兴趣相投,兴许可以交个朋友——”
“只怕刘小姐不乐意。”谢暄说完,不给刘玉娥机会,就趁着换曲的时机退出了舞池,告辞离开——
谢暄走出酒店,何林还没到,他站在门口正想打电话,一个穿黑西装戴墨镜的男人走到他身侧,看似恭敬实则有些强硬地说道:“谢先生,我们老板请你过去。”
谢暄愣了一下,看到不远处有一辆黑色的宾利房车,江缇英就在车里面,隔着不远的距离,笃定地看着他。谢暄走过去——
“去哪儿,我送你一程。”他话刚说完,那个黑衣保镖已经打开车门。
谢暄从善如流地进了车,保镖关上门,车子缓缓地开动。
车内很宽敞,江缇英懒懒地靠在车座上,给谢暄倒了一杯香槟,然后拿着手帕仔仔细细地擦了擦手指,才拿起自己那一杯,一口喝尽了,他已经有些微醉了,看着谢暄笑着说:“是不是很惊讶?”
谢暄捏着细长的杯脚,低低地笑了声,“江英?既要换名字,怎么不换个彻底?”
江缇英浑不在意地说:“江缇英也好,江英也好,都是我,我不怕别人认出我,就怕他们认不出——”说到这里他的眼里闪过一丝阴冷狠毒,“我就是从地狱里爬回来的恶鬼,谁对不起我,我就千百倍地还报给他。”
谢暄揉了揉太阳穴,“你跟刘玉娥是怎么认识的?”
江缇英歪着头看他,“你也觉得我上了她的床?”
“这个跟我无关。”
江缇英笑起来,简直乐不可支,笑完了,说:“这种事情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能帮助我回这个圈子,黑社会再怎么有势力依旧是黑社会,没有人引荐,永远不过是高级点的小流氓,而我要的,不仅仅是这些——”
谢暄摇头,“你这样大的排场,是怕人不知道你现在是黑社会吗?”
江缇英又将一杯酒一饮而尽,浑身散发出一种危险的血腥气,“你知道死什么感觉吗?海水灌进你的鼻子、耳朵、嘴巴,心脏血管被挤压,像千万根竹签同时往中间刺,濒临死亡的时候,原来耳朵里可以听见一种像海豚音一样的声音,好像有什么在召唤你——可惜刘卫东没有儿子,不然我倒是想让他尝尝这种味道。”
谢暄注视着江缇英,他还是一如从前那样美丽,但这种美丽底下是一颗残缺的灵魂,他漂亮的皮囊下的东西已经变质,开始腐烂,他让谢暄想起王尔德笔下的那个叫道连?葛雷的美少年,这种残缺的美丽让他像一棵罂粟一样带着极致的诱惑。
现在的江英身上有种神经质,时而狂喜,时而狂悲,时而残暴,时而脆弱,不择手段,还有洁癖,不管他如何挣扎,那些不堪的过往经历已经摧毁了曾经那个要做“武陵轻薄儿,斗鸡走狗过一生”的江缇英。
车子在谢暄公寓的小区门口停下,谢暄下车,才走了两步,江缇英在车内叫住他,“谢暄,我以前说过,我会帮你,这话依旧有效。”他眼里的认真,一瞬间,与曾经那个少年重合了。
他说完,便关上了窗,黑色宾利车缓缓地驶远了。
何林的电话来了,“三少,对不起,福永路出了一起车祸,我被阻在那里——”
谢暄打断他,“我已经回来了,你也回来吧。”
作者有话要说:有不好的预感,按这进度,觉得明天结不了尾,唉。
不过明天明玉一定回来了。
我今天写了一天啊,大家快表扬表扬我~
110
110、好和坏 ...
初春的小莲山山花烂漫,美不胜收,但谢公馆却冷清得很,如今也只有谢暄会回来住,植株高大的白色玉兰开得纷扰而寂寞。
周末谢亚难得回来,她是来拿东西的,叶跃一个人留在楼下,站在玉兰树下,穿着一身考究的儿童西装,打着领结,通身上下一派高人一等的优越感,然而他自己却并没有富裕家庭出来的颐指气使,他的性子一点不像他的父母,反而跟幼时的谢暄有些相像——他仰头看着满树堆雪般的花朵,安静乖巧得令人心疼。
谢暄走过去,摸了下他的头,他转过头看见谢暄,有些腼腆地叫了声,“舅舅。”
谢暄鬼使神差地说:“跳跳,我们去摘花好不好?”
叶跳跳睁着大眼睛,有些不解地看着他。
谢暄弯腰将小孩抱起来,两手托住他的肋下将他往树上送。小孩吓了一跳,但马上反应过来,双手双脚开始往树上爬,他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尽管在脑子里幻想过无数次,但妈妈绝对不允许他做出这样粗鲁的行为,一个人的时候他曾经试图做些大人不允许的事情,比如故意去踩水洼,用扫把当武器与不存在的敌人决斗,但小小的得意过后,他马上又索然无味了。在他的幻想里,他不是爸爸妈妈的孩子,他是勇敢的小飞侠,同海盗们战斗,保护同伴;有时候他会很任性,他要所有人都听他的,所有人都迁就他,但是他有时候他又会像个懂礼貌的小绅士……
现在这个梦有些变成现实了,他正在征服这棵巨大的树怪,他要去采摘那朵最美最芬芳的花朵,以此来向他的敌人和同伴证明他的勇敢无畏。
他爬上去了,尽管衬衫纽扣脱线了,外套上都是被粗糙的树皮摩擦留下的污迹,但他胜利了,他回头去看,舅舅站在树下看着他,眼里都是赞赏,他又向一条粗树枝爬去,他要去摘那里的一朵花,他已经比较过,在他能看到的花里面,它是最美的。
他的手够到了花茎,正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