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味儿———
胡嫩就不一样了,立即起身跑到彭凌翔身边,蹲下,很专注,很小心地一手握着枪柄,一手按住他的后庭,慢慢把枪拔出来,然后扭头,
“不七,”
不七扭过头来,却劈头盖脸就丢过来一把枪,还好不七反应算快,接住了,胡嫩扭头望着她笑,“快藏好,上面有晓卿的指纹,”
这下,不七懂事儿,赶紧把枪放进自己衣裳里包着抱着,样子又憨地可爱,
她看见胡嫩一直把手按在彭凌翔的后庭处,好像还在轻揉,胡嫩又回头看她,“这样,能叫他的血散开,不至于瘀在一起,叫他醒来后感觉不到疼痛,”
揉了会儿,他放开一只手,却是从裤子荷包里掏出手机,熟练的按了几个号码,
“西亭,到了吗,———嗯,把老唐带上来,”
然后把手机放好,又接着双手轻按轻揉,很过细。不七明白了,他这是怕彭凌翔醒后会知觉自己后庭受过伤。
而,这种情形,当然万万是不能叫彭凌翔知道自己中枪后再次受过如此之辱,那无疑“火上浇油”!
不七把枪好好抱着生怕露出来一点儿,慢慢也向他这边磨过来,其实,她蛮想看清楚彭凌翔屁股上的红痣,
胡嫩见她磨的吃力,也没空帮她,手要一直按在那里嘛,回头笑她,
“别乱动,回头顾他都顾不赢,你又怏了,谁还三头六臂都能照看好?老实就搁那坐着,”
不七淡淡看他一眼,其实多不喜欢他,不过,到也没再折腾着要磨过来了,
胡嫩轻按着,头也没抬,突然小声说,
“看见刚才我说那句话后彭凌翔愣了下吗,他在犹豫,晓卿就是趁这个空儿反制住他,————不过,他犹豫就说明有转机,恨一个人都是有一个过程的,这几年,他都恨的是晓卿,处心积虑待着时机想报复的也是晓卿,现在陡然发现晓卿竟然不是首犯,却是我?——”
胡嫩笑了,那笑容分明就是觉得这件事儿很好玩儿,还很兴奋,
“———彭凌翔是个聪明人,这会儿逮着晓卿破釜沉舟完全因为多年一股积怨,等他醒了,缓过神了,再想,发觉自己恨偏了人,转移到我这儿来,又得经历一个过程,不过,这次,他该有思量了,毕竟他现如今的地位不同往日,我呢,咱家也不同往日了———”
不七一直望着他,别看他神里神经,像跟她在说话,又像自言自语,可,看得出,此人真精!
真会参透人心!彭凌翔只一瞬惊愣犹豫的转折哇,———他那脑筋千玲百珑想到了这么多?
不七正望着他呢,他突然回头又看向不七,撞进不七的眼里,不七不慌,他也不惊,
“七儿,我们得护着晓卿是不是,”
这点,不七跟他一路数,不七也不别扭,点头,
胡嫩却是笑,转过头,又不理她了。不七淡淡移过眼,也不理他,稍够着眼,她还想看那血泪痣呢。
接下来,各怀心思,都没有说话了。不一会儿,那个叫顾西亭的带着一个戴眼镜的也穿着军装的中年男人进来,中年男人手里拎着一个小急救箱,
一进来,中年男人见此显然吃了好大一惊,额头都冒汗了,直小声呼,
“怎么这样,怎么这样,”
胡嫩抬起头,还安慰地对他一笑,“没事儿,唐叔叔,我看了,伤口在肩头,没大碍,就是这后面,千万别叫他醒了知道,”
“造孽,造孽,你们真是越玩儿越不像话!”
中年男人说是说,还是赶紧地蹲下来查看他的伤口,
看了看,眉头是松了些,确实只在肩头,胡嫩也简单处理了一下的,肩头绑着呢,
“关键是这后庭,我跟他揉了这半天,估计血不会瘀,您一定想想办法,叫他醒来无知无觉,”
中年男人已经接手,皱着眉头在处理,胡嫩松了手,站起来,
看了会儿,觉得没大碍了,就走向不七,一把把她抱起来就要走了,
“这里,就交给你们处理了,有事儿随时找老余,他在外面。西亭,把车钥匙给我,”说着,胡嫩又咳了起来,
听见他咳嗽,那中年男人抬起头看向他,却是看见他怀里的不七,一愣,不过,马上还是回过神来,眉头始终蹙着,“你怎么又咳起来,不是跟你说到了西藏那药也不能断,———”
胡嫩还在咳,断断续续说,“——没断———吃着呢,也给藏医看了的,说没事儿———”
顾西亭把钥匙递给了他,不过,也蛮担心,“让他们送你们回去吧,这两个都病怏怏的,”
胡嫩笑,抱着还耸了耸不七,他现在就是咳,倒像来了点劲儿,抱着不七,很稳,“没事儿,俩病秧子一块儿才好咧,是不是不七,我偷你身上的药味儿,你偷我身上的药味儿,”
不七就望着他还是那淡淡菩萨味儿,其实,谁搭理他?
胡嫩抱着她出去了,却,走到门口边又回过头来,问里面的人,
“你们觉得我穿这身军装怎样,”
顾西亭笑着说,“不错,怎么,又想当兵了,”
胡嫩扬了扬眉,笑而不语,出去了,这次,是真走了。
61
正文
胡嫩总说抱不动她,却,走哪儿都喜欢抱着她,两个人真成了他说的“我偷你身上的药味儿,你偷我身上的药味儿”,可不,都是药罐子,用的方儿还都大同小异,干脆,一个罐子里熬算了。
两人几乎形影不离。
胡嫩也相当坐得住,完全也静得下来,在庙里,不七入定一天,胡嫩有时就躺她脚边可以睡一整天。不七发现他精神有时候还没自己好,比自己还衰,像现在,不七已经不咳,他还在咳。
胡嫩生活品质相当高,一切用度非常精致,可以说,他比不七更挑剔,不过,他比不七能干,人家挑吧人家有出息自己做,不七挑,她又不会做,挑多了可不只惹人嫌。
现在,不七也能吃胡嫩做的东西了,当然,第一次,叫她开嘴,真是不晓得下几大功夫。
胡嫩给她炒了碗芦笋炒饭,饭端出来,颗是颗粒是粒,扮上芦笋的清香,光视觉就非常诱人。
不七不吃。
说过,炒的,她只吃晓卿的。
胡嫩端着饭坐在她跟前,也不做声,就是望着她,
不七也不理他,她盯着佛祖,感觉佛祖的眼睛盯着那饭,
呵呵,这场景,很好玩。
胡嫩夹起一根芦笋凑到她唇边,他还真敢!
不七个拐性子一上来,手一呼,饭都给他打翻咯,
胡嫩还是不说话,又去盛一碗,还那样盘腿坐她跟前,还望着她一会儿,还拿筷子拈一根芦笋凑她唇边!!
不七再呼!
佛
胡嫩就不一样了,立即起身跑到彭凌翔身边,蹲下,很专注,很小心地一手握着枪柄,一手按住他的后庭,慢慢把枪拔出来,然后扭头,
“不七,”
不七扭过头来,却劈头盖脸就丢过来一把枪,还好不七反应算快,接住了,胡嫩扭头望着她笑,“快藏好,上面有晓卿的指纹,”
这下,不七懂事儿,赶紧把枪放进自己衣裳里包着抱着,样子又憨地可爱,
她看见胡嫩一直把手按在彭凌翔的后庭处,好像还在轻揉,胡嫩又回头看她,“这样,能叫他的血散开,不至于瘀在一起,叫他醒来后感觉不到疼痛,”
揉了会儿,他放开一只手,却是从裤子荷包里掏出手机,熟练的按了几个号码,
“西亭,到了吗,———嗯,把老唐带上来,”
然后把手机放好,又接着双手轻按轻揉,很过细。不七明白了,他这是怕彭凌翔醒后会知觉自己后庭受过伤。
而,这种情形,当然万万是不能叫彭凌翔知道自己中枪后再次受过如此之辱,那无疑“火上浇油”!
不七把枪好好抱着生怕露出来一点儿,慢慢也向他这边磨过来,其实,她蛮想看清楚彭凌翔屁股上的红痣,
胡嫩见她磨的吃力,也没空帮她,手要一直按在那里嘛,回头笑她,
“别乱动,回头顾他都顾不赢,你又怏了,谁还三头六臂都能照看好?老实就搁那坐着,”
不七淡淡看他一眼,其实多不喜欢他,不过,到也没再折腾着要磨过来了,
胡嫩轻按着,头也没抬,突然小声说,
“看见刚才我说那句话后彭凌翔愣了下吗,他在犹豫,晓卿就是趁这个空儿反制住他,————不过,他犹豫就说明有转机,恨一个人都是有一个过程的,这几年,他都恨的是晓卿,处心积虑待着时机想报复的也是晓卿,现在陡然发现晓卿竟然不是首犯,却是我?——”
胡嫩笑了,那笑容分明就是觉得这件事儿很好玩儿,还很兴奋,
“———彭凌翔是个聪明人,这会儿逮着晓卿破釜沉舟完全因为多年一股积怨,等他醒了,缓过神了,再想,发觉自己恨偏了人,转移到我这儿来,又得经历一个过程,不过,这次,他该有思量了,毕竟他现如今的地位不同往日,我呢,咱家也不同往日了———”
不七一直望着他,别看他神里神经,像跟她在说话,又像自言自语,可,看得出,此人真精!
真会参透人心!彭凌翔只一瞬惊愣犹豫的转折哇,———他那脑筋千玲百珑想到了这么多?
不七正望着他呢,他突然回头又看向不七,撞进不七的眼里,不七不慌,他也不惊,
“七儿,我们得护着晓卿是不是,”
这点,不七跟他一路数,不七也不别扭,点头,
胡嫩却是笑,转过头,又不理她了。不七淡淡移过眼,也不理他,稍够着眼,她还想看那血泪痣呢。
接下来,各怀心思,都没有说话了。不一会儿,那个叫顾西亭的带着一个戴眼镜的也穿着军装的中年男人进来,中年男人手里拎着一个小急救箱,
一进来,中年男人见此显然吃了好大一惊,额头都冒汗了,直小声呼,
“怎么这样,怎么这样,”
胡嫩抬起头,还安慰地对他一笑,“没事儿,唐叔叔,我看了,伤口在肩头,没大碍,就是这后面,千万别叫他醒了知道,”
“造孽,造孽,你们真是越玩儿越不像话!”
中年男人说是说,还是赶紧地蹲下来查看他的伤口,
看了看,眉头是松了些,确实只在肩头,胡嫩也简单处理了一下的,肩头绑着呢,
“关键是这后庭,我跟他揉了这半天,估计血不会瘀,您一定想想办法,叫他醒来无知无觉,”
中年男人已经接手,皱着眉头在处理,胡嫩松了手,站起来,
看了会儿,觉得没大碍了,就走向不七,一把把她抱起来就要走了,
“这里,就交给你们处理了,有事儿随时找老余,他在外面。西亭,把车钥匙给我,”说着,胡嫩又咳了起来,
听见他咳嗽,那中年男人抬起头看向他,却是看见他怀里的不七,一愣,不过,马上还是回过神来,眉头始终蹙着,“你怎么又咳起来,不是跟你说到了西藏那药也不能断,———”
胡嫩还在咳,断断续续说,“——没断———吃着呢,也给藏医看了的,说没事儿———”
顾西亭把钥匙递给了他,不过,也蛮担心,“让他们送你们回去吧,这两个都病怏怏的,”
胡嫩笑,抱着还耸了耸不七,他现在就是咳,倒像来了点劲儿,抱着不七,很稳,“没事儿,俩病秧子一块儿才好咧,是不是不七,我偷你身上的药味儿,你偷我身上的药味儿,”
不七就望着他还是那淡淡菩萨味儿,其实,谁搭理他?
胡嫩抱着她出去了,却,走到门口边又回过头来,问里面的人,
“你们觉得我穿这身军装怎样,”
顾西亭笑着说,“不错,怎么,又想当兵了,”
胡嫩扬了扬眉,笑而不语,出去了,这次,是真走了。
61
正文
胡嫩总说抱不动她,却,走哪儿都喜欢抱着她,两个人真成了他说的“我偷你身上的药味儿,你偷我身上的药味儿”,可不,都是药罐子,用的方儿还都大同小异,干脆,一个罐子里熬算了。
两人几乎形影不离。
胡嫩也相当坐得住,完全也静得下来,在庙里,不七入定一天,胡嫩有时就躺她脚边可以睡一整天。不七发现他精神有时候还没自己好,比自己还衰,像现在,不七已经不咳,他还在咳。
胡嫩生活品质相当高,一切用度非常精致,可以说,他比不七更挑剔,不过,他比不七能干,人家挑吧人家有出息自己做,不七挑,她又不会做,挑多了可不只惹人嫌。
现在,不七也能吃胡嫩做的东西了,当然,第一次,叫她开嘴,真是不晓得下几大功夫。
胡嫩给她炒了碗芦笋炒饭,饭端出来,颗是颗粒是粒,扮上芦笋的清香,光视觉就非常诱人。
不七不吃。
说过,炒的,她只吃晓卿的。
胡嫩端着饭坐在她跟前,也不做声,就是望着她,
不七也不理他,她盯着佛祖,感觉佛祖的眼睛盯着那饭,
呵呵,这场景,很好玩。
胡嫩夹起一根芦笋凑到她唇边,他还真敢!
不七个拐性子一上来,手一呼,饭都给他打翻咯,
胡嫩还是不说话,又去盛一碗,还那样盘腿坐她跟前,还望着她一会儿,还拿筷子拈一根芦笋凑她唇边!!
不七再呼!
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