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都要盯着看很长时间,可能它们很特别,是粉红色吧。
我的身体好像二度发育一样,表面上身高体重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细看,却发生了质的变化:全身的肌肤白里透红,原来长着有细微的汗毛,现在全消失了,对着阳光照,连毛孔都看不见,滑腻得比自己都不敢相信。阴花则长的更漂亮了,原来是接近桃红的粉红色,现在颜色变浅了,成为真正的粉色,因此显得更娇嫩了。连乳头都一样。十只手指甲、脚趾甲,都仿佛涂上了粉红色的透明指甲油,本来就可爱的形状,现在添上了清丽的魅力。
在洞穴里,不知不觉的过了十几天。东北原始森林最寒冷的隆冬季节,就快过去了。我找出放在背包里面的手表,看日期。
本来再过三天就该离开这里,启程回去,这是早就计划好的。
可是,sowhat?那里并没有等待我回去的人。对了,好像有一个:总编和我约好了,在几月几日带我去一个地方和某某人相亲。
去她的!我很想不去。
一想到那个霸道女人就讨厌。她对我故作亲近,其实是要仰仗我的才能,她想拉拢我,却又担心我抢去她的位置。――其实她并不明白,我只要能自由自在的写作就够了,其他的什么一点都不稀罕。她并不明白世界上还有我这样的人。
现在,城市的一切,对于我来讲,感觉很模糊。我只是离开了30多天不是吗?可能是因为我没有跟这座城市建立过真正的深厚的联系吧。
那个世界少了我,仍然能够繁忙的运行……
我扔下手表,拉上背包的拉链,站了起来。
咦?他什么时候站在我的身后?站了多久?
我转过身去看他,正对着他裸露的结实的胸部――我的身高刚好到他的心口。他弯下腰,用关心的眼神看着我。也许是感受到我和往常有点不同吧,他用食指托起我的下巴,用心的解读我脸部的细微变化,用粗糙的拇指轻柔的抚擦我的脸颊。
突然,他对我展开一个大大的笑容,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一把将我抱了起来。
“啊!”我发出一声惊呼,被他跨着大步抱出洞外。纤细的手臂甜美的箍紧他的粗壮的脖子,一边猜想道:“他会用什么办法来逗我开心呢?”
-―抱我的这个男人是二王,在洞穴生活的第三天,我就能清楚的区分他们了。
这十几天,他们每天早上出去,晚上8点左右才回来。白天只轮流留下一个人在洞里看守我、……做爱,晚上也是由这个“轮值”的人抱着我睡觉。
第一天,外出的他们带回很多奇怪的东西:用树藤绑住的活的野鸡、冬眠的蛇、被打晕的野猪、毛毛虫、几种不知名的果实、狗尾巴草、山参、树叶……甚至有石块!他们把每样东西都摆在我面前,并做出要我吃的动作――难道他们以为我是吃石头长大的吗?
我只选了野果和山参抱在怀里,其他的用脚踢一踢,表示不要。他们就将其余的,扔的扔,放的放了。然后,每天就只带果实和人参回来。
却从来没有看见他们吃东西。
野果和人参,我几乎要吃腻了。背包里当然有充足的压缩饼干,可是那种干巴巴的东西,可以不吃就不吃。
有一天突然突发奇想,想弄点热的东西吃(补充一点,我是完全的素食主义者),如热辣辣、甜蜜蜜的蕃薯糖水之类的――当然不可能……只有烤人参。
当我点着打火机想要点燃堆好的柴火时,本来围在周围观看的九个男人,全都跳了起来,向门口冲去。
what?他们害怕打火机吗?他们站在靠近门口的地方,脸色发青,,可是没有一个人离开洞穴。
我得意的用打火机将柴火点着,然后恶作剧的将打火机狠狠的扔向他们-――笑话!整天被你们拉来抱去的,完全没有身体的自主权,今天我就要你们看看本小姐的威力!
但,出乎意料的是,他们没有闪开。打火机打在四王身上,软绵绵的落在了地上。
他捡起,揚起手就想摔到岩壁上。可是,他的手停在空中,不知怎么的,他改变了主意,顺手将打火机收到怀里。
去!我转过头,将洗干净的粗大的人参插在枝条上,自顾自的烤了起来。……到我吃完,火堆熄灭了,他们仍然一直站在门口边。
然后,大王冲了过来,一把抱起我,狂奔冲出岩洞,好象后面有死神在追赶一样。八王也一同跑着,一直跑到那天我取冰的小溪旁边,才停下来。
“为什么?”我用手抚按着他膛强烈起伏的胸膛,问:“你们害怕的不是打火机,而是……火……吗?”
他没有回答我,而是靠着一块巨大的冰壁,坐了下来。
“呀!”我发现来的路上留下了一行血的脚印!
我连忙从大王怀里站起来,到旁边蹲下,小心的抬起他的大脚丫。脚底上全是一个个血泡!大多数都在奔跑的过程中弄破了,粘着一些脏脏的东西。
怎么会这样?!昨天还是好好的!
而且他们来的时候,是没穿鞋子的,他们也不需要鞋子,跋山涉水都不见他们穿鞋子,怎么跑几下就受伤了呢?
我看不得他受苦,就从地上掬起一小堆洁白的雪,握在手心,握成结实的一块融冰,然后轻轻的擦他的大脚板,将伤口上粘着的脏东西除去。脚干净之后,我伸出小舌头,舔那里已经的破口处,帮他消毒。
舔到脚心的时候,大王忍不住“嘻!”的笑了起来。
我吊着眼睛,横了他一眼。
“咝――”身边的男人们发出了吸气的声音。
脚底的伤口很快的愈合了,肌肤恢复了淡红色。看着性感的完美的古铜色大脚,心中喜欢的紧。
一时冲动,抓起粗壮的脚踝,抬起他的两只大脚丫,将白净的大脚底印在我的脸颊上(诸位可能对小婴儿这样做过,对待一个大男人,就没有了吧?恶~)。
我丈量他的大脚,比我的脸要长,结实而弧度优美的大脚底凉凉的,紧贴我的脸部……还没等我享受完,大王就拔回脚,两手使劲的握住我的手臂,一把将我提起来,将我紧紧的压在他“怦怦”跳动的心脏上。
“今天我要她!”大王简洁的说。――本来今天,是轮到六王的。
“我也要!”
“应该是――我们都要!我们个个都受不了了。小东西太诱人了!”
“至少我排第一吧!”这就是六王的回答。他矗立在大王的面前,伸出滚烫的双手。
我的身体好像二度发育一样,表面上身高体重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细看,却发生了质的变化:全身的肌肤白里透红,原来长着有细微的汗毛,现在全消失了,对着阳光照,连毛孔都看不见,滑腻得比自己都不敢相信。阴花则长的更漂亮了,原来是接近桃红的粉红色,现在颜色变浅了,成为真正的粉色,因此显得更娇嫩了。连乳头都一样。十只手指甲、脚趾甲,都仿佛涂上了粉红色的透明指甲油,本来就可爱的形状,现在添上了清丽的魅力。
在洞穴里,不知不觉的过了十几天。东北原始森林最寒冷的隆冬季节,就快过去了。我找出放在背包里面的手表,看日期。
本来再过三天就该离开这里,启程回去,这是早就计划好的。
可是,sowhat?那里并没有等待我回去的人。对了,好像有一个:总编和我约好了,在几月几日带我去一个地方和某某人相亲。
去她的!我很想不去。
一想到那个霸道女人就讨厌。她对我故作亲近,其实是要仰仗我的才能,她想拉拢我,却又担心我抢去她的位置。――其实她并不明白,我只要能自由自在的写作就够了,其他的什么一点都不稀罕。她并不明白世界上还有我这样的人。
现在,城市的一切,对于我来讲,感觉很模糊。我只是离开了30多天不是吗?可能是因为我没有跟这座城市建立过真正的深厚的联系吧。
那个世界少了我,仍然能够繁忙的运行……
我扔下手表,拉上背包的拉链,站了起来。
咦?他什么时候站在我的身后?站了多久?
我转过身去看他,正对着他裸露的结实的胸部――我的身高刚好到他的心口。他弯下腰,用关心的眼神看着我。也许是感受到我和往常有点不同吧,他用食指托起我的下巴,用心的解读我脸部的细微变化,用粗糙的拇指轻柔的抚擦我的脸颊。
突然,他对我展开一个大大的笑容,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一把将我抱了起来。
“啊!”我发出一声惊呼,被他跨着大步抱出洞外。纤细的手臂甜美的箍紧他的粗壮的脖子,一边猜想道:“他会用什么办法来逗我开心呢?”
-―抱我的这个男人是二王,在洞穴生活的第三天,我就能清楚的区分他们了。
这十几天,他们每天早上出去,晚上8点左右才回来。白天只轮流留下一个人在洞里看守我、……做爱,晚上也是由这个“轮值”的人抱着我睡觉。
第一天,外出的他们带回很多奇怪的东西:用树藤绑住的活的野鸡、冬眠的蛇、被打晕的野猪、毛毛虫、几种不知名的果实、狗尾巴草、山参、树叶……甚至有石块!他们把每样东西都摆在我面前,并做出要我吃的动作――难道他们以为我是吃石头长大的吗?
我只选了野果和山参抱在怀里,其他的用脚踢一踢,表示不要。他们就将其余的,扔的扔,放的放了。然后,每天就只带果实和人参回来。
却从来没有看见他们吃东西。
野果和人参,我几乎要吃腻了。背包里当然有充足的压缩饼干,可是那种干巴巴的东西,可以不吃就不吃。
有一天突然突发奇想,想弄点热的东西吃(补充一点,我是完全的素食主义者),如热辣辣、甜蜜蜜的蕃薯糖水之类的――当然不可能……只有烤人参。
当我点着打火机想要点燃堆好的柴火时,本来围在周围观看的九个男人,全都跳了起来,向门口冲去。
what?他们害怕打火机吗?他们站在靠近门口的地方,脸色发青,,可是没有一个人离开洞穴。
我得意的用打火机将柴火点着,然后恶作剧的将打火机狠狠的扔向他们-――笑话!整天被你们拉来抱去的,完全没有身体的自主权,今天我就要你们看看本小姐的威力!
但,出乎意料的是,他们没有闪开。打火机打在四王身上,软绵绵的落在了地上。
他捡起,揚起手就想摔到岩壁上。可是,他的手停在空中,不知怎么的,他改变了主意,顺手将打火机收到怀里。
去!我转过头,将洗干净的粗大的人参插在枝条上,自顾自的烤了起来。……到我吃完,火堆熄灭了,他们仍然一直站在门口边。
然后,大王冲了过来,一把抱起我,狂奔冲出岩洞,好象后面有死神在追赶一样。八王也一同跑着,一直跑到那天我取冰的小溪旁边,才停下来。
“为什么?”我用手抚按着他膛强烈起伏的胸膛,问:“你们害怕的不是打火机,而是……火……吗?”
他没有回答我,而是靠着一块巨大的冰壁,坐了下来。
“呀!”我发现来的路上留下了一行血的脚印!
我连忙从大王怀里站起来,到旁边蹲下,小心的抬起他的大脚丫。脚底上全是一个个血泡!大多数都在奔跑的过程中弄破了,粘着一些脏脏的东西。
怎么会这样?!昨天还是好好的!
而且他们来的时候,是没穿鞋子的,他们也不需要鞋子,跋山涉水都不见他们穿鞋子,怎么跑几下就受伤了呢?
我看不得他受苦,就从地上掬起一小堆洁白的雪,握在手心,握成结实的一块融冰,然后轻轻的擦他的大脚板,将伤口上粘着的脏东西除去。脚干净之后,我伸出小舌头,舔那里已经的破口处,帮他消毒。
舔到脚心的时候,大王忍不住“嘻!”的笑了起来。
我吊着眼睛,横了他一眼。
“咝――”身边的男人们发出了吸气的声音。
脚底的伤口很快的愈合了,肌肤恢复了淡红色。看着性感的完美的古铜色大脚,心中喜欢的紧。
一时冲动,抓起粗壮的脚踝,抬起他的两只大脚丫,将白净的大脚底印在我的脸颊上(诸位可能对小婴儿这样做过,对待一个大男人,就没有了吧?恶~)。
我丈量他的大脚,比我的脸要长,结实而弧度优美的大脚底凉凉的,紧贴我的脸部……还没等我享受完,大王就拔回脚,两手使劲的握住我的手臂,一把将我提起来,将我紧紧的压在他“怦怦”跳动的心脏上。
“今天我要她!”大王简洁的说。――本来今天,是轮到六王的。
“我也要!”
“应该是――我们都要!我们个个都受不了了。小东西太诱人了!”
“至少我排第一吧!”这就是六王的回答。他矗立在大王的面前,伸出滚烫的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