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准和李媛在半年前分了手。出现这样的结局并非出人意料。我后来知道当时是李媛提出分手的。李准为此痛苦难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不过李准比我看得开,他没有跑去黄山跳悬崖。
    他们为什么分手我也说不清,只是毕业后,李准就不再去学校。而我和他们两个依旧保持着联系。我还约李媛及她的同学来家里吃过饭。
    车祸那天的情形在我脑海里永远都忘不掉。我经常想起李媛的父亲在车厢里跟我说的那些话,以及他临死前对我的嘱托。我想李媛的父亲并不是要我照顾李媛一辈子,他只希望我在学校里能照顾李媛。
    但是现在我已经离开学校半年多,李媛也已经升到了大三。大学里的生活,她应该非常清楚明白,应该能够应付自如。
    李准毕业后到了他叔叔的厂里工作,他爸爸也有这个厂的股份。因此,李准的工作比其他人来得顺利许多。他的这个不费吹灰之力得来的工作,把同班许多辛勤读书、费力考各种证书、挣扎着找工作的人击得崩溃。家庭背景和人际关系轻而易举替代了许多人四年的勤奋苦读。
    想到这里,我不禁为大学感到悲哀,更为那么多拼命苦读四年、有的甚至更长时间还找不到工作的人悲哀。
    而李准,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拼命,大学四年里他所有的事情只有喝酒、游戏和女人。毕业后,我们仍旧像在大学里一样,每过一段时间,就聚在一起喝酒。照样像当年那样,喝得头晕目眩。只不过分手时,我们得各走各的。不像以前,我们可以相互扶持着、胡言乱语晃荡到寝室。
    在这个城市里,有李准这位好朋友,我时时感到满足。
    其他同学毕业后,大部分都回到了老家。有留在本市的因为彼此关系不太好,我们都很少联系。
    我在出版社的工作是校对。社里每天都能收到许多稿件,有电子稿的,也有直接把一包厚厚的书稿邮寄过来的。每份稿件都能看出作者的用心良苦和满腹期望。只是很多时候,这些用心良苦和满腹期望都要落空。社里更多的是直接采用那些有名望作者的约稿。
    当然,在我将近半年的接触里,所有的出版者都是商人。以利益为重。
    由我校对的稿件一般都是比较简单的,学术性也不强,校对后也只是一稿或者二稿,最终定稿并不由我来完成。这工作并不难,只是每天**个小时面对电脑,常常使我头晕眼花。
    下班后,我不得不走一段路,睁大眼睛看路上的风景,以解决工作中狭小视线带来的视觉疲劳。走路时,我经常感到身体失去控制,东倒西歪。于是我尽力控制身体的幅度,摆正走路姿势。
    熟知,我感到身体失去控制、东倒西歪是假象,真象是我越控制身体的幅度,身体东倒西歪的越厉害。结果,常常撞到人。
    过去两年,家里所有的开支几乎都由何婉清负责。而我每月只有家里供给的生活费。除了偶尔到校外兼职,我没有收入。因此,过去我总是拒绝接受何婉清给我买东西。
    为了早日改变这种局面,我一毕业就找到了出版社校对的工作。我记得当时来应聘这份工作的人有几十个人,最后只录用了包括我在内的两个人。一位主考我的老师告诉我,聘用我是因为我用的修改符号都很标准。
    我突然想起,我用的这些修改符号标准均来自大二时上过的“编辑与出版学”这门课老师给我们发的一本由几张白纸装订起来的本子上。去考试时,我找出来随便看了一遍,结果刚好用到。
    这件小事成全了我,我突然觉得大学里学的东西也不是一无用处。
    不过这些都不是让我吃惊的地方。吃惊的是,毕业之前,我对社会上流传的一些大学生幼稚无知的说法嗤之以鼻。我认为那都是社会上的人编造出来欺负我们学生的。但是在工作几个月之后,我的想法渐渐有了改变。我觉得大学生在有些方面确实是无知的。
    比如说赚钱。我想起,当初我们在寝室里夜聊时,谈人生谈抱负,个个都胸怀抱负,激情四溢,个个对未来都充满理想。甚至在大学里,我们就想创出一翻事业,毕业后个个都已经成为老板。
    有这种想法不是不好,而且根据我的经验,在寝室里聊这种话题很能增进同学之间的感情。不过毕业后,我就不这么想。如果面跟同事谈这种不切实际的理想,我肯定要被嘲笑的疯掉。
    再比如说交际。对于这方面,我一直都自我感觉良好。尤其是与李准在一起时,我们几乎把学校周围所有的饭店和小店都混得如同自家一样。连水果店里的小妹都跟我们亲昵的像一家人,还时不时地把卖不出的水果免费送给我们吃。
    李准还与镇上几家网吧的老板混到称兄道弟,见面还装腔作势的相互递香烟。
    最绝的是,一次李准帮室友打火车站里的订票热线,听见对方姑娘的声音很动人。于是,他快速订好票,然后迅速问:“姑娘,你叫什么名字?手机号码多少?”
    姑娘问:“你说什么?”
    李准又重复了一遍刚才问过的问题。
    姑娘似乎对这突如其来的问题不讨厌,还真跟李准聊了起来。最后竟然发展到了见面。这令众人惊讶不已。不过没多久,他们就见光死。
    事情暴露后,李准时时郑重其事地告戒我们:千万不要被动人的声音迷惑,迷人的嗓音下藏着可怕的魔鬼。
    这个比喻,我怎么都没想通,问过李准多次,他都不愿意回答。最后,一个见过那姑娘的室友告诉我:阿拉伯神灯里出现的魔鬼就是那个女人。我想了想,觉得这两者还是没什么相似,不能用来比喻。
    我正想再问李准,他突然对我大吼:“靠,我语文学得没你好,你罗嗦个屁!”
    不以身份地位金钱权势看人,不以貌取人,以品质交友,曾成为我大学时代交友的标准。不过过完四年大学后我才发现,这些标准竟然没有一条用上。尤其在不以貌取人这点上——长得抱歉的女生统统被枪毙掉。
    我感到,以后不能再把自己标榜的太好,免得做不到,遭人耻笑。
    上班后,我把曾经单纯完美激进的想法全部抛掉,做了一个安分守己的人。做好本职工作,与同事搞好关系,虚心听上级的话,是我的座右铭。半年后,我惊讶的发现,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了。
    从另一个角度说,我更像个有家室的男人了。
    我与何婉清很少有同一天休息的时间,难得有一天一起休息,又碰上是周末。我们便带天幼出去玩。这座城市,几乎所有免费旅游的地方,我们都带天幼去玩过。另外,两年来,只要碰上我和天幼两个人在家,我也会带她出去玩。
    有时并不纯粹为了玩,只是为了能出去走走。我相信人在某种情况下,是需要更大一个范围的,不为了什么,纯粹需要。
    天幼跟着我,也渐渐乐于此。我们渐渐变得越来越有默契,或者是越来越像父女。我对此相当高兴。
    每当傍晚,天色昏黄,或者人流拥挤,或者路人稀少。我牵着天幼的小手,一个路灯一个路灯走过,这个时候我就想得特别多。我也想起我在电视里看过的画面:一个好看的男人和一个漂亮的女孩,等待过马路。我依旧觉得他们是在等一个女人归来。
    我不是多愁善感的人,是环境感染了我。我想的最多的是:如果我牵着的是亲身女儿那该有多好。
    自私或者无私,都不能说明问题。我只是这样想,我知道,想法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希望。连同我放弃何婉清的想法,我也不能否认我没有这样希望过。
    可是,事实给了我最大的决定,或者是肯定。我绝不可能放弃何婉清和天幼。她们在我的生命里,已经密不可分,甚至超过了我的生命。
    那个被判终生监禁的父亲已经不可能做到像我这样如此疼爱天幼,即使有一天,他从监狱里出来要回天幼,并想好好照顾她。我想她也不可能超过我对天幼的爱。
    我相信,那时天幼也不会轻易放弃我,或者不会轻易接受他。
    对我来说,不管他怎么做,我都已经处于优势。然而,我希望有一天,天幼能接受他,毕竟他是她的亲身父亲,不管他犯过什么错,他的血缘关系谁也替代不了。我不会把它剥夺掉。
    这个想法在两年前陪何婉清去监狱,我独自站在接待室外等待开始,一直到现在,都不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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