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对这故事的后一半感兴趣,春风和煦的4月,在一个荒僻的山村里到处插满着含苞欲放的桃树枝,这景象颇似美国那个著名的故事——“幸福的黄手帕”使人觉得再过一百年当它被人重复时,依旧会充满一种激荡人心的吉祥境界,一种人类心心相印的古老魅力。我对故事的前一半颇不以为然,觉得那女人对待两个孩子的态度实在做作。何必呢,为了向世人证实自己的贤惠,偏要费劲拔力地抱着大孩子,却将一个没有行走能力的小孩扔在地上。若将两个孩子的位置换一换,说不定母子三人都能逃脱追赶——当然也就没有了这故事的后一半。
    向导弯腰拔了一棵蝎子草,告诫我们不要碰它,它的叶面有一层毛刺,人的皮肤碰上去会立刻红肿一片疼痛难忍。说有些游客不知蝎子草的厉害,蹲在石头后边拉完屎就拿它当手纸用,他亲眼见过他们是怎样被蜇得一蹦老高,眼里转着泪花哇哇大叫,蝎子草的故事令我和她很开心,我们俩大笑起来,我趁她笑得浑身颤抖时伸手扶在她的腰上。她对这试探性的一扶没有显出介意,似乎不知不觉,我随即用力搂住了手下那一围纤细的腰肢。
    我闻到她身上一股好闻的气味,像青草,像小溪撞在石子上溅起的那种凉味儿。我低头问她用的是什么香水,她说她用的是水味儿香水。怪不得我闻见了水味儿。这更叫我对她另眼相看。
    当我对自己向往的姑娘揣摸不准时总是焦虑和急躁,总是盼望着一件事情赶快结束、下一件事情赶快开始,好让我有可能继续新的试探。现在我已不再急躁,也没有焦虑,我和她肩并肩地走在一起,心照不宣地说些不关痛痒的废话,心花怒放而又从容沉着地检阅着峡谷。峡谷没有白来,这对我果然是一条幸福的峡谷。我开始悉心品味幸福到来之前的一切琐碎过程,而这过程本身其实也就是幸福的一个内容。
    当晚我们合伙吃了晚饭,还合租了当地旅游公司的“鸳鸯帐篷”帐篷里并排放着两只用来做床的淡蓝色气垫,我们躺了上去,我迫不及待地闭掉了吊在帐篷顶上的那支发着灰白光亮的节能灯,刚才围灯飞舞的小虫们立刻就在脸上碰撞起来。我带着被小虫子碰撞的激情去触摸黑暗中的她,她说:“先别,先说点儿别的。”我闻着她的气味问她别的什么,她问我是不是读过那么一篇小说,她说出小说的名字和一个有名的作家。很可惜我没读过这篇小说也没听说过这个作家,但我却一迭声地说着我知道我知道。此时我想用我知道我知道来打断她可能要开始的讲述,因为我已热血沸腾,我已按捺不住地想立即得到自己要得到的。她却完全不顾我的热望,一味地自言自语般地讲起那个小说: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艘客轮上偶然地相识,当客轮停泊在一个热带小岛时他和她心照不宣地下了船,他们在岛上的一家小旅馆度过了销魂的一夜。第二天当男人醒来时女人已离他远去,船也离岛,船带走了那于他来说无比亲近又万分陌生的女人。他甚至不知她的姓名,只在他们温存过的床上找到一枚她失落的发针。于是那发针一直陪伴着这男人,他终生都在渴望通过这枚发针找到那个他心爱的女人。
    我们都被这个故事弄得失魂落魄,一时间我们都成了小说中的人物,彼此相爱又永不相知,说不定明天早晨这帐篷里也会留下她的一枚发卡。她的故事引导着我尽可能做到既风流又温柔,在她这浪漫故事的笼罩下我刻意使自己让她满意。但是也许我太年轻了,年轻到还没有学会如何疼爱手中的女人,我一味地折磨她使她从自造的浪漫中回到了现实。她开始指责我,说你是多么地粗糙啊!她的指责深深地刺伤了我的自尊,好像我一下子成了她在感情上的试验品。我粗糙,那么就必然有比我细致的。我忽然像憎恨肖禾一样地憎恨起她,而男女之间气氛的突变是难以快速转换的,它必须要一方首先做出牺牲。我做出了牺牲,暂时牺牲了我的自尊又一次亲近了她,但先前的浪漫就化作了生理上单纯之至的达到目的。这时她小声告诉我说现在是她的危险期,要我保证决不给她带来麻烦。我说我一定保证保证一定,然后我们就像两个签了约的人那样大松心地度过了后半夜。最后,最后我终于淋漓尽致地将“麻烦”带给了她。也许当我向她作过保证后就决心要麻烦她一下了,在这件事上男人永远掌握着主动男女永远无法平等,而我使用的这个卑劣手段正是要报复她对我的“粗糙”的指责。
    第二天早晨我醒来时她已经不见了,属于她的那只淡蓝色气垫上果然遗落着一枚黑发卡,正符合了小说里的情节。
    这种故意的遗落使我觉得我真的又一次进入了圈套,虽然她的圈套远比肖禾的圈套要高雅。使她感兴趣的不是我本人,而是在一种特定氛围中的我。当我配合着她完成了她梦幻般的经历,确有其事地把她变成了她盼望成为的小说中的人,我的存在便已不具意义。如果在我制造麻烦的一刹那内心曾对自己生发过谴责,那么这事后的分析使我变得坦然了,我甚至原谅了自己从一开始就对她抱有的不负责任的企图。
    我捏起那枚发卡,发卡上还挂着她的一根头发。我再次意识到我永远不会看见她了,假如由于我,她身上真的有了麻烦,也永远没人来逼我负责。一切正因了她的浪漫,正因了我们彼此终不相知。这念头令我窃喜,又使我微微地不安。当岁月流逝我粗糙的心灵变得有了一点儿细腻的模样,我才敢正视我曾经多么地虚伪和下流。
    那枚发卡被我揣在口袋里,没出半个月我就掏出来扔了。我可不想跟那篇小说里的男人一样,捏着个卡子捉迷藏似的把那女人找上一辈子。我庆幸自己连她的姓名也没问,只记住了那意味深长的桃符。
    我的对面通常在早晨六点半钟推开阳台的窗子,这使得本来爱睡懒觉的我也随之调整了作息时间,我愿意赶在六点半之前起床。
    我看见她穿着只有两根细带子的白色睡裙来到阳台上,****在睡裙里若隐若现。她的眼里分明还带着朦胧的睡意,这使她在挂窗钩时,手显得很不准确。打开窗户她便闪回房间,我的视线也跟着穿越阳台,穿越厨房大开着的门向里跟踪。她已弯进卫生间去洗漱自己,我只能看见一小段走廊和厨房对面那个房间的一角。那个房间也经常开着门,有一块棕红色发亮的东西贴墙而立,好像是钢琴的一个侧面。
    这时对面又出来了,头发整整齐齐,满脸湿润的新鲜,我觉得我甚至能闻见她嘴里的牙膏味儿。她带着一身新鲜开始点着煤气灶热奶,热完奶就用平底锅煎鸡蛋。从时间上判断,她把鸡蛋煎得很嫩,煎完小心翼翼地用木铲盛进盘子,像是怕破坏鸡蛋的完整。她这种对待食物的认真态度,叫人立刻想到家里正坐着一位等待她伺候的丈夫,可是一连数日她家就她自己。
    对面把阳台改作厨房,和阳台毗连的厨房却被布置成一间小型餐室。我看见她坐在高脚圆木凳上吃早饭,就着光明可鉴的白色操作台。晚饭时她才坐在餐桌旁边。尽管独自一人,对于进餐的形式她也一丝不苟,台布、餐巾、筷子、刀、叉,秩序从不紊乱。当牛奶正冒着热气时,便有面包片从一只小匣子里跳出来。我知道匣子叫做吐司炉,能把面包烤得微黄,我在北京时认识了它。她吃得挺多,挺仔细,然后常以一个西红柿作为早餐的结束。她仿佛从来没有厌烦过这种在常人看来十分讲究的早餐形式——我欣赏她的讲究;这也是文化之一种吧,我常常研究是什么经历培养了她这种半中半洋的吃饭习惯。我听说过“大家闺秀”这个词,可我接触过的女人实在连“小家碧玉”也算不上,有时我突然觉得,她们只配用蝎子草当手纸。后来天气渐渐变热,她的穿着也越来越简单,身上被遮挡的常常只有那三点。对于那三点,与其说是为了遮挡,不如说是为了特意暴露。设计这些只用来作遮挡的玩艺儿的人实在是聪明,它们给人类增加的色彩,实在不仅仅是这些玩艺儿的本身。
    面对这个讲究到极致的随便或者随便到极致的讲究的女人,我常常怦然心动。奇怪的是我并没有要结识她本人的打算,我只想知道她的来历她的家庭她的丈夫和她的孩子,我像等待灾难一样地等待着他们。但,这个家里从来也没有出现过丈夫样的人和孩子样的人,于是我又猜测她的丈夫正在出差,而他们可能还没有孩子。那么,在医学院工作的究竟是谁呢?房主如果是她丈夫,什么事情使他连续一个多月(我已有一个月的看守仓库的历史)外出不归呢?如果是她本人,为什么她经常不回家吃午饭——在医学院工作意味着有条件回家吃午饭。如此说来,在这所大院里工作的还是她的丈夫,她应该另有职业。
    我一时看不准她的职业,我看到的仅仅是她在厨房里和阳台上那些微乎其微的作为。
    她剥葱剥蒜、擦洗煤气灶;她也美容,有时候她会带着一张敷了面膜的大白脸站在阳台上削土豆皮,像鬼怪,却令我感到亲近,似乎这是她专为我而扮的一个“鬼脸儿”
    还有一天,我看见她在家里整整忙了一个下午。她收拾鱼、肉,把杯盘弄得叮当直响。她肩上搭条毛巾,不时拽下来擦脸上的汗,稍有空闲便翘起手指欣赏自己手上的戒指。这使我想到,她的忙活一定和这枚戒指有关,她的忙活应该是为了迎接一个人,一个送她戒指的人。这人决不是她的丈夫,迎接丈夫用不着如此郑重,我想。果然,她在餐桌上摆了两套餐具。
    天色暗了下去,我缩在窗前把自己埋没在黑影里,其实我的身体并不曾缩着“缩”只是人在暗处的一种形象感觉。身在暗处窥视他人,这本身就有一种缩头缩脑的味道。我缩头缩脑地等待着,就像等待电影里一个跌宕的情节。
    当对面的阳台灯火通明时,我的视线里终于出现了一个高个子男人。他静悄悄地出现在对面厨房里,出现在对面的身后。他伸出双臂猛然拢住她的腰,就势歪过头吻住了她的脖子。对面的手中正攥着一只尚未打开的酒瓶,她胡乱地把酒瓶放在桌上,试图转过身去拥抱这个男人。这男人只一味地拥挤着她,不许她转身。这举动,这景象,再次证明我的判断是对的:这人决不是她的丈夫。中国的家庭没这规矩,没这层次。回来就回来,放下手里的东西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吃饭就说吃饭。冷不防,她终于转了过去,他们立刻抱在一起,没完没了地接起吻来,吻到不可收拾时,他把她抱起来离开了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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