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天说:“那首歌,她唱的挺好。”

    “她翻白眼,我才明白他说的是歌名。我到现在都记得特别清楚,她那天穿了件大红的紧身毛衣,挺俗气的。”李思发了一会呆,说,“她穿着还行,不难看。”

    烟雾氤氲中,王小天低声咳了咳,眯着眼看着背对他站在窗口抽烟的李思。

    那个人将手臂环在胸前看着窗外,右手已经很久没有抬起了,下一秒,烟灰掉下来,他才接着说下去。

    “小雨说‘别告诉我你不会’,那脸那表情,特别……”李思笑笑说,“说不好,你应该知道的,她嘴巴特别损。”

    “恩,那样子,欠抽,咳……”小天忍不住咳了出来,李思回头看一眼,走过去将烟灭掉说:“不好意思,忘记了。”

    灭了烟,他接着说:“后来我们就唱那歌首歌——《别来纠缠我》,我还是第一次听女人唱这歌,她唱的不赖。”

    他失神的看了一眼王小天。

    怎么会没有认出来呢?

    这么像的一双眼睛。

    最近做的最多的事,便是回忆与悔恨。

    会买醉,会在深夜里泣不成声,心里弥漫出懊悔的泪水。

    当年少变成记忆的碎片,经历过深沉的懂得与挫折,那些肆意挥霍的日子,消失在什么地方的某个爱着的人,化成当头的一棒,带来最晕眩的刺痛。

    那个穿着俗艳红色毛衣的女孩,画着比毛衣更艳的口红,在第一天认识的那晚,跳上来和他一起唱歌。

    两人合作一曲之后,她用桀骜的口气扬着下巴对李思说,“你还行,比我想象的好。”

    她转身下台,在无人的角落里靠着看台上的表演,左手拿着烟。

    李思跳下舞台走到了她身边,一起靠在墙上看着台上的演出。

    站在他的左边,从她的手里拿过烟。

    这天晚上,她抢了他的话筒,他抢了她的烟。

    “有点淡。”他说。

    白色烟身,带着淡淡茶香的茶花烟。

    烟嘴处留着淡红色的口红印迹。

    李思尝到了口红的味道。

    不是从烟上。

    女孩错愕的看着他的时候,瞪着一双挺漂亮的眼睛。

    李思托着她的后脑,狠狠的吻下去,辗转反复,狂烈着,有些激情的气氛。

    他松开手,舔舔嘴唇说:“你还行,比我想象的好。”

    女孩扬手便给了他一巴掌,特别脆,周围有几个人嬉笑着看过来。李思偏下头,转回脸看她,女孩笑着落下手,直接伸在李思面前说:“我是小雨。”

    她说这是在上海最后的一个晚上,朋友们来这给她开欢送会,明天便去北京了。

    李思跳回台上,站在麦前高声唱《放心走吧》。

    嘶吼着,婉转着唱:在将来有一天我们又会再见面,你先走吧,有我们留在这里……

    他大喊着:“小雨。”将话筒远远的抛给她。

    人群分开,李思笑着看她走到了舞台下面,弯腰将她拉上了台子。

    第二天傍晚,小雨被人大力的拉进怀抱,拥吻。

    在人来人往的站台上。

    小雨挣扎开,大力捶打李思,怒气冲冲的骂他王八蛋。

    “拿着!”她的怀里被丢进一只手拎的牛仔旅行包。

    李思背着大吉他,拎起她的箱子说:“走吧,上车,去北京!”顿一顿,扬起笑说,“我和你一起去。”

    故事这样开始。

    一起去了北京,拎着行李死气白赖的跑到朋友那里借住,晚上同时出门,各去各的酒吧唱歌,回到家比着谁挣的多,输的人第二天不能睡懒觉,得出去买饭。

    三天后拿着身份证去民政局,约定好结婚。

    没有户口,都不是北京人,无法在北京登记。

    几周后开始争吵,冷战,和好。

    三天后,开始争吵,和好。

    反复,很多很多次。

    分手。

    明明是爱着,却不知道为什么,在当时却怎么都觉得无法容忍对方。

    从朋友的房子里搬出来,各找各的地方,分道扬镳。

    李思认识了唐加,一起写了歌,在巷子里喝的大醉,脚步虚浮的在马路上嘶嚎着张狂的歌曲。

    回家的路上,蹒跚在马路中间,被人蛮横的拉到马路牙子里面,一路扶着走。

    耳朵被拎住,熟悉的利落嗓音对着他骂:“作死,喝这么多还遛马路。”

    半夜醒来,李思看见陌生的天花板,身边有人睡着。齐肩的长发搭在枕头上,露着肩头,背对着他躺着,可那身影熟悉,味道……也很熟悉。

    他把她摇醒说,“我想你,不分手了。”

    ……

    李思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抬头和王小天说:“毛豆,应该就是那时候有的。我们好了没两星期,又开始吵,没完没了的吵。牙膏盖子没有盖,马桶没有扣着,吃了饭忘记丢饭盒嗖在了垃圾桶里。现在想起来,真没哪件事值得吵。可那时候吵的就像仇人一样,吵的厉害的时候,上手去打……”

    开了灯吵架,关了灯做.爱。

    变成那段日子最熟悉的生活方式。

    两周后便又分手了。

    “后来我……去过一次她租的房子,房东说她在我们分手的那个月,就搬走了。”

    王小天说:“她要是说走,那肯定是真的走。”

    李思出神的想了一会,下意识又去摸烟。

    “喝水吧!”小天说。

    李思顿了下手,朝小天笑了笑,在沙发上坐下来,低着头。

    “其实,若是想找,哪有找不到的,北京就那么大。我们好像有了默契,我在后海,她在三里屯。一东一西,互相……就不怎么遇的到了。再后来,她好像改了名字。”

    “恩,改了姓。她一直嫌名字土,那会正好回家乡换身份证,就跟了妈妈姓江,去掉小字,叫做江雨。也是那个时候……把我接到北京来的。”小天眯起眼睛说,“我直到她死了后,才发现她有两张身份证,旧的叫王小雨,新的叫江雨。”

    “恩,我和她说,王小雨比我的名好,李思李四,怎么听都是偷懒取的。之后过了很久……”

    “生了毛豆。”

    “是啊……再遇到她,已经过了很久了,她比以前胖了点,在咖啡厅弹琴,我……去看了好几天,最后一次被她抓住了。那个夏天,我们……每个月都会聚一两次,反倒比以前天天住一起要好,只是她一直不喜欢我跟猴子来往,吵了好几次。”李思苦笑,“若我肯听她的,也许很多事情都不一样了。那天我过生日,她说送我一份大礼,约好第二天见面。”

    王小天也在回想,说:“她那几天很反常,一会高兴一会发脾气,大概是在想要不要毛豆的事告诉你。”

    “我没想到她去的那么早,我……我正在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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