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雨要叫陈默过来作陪的时候还摇了摇手,说:“阿姨和随轩就自己坐坐就好,轩轩陪我你们自己忙自己的去。”
吴晓雨走到厨房,随轩也就随着跟了过去,在吴晓雨要关门的瞬间,将他逼到了门和自己的中间,声音低沉的和吴晓雨说:“我和妈来等你一起去买晚饭的。”
“!”吴晓雨还没有反应过来随轩这突然说了这么一句,除了告诉他别磨蹭早点把事情做完之外还有没有什么别的意思,随轩就已经毫不留恋的转头走了。看着他朝着随妈妈那边走去的背影,吴晓雨的手伸了一半,又收了回来,半响才莫名其妙的把门重新给关上。既然是等自己一起去买菜的,那速度可要快点了,不然多不好意思啊?
就如同随妈妈说的,她坐在那个地方,有随轩就够了。
实际上吴晓雨的甜品店布置的很好,平常时候就有不少文艺小青年愿意一个人坐在他店里,一呆就是大半天的。有一次吴晓雨半开玩笑的和一个常客调侃说“我们家店啊,本来就不大,你们这样一坐就坐上大半天的,人多的时候不少生意就这么没了。以后少坐点”。
然后那个客人也不介意,反正就是笑嘻嘻的和他说“老板,你这就不对了。你当初把店装修的这么有情调,不就是给人用来发呆的吗”?
对的,发呆。如果给他一个手机什么的,叫吴晓雨呆在一个甜品店,有吃有喝有厕所,他也能呆上大半天。可最让他不能理解的是,那些来他店里发呆的人,是真的发呆。什么事情也不做,有些时候啊,他观察着,就如同之前和他玩笑的客人,他能盯着他们家店的一棵花盯上好几十分钟的。
“小雨这蛋糕做的不错。”喜欢吃甜食这东西,大概也是会遗传的。随轩的爱吃甜食,就和他妈妈一个样子。
随轩最乐意的就是听到夸奖吴晓雨的声音,他心情很好的给妈妈介绍吴晓雨的开店史,之前吴晓雨经常拿出来炫耀,和他说了不少。
可就在这个时候,随妈妈的手机响了起来,想也不用想是谁打来的。她犹豫了一下,看了随轩一眼,刚要接就被随轩给拿了过去:“喂?”
“随轩?”电话那头因为听到了男人的声音一时之间也没反应过来,好在智商还是在的,第一猜测就猜到了是他的儿子。他虽然总是强撑着架子,但是实际上面对这个优秀切不把他放在心上的儿子,他还是有一点怂的。所以原本准备给随妈妈的恶劣口气愣是被卡在了喉咙口,吐不出来咽不下去差点就没把他给憋死:“你,你妈呢?”
“反正说的也是我的事。”随轩懒得和那个人虚与委蛇。
电话那头的人听到随轩这个口气,就觉得很生气。觉得随轩不尊重他,自己好歹也是他的爸爸,可这话又不敢说,随轩还是十几岁的时候就敢拿着凳子直接朝人身上招呼,如果不是被拦住了,怕是用刀子也是有可能的:“我就是想说,你弟弟已经快到你那里了,五点多的时候你接一下。先在你那里住几天,我晚点去接他回家。”
随轩的父亲吧,总的来说,和他母亲思想上还是很配套的。随轩母亲是那种旧社会的以夫为天的思想,而他就是旧社会还有小老婆的思想。
就拿他虽然在外彩旗飘飘,连他所想的庶子都生出来了,可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和随轩他妈妈离婚。也不是没有小三提过这回事情,但是用他的话说就是“糟糠之妻不下堂”虽然听着这话有点嘲讽,但确实他就是这么想的。就拿这个私生子来说,他虽然喜欢,但是到底也没有想过要把钱什么都给他,让随轩一分都拿不到。相反的,他是打算把所有的钱和公司都给随轩,所以才会这么培养这个私生子的。毕竟是他的孩子,总不好过的太差不是?
“你要点脸好吗?我从来都不知道我还有个弟弟。”随轩和吴晓雨生活的久了,说话的方式居然被吴晓雨给带着跑了。起初他还会纠正叫吴晓雨别没事就把粗话挂在最边上,可每次都没有效果。在加上觉得吴晓雨什么都好,连说粗话的样子都可爱,就不自觉的跑了:“我劝你最好自己想个办法让他对付了这一个晚上,然后第二天回家,否则出什么意外我可不管。”
刚才吃中饭的时候,他们商量的,不止只有他和吴晓雨的事情,还有一件特别重要的,就是随妈妈打算和他爸离婚了,然后一直就和随轩生活不回去了。所以这会儿看到随轩一副要撕破脸皮的样子,她虽然心里上下起伏不定,但是却没有再阻拦。
当初她忍气吞声为了随轩,如今再一次强硬起来,也是为了随轩。
作者有话要说: 嘛,没打算多在这个地方纠结,一笔带过好了~
第105章 恭喜绥安同学当选新主角
“小雨你喜欢吃什么?”随妈妈就和一个老母鸡带着两只小鸡仔一样走在前面, 看着眼前琳琅满目的东西东问问西问问,生怕漏了什么吴晓雨爱吃的东西。
吴晓雨手上推着从随妈妈那儿强来的车子,眼睛滴流一下转到了那边卖鳕鱼的地方。然后纠结了一下,觉得说自己想吃鳕鱼会不会太麻烦?有些不舍的把视线挪到了另一边,指着一个紫色的圆萝卜说:“阿姨, 我们买点这个炒鸡蛋吧,我最喜欢吃洋葱鸡蛋了!”
“……”
那萝卜圆圆的,还是深紫色的样子, 距离他们的的位置又有点远。再加上吴晓雨本身不喜欢吃萝卜也不喜欢吃洋葱, 所以自然而然的就把它给看错了。偏偏吴晓雨还一点都没有反应过来,一边推着车要往那边走,一边还掰着指头给随妈妈说:“洋葱啊,可以提高人的免疫力,保护心血管。预防多种肿瘤生长,改善健康激素功能, 好多好多的功效,简直就是食物中的战斗机!要多吃洋葱……”
吴晓雨之所以会选择紫萝卜,那就是因为他有一段时间极度厌恶洋葱这种会让人流眼泪的蔬菜。那天他给店里订了外卖,没想到餐盒一打开, 每一份里都有许多的洋葱。吴晓雨作为老板, 一点也不讲究的,把洋葱全都挑了出来,和莫七七换她碗里的别的菜。结果被莫七七毫不留情的给拒绝了,顺便科普了一大堆关于洋葱的功效。最后那可怜的洋葱, 当然是谁的嘴都没能进的,可他在看到那圆圆的紫色身影的一瞬间,就想到了,如果自己说出来这些,随轩他妈妈会不会觉得自己很贤惠啊?然后就对他好感更深了?
正好旁边一个老大妈拿了一袋子鸡蛋从他们身边走过,见吴晓雨指着紫萝卜巴拉巴拉说着洋葱怎么怎么,就没忍住,一个好心,说:“小伙子,那是萝卜,不是洋葱。”
“……”吴晓雨当时就觉得,自己的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了,冒不出声。
随轩和随妈
吴晓雨走到厨房,随轩也就随着跟了过去,在吴晓雨要关门的瞬间,将他逼到了门和自己的中间,声音低沉的和吴晓雨说:“我和妈来等你一起去买晚饭的。”
“!”吴晓雨还没有反应过来随轩这突然说了这么一句,除了告诉他别磨蹭早点把事情做完之外还有没有什么别的意思,随轩就已经毫不留恋的转头走了。看着他朝着随妈妈那边走去的背影,吴晓雨的手伸了一半,又收了回来,半响才莫名其妙的把门重新给关上。既然是等自己一起去买菜的,那速度可要快点了,不然多不好意思啊?
就如同随妈妈说的,她坐在那个地方,有随轩就够了。
实际上吴晓雨的甜品店布置的很好,平常时候就有不少文艺小青年愿意一个人坐在他店里,一呆就是大半天的。有一次吴晓雨半开玩笑的和一个常客调侃说“我们家店啊,本来就不大,你们这样一坐就坐上大半天的,人多的时候不少生意就这么没了。以后少坐点”。
然后那个客人也不介意,反正就是笑嘻嘻的和他说“老板,你这就不对了。你当初把店装修的这么有情调,不就是给人用来发呆的吗”?
对的,发呆。如果给他一个手机什么的,叫吴晓雨呆在一个甜品店,有吃有喝有厕所,他也能呆上大半天。可最让他不能理解的是,那些来他店里发呆的人,是真的发呆。什么事情也不做,有些时候啊,他观察着,就如同之前和他玩笑的客人,他能盯着他们家店的一棵花盯上好几十分钟的。
“小雨这蛋糕做的不错。”喜欢吃甜食这东西,大概也是会遗传的。随轩的爱吃甜食,就和他妈妈一个样子。
随轩最乐意的就是听到夸奖吴晓雨的声音,他心情很好的给妈妈介绍吴晓雨的开店史,之前吴晓雨经常拿出来炫耀,和他说了不少。
可就在这个时候,随妈妈的手机响了起来,想也不用想是谁打来的。她犹豫了一下,看了随轩一眼,刚要接就被随轩给拿了过去:“喂?”
“随轩?”电话那头因为听到了男人的声音一时之间也没反应过来,好在智商还是在的,第一猜测就猜到了是他的儿子。他虽然总是强撑着架子,但是实际上面对这个优秀切不把他放在心上的儿子,他还是有一点怂的。所以原本准备给随妈妈的恶劣口气愣是被卡在了喉咙口,吐不出来咽不下去差点就没把他给憋死:“你,你妈呢?”
“反正说的也是我的事。”随轩懒得和那个人虚与委蛇。
电话那头的人听到随轩这个口气,就觉得很生气。觉得随轩不尊重他,自己好歹也是他的爸爸,可这话又不敢说,随轩还是十几岁的时候就敢拿着凳子直接朝人身上招呼,如果不是被拦住了,怕是用刀子也是有可能的:“我就是想说,你弟弟已经快到你那里了,五点多的时候你接一下。先在你那里住几天,我晚点去接他回家。”
随轩的父亲吧,总的来说,和他母亲思想上还是很配套的。随轩母亲是那种旧社会的以夫为天的思想,而他就是旧社会还有小老婆的思想。
就拿他虽然在外彩旗飘飘,连他所想的庶子都生出来了,可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和随轩他妈妈离婚。也不是没有小三提过这回事情,但是用他的话说就是“糟糠之妻不下堂”虽然听着这话有点嘲讽,但确实他就是这么想的。就拿这个私生子来说,他虽然喜欢,但是到底也没有想过要把钱什么都给他,让随轩一分都拿不到。相反的,他是打算把所有的钱和公司都给随轩,所以才会这么培养这个私生子的。毕竟是他的孩子,总不好过的太差不是?
“你要点脸好吗?我从来都不知道我还有个弟弟。”随轩和吴晓雨生活的久了,说话的方式居然被吴晓雨给带着跑了。起初他还会纠正叫吴晓雨别没事就把粗话挂在最边上,可每次都没有效果。在加上觉得吴晓雨什么都好,连说粗话的样子都可爱,就不自觉的跑了:“我劝你最好自己想个办法让他对付了这一个晚上,然后第二天回家,否则出什么意外我可不管。”
刚才吃中饭的时候,他们商量的,不止只有他和吴晓雨的事情,还有一件特别重要的,就是随妈妈打算和他爸离婚了,然后一直就和随轩生活不回去了。所以这会儿看到随轩一副要撕破脸皮的样子,她虽然心里上下起伏不定,但是却没有再阻拦。
当初她忍气吞声为了随轩,如今再一次强硬起来,也是为了随轩。
作者有话要说: 嘛,没打算多在这个地方纠结,一笔带过好了~
第105章 恭喜绥安同学当选新主角
“小雨你喜欢吃什么?”随妈妈就和一个老母鸡带着两只小鸡仔一样走在前面, 看着眼前琳琅满目的东西东问问西问问,生怕漏了什么吴晓雨爱吃的东西。
吴晓雨手上推着从随妈妈那儿强来的车子,眼睛滴流一下转到了那边卖鳕鱼的地方。然后纠结了一下,觉得说自己想吃鳕鱼会不会太麻烦?有些不舍的把视线挪到了另一边,指着一个紫色的圆萝卜说:“阿姨, 我们买点这个炒鸡蛋吧,我最喜欢吃洋葱鸡蛋了!”
“……”
那萝卜圆圆的,还是深紫色的样子, 距离他们的的位置又有点远。再加上吴晓雨本身不喜欢吃萝卜也不喜欢吃洋葱, 所以自然而然的就把它给看错了。偏偏吴晓雨还一点都没有反应过来,一边推着车要往那边走,一边还掰着指头给随妈妈说:“洋葱啊,可以提高人的免疫力,保护心血管。预防多种肿瘤生长,改善健康激素功能, 好多好多的功效,简直就是食物中的战斗机!要多吃洋葱……”
吴晓雨之所以会选择紫萝卜,那就是因为他有一段时间极度厌恶洋葱这种会让人流眼泪的蔬菜。那天他给店里订了外卖,没想到餐盒一打开, 每一份里都有许多的洋葱。吴晓雨作为老板, 一点也不讲究的,把洋葱全都挑了出来,和莫七七换她碗里的别的菜。结果被莫七七毫不留情的给拒绝了,顺便科普了一大堆关于洋葱的功效。最后那可怜的洋葱, 当然是谁的嘴都没能进的,可他在看到那圆圆的紫色身影的一瞬间,就想到了,如果自己说出来这些,随轩他妈妈会不会觉得自己很贤惠啊?然后就对他好感更深了?
正好旁边一个老大妈拿了一袋子鸡蛋从他们身边走过,见吴晓雨指着紫萝卜巴拉巴拉说着洋葱怎么怎么,就没忍住,一个好心,说:“小伙子,那是萝卜,不是洋葱。”
“……”吴晓雨当时就觉得,自己的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了,冒不出声。
随轩和随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