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没有他哥唐氏集团早就不存在了,所以他一直认为唐氏都是他哥的。

    两人吃完饭就直接回住处,努力当了几年透明人的唐逸晨实在不习惯频频注视过来的异样眼光。他也没办法,谁叫他哥吃完饭后就跟他说累了不想走路。他想着也是,平时他哥就少运动,今天一下子走了那么多路会累也正常,虽然现在走回去也是二十分钟左右的事。关键是他哥不肯坐车,像个小孩子似的非要他背,说小时候他走累了都经常背他抱他,现在他也要背。

    男的背男的,走在路上别提回头率有多高了。

    唐逸晨想,他这样背他哥回去,不用出一天,他在老街就出名了。或许,现在那些大婶大妈都在议论他了,毕竟,早上他哥做出那种出格的举动,且八卦传播速度可是很快的。

    “晨晨,哥是不是让你为难了”,快到了的时候,唐柯忽然问了句。

    “没有”,唐逸晨只是不喜欢别人偷偷看他们的那种视线。

    要上楼时,唐柯说他可以自己走上去,唐逸晨不肯,说既然到这了他就要把他哥背到终点。人在别人背上,唐柯哪争的赢,自然是被稳妥的送到沙发上。

    “晨晨,走了那么久,你也坐下来休息”,唐柯对着正在饮水机装水的唐逸晨说。

    唐逸晨接了杯温水放在茶几上,他一坐下他哥立刻就往他身上靠,虽然有点热,但也没阻止他哥举动。

    “晨晨,累吗”

    过去的三年,唐柯几乎就没有笑过,整个人变得更加冷淡死气沉沉,哪会像今天这般,连说话都带着笑。

    唐逸晨伸手调了档风扇,让他哥由靠变成躺在他身上,拿过桌上的水,“把水喝了,哥这几年是不是没好好吃饭,感觉比以前轻了好多”。

    唐柯听话的张开嘴把唇边的水喝了,完了后用自己的手往身上摸摸捏捏一通,苦着脸回道,“好像是瘦了,晨晨是不是喜欢哥有肉点,那哥去增下肥好了”。

    唐逸晨当即伸手把那蹙起的眉头抚平,手掌在脸颊上摩挲,温柔的微笑着轻摇头,“不是,我喜欢的是哥健康”。

    粗粗的茧弄的唐柯止不住的笑,却舍不得让他弟把手拿开,还把他弟圈住他肩膀的手拉到他宽大的衣服里,对着一脸疑惑的弟弟说,“我们以前在一起聊天时,晨晨都是喜欢玩哥这里。哥也好久没做了,就当是提前给身体恢复记忆吧”。

    唐逸晨把那句以前聊天的地方是床上吞了回去,掌心处的凸起柔软勾引着他去捏捏揉揉,没办法,这对乳他可是从十四岁就开始肖想着了,由此可以看出那两颗乳果对他吸引力有多大。

    轻轻的,慢慢的,尝试性的动了动。

    “呵呵,晨晨,那么轻柔哥除了痒都没其他感觉,重点没关系,那里可是历经身经百战的,没那么容易就坏了”,唐柯望着他弟那像碰件易碎品的紧张表情,心里不由觉得可爱,他弟可是连第一次的时候都没对他那么温柔呢。

    唐逸晨没理他哥,依旧盯着隆起的衣服处,自己的手掌在下面摸着那颗柔软,连周围的皮肤都不放过,轻轻的碰触着。

    唐柯见他弟那样,干脆起身把上衣一脱,把性感的上身完全暴露出来,重新背靠在他弟的胸口上,让他弟可以更直观的观察那两颗乳头的变化。

    “哥,会感冒的”,唐逸晨立刻把风扇关了,眼神闪烁把一旁的衣服拿过来放在他哥身上。

    唐柯随手就把那衣服一扔,挑训说,“难不成晨晨没本事把哥身体弄热”,随后变脸故作失落垂下头,“还是说晨晨不喜欢看哥的身体了,也是,老男人的身体有什么好看的”。

    唐逸晨怎么觉得他哥说话的口气越来越像以前的他,很是无奈,拉过他哥的手伸向他早就硬邦邦的下体,“哥,你就别挑逗我了,我忍不了的,我现在很想跟哥说说话”。

    感觉到那硬度,唐柯心里冒出丝丝窃喜,看来他的魅力还是在的。

    在唐柯想说不用忍的时候,唐逸晨又说了一句,“哥没反应我是不会做的,在那之前,哥还是乖乖躺着,我不想把哥伤了”。

    听到这话唐柯只好妥协,只能在心里不断祈祷沉睡的身体快点醒来,面上却恢复聊天时的样子,“晨晨,你可以跟哥说说,你这三年是怎么过的吗”?

    唐逸晨调整好姿势搂着他哥,回想起那段日子。

    那时他走的时候,就拿了他以前扔在抽屉的几百块钱,留了张写着,勿念保重的纸条。他知道他哥第二天不见他一定会叫人找他,就算他之前是那样伤害他。

    他也不太记得当时他是怎么走下山的,怎么拦了路边的巴士离开那里的。那时的他整个人都混混沌沌,像个没心的人,随处走,只想着离开那里越远越好。

    之后,他坐着那大巴去到一个偏远的县,除去车费身上的钱也所剩无几,那时他也不在乎,甚至在想,就这样死了也挺不错的。

    那是他第一次流落街头,晚上经过电器店的时候,就看他哥的寻人启事。他离开了还没一天,他哥就那么急得找他了,心里更是觉得很对不起他哥,也为不想活的自己感到羞耻。

    怕被人看出来,他用尽剩的钱换了套衣服,剪了个头发,脸上也抹了点灰,把自己弄的脏兮兮的。

    刚开始,他什么都不会,身上还有些傲气,吃了很多苦。就在那几天,他经历了无数次第一次。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流落街头跟去工地打工,被流浪汉赶着走被老板骂。因为刚开始怕被人认出来,他不敢在热闹的地区找工作。

    人都有一股倔劲,那时他想着只要不被人找到活下去就好,他硬是那样挺过了那段艰苦的日子。甚至有时想想,除了吃喝住行没以前好外,其他都还好,最起码心里不在被他哥全部占据着,不在想着那让人痛苦的爱,因为生存都困难时哪有精力去想那些有的没的。

    就那样,每当他存够可以离开这城市的钱,他就会赶往下一个地方,除了他哥那个城市哪里他都无所谓。因为他没有身份证,他只能去坐大巴,还要提防被警察查身份。

    这些年,他搬过砖、做过服务员、发过传单、摆过摊,做过很多底层人员的工作,练就如今把他扔哪都不会饿死的本事。渐渐地,他爱上了这种漂泊的生活,仿佛心也从那禁锢中挣脱出来,变得洒脱。偶尔,他也会想念他哥,单纯的想想。

    到现在,他也不记得他去过多少城市,走过多少地方。他之所以现在不用手机跟看电视,是因为一开始怕看到他哥消息的原因,后来是因为习惯了。有时,他都感觉自己像个人不老心老的老头子。

    其实,他之前说回去看他哥是真的。他会在这里待那么久,也是想着差不多该回去了。顺便把身份证拿过来,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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