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金陵水太凉
任颐,字伯年,鲜卑利亚战场上侥幸归来的倒霉蛋。这么说也不尽然,起码他并没有和曾经的同僚一样被扔去填哈萨克草原战争的坑,成功回归中原回归老家,而且一路晋升到少校,这可不是什么小军官——只可惜,他自己并不那么认为。然后因为官场上的龌龊,被退伍。
如果不是那场该死的冲突,这会儿他应该在明属兰芳州的农场当老爷了,而现在……不管他愿不愿意接受,他都已经在这个该死的博士团生活了整整三年,也厮杀了三年,而且还在那些疯子的忽悠下成为了金陵最优秀的博士。
“我是谁?我是谁……”他突然大声地问着。
“任兄!博士!任博士,您这是怎么啦?您快醒醒啊……”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在任颐耳边响起。
任颐扭头一看,是一张白净的面孔,一双丹凤眼,透出来的全是担忧和焦急。
眯着眼睛思索了一番,任颐终于在自己乱成一团的脑海中找回了一些记忆。
此人姓刘,名和平,是博士团金陵守备学宫的中阶博士,也是自己的心腹好友。
“那今夕是何年?”任颐又问。
“乃是明元514年十月……你已经睡了整整两天了。”
刘和平叹口气,“任兄,快且收拾一下吧,大学士阁下已经下令,你要参加学院会议……”
“学院会议?”
“具体的都写在这封信上,你看一看吧,我先走了。”
说着,刘和平把一封信放在病床上,关门,离去。
任颐看着这信,可以料到一个他肯定不愿意沾染的大麻烦要主动找上门来了,他不由得露出苦笑。
尽管,暴风雨即将来临,但是生活还是要继续啊!
他翻身起床,倘如有旁观者想必是看不出有任何受伤的地方。
一如过去,干净利落,透露出一种美感。
…………
礼记.少仪记载:观君子之衣服,服剑,乘马。
尽管明儒讲究的是别人怀宝剑,我有枪如刀,但是这个古老的组织依旧坚持着古老的传统。
一套不晓得有多少蚕丝编成的博士服,现在已经穿在了他的身上,一顶干净大方的方山冠也扣在了他的脑袋上面,腰间传来了沉甸甸的感觉,他记得是挎着一把祖传的宝剑,而他的右手上面还拎着一张长长的步弓,两匣羽箭就挂在他的腰间。
这是博士团武博士的标配,也是对过去传统的沿袭。毕竟孔门七十二贤外加孔子本人,谁不是挎着宝剑带着弓矢去传播大道的?纵使是汉唐大儒亦是如此,唐代博士团西域大团长李白可是帝国有名的剑圣。
盯着这封信,任颐有些迟疑,这是一份邀请,他可以确认。与一般的邀请不同,他不可以拒绝,封面上写着不一般的东西。
他只得叹口气,拆开这信……
任颐出身一个显赫的家族,他的家族是杭州乃至帝国东南最优秀的艺术家族。家庭带来的便利并不意味着任颐可以在这个全新的时代幸免,十数年的革新导致的改变已经影响到了全帝国,从西域到新明洲都可以感受到这凌冽的寒风。从基层开始的改变以及高层的政治动荡使得每个人都像是大海中的扁舟。
似乎不是每个人都能意识到帝国的改变。
毕竟大明帝国治世下歌舞升平的东方,它是那样的强盛,富饶和美丽,让人对未来充满着信心。
不过命运的不确定还是让所有足够聪明的个体都茫然失措,任颐也是聪明人中的一员,所以他离开了家族,加入了军队,最后在龌龊中离开,进入了这个所谓的博士团........
他紧了紧衣着,应天十月份的清晨,没有二锅头取暖的话,单是这套博士服也许是不足以御寒,尽管现在已经开始艳阳高照.......
这封信的内容要比他想象中更加危险……任颐眯着眼睛,他迫切需要一瓶二锅头……或者说一个可以安静安全思考的地方。
该出去巡查了,今天学士会君临应天书院,说不准会找到什么可以摆脱的办法,也许.......
和过去天朝千年一成不变的传统一样,在古老的博士团,大学士是一个非常有权势的范称,如果不好好的伺候好,那么接下来绝对会有一些让大家都不乐意的倒霉事降临。所以即使对所谓的大学士腻味,但以任颐为代表的中层博士们还是不得不配合上级,讨一个欢心。
亲自巡查仅仅是出于习惯,鲜卑利亚的哥萨克游骑兵很好的培养了任颐的警惕心理。但这里是帝国腹地,也是博士团在帝国东南的势力核心的应天府,又怎么可能发生出其不意的敌袭呢?……
还是先想法子度过今日这一关再说吧。
这种漩涡还是有多远离多远吧,不注意就会被彻底吞噬,他可是有经验的老滑头。所谓的许诺可吸引不了他。还是老老实实的混吃等死吧,他注定成为不了什么伟大的人。作为一个把四书倒过来看的家伙,他对于争取利益的斗争属实不感兴趣,鸡蛋上跳舞更加适合他,若是在三国也不过是个刘景升罢了。
但是啊,很多时候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这个小人物。
想到这里,他开始全神贯注地看着书院靶场的标靶,书院靶场的标靶均为120步,即使帝国已经开始更改度量衡,也许革新更为恰当,但老博士团仍旧坚持的古老的事物,这个组织喜欢古老的东西,盗墓贼的收获,更多的进入了博士团的库存。任颐甚至听说很多盗墓贼和考察队就是博士团资助甚至组织起来的。
作为杭州的勋贵子弟,从小就按儒家的君子标准养成的任颐对弓箭并不陌生。一百二十步就是180米。这样的距离,光靠目测他也能测个八九不离十。
他踱进靶场,取来弓箭。
“绷!”一声轻微的弓弦响动后,任颐射出了一枝羽箭,在空中划出一道半圆的抛物线,好像长了眼睛似的一下插在了稻草人标靶的面门。
如果不是那场该死的冲突,这会儿他应该在明属兰芳州的农场当老爷了,而现在……不管他愿不愿意接受,他都已经在这个该死的博士团生活了整整三年,也厮杀了三年,而且还在那些疯子的忽悠下成为了金陵最优秀的博士。
“我是谁?我是谁……”他突然大声地问着。
“任兄!博士!任博士,您这是怎么啦?您快醒醒啊……”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在任颐耳边响起。
任颐扭头一看,是一张白净的面孔,一双丹凤眼,透出来的全是担忧和焦急。
眯着眼睛思索了一番,任颐终于在自己乱成一团的脑海中找回了一些记忆。
此人姓刘,名和平,是博士团金陵守备学宫的中阶博士,也是自己的心腹好友。
“那今夕是何年?”任颐又问。
“乃是明元514年十月……你已经睡了整整两天了。”
刘和平叹口气,“任兄,快且收拾一下吧,大学士阁下已经下令,你要参加学院会议……”
“学院会议?”
“具体的都写在这封信上,你看一看吧,我先走了。”
说着,刘和平把一封信放在病床上,关门,离去。
任颐看着这信,可以料到一个他肯定不愿意沾染的大麻烦要主动找上门来了,他不由得露出苦笑。
尽管,暴风雨即将来临,但是生活还是要继续啊!
他翻身起床,倘如有旁观者想必是看不出有任何受伤的地方。
一如过去,干净利落,透露出一种美感。
…………
礼记.少仪记载:观君子之衣服,服剑,乘马。
尽管明儒讲究的是别人怀宝剑,我有枪如刀,但是这个古老的组织依旧坚持着古老的传统。
一套不晓得有多少蚕丝编成的博士服,现在已经穿在了他的身上,一顶干净大方的方山冠也扣在了他的脑袋上面,腰间传来了沉甸甸的感觉,他记得是挎着一把祖传的宝剑,而他的右手上面还拎着一张长长的步弓,两匣羽箭就挂在他的腰间。
这是博士团武博士的标配,也是对过去传统的沿袭。毕竟孔门七十二贤外加孔子本人,谁不是挎着宝剑带着弓矢去传播大道的?纵使是汉唐大儒亦是如此,唐代博士团西域大团长李白可是帝国有名的剑圣。
盯着这封信,任颐有些迟疑,这是一份邀请,他可以确认。与一般的邀请不同,他不可以拒绝,封面上写着不一般的东西。
他只得叹口气,拆开这信……
任颐出身一个显赫的家族,他的家族是杭州乃至帝国东南最优秀的艺术家族。家庭带来的便利并不意味着任颐可以在这个全新的时代幸免,十数年的革新导致的改变已经影响到了全帝国,从西域到新明洲都可以感受到这凌冽的寒风。从基层开始的改变以及高层的政治动荡使得每个人都像是大海中的扁舟。
似乎不是每个人都能意识到帝国的改变。
毕竟大明帝国治世下歌舞升平的东方,它是那样的强盛,富饶和美丽,让人对未来充满着信心。
不过命运的不确定还是让所有足够聪明的个体都茫然失措,任颐也是聪明人中的一员,所以他离开了家族,加入了军队,最后在龌龊中离开,进入了这个所谓的博士团........
他紧了紧衣着,应天十月份的清晨,没有二锅头取暖的话,单是这套博士服也许是不足以御寒,尽管现在已经开始艳阳高照.......
这封信的内容要比他想象中更加危险……任颐眯着眼睛,他迫切需要一瓶二锅头……或者说一个可以安静安全思考的地方。
该出去巡查了,今天学士会君临应天书院,说不准会找到什么可以摆脱的办法,也许.......
和过去天朝千年一成不变的传统一样,在古老的博士团,大学士是一个非常有权势的范称,如果不好好的伺候好,那么接下来绝对会有一些让大家都不乐意的倒霉事降临。所以即使对所谓的大学士腻味,但以任颐为代表的中层博士们还是不得不配合上级,讨一个欢心。
亲自巡查仅仅是出于习惯,鲜卑利亚的哥萨克游骑兵很好的培养了任颐的警惕心理。但这里是帝国腹地,也是博士团在帝国东南的势力核心的应天府,又怎么可能发生出其不意的敌袭呢?……
还是先想法子度过今日这一关再说吧。
这种漩涡还是有多远离多远吧,不注意就会被彻底吞噬,他可是有经验的老滑头。所谓的许诺可吸引不了他。还是老老实实的混吃等死吧,他注定成为不了什么伟大的人。作为一个把四书倒过来看的家伙,他对于争取利益的斗争属实不感兴趣,鸡蛋上跳舞更加适合他,若是在三国也不过是个刘景升罢了。
但是啊,很多时候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这个小人物。
想到这里,他开始全神贯注地看着书院靶场的标靶,书院靶场的标靶均为120步,即使帝国已经开始更改度量衡,也许革新更为恰当,但老博士团仍旧坚持的古老的事物,这个组织喜欢古老的东西,盗墓贼的收获,更多的进入了博士团的库存。任颐甚至听说很多盗墓贼和考察队就是博士团资助甚至组织起来的。
作为杭州的勋贵子弟,从小就按儒家的君子标准养成的任颐对弓箭并不陌生。一百二十步就是180米。这样的距离,光靠目测他也能测个八九不离十。
他踱进靶场,取来弓箭。
“绷!”一声轻微的弓弦响动后,任颐射出了一枝羽箭,在空中划出一道半圆的抛物线,好像长了眼睛似的一下插在了稻草人标靶的面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