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体报道:河南省一位领导向媒体呼吁,不要再称“农民工”了,这样叫有歧视的意思。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发放以来出现的一个新的群体,是指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这个弱势群体的称呼受到一位省级领导的关注,并呼吁要改掉这一叫法,乍一听,应该算是一件好事,说明领导已经重视和关注这一弱势群体了。细琢磨,问题并不是改变一个称呼这么简单。
    笔者认为,要真正地关心和帮助农民工,在于切实解决农民进入城市参与经济活动后涉及的一系列权益保障的问题,在政策和法律的制定上要保障他们和当地人一样享受同样的权利和义务,让他们和当地人一样具有同样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真正地解决对农民工的歧视问题,至于“农民工”的这一称呼改不改无关紧要“农民工”的称谓只是对这个群体的一个叫法,一个符号,这只是表面现象。解放前,社会上将“唱戏”的人叫“戏子”将他们归为“下九流”之列,是因为他们的社会地位低下。解放后,同样还是这些唱戏的,却成了人民演员,有的还被称为“人民歌唱家”“人民艺术家”同样还是这一群体,为什么称谓完全不一样了?是因为我们党和政府关心重视了这一群体,将这些或流落街头,或走街串巷,赶场卖艺的人组织起来,成立了专门的剧团、剧社等,并引导文学艺术更好地人民大众服务,这些艺人成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人民的文艺战线上的排头兵、轻骑兵。正是这些唱戏的社会政治地位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他们的称谓也自然改变了。
    笔者倒认为“农民工”这个称呼客观地反映了当今中国社会的现实,就这个称呼本身而言并不存在歧视的问题。这些“农民工”本身就是农村户口,进城里打工,不就是“农民工”吗,这不是客观现实吗?在他们的户口身份没有改变,不能和城里人享受同等待遇,孩子不能就地上学,看病没有医保,住房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就将他们称为“城里人”或“城市居民”这有什么实际意义呢?城里人认可吗?“农民工”自己能认可吗?
    如果认为将“农民工”改称“城市居民”或“城市工人”就不存在歧视了,叫“农民工”就存在对他们有歧视的问题,笔者认为,有这种认识的人,在他们的头脑中就存在着行业歧视问题,那就是对“农民”的歧视!过去我们常说:工、农、商、学、兵,各行各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是革命的工作岗位不同。怎么到了今天,农民就成了低贱的行业,带“农民”两字的工人,就成了被歧视的群体了呢?
    这位领导同志在呼吁媒体记者改变“农民工”这一称谓时还举例说:一位从农村来的省长,你不能叫他“农民省长”吧?
    请问这位领导大人:叫“农民省长”有什么不好呢?你认为叫他“农民省长”就有歧视这位省长的意思吗?笔者倒是认为:如果人民群众自发地叫某位省长为“农民省长”不仅好,而且好得很!那是人民群众对这位省长的最高褒奖,可惜,现实中能被称为“农民省长”的领导干部太少了,至少到现在还没有出现“农民省长”呢。如果一位省能被人民群众称他“农民省长”至少能说明两点好处,一是说明这位省长由农民官至省长,没有任何社会背景,而能进入这么高的领导岗位,是位追求进步,奋发有为的领导干部。二是称他“农民省长”可以时刻提醒他,你是来农村,不要忘记生你养你的父老乡亲。如果一位省长,忘记了农民,忘记了农村,就是称他为“皇族省长”或“贵族省长”听起来好易用没有歧视问题,但实际上无论是对省长本人,还是对人民群众来说又有什么好处呢?
    还是来点实在的,别再做表面文章了,随便给这位领导大人提个醒:快过年了,你如果真正关心农民工,就快点帮那些农民工将拖欠的工资给要回来吧,让他们安心地过个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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