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表白

    接下来的几日,孙扬威因为边关之事,临走前需要天天进与皇上和一干在京臣子商议,随后再回他自己家,准备婚事,但他每天都抽空一些时间来陪我。

    让我得到一些安慰的是,他对我简直是百依百顺,好得女们都羡慕不已。

    有次问我想吃什么,我随口说想尝尝汴梁的名菜。结果他将四家最有名的饭馆掌勺给‘请’了来,就在贵公公府里帮我做。说是请,其实就是能请就请,请了不来,就强硬的拉来。

    看着满头大汗的四个名厨,我只能陪着不是,说不烧不勉强,礼金照给。四个掌勺一听反而不好意思了,帮我做了满满一桌子的拿手菜。

    于是我、孙扬威还有贵公公吃得是眉飞色舞,抱着圆滚滚的肚子遛弯消食了。

    孙扬威还有个让我头疼的毛病,那就是不管身边是不是有人,都将我抱在腿上,笑呵呵地捏着我的手说话。我就算再无所谓,这毕竟身处在宋朝,多少觉得旁边人的目光有点扎眼。

    算了,算了一个大将军,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而且赵凤来了也敢替我出头。对我看来很是喜欢,我还有什么可以埋怨的?

    难道抱着不可能的幻想,继续期望着永远都不能在一起的逸风,还是身边那个总是在暗处偷偷窥探我和孙扬威卿卿我我的,这个暂住宅子的主人?

    正月二十,中午我上了马车,女回复命。贵公公早上就推说有事,出门不能送了。

    因为后日我就要成婚了,所以先去万贯家里待婚。边关暂时无事,所以皇上又给了孙扬威五日的假期,等二十二日成婚后,再过三日就必须去边关驻守。

    孙扬威在车里,笑盈盈地看着我。他轻轻地抬起我的手臂,如果时隔半月见的话,简直不敢相信一向如魔王的他,居然会如此的温柔含情。

    胳膊上的守砂依旧红艳。孙扬威抚着这粒守砂,噗嗤笑了出来,异常的得意凑近我的耳边轻语:“我的夫人与众不同,那日是第一次,洞房花烛夜还是第一次。”

    我羞恼地捶了他口一拳:“欺负了人家还说笑,去死”

    孙扬威的膛又宽又硬,别说是我这样**都打不死的小拳头,大约就连铁锤敲上去都没问题。

    他笑着将我搂住,随后轻压在口:“还未吃到我的虎,你才舍不得我死呢。”

    呃~对于如此皮厚的男人,我再多的方法都无计可施。只能小鸟依人般的依偎在他温暖的怀抱中,享受着他所带来的安全感。

    无多时,万贯的宅院到了,正中央挂着一块写着‘钱’字的匾。平民再有钱,也不能象当官的一样。门不可以开得多,门下的门槛不可以高。所以钱万贯唯一能做的就是,将两扇大门,用红木,门把手为赤金,并用金箔糊了整扇的门面,弄得金光闪闪,简直就象金库的入口。

    这种并不高雅的恶俗,却让许多拜金的人喜欢。听说自从钱宅装上金门后,不少有钱财主也跟着上。弄得大家走路时要小心,如果到了某处没注意,一个太阳照下来,眼睛都会照花。

    孙扬威将我抱下了车,他总是一副恨不得连路都替我走的样子。万贯已经带着所有家丁、丫头在门口迎接了。

    “怎么又胖了?小心都嫌弃,找不到老婆呀。”我笑着走了过去,捏了捏他肚子上的肥。一个年过下来,万贯又胖了一圈,下巴的从两层变为三层了。

    万贯不自然的苦笑一下,往后退了步。大约长大了,需要避嫌。

    要和孙扬威告别,我一转身,知道了为什么万贯表现出生疏,原来身后的孙扬威瞪着个铜铃般的眼,对着万贯板着个臭脸。

    我走到孙扬威跟前,扯了扯他的衣袖,轻声道:“不要这样,万贯是从小见他长大的,就象兄弟一般,拿他开玩笑惯的。”

    孙扬威低下了头,谁叫他个头太高了,在我耳边酸溜溜地轻语:“我的也挺多的,以后要捏就捏我的,不准再捏其他男人的了。”

    我还能如何,只能闭着眼答应着,双手推着他:“知道了,我的官人,以后眼里、心里就只有你一个,这样行了吗?”

    孙扬威这才笑了出来:“那我走了”告别时居然还依依不舍着。

    我立即朝着他挥手拜拜:“走吧,走吧到时别忘了骑着白马过来娶我,忘了也不要紧,我就盖着红盖头站在门口,来个谁捡谁要。”

    孙扬威直摇头,跳上了马车,车都动了,还掀起窗帘布对着我喊:“多吃一点,等着我来八台大轿接你呀”

    其实这话没有什么好笑,但我还是笑了起来,目送着还不舍得放下车窗布的马车远去,心中好似有了种充实感。

    人生如梦,我应该往前看。逸风已经有了家室,我不应该奢求他在我身边。就当这一切都是前世的事情,哪怕还记得,也应该当做一场梦对待。梦再好,也只是梦,而孙扬威则是现实,能让我得到一份正常生活、一个完整家庭、以及可能幸福的现实。

    我叹了口气后,转身跟着万贯进了宅。

    万贯给我留了最好的厢房,配了六个丫头。还说如果中意,可以带着当陪嫁丫头用。

    跟万贯坐在暖椅上,我看了看这几个年龄从十二至十五的女孩子们,试探的问了声:“你们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边关?那里可是有吃人不吐骨头的辽蛮子呀。”

    女孩们低着个头,半响才道:“愿意,能服侍小姐是我们的福分。”

    万贯笑着道:“如果当了陪嫁丫头,其实对她们也好。以后孙将军有了外心,也可纳了做妾。和当家的有个照应”

    陪嫁丫头大多最后成为通房大丫头,或者收了当妾的,地位比一般的丫头要高得多。当上妾后,因为正房罩着,也比一般的妾地位高些。只不过丫头毕竟还是丫头,跟正房无法同论的。

    我嘴一扁,故意装出不高兴的样子:“一个都不要,孙扬威有我一个就足够了。以后有外心的话,看我的厉害”

    说是这样说,但今后我显然处于弱势。孙扬威可以去找女人,我就不能去找男人。并不是怕被休,而是怕被打死

    万贯哈哈笑了出来:“男人三妻四妾很寻常,更何况是大将军。但看孙将军对当家的如此喜欢,以后可能会收收心。”

    他指了指这些丫头:“她们都是从携香院买来的。每当买来新女孩,砚院主都让我去挑几个样貌不怎么样,却还算伶俐的。说她们在携香院难成气候,留在那里只能做中下等姑娘,索便宜点卖与我,也算是让她们有口饭吃、积积德。等到她们大些就帮着干活,自己赚赎身钱给我,反正当奴婢也比当姑娘强。有几个已经成了分铺的小掌柜,比一些男人都还会赚钱。”

    一直以为砚茗是个见钱眼开,恨不得将手上姑娘搜刮得干净的人,没想到还有如此的心。

    我顿了顿后,又想起了一个人,赶紧的问:“有没有羽的消息?”

    万贯看了看左右,丫头们看后立即退了出去。屋里无其他人时,万贯才道:“还是没消息,音讯全无想想我也算是消息灵通的,却就是找不到一点蛛丝马迹。连道上的朋友,都没听说过有这么一号人。”

    想到羽最后见我时所说的话,我忍不住担心他的安危,于是继续托付着万贯:“反正一有消息就告诉我。”

    随后聊了百花山庄,山庄目前经营得顺了,不用担心。

    万贯道:“我拿着当家的信去百花山庄,说要分家。结果无人愿接地契,说是他们有吃有喝就足够,百花山庄就给当家的留着。孙将军早晚会告老还乡,到时也有一处好地方一起养老,离孙将军的老家也算近。”

    “都是些傻瓜,有地都不拿我才几岁呀,就想到养老了。”我擦了擦眼角的泪,突然想起了什么,吩咐拿来笔墨纸砚。

    我大笔开始写了起来:“福公公我以认了当干爹,答应他在百花山庄养老。这两封信,一封你留着,一封交给福公公。在山庄里让他挑一处院子,他带的人如果想做事也安排了。”

    一份先写好后,万贯接过草草看完后,折好后拿起一个信封套起来。忍不住有点抱怨:“你也不能老是将事往自己身上揽,这公公养老你也管,什么时候才能管到头?”

    我的字大多是简体字,但山庄的管事级别的基本都看得懂,一看就知道是我写的。

    我继续写着,语重心长道:“万贯。人只能活一辈子,就算有来世,这钱也是带不走的。能帮就帮一点,很多时候,别人好了,自己反而也会好。”

    此时是最后一个字,我龙飞凤舞的签上自己的名,就听到万贯在旁边不自信的轻声道:“当家的,你的心真好。有句话我怕不说,以后就没机会说了。其实……其实我……我非常喜欢当家的……”

    我心猛地一震,装作没听见,搁下笔笑着拍了拍手:“写好了,这封你留着吧。万一有人说什么,你也可以拿着作证明。”

    万贯没有了以往的商业般笑容,低着头仿佛象是做错事的孩子,喃喃着:“我也知道,我配不上当家的,所以努力的挣钱,想让当家的永远不愁吃的,所以开了米铺。又想不能没钱,所以又开了钱庄,但现在还是配不上当家的。我也想找一个,哪怕和当家的有一丝相象……我是不是很傻?”

    不是万贯傻,而是我傻掉了。我真是个妖孽,怎么又有一个男人说喜欢上我了?而且在我快出嫁的时候跟我说这些,太言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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