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雨 作者:花怀朝
分卷阅读5
山雨 作者:花怀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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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的救灾人员,我俩都不负责吃。
“你一个本科历史系的,你不行。”孙让让我站到边儿上去,他来试试。
“行吧。我妈说我抱完饼干后没多久,倒是把满桌的书都塞进了怀里。”
“书呆子嘛,我知道了。”孙让哈哈一笑,“这个与你倒是像!”
“滚蛋!你不成功就得负责给我把这儿收拾了!”我把手套脱掉,“站着说话不腰疼,你抓阄时难道还能抓盒氟西汀?”
孙让系上了围裙,侧头想了一会儿,“我好像没抓过。”
“那你小的时候,说过你长大要做什么吗?”我问。
“说过呀。”他沉吟了一会儿,“我说,我想要开飞机。”
我看着他,“哈?”
“你不信啊?”他挑眉,“怎么,开飞机多好啊。拨开漫天云雾,在夜间一低头,尽是美景。”他转头问我,“你呢?你小的时候,说你长大后想干嘛?”
我清了清嗓子,“那个时候,为了符合大家的期待,我说了很多:我想当音乐家,我想当作家,我想当科学家。”
“真的?你一点都不像会迎合大家期待的人。”孙让说,“你倒是想想你自己呢。”
“我没想过。”
他点头附和,“我早猜到了。你如果好好打算过,也不至于吃药了。”
我咬牙切齿,这医生说话真是胡言乱语,啥都叨叨,要是给唐非行听到了还得了。
孙让完全没当回事儿,他说,“沈郁你总说他了解你,如果他对你的感情毫无察觉,那么我看他也不怎么样。”
我护短,小时候就不喜欢任何人说唐非行的坏话,这习惯改不了,连我妈都说我像他唐非行的亲弟弟。但我心里明镜儿似的清楚,“他如果不知道,就不会许那样一个愿望了。”
他希望我和他是永远的【好朋友】。
他的生日在十一月,我的在六月。我比他小一年,却是比他先过生日。
我早已忘了自己许下的愿望,却牢牢记得他的,真是不公平。
小时候追逐过一些不可捉摸过的梦境,幻想着会有一天成为像我崇拜的那些人。举手投足,都是不一样的风采。他们不必时刻纠结衣食住行,因为金钱往往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他们也肆无忌惮,只是从来都站在正道,心中怀揣着大义和信仰,坚定的前行。
——也有男人喜欢男人的【正道】。
我一直很好奇他们是如何看到自己能做到的和不能做到的,如何去接受不能接受的和不可置信的。那些好似都必须经过岁月打磨,可他们是如此年轻。因为是我,因为是我们,走遍千山万水,跨越障碍重重,也许才能得以和他们站在同一条水平线上。
直到看到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在《异类》中检视功成名就所需的条件。据分析,一个人出生的时间地点对其未来成功与否至关重要。
我明白,或许是我的时间地点,都不在与【成功】挨边的地方。
我身不由己,我想成为的,终究无法成为;我惊慌失措,我欲乘风破浪的,终究是一场大梦。
我之前想,如果唐非行也喜欢我,那么这些我都不会在意了。不管是金钱,权利,成功……我都可以不要。但现在我不这么想了,只要唐非行自己过得开心就行了。我由衷地期望他能忘记我,能不再来介入我的任何事情,过他自己的生活。
孙让面无表情地劝我,“算了吧沈郁,他放不下,你更放不下……你都快走火入魔了。”
“我没有。”
“那请你哪怕一天3个小时地忘了他可以吗?”
“……我不确定。”我烦躁地丢下灭火器,走出厨房。
我不确定。
上个礼拜大学的同学聚会邀请函发到了我的邮箱,我瞥了一眼时间地点,提早与领导请了假。
事情戏剧性便戏剧性在这儿,收邀请函的时候孙让也在,聚会约在学校里,他兴致来了非得跟着我去。多带一个人的事儿,还能怎么样?结果那天我俩都到了之后有点傻眼,不仅历史系的到了,金融系的也都到了。
就连孙让都在人群里一眼望到了唐非行,再第二眼看见他身边的吴小姐。
两个鹤立鸡群的人,真是一点儿不让我活。
“他是不是在叫你?”孙让站在我身边,递给我一杯香槟。方才打招呼的间隙打听到了这场聚会纯属巧合,反正两边也没意见,在草坪上一起布置一起玩儿挺好。
我接过酒杯,直截了当,“不可能。”
但我还是忍不住去看唐非行,他穿过人群直直向我走来,竟然真的是在叫我的名字。
“沈郁。”
“干、干什么?”我被吓得有点结巴。
唐非行走到我身边,看了眼孙让,又回过头来,道,“大晚上的,你不要喝太多凉的。”
“我……”
“放心好了,我会照顾他的。”孙让笑眯眯地抢过我的话,“唐非行是吧?久仰大名。”
“你是谁?”
我看唐非行的神色有些疑虑,正要解释,孙让这个死人一把伸手就搂我的腰,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小郁,咱们就公开吧,这样躲躲藏藏的多不好啊!”
我转头盯着孙让,快要被他气死。去他吗的小郁!!谁是小郁啊啊啊啊啊!
然而最后挥拳头的那个竟然是唐非行,他比我还要生气,指着孙让大吼,“你以后给我离沈郁远一点。”
我这边的动静一下子闹大发了,半个场的人都停下来看我。吴小姐也踩着高跟鞋匆匆赶来,拉开了唐非行。
最后我塞了两张同学给的纸巾给孙让,扶着他上出租车。
“唐非行疯了?还是我疯了?”
“你俩一起疯,成双成对疯,不好吗?”孙让倒像不太介意的样子,他擦干了自己的鼻血,“我怎么觉得这个唐非行比你还走火入魔?”
“啥意思?难道他也……”
孙让摇摇头,要我别成天妄想,他还是那句话,唐非行他见了,他觉得这个人不一定什么都不知道,他在假装,但他又不一定是假装不喜欢我。
我被他绕糊涂了,“那他到底喜不喜欢我?”
孙让白我一眼,翻个身,“你他妈不会自己去问啊?”
“我喝多了?”
没好气地答他,我要是真喝多了,我也是不敢问的。
其实这样就挺好。我多习惯习惯吴小姐,没准就能忘了我是不是喜欢唐非行。人家五十年还一场梦,我这才八年,都不够格的。
可第二天唐非行就来敲我的门,他问我是不是真的喜欢孙让。
“毛线!我和他就是朋友,他昨天喝多了开玩笑你也当真。”我竭力装作若无其事跟他解释,“怎么,你要跟我妈告状啊?”
他就说我现在说话“咄咄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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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的救灾人员,我俩都不负责吃。
“你一个本科历史系的,你不行。”孙让让我站到边儿上去,他来试试。
“行吧。我妈说我抱完饼干后没多久,倒是把满桌的书都塞进了怀里。”
“书呆子嘛,我知道了。”孙让哈哈一笑,“这个与你倒是像!”
“滚蛋!你不成功就得负责给我把这儿收拾了!”我把手套脱掉,“站着说话不腰疼,你抓阄时难道还能抓盒氟西汀?”
孙让系上了围裙,侧头想了一会儿,“我好像没抓过。”
“那你小的时候,说过你长大要做什么吗?”我问。
“说过呀。”他沉吟了一会儿,“我说,我想要开飞机。”
我看着他,“哈?”
“你不信啊?”他挑眉,“怎么,开飞机多好啊。拨开漫天云雾,在夜间一低头,尽是美景。”他转头问我,“你呢?你小的时候,说你长大后想干嘛?”
我清了清嗓子,“那个时候,为了符合大家的期待,我说了很多:我想当音乐家,我想当作家,我想当科学家。”
“真的?你一点都不像会迎合大家期待的人。”孙让说,“你倒是想想你自己呢。”
“我没想过。”
他点头附和,“我早猜到了。你如果好好打算过,也不至于吃药了。”
我咬牙切齿,这医生说话真是胡言乱语,啥都叨叨,要是给唐非行听到了还得了。
孙让完全没当回事儿,他说,“沈郁你总说他了解你,如果他对你的感情毫无察觉,那么我看他也不怎么样。”
我护短,小时候就不喜欢任何人说唐非行的坏话,这习惯改不了,连我妈都说我像他唐非行的亲弟弟。但我心里明镜儿似的清楚,“他如果不知道,就不会许那样一个愿望了。”
他希望我和他是永远的【好朋友】。
他的生日在十一月,我的在六月。我比他小一年,却是比他先过生日。
我早已忘了自己许下的愿望,却牢牢记得他的,真是不公平。
小时候追逐过一些不可捉摸过的梦境,幻想着会有一天成为像我崇拜的那些人。举手投足,都是不一样的风采。他们不必时刻纠结衣食住行,因为金钱往往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他们也肆无忌惮,只是从来都站在正道,心中怀揣着大义和信仰,坚定的前行。
——也有男人喜欢男人的【正道】。
我一直很好奇他们是如何看到自己能做到的和不能做到的,如何去接受不能接受的和不可置信的。那些好似都必须经过岁月打磨,可他们是如此年轻。因为是我,因为是我们,走遍千山万水,跨越障碍重重,也许才能得以和他们站在同一条水平线上。
直到看到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在《异类》中检视功成名就所需的条件。据分析,一个人出生的时间地点对其未来成功与否至关重要。
我明白,或许是我的时间地点,都不在与【成功】挨边的地方。
我身不由己,我想成为的,终究无法成为;我惊慌失措,我欲乘风破浪的,终究是一场大梦。
我之前想,如果唐非行也喜欢我,那么这些我都不会在意了。不管是金钱,权利,成功……我都可以不要。但现在我不这么想了,只要唐非行自己过得开心就行了。我由衷地期望他能忘记我,能不再来介入我的任何事情,过他自己的生活。
孙让面无表情地劝我,“算了吧沈郁,他放不下,你更放不下……你都快走火入魔了。”
“我没有。”
“那请你哪怕一天3个小时地忘了他可以吗?”
“……我不确定。”我烦躁地丢下灭火器,走出厨房。
我不确定。
上个礼拜大学的同学聚会邀请函发到了我的邮箱,我瞥了一眼时间地点,提早与领导请了假。
事情戏剧性便戏剧性在这儿,收邀请函的时候孙让也在,聚会约在学校里,他兴致来了非得跟着我去。多带一个人的事儿,还能怎么样?结果那天我俩都到了之后有点傻眼,不仅历史系的到了,金融系的也都到了。
就连孙让都在人群里一眼望到了唐非行,再第二眼看见他身边的吴小姐。
两个鹤立鸡群的人,真是一点儿不让我活。
“他是不是在叫你?”孙让站在我身边,递给我一杯香槟。方才打招呼的间隙打听到了这场聚会纯属巧合,反正两边也没意见,在草坪上一起布置一起玩儿挺好。
我接过酒杯,直截了当,“不可能。”
但我还是忍不住去看唐非行,他穿过人群直直向我走来,竟然真的是在叫我的名字。
“沈郁。”
“干、干什么?”我被吓得有点结巴。
唐非行走到我身边,看了眼孙让,又回过头来,道,“大晚上的,你不要喝太多凉的。”
“我……”
“放心好了,我会照顾他的。”孙让笑眯眯地抢过我的话,“唐非行是吧?久仰大名。”
“你是谁?”
我看唐非行的神色有些疑虑,正要解释,孙让这个死人一把伸手就搂我的腰,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小郁,咱们就公开吧,这样躲躲藏藏的多不好啊!”
我转头盯着孙让,快要被他气死。去他吗的小郁!!谁是小郁啊啊啊啊啊!
然而最后挥拳头的那个竟然是唐非行,他比我还要生气,指着孙让大吼,“你以后给我离沈郁远一点。”
我这边的动静一下子闹大发了,半个场的人都停下来看我。吴小姐也踩着高跟鞋匆匆赶来,拉开了唐非行。
最后我塞了两张同学给的纸巾给孙让,扶着他上出租车。
“唐非行疯了?还是我疯了?”
“你俩一起疯,成双成对疯,不好吗?”孙让倒像不太介意的样子,他擦干了自己的鼻血,“我怎么觉得这个唐非行比你还走火入魔?”
“啥意思?难道他也……”
孙让摇摇头,要我别成天妄想,他还是那句话,唐非行他见了,他觉得这个人不一定什么都不知道,他在假装,但他又不一定是假装不喜欢我。
我被他绕糊涂了,“那他到底喜不喜欢我?”
孙让白我一眼,翻个身,“你他妈不会自己去问啊?”
“我喝多了?”
没好气地答他,我要是真喝多了,我也是不敢问的。
其实这样就挺好。我多习惯习惯吴小姐,没准就能忘了我是不是喜欢唐非行。人家五十年还一场梦,我这才八年,都不够格的。
可第二天唐非行就来敲我的门,他问我是不是真的喜欢孙让。
“毛线!我和他就是朋友,他昨天喝多了开玩笑你也当真。”我竭力装作若无其事跟他解释,“怎么,你要跟我妈告状啊?”
他就说我现在说话“咄咄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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